檔案科科長的位子,一個星期以後有了消息。
不是補人,是代管。
通知上寫著,在正式配備前,檔案科工作由組織部辦公室統籌協調,日常事務由辦公室指定人員負責聯繫。
指定人員那一欄沒有名字。
韓爭問了一句,周敏說,是辦公室那個小邢。
那天下午韓爭從四樓下來,在二樓樓梯口跟一個人錯身而過。
年輕,二十六七,白襯衫,胳膊上抱著一摞文件夾,走得很快。
兩個人誰也沒看誰。
韓爭走出去七八步,才回過頭。
那個人已經拐進檔案科了。
第三天上午,韓爭把那本二十年前的信訪台帳帶到了外屋。
文老師在自己座位上剪報紙——他有個習慣,每天把縣報上跟幹部工作有關的豆腐塊剪下來,貼在一個本子上,貼了很多年。
「文老師。」
「哎。」
韓爭把台帳攤在他桌上,翻到那一頁。
「跟您請教個業務問題。」
文老師放下剪刀,把老花鏡往上推了推。
「你說。」
「這一條,」韓爭用手指點著,「登記了卷宗號和件號,寫的是信訪20卷第3件。可我去把那一卷調出來了,裡頭只有兩件。」
文老師低下頭去看。
他看了大概兩秒。
然後他沒有再動。
他的手還搭在那把剪刀上,報紙剪了一半,剪口停在中間。
「文老師,」韓爭說,「按規矩,這種情況怎麼處理。」
屋裡很靜。
外頭走廊上有人推著一輛送水的車過去,桶碰著桶,哐當哐當。
文老師把老花鏡摘了下來。
他沒有擦,就那麼捏在手裡。
「小韓,」他說,「這一條是我登記的。」
韓爭沒有說話。
「那年我二十四。」文老師說,「剛從鄉里調上來,進監督室第二個月。」
他把眼鏡放在桌上。
「那封信是掛號信,從縣農業局寄出來的。收發室拿上來,我拆的。」
「您看了內容嗎。」
「看了。」文老師說,「登記要填反映事項,不看填不了。」
他停了一下。
「寫得很清楚。柳塘公社舊屋基改造,原有十三戶,上報安置九戶,差四戶。信上說他去核過三次,問過鎮上,問過公社的老會計,還去過其中兩戶的舊屋基。」
他頓了頓。
「最後一頁我記得。」
韓爭抬起頭。
「他寫,我不是要告誰。我只是想問一句,那四戶人家的名字,現在記在哪兒。」
文老師的手在膝蓋上動了一下。
「他還寫了一句,說這封信要是沒人管,也沒關係,能不能麻煩收信的同志把它留著。」
韓爭的手在台帳上按著,指節發白。
「後來呢。」
「後來我登記完,按規矩送科長閱。」文老師說,「科長看完,在辦理結果那一欄寫了三個字。」
「已閱存。」
「已閱存。」文老師說,「他說,小文,歸卷。」
他把手放在膝蓋上。
「我回到自己桌上準備歸卷,信不在了。」
「不在了?」
「我拆信的時候放在桌上,去科長辦公室的時候沒帶走。」文老師說,「回來就沒了。」
「您問了嗎。」
「問了。」
文老師抬起頭。
那雙眼睛在沒有戴眼鏡的時候有點渾。
「科長說,我拿去再看看,回頭給你。」
「後來呢。」
「後來就沒有回頭。」
他把手在膝蓋上蹭了蹭。
「過了大概一個禮拜,我又問了一次。科長那天心情不好,把手上的筆一放,跟我說了一句:小文,那個事你別問了。」
他停下來。
「我就沒再問。」
韓爭站在他桌前,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這是他這一個多月聽到的第四遍。
裴長根說,我那時候不問,我是管紙的。孟懷山說,我年輕的時候不敢問。邵謙說,我說我看見的就是那樣,人家說那你就當你什麼都沒看見。
現在是文老師。
同一句話,四個人,跨了三十年。
韓爭這些天想過一件事。
他一直以為這套東西是靠幾個壞人撐起來的。找到那幾個人,把他們摁下去,事情就結了。
不是。
它是靠很多不敢問的人撐起來的。
那些人不害人,不拿錢,不動手。他們只是在某一個下午,問了一句,被人擋回來,然後就沒有再問。
一個人不問,是一件小事。
一千個人在三十年裡各自不問一次,就成了一堵牆。
「小韓。」
「嗯。」
「你要問的不是這個吧。」
韓爭抬起頭。
文老師把老花鏡重新戴上了。
「你把台帳拿過來,問我這一條怎麼處理。」他說,「你在檔案科幹了四年,你比我清楚,這種情況沒有怎麼處理。登記在冊,材料不在,二十年了,追不回來。」
他看著韓爭。
「你是想知道那封信寫了什麼。」
韓爭沒有否認。
文老師把桌上那把剪刀放進抽屜里,慢慢地關上。
「小韓,」他說,「我這輩子膽子小,規矩也守得死。四十年,我沒幹過一件不合規矩的事。」
他站起來。
「就一件。」
他繞過桌子,走到裡屋的門口,回頭看了韓爭一眼。
「你跟我進來。」
卷宗庫里那張辦公桌,是韓爭這幾天一直在用的。
深棕色,木頭的,很舊,桌面上有幾道劃痕,邊上貼過標籤,撕掉以後留了一塊發白的印子。
文老師走到桌子前,蹲了下去。
「第二個抽屜,你拉開。」
韓爭拉開了。
抽屜里是空的——他這幾天用它放過兩次材料,昨天下班前才清空。
「往裡推。」文老師說,「推到底,然後往上抬。」
韓爭把手伸進去,摸到抽屜最裡面的板,往裡推。
有東西動了一下。
他往上抬。
抽屜底部的那塊板鬆了,抬起來大概一指寬的一條縫。
底下是空的。
不是抽屜的底,是抽屜和櫃體之間的一層夾層,很淺,大概兩三厘米高。
「這張桌子是七十年代的。」文老師在旁邊說,「那時候的桌子都這麼做,底下留一層,防潮。」
韓爭把那塊板整個抬起來,放在一邊。
夾層里有東西。
不是一份。
是一沓。
用報紙包著,包得很整齊,外面綁了兩道棉線。報紙已經脆了,一碰就掉渣。
韓爭把它捧出來,放在桌上。
他的手在抖。
「文老師,」他說,「這是什麼。」
文老師站在他旁邊,沒有伸手去碰。
「二十年前那封信,我複印了一份。」他說,「那天下午我趁著沒人,跑到二樓複印室,印了一張。」
「為什麼。」
「我說不上來。」
文老師看著桌上那個報紙包。
「我那時候二十四歲,我不知道我在幹什麼。我就是覺得——」
他停了很久。
「我就是覺得,一個人寫了那麼長一封信,寄過來了,總得有個地方還留著。」
他說完這句,自己笑了一下。
「後來我想明白了,那不是我聰明。」他說,「是那封信最後那句話,他求我留著。我看了那句話,晚上回家躺床上,睡不著。」
他把手插進白大褂樣式的工作服口袋裡——那是監督室的老式工作服,他穿了很多年。
「第二天我就去印了。印完我拿著那張紙在樓梯間站了半個鐘頭,不知道該放哪兒。」
「所以您放進了夾層。」
「那張桌子是我師父用過的。」文老師說,「他退休那天跟我說,這桌子底下有個夾層,你自己留著放東西。」
他看了韓爭一眼。
「他沒說放什麼。」
韓爭把手放在那個報紙包上。
「那這些呢。」
文老師沒有回答。
他退了半步,從桌邊讓開。
「你自己看。」
韓爭解開那兩道棉線。
棉線一拉就斷了。
他把報紙一層一層揭開。
裡面是一沓複印件。
紙的顏色深淺不一,有的已經黃透了,有的還比較白。最上面那一張是橫格信紙複印的,字很密。
他數了數。
不是一張。
不是兩張。
十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