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四號是星期一。
上午八點五十,韓爭到了紀委三樓那間小會議室。
屋裡已經有人。柯真和卓科長坐在長桌那一邊,闞科員坐在側面,還有一個年輕人在最靠門的位置擺本子和筆——那是記錄員。
桌子中間空著。
「坐吧。」柯真說。
韓爭在桌子這一頭坐下。
九點整,卓科長看了一眼表。
「開始。」他說。
那個年輕人把筆記本翻開,在第一頁上寫字。
「今天是關於韓爭同志本人交存材料的啟封清點。」卓科長說,「在場人員我念一下,你們各自應一聲。」
他念了五個名字,包括韓爭自己。
「到。」韓爭說。
「下面走程序。」卓科長說,「第一步,出示封存物。」
柯真從身後那個鐵皮櫃裡取出一個檔案袋,放在桌子中間。
那個袋子韓爭認得。七月三十號那天,就是他看著柯真把信封裝進去的。
「第二步,核對封條。」卓科長說。
闞科員站起來,走到桌邊,彎下腰看。
「封條完整。」他說,「無破損,無揭起痕跡,無二次粘貼。」
記錄員在寫。
「第三步。」卓科長看著韓爭,「請交存人確認。」
韓爭站起來。
他走到桌邊,低下頭看那張封條。
上面的字是柯真寫的:物品名稱,牛皮紙信封一個,內裝材料若干,未拆封。來源,韓爭本人交存。交存時間,某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在場人,柯真、文科長、韓爭。
底下三個簽名。
最後一個是他自己的。
「這個簽名是我的。」他說,「封條是我在場時貼的。從那天到今天,我沒有接觸過這個袋子。」
「記下來。」卓科長說。
韓爭坐回去。
「第四步,啟封。」
闞科員戴上手套,把那個檔案袋拿起來,從側邊用裁紙刀劃開。
他劃得很慢。刀口從邊上走,離封條有兩指寬。
韓爭看著他的手。
那個動作他做過——今年一月九號那天下午,他就是這麼拆開一個牛皮紙信封的。那一次裡頭是一張複印件,是鄔全祿送來的。
闞科員把袋子劃開,從裡頭取出那個牛皮紙信封。
信封放在桌子中間。
它比韓爭記憶里薄,邊角磨得起了毛,正面什麼字也沒有。
封口是用膠水粘的,壓得很平。
「這個封口也要看。」闞科員說。
他把信封翻過來,湊近了看了很久。
「封口原始,無二次開啟痕跡。」他說,「粘膠已經老化,邊緣發脆。」
他抬起頭,看著韓爭。
「這個信封,從封上到今天,沒有人打開過。」
韓爭沒有說話。
他坐在那兒,看著桌子中間那個東西。
五年了。
它在他柜子最底下那一格里躺了五年,在鐵皮餅乾盒裡,壓在畢業證和一沓照片下面。
搬過兩次家。
「第五步,取出、清點、編號。」卓科長說。
闞科員把信封的封口沿邊劃開。
他把手伸進去,把裡頭的東西整個抽了出來。
那是一疊紙。
放在桌上不厚,兩指不到。
「開始清點。」卓科長說,「一件一件報,記錄員記。」
闞科員把最上面那一張拿起來。
「第一件,《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頁,複寫件。」
記錄員寫。
「第二件,身份證複印件,一頁。」
「第三件,畢業證書複印件,一頁。」
「第四件,學位證書複印件,一頁。」
前面四件報得很快。
那些東西韓爭都見過——五年前他自己去複印店印的,一樣印了兩份,一份交上去,一份放著。
「第五件,」闞科員的聲音頓了一下,「《報考人員政治審查表》,兩頁,複寫件。」
屋裡的人都沒有動。
「這是複寫的。」闞科員說,「不是原件,是當年一式兩份里的第二聯。」
他把它翻過來,看了看背面。
「第五件,兩頁。」
記錄員寫。
闞科員把手伸向下一張。
那一張比前面的都薄,也舊一些,紙色發黃。
他把它托起來,先看正面,再看背面。
然後他停住了。
屋裡很靜。
九點二十幾分,窗外有個人騎車過去,車鈴響了一聲。
「闞科長。」卓科長說。
「第六件。」闞科員說。
他的聲音跟剛才不一樣了。
「公函一份,一頁。」
他把那張紙放平,讀上面的字。
「抬頭:中共青河縣委組織部。」
他停了半秒。
「落款單位——」
他念了一個單位的名字。
那是二十來年前的一個老名字,現在已經不用了。
「落款日期,某年七月十六日。」
屋裡沒有一個人出聲。
韓爭坐在桌子這一頭,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他沒有站起來,也沒有往前湊。
他不能碰那張紙,也不該看它上面寫的是什麼。
他只是聽著。
「文號有。」闞科員說,「印章有,紅的,壓在落款上。」
他把那張紙轉了個角度。
「正文第一句:貴函收悉。」
卓科長這時候伸出手,做了一個往下壓的手勢。
「不念內容。」他說。
「不念。」闞科員說。
他把那張紙放回桌上。
「第六件,公函一份,一頁。」他重新報了一遍,「形成日期某年七月十六日,落款單位與本案調查函收函單位一致。」
「記。」卓科長說。
那個年輕人低著頭寫字,筆尖在紙上走得很快。
屋裡除了這個聲音,什麼也沒有。
韓爭坐在那兒,看著桌上那張發黃的紙。
那張紙七月十六號從一個倉庫單位發出來,寄到縣城。它本來應該到縣委組織部,進那一批招錄卷,歸在卷內目錄第三項底下。
它沒有。
它到了這裡——到了一個牛皮紙信封里,在一個鐵皮餅乾盒的最底下,跟著他搬了兩次家,壓了五年。
「繼續。」卓科長說。
闞科員點了一下頭。
他把手伸向剩下的那部分。
那底下還有東西。
他先把手指探進去摸了一下,然後取出來。
那是一張紙。
一張。
跟前面幾件都不一樣——它不是印刷的表格,也不是紅頭的公函。
那是一張普通的信紙,橫格的,邊上有撕痕,像是從一個本子上撕下來的。
上面是手寫的字。
闞科員把它托在手上,從頭看到尾。
他看的時間比前面任何一件都長。
屋裡沒有人催他。
韓爭坐在桌子這一頭,看著那張紙的背面。
他從這個角度看不見上面寫了什麼。他能看見的只有一樣東西:那些字是豎著一行一行寫下來的,寫得不多,紙的下半張是空的。
字跡他隔著一張紙也認得出來。
那是他父親的字。
「闞科長。」記錄員抬起頭,「這一件怎麼記。」
闞科員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那張紙放在桌上,用兩根手指輕輕壓平,然後抬起頭。
他先看的不是記錄員,是柯真。
柯真也正看著他。
那兩個人的目光在桌子上方碰了一下,誰也沒有說話。
那一下很短,短到記錄員都沒有注意到。
可韓爭看見了。
他這一年多來見過太多這樣的一眼——在移交清點的長桌上,在核查組的小屋裡,在公安那間辦公室。兩個人看見了同一樣東西,同時想到了同一件事,可誰也不能先開口。
「先記。」闞科員說。
他的聲音很平。
「第七件,手寫材料一頁,橫格信紙,正面書寫,背面空白。」
「內容呢。」記錄員問。
「不記內容。」闞科員說。
他把那張紙和前面六件放在一起,理齊。
「今天是清點。」他說,「今天只清點、編號、拍照、封存。內容的事不在今天。」
卓科長點了一下頭。
「記:本次啟封共清點材料七件,計八頁。」他說,「逐件拍照,加編號,重新封存,另行報送審查。」
「啟封筆錄做完,請在場人員簽字。」
筆錄是十點零五分做完的。
一共兩頁,寫清楚了時間、地點、在場人、封條狀況、啟封過程、清點結果。
第七件那一欄里寫的是:手寫材料一頁,橫格信紙。
後面沒有別的字。
筆錄傳到韓爭面前。
他從頭看到尾。
「有沒有要補充的。」卓科長問。
韓爭把那兩頁又看了一遍。
「有一句。」他說。
記錄員把筆重新拿起來。
「請說。」
韓爭坐在那兒,看著桌上那七件東西。
「我要求,」他說,「在筆錄上寫明:本人在整個啟封過程中未接觸任何材料,未閱讀任何內容。」
屋裡靜了一下。
「這個我們本來就要寫。」卓科長說。
「我知道。」韓爭說,「可我想讓它寫在我要求的那一欄里。」
卓科長看了他一會兒,點了點頭。
「記。」他說。
韓爭在筆錄最後一頁簽了字。
簽完他把筆放下,站起來。
桌上那七件東西已經被重新裝進一個新的檔案袋。柯真在封條上寫字,寫完貼上,用手掌外側從中間往兩邊推平。
韓爭站在桌子這一頭看著。
「可以走了。」卓科長說。
他往門口走。
走到門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回過頭。
那個新的檔案袋躺在桌子中間,封條是新的,白的,上面的字還沒有干透。
「柯書記。」他說。
柯真抬起頭。
「那一頁。」韓爭說。
屋裡所有人都看著他。
他沒有問那上面寫著什麼。
「那是我父親的字。」他說。
說完他推開門,走了出去。
走廊上沒有人。
他站住,一隻手撐在牆上,站了十幾秒鐘。
那一頁他沒有看,往後也不能看。
從今天起,屋裡那七件東西,他一件都不能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