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韓爭在卷宗庫待到十點半。
他把這一個多月的東西全都攤在了那張舊桌子上。
半本的複印件,三十六頁。母親那十一張。文老師夾層里那十七張。九八年發文登記里那九處三連號的照片。開發區七張情況說明的雙針眼特寫。殯儀館那張蓋了章的火化摘錄。柯真那份戶籍查詢回復的複印件。
還有一沓他自己記的東西——那個舊本子已經用完了,他又買了一個。
攤了滿滿一桌子。
他站在桌邊看了很久。
然後他拿出一沓空白的紙,坐下來。
他要做一件事。
這一個多月他一直在追一條線:誰在改,怎麼改,為什麼改。他追得很緊,緊到有幾天他連飯都是站著吃的。
可今天晚上他忽然想到另一件事。
他手上這些東西,全是關於那隻手的。
關於那些人的,一樣都沒有。
方廣仁生前是什麼樣的人,他不知道。邱有信躺了五年,他連他長什麼樣都沒見過。倪長海死了九年,他只見過那三個簽名。吳學良五十二歲,河南人,在青河幹了十一年,從四層腳手架上摔下來——他連這個人的家屬住在哪兒都不知道。
那四戶柳塘的人家,他連姓什麼都不知道。
韓爭把筆拿起來。
他在第一張紙的最上面,寫下一行字。
《青河縣涉檔人員情況登記(內部)》
寫完他看了看,覺得不對。
太像一份材料了。
材料是給別人看的。這個東西不是。
他把這張紙揉了,扔進紙簍,重新拿一張。
這一次他沒有寫抬頭。
他直接在第一行的位置,寫下三個字。
韓明理。
寫完他停了一下,然後在底下一行寫:
縣農業局辦公室副主任。二十年前八月十六日往幹部監督室寄信一封,反映柳塘公社舊屋基改造安置戶數問題。信被登記,未入卷。九月十七日受「材料造假」處分。六年後病故。死後檔案未及時註銷,七年前八月十一日被人以其名義調閱本人檔案一次。
他寫得很慢。
寫完一段,他看了一遍,把「本人」兩個字劃掉,改成「其子」。
第二個名字。
江秋萍。
九三年以辛發祥養女名義頂替招工,任柳塘鄉文書檔案員(臨時)。二十年前謄寫韓明理處分材料。此後二十年持續私抄相關材料。六年前起記憶衰退。現居城東安平護理院。
寫到這兒他停了很久。
他把筆放下,坐在那兒。
後來他又拿起來,在這一段後面加了一行。
其字跡「萍」末豎收筆下拖,與九八年四月三日《代辦人指定書》代辦人簽名一致。
第三個名字。
辛發祥。
一九二八年生,一九七九年病故。原縣農機管理站站長。七三年庫房進水後檔案被補,材料中被加入不實內容。八一年四月檔案轉入柳塘公社,轉出理由與經辦人欄空白。九三年被用於辦理頂替招工一人。
第四個。
裴長根。
第五個。
方廣仁。
第六個。
邱有信。
寫到邱有信的時候,韓爭的手停了。
他在這個名字底下寫:
九年前——
他劃掉了。
重新寫:五年前十一月因車禍致顱腦損傷,入臨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長期護理病區。其間檔案顯示在職、連續三年考核優秀、今年三月體檢表有本人簽名(簽名非本人書寫)。上月二十六日辦理死亡註銷。二十三日後本人去世。
寫完這一段,他把筆放在桌上,兩隻手撐著額頭,坐了很久。
那二十三天裡,他補了那一格。
他不知道那個人走的時候身邊有沒有人。他不知道他妻子那天在不在病房。他只知道那筆護理費一個月八千,家屬五年一次帳都沒見著,最後那位大姐抓著他的胳膊問的是——他人沒了,這筆帳,我們家要不要還。
韓爭把手放下,重新拿起筆。
他在這一段後面加了一行字。
其崗位由韓爭於本月承接。
他寫完這一行,看了三遍,沒有劃掉。
後面的名字他一個一個往下寫。
倪長海。吳學良。柴文正。項良才。竇長貴。萬崇禮。茅有田。喬慎。
寫到喬慎的時候,他停下來想了想,把他寫在了另一張紙上。
那一張紙的抬頭他也沒有寫。他只在第一行寫了三個字:
還活著。
底下是:柴文正。裴長根。江秋萍。丁保國。殷慧。杜岩。孟懷山。文老師。
寫完他看著這兩張紙。
一張上是十幾個名字,大部分已經不在了。
一張上是八個名字,都還在。
他想起他爹在那封信里寫的話。
一個人這一輩子幹過什麼、住在哪兒、姓什麼叫什麼,最後總要有個地方記著。要是連記的地方都沒有了,那這個人算什麼。
那封信寄出去二十年,辦理結果是三個字。
現在這兩張紙上,一共二十來個名字。
沒有編號,沒有騎縫章,沒有歸檔日期。它不是材料,也不能拿去證明任何事情。
可它是他這一個多月里,第一份不是用來查人的東西。
十一點差十分,韓爭把所有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按類別分開,用夾子夾好。
那兩張寫著名字的紙,他單獨折起來,放進一個牛皮紙信封里。
信封上他什麼都沒寫。
然後他拉開桌子的第二個抽屜,往裡推,往上抬。
夾層的板鬆了。
他把那個信封放進去,又把材料的複印件——一份完整的——也放了進去。
夾層不深,放這些剛好。
他把板蓋回去,抽屜推上。
蓋上以後,從外面看,什麼都看不出來。
他忽然想起文老師說的那句話。
——那張桌子是我師父用過的。他退休那天跟我說,這桌子底下有個夾層,你自己留著放東西。
他沒說放什麼。
韓爭把桌上剩下的東西收進包里,關燈,鎖門。
外屋沒有人。文老師六點就下班了。
他把卷宗庫的鑰匙揣進兜里,走到自己那張辦公桌前,準備拿外套。
外套搭在椅背上。
椅子邊上的桌面上,多了一樣東西。
一個牛皮紙檔案袋。
韓爭站住了。
他今天下午六點從這間屋子出去過一次,去食堂打飯。那時候桌上是空的。
袋子不大,比正常的幹部檔案袋小一號,牛皮紙的顏色很深,是那种放了很多年的深黃。邊角磨圓了,繩扣是舊的,纏著的時候起了毛。
封皮上有一個字。
用毛筆寫的,很小,寫在左上角。
韓。
沒有編號。沒有單位。沒有歸檔日期。什麼都沒有,就一個字。
韓爭把包放在地上。
他站在桌前,看著那個袋子,沒有伸手。
然後他伸出手,把繩扣解開了。
袋子裡只有一樣東西。
一張卡。
《幹部職工登記卡》。
不是複印件。是原件,紙已經發脆,邊上有一道摺痕。
韓爭把它抽出來,攤在桌上,把檯燈拉過來。
姓名那一欄:韓爭。
性別:男。
籍貫:青河縣柳塘鎮。
出生年月:那一年七月。
底下一欄一欄往下,全填著。學歷、政治面貌、家庭主要成員——那一欄里寫著父親韓明理、母親江秋萍。
字跡很端正,一筆一畫。
「明」字的日字旁,最後一橫往上挑,挑出去一小截。
韓爭的手指從上往下滑,滑到這張卡的最右下角。
那裡有一個小格子,印著四個字。
填表日期。
後面是手寫的年月日。
韓爭把檯燈又拉近了些,幾乎貼到紙面上。
那一年,三月。
他坐在椅子上,很長時間沒有動。
出生年月那一欄寫著七月。
填表日期寫著三月。
這張卡填好的時候,卡上這個人還有四個月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