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梳理工作小組的第一次會,是在孟懷山走後的第四天開的。
七個人,加上組長邵謙,一共八個。會開了四十分鐘,主要是講紀律、講要求、講分工。
散會的時候邵謙讓大家一周內報一份工作思路上來。
韓爭的思路是第二天上午報的。
一共一頁。
前面三段是套話——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紮實推進。他寫這三段的時候查了近三年部里的十幾份工作方案,把裡面用得最多的詞挑出來,排了一遍。
第四段是正文。
關於梳理重點的建議:幹部人事檔案的核心在於「人」與「崗」是否對應。建議將「在職狀態與公安戶籍狀態是否一致」作為本次梳理的一項基礎性比對指標,通過部門間數據核對,發現並糾正檔案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情形。
一句話。
技術性的,沒有針對任何人,甚至沒有提「死人」兩個字。
可這句話要是被批准,就等於讓這個縣自己去查那三十六個人。
韓爭把這一頁交上去的時候,心裡想的是另一件事。
邵謙會怎麼辦。
他不批,就是否決了一條完全正當的核查建議。將來這件事發出來,紙上會留著一行——某某某在專項梳理工作中,對該建議未予採納。
他批,就等於親手放開了一道口子。
兩條路都不好走。
三天後批覆下來了。
批的是「同意」。
後面加了一句。
「按分步實施原則,先行選取一至兩個單位開展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
韓爭把這一行看了很久。
一句話,把全縣變成了一兩個單位。
他沒有生氣。
他在紙上寫下兩個字,交了上去。
試點單位建議:開發區管委會。
那是他自己當覆核人的地方。
第二個星期一,韓爭的工作關係變了。
不是任命,是抽調。
《關於抽調有關同志參加專項梳理工作的通知》里寫著,按工作需要,從相關科室抽調人員參加小組工作;其中一人需具備幹部監督工作條件,抽調期間在幹部監督室工作,任監督員。
監督員是科員實職。在編,有獨立的調檔權限,可以進監督室的卷宗庫。
抽調期限:一年。
韓爭把這份通知看完,從抽屜里拿出那個塑膠袋。
裡面是甘敬亭手寫的那張信箋。
《關於韓爭同志任職的通知》。青組任〔某年〕第218號。
他把兩張紙並排放在桌上。
一張是二十天前一個七十四歲的老人在檔案館裡寫好推給他的。
一張是今天從部辦公室發下來的。
它們指向同一個地方——幹部監督室。
可路不一樣。
那一張,是別人把位子遞到他手上。這一張,是他自己寫了一頁工作思路,把口子撬開,然後從那道縫裡擠進去的。
韓爭把甘敬亭那張紙重新裝回塑膠袋,放回抽屜最裡頭。
他沒有毀掉它。
那上頭有那個人的字。
他也想過另一件事。
那張紙他要是當面還回去,或者當著誰的面撕了,那是個態度。可態度不值錢。
一個七十四歲的人在閱覽室里親手寫了一張紙推給他,這件事發生過。發生過的事,得有東西記著。
他現在能做的,就是把它放好。
幹部監督室在四樓西頭,兩間屋,編制三個人,實際在崗兩個。
韓爭第一天去報到,帶他的是一個姓文的老同志,五十來歲,說話慢。
「小韓是吧。」他把一把鑰匙遞過來,「裡屋那間是卷宗庫,你自己看著用。」
「文老師,卷宗庫里都是什麼。」
「三樣。」文老師伸出三根手指,「一是歷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材料。二是核查函件的往來。三是信訪。」
「信訪也在這兒?」
「監督室受理的那部分在這兒。」文老師說,「就是反映幹部選拔任用問題的那些。」
他頓了頓。
「不多。一年也就幾封。」
「這麼少?」
文老師笑了一下。
「小韓,你想想。」他說,「一個人要反映幹部選拔的問題,他得知道兩件事:一是這個事不對,二是該往哪兒反映。」
他把鑰匙串在手指上轉了半圈。
「知道第一件的人不少。兩件都知道的,一年也就那麼幾個。」
他把鑰匙收起來。
「而且兩件都知道的人,一般也就不寫了。」
那天下午,韓爭把卷宗庫的信訪台帳從頭翻了一遍。
台帳是按年裝訂的,一年一本,很薄。文老師說得沒錯,一年也就幾封,有的年份只有一兩封。
他從最近的往回翻。
去年,三封。前年,兩封。大前年,四封。
翻到七年前那一本,他放慢了速度。
七年前是方廣仁火化的那一年,是有人以韓明理的名義調他檔案的那一年。
那一年一共五封。
他一條一條看下去。
第一條,反映某鄉鎮幹部提拔程序問題。辦理結果:已轉相關科室。
第二條,反映某單位考核不公。辦理結果:已辦結。
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都不是。
韓爭合上這一本,又往前翻。
他一年一年往回走。
十年前。十二年前。十五年前。
翻到二十年前那一本的時候,他的手停住了。
那一本更薄,紙已經發黃,裝訂線鬆了,一翻就往外散。
那一年一共三封。
第一封,二月。第二封,五月。
第三封。
韓爭把檯燈拉過來。
登記日期:那一年八月十六日。
來信人:韓明理。
單位:縣農業局。
反映事項:柳塘公社舊屋基改造安置戶數問題。
韓爭把手指壓在紙面上,壓得很實。
二十年前八月十六。
他父親那本工作筆記被撕掉的部分,是八月九號到九月十七號。
拓出來的那幾行里寫著:柳塘公社舊屋基,十三戶。報上去的是九戶。差的那四戶,人呢。
最後一行是:明天去找老甘問清楚。
現在他知道了。
那不是最後一步。
去找老甘問完以後,他又做了一件事。
八月十六日,他往幹部監督室寄了一封信。
韓爭往右邊看。
辦理人那一欄是空的。
辦理結果那一欄有字。
三個字。
已閱存。
他把這三個字看了很久。
在檔案這一行,這三個字有一個很具體的意思。
它不是「已辦結」,也不是「已轉辦」,更不是「不予受理」。
它的意思是:看過了,存起來了。
沒有人去查,沒有人去問,沒有人給來信人一個回音。
一封信來了,有人打開看了,然後把它放進了一個卷宗里。
一個月零一天以後,九月十七日,一份處分決定擺到了那一摞待謄的材料里,抬頭六個字:材料造假,情節嚴重。
韓爭把台帳往後翻,找卷宗號。
登記的最後一欄寫著存放位置:信訪20卷,第3件。
他站起來,走到卷宗庫最裡面那排架子前。
那些卷宗按年排著,牛皮紙封面,用繩扣繫著。二十年前那一卷在最下面一格,壓在一摞更舊的東西底下。
他把它抽出來,抱到桌上。
繩扣很脆,一解就斷了。
他把封面掀開。
第一件,二月那封。紙已經黃透了,可信在。
第二件,五月那封。也在。
第三件。
那個位置是空的。
不是被撕走的——撕走會留下毛邊,會留下裝訂孔。
那一件根本沒有裝訂過。
卷宗里只有兩件東西,可封面上的目錄清清楚楚寫著三件。
韓爭把這一卷從頭到尾翻了三遍。
然後他把它舉起來,對著燈,看裝訂線上的孔。
兩個孔,兩件材料,兩組針眼。
乾乾淨淨,一個多餘的都沒有。
那封信從來沒有進過這一卷。
它被登記了,被寫上了「已閱存」,被記上了卷宗號和件號。
然後它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