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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名字得寫對

2026-09-22 17:29:34 作者: D斷橋殘雪

  那天晚上韓爭在卷宗庫待到十點半。

  他把這一個多月的東西全都攤在了那張舊桌子上。

  半本的複印件,三十六頁。母親那十一張。文老師夾層里那十七張。九八年發文登記里那九處三連號的照片。開發區七張情況說明的雙針眼特寫。殯儀館那張蓋了章的火化摘錄。柯真那份戶籍查詢回復的複印件。

  還有一沓他自己記的東西——那個舊本子已經用完了,他又買了一個。

  攤了滿滿一桌子。

  他站在桌邊看了很久。

  然後他拿出一沓空白的紙,坐下來。

  他要做一件事。

  這一個多月他一直在追一條線:誰在改,怎麼改,為什麼改。他追得很緊,緊到有幾天他連飯都是站著吃的。

  可今天晚上他忽然想到另一件事。

  他手上這些東西,全是關於那隻手的。

  關於那些人的,一樣都沒有。

  方廣仁生前是什麼樣的人,他不知道。邱有信躺了五年,他連他長什麼樣都沒見過。倪長海死了九年,他只見過那三個簽名。吳學良五十二歲,河南人,在青河幹了十一年,從四層腳手架上摔下來——他連這個人的家屬住在哪兒都不知道。

  那四戶柳塘的人家,他連姓什麼都不知道。

  韓爭把筆拿起來。

  他在第一張紙的最上面,寫下一行字。

  《青河縣涉檔人員情況登記(內部)》

  寫完他看了看,覺得不對。

  太像一份材料了。

  材料是給別人看的。這個東西不是。

  他把這張紙揉了,扔進紙簍,重新拿一張。

  這一次他沒有寫抬頭。

  他直接在第一行的位置,寫下三個字。

  韓明理。

  

  寫完他停了一下,然後在底下一行寫:

  縣農業局辦公室副主任。二十年前八月十六日往幹部監督室寄信一封,反映柳塘公社舊屋基改造安置戶數問題。信被登記,未入卷。九月十七日受「材料造假」處分。六年後病故。死後檔案未及時註銷,七年前八月十一日被人以其名義調閱本人檔案一次。

  他寫得很慢。

  寫完一段,他看了一遍,把「本人」兩個字劃掉,改成「其子」。

  第二個名字。

  江秋萍。

  九三年以辛發祥養女名義頂替招工,任柳塘鄉文書檔案員(臨時)。二十年前謄寫韓明理處分材料。此後二十年持續私抄相關材料。六年前起記憶衰退。現居城東安平護理院。

  寫到這兒他停了很久。

  他把筆放下,坐在那兒。

  後來他又拿起來,在這一段後面加了一行。

  其字跡「萍」末豎收筆下拖,與九八年四月三日《代辦人指定書》代辦人簽名一致。

  第三個名字。

  辛發祥。

  一九二八年生,一九七九年病故。原縣農機管理站站長。七三年庫房進水後檔案被補,材料中被加入不實內容。八一年四月檔案轉入柳塘公社,轉出理由與經辦人欄空白。九三年被用於辦理頂替招工一人。

  第四個。

  裴長根。

  第五個。

  方廣仁。

  第六個。

  邱有信。

  寫到邱有信的時候,韓爭的手停了。

  他在這個名字底下寫:

  九年前——

  他劃掉了。

  重新寫:五年前十一月因車禍致顱腦損傷,入臨江市第二人民醫院長期護理病區。其間檔案顯示在職、連續三年考核優秀、今年三月體檢表有本人簽名(簽名非本人書寫)。上月二十六日辦理死亡註銷。二十三日後本人去世。

  寫完這一段,他把筆放在桌上,兩隻手撐著額頭,坐了很久。

  那二十三天裡,他補了那一格。


  他不知道那個人走的時候身邊有沒有人。他不知道他妻子那天在不在病房。他只知道那筆護理費一個月八千,家屬五年一次帳都沒見著,最後那位大姐抓著他的胳膊問的是——他人沒了,這筆帳,我們家要不要還。

  韓爭把手放下,重新拿起筆。

  他在這一段後面加了一行字。

  其崗位由韓爭於本月承接。

  他寫完這一行,看了三遍,沒有劃掉。

  後面的名字他一個一個往下寫。

  倪長海。吳學良。柴文正。項良才。竇長貴。萬崇禮。茅有田。喬慎。

  寫到喬慎的時候,他停下來想了想,把他寫在了另一張紙上。

  那一張紙的抬頭他也沒有寫。他只在第一行寫了三個字:

  還活著。

  底下是:柴文正。裴長根。江秋萍。丁保國。殷慧。杜岩。孟懷山。文老師。

  寫完他看著這兩張紙。

  一張上是十幾個名字,大部分已經不在了。

  一張上是八個名字,都還在。

  他想起他爹在那封信里寫的話。

  一個人這一輩子幹過什麼、住在哪兒、姓什麼叫什麼,最後總要有個地方記著。要是連記的地方都沒有了,那這個人算什麼。

  那封信寄出去二十年,辦理結果是三個字。

  現在這兩張紙上,一共二十來個名字。

  沒有編號,沒有騎縫章,沒有歸檔日期。它不是材料,也不能拿去證明任何事情。

  可它是他這一個多月里,第一份不是用來查人的東西。

  十一點差十分,韓爭把所有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按類別分開,用夾子夾好。

  那兩張寫著名字的紙,他單獨折起來,放進一個牛皮紙信封里。

  信封上他什麼都沒寫。

  然後他拉開桌子的第二個抽屜,往裡推,往上抬。

  夾層的板鬆了。

  他把那個信封放進去,又把材料的複印件——一份完整的——也放了進去。

  夾層不深,放這些剛好。

  他把板蓋回去,抽屜推上。

  蓋上以後,從外面看,什麼都看不出來。

  他忽然想起文老師說的那句話。

  ——那張桌子是我師父用過的。他退休那天跟我說,這桌子底下有個夾層,你自己留著放東西。

  他沒說放什麼。

  韓爭把桌上剩下的東西收進包里,關燈,鎖門。

  外屋沒有人。文老師六點就下班了。

  他把卷宗庫的鑰匙揣進兜里,走到自己那張辦公桌前,準備拿外套。

  外套搭在椅背上。

  椅子邊上的桌面上,多了一樣東西。

  一個牛皮紙檔案袋。

  韓爭站住了。

  他今天下午六點從這間屋子出去過一次,去食堂打飯。那時候桌上是空的。

  袋子不大,比正常的幹部檔案袋小一號,牛皮紙的顏色很深,是那种放了很多年的深黃。邊角磨圓了,繩扣是舊的,纏著的時候起了毛。

  封皮上有一個字。

  用毛筆寫的,很小,寫在左上角。

  韓。

  沒有編號。沒有單位。沒有歸檔日期。什麼都沒有,就一個字。

  韓爭把包放在地上。

  他站在桌前,看著那個袋子,沒有伸手。

  然後他伸出手,把繩扣解開了。

  袋子裡只有一樣東西。

  一張卡。

  《幹部職工登記卡》。

  不是複印件。是原件,紙已經發脆,邊上有一道摺痕。

  韓爭把它抽出來,攤在桌上,把檯燈拉過來。

  姓名那一欄:韓爭。

  性別:男。

  籍貫:青河縣柳塘鎮。


  出生年月:那一年七月。

  底下一欄一欄往下,全填著。學歷、政治面貌、家庭主要成員——那一欄里寫著父親韓明理、母親江秋萍。

  字跡很端正,一筆一畫。

  「明」字的日字旁,最後一橫往上挑,挑出去一小截。

  韓爭的手指從上往下滑,滑到這張卡的最右下角。

  那裡有一個小格子,印著四個字。

  填表日期。

  後面是手寫的年月日。

  韓爭把檯燈又拉近了些,幾乎貼到紙面上。

  那一年,三月。

  他坐在椅子上,很長時間沒有動。

  出生年月那一欄寫著七月。

  填表日期寫著三月。

  這張卡填好的時候,卡上這個人還有四個月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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