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人是三月十七號辦完的。
那是在新疆打工的那個。專班先給他打電話,講了一遍是怎麼回事,又把材料快遞過去。他在那邊找了個公證處,把簽字和身份證明辦好,寄了回來。
一來一回二十來天。
「九個都完了。」柏科員在電話里說。
「都完了。」韓爭說。
「撤銷決定九份,全下了。稅那邊重新認定完了,罰款撤了兩筆,異常名錄里的信息也修復了。」
他念得很快,像是照著單子念的。
「還有一件事,我跟你說一下。」
「您說。」
「逄根柱那個戶,欠的那筆稅,最後走了個特殊程序。」柏科員說,「稅務那邊研究了三回。按規定,納稅義務人是登記的經營者。可現在登記撤銷了,從頭就不算數,那這個納稅義務人就不存在了。」
「那這筆錢呢。」
「掛著。」柏科員說,「掛在那兒,等公安那邊對郎振業的追繳到位以後一併處理。反正不再掛在他名下了。」
他停了一下。
「那老頭現在名下乾乾淨淨。」
那天中午吃飯的時候,簡幹事說了另一件事。
「我上星期碰見殯儀館的人了。」他說。
韓爭抬起頭。
「怎麼碰見的。」
「在縣醫院。」簡幹事說,「我送我媽去做檢查,在樓道里碰見的。是他們館裡一個管後勤的,從前調材料的時候打過交道。」
「他說什麼了。」
「他跟我說了個事。」簡幹事把筷子放下,「說前兩天鄔全祿去館裡了。」
屋裡沒有人說話。
「去幹什麼。」文科長問。
「辦手續。」簡幹事說,「那個內退撤了以後,他的檔案要改。改檔案得本人簽字,所以他去了一趟。」
「見著人了嗎。」
「見著了。」簡幹事說。
他把碗往前推了推。
「那個後勤的說,那天上午鄔全祿進的院子,從大門到辦公樓那一段,不到二百米。」
他停了一下。
「路上有三個人跟他打招呼。」
屋裡靜下來。
「三個。」文科長說。
「三個。」簡幹事說,「一個是燒鍋爐的,一個是接運班的,還有一個是他從前那個辦公室現在的年輕人。」
「他們說什麼了。」
「沒說什麼。」簡幹事說,「就是『老鄔來啦』,『老鄔身體還行吧』,那種話。」
他把碗端起來。
「可那個後勤的跟我說,他在館裡幹了十幾年,這兩年多,從來沒見過有人跟老鄔打招呼。」
韓爭放下筷子。
「他內退以後回去過嗎。」
「回去過兩回。」簡幹事說,「一回是辦醫保的事,一回是取東西。那兩回他進院子,沒有一個人跟他說話。」
他把最後一口飯吃完。
「那個後勤的說,那時候大家都知道他是怎麼走的。雖然說不清,可都覺得——他這個人身上有事。」
他把碗放下。
「現在通報下來了,大家知道了。」
「知道什麼了。」
「知道他身上沒事。」簡幹事說。
那天下午韓爭做了一件事。
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張空白的紙,在上頭列了一個單子。
不是給誰看的,也不歸卷。就是他自己想理一遍。
他一條一條往下寫。
「一、異常帳戶十一個,涉及財政資金六十七萬三千餘元,已認定。」
「二、郎振業,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已移送審查起訴;已退繳四十八萬餘元。」
「三、殯儀館現任館長誡勉一人,辦公室主任政務警告一人。」
「四、西牆外五家個體工商戶登記,全部撤銷。」
「五、被冒用身份的在世人員九人,全部辦結;相關稅費、行政處罰、失信信息一併處理。」
「六、四名已故人員火化登記,補登完畢。」
寫到第七條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這一條是最早的那一條。
去年八月,他坐在這張桌子前面,翻開三本工資表合訂本。那時候他手上什麼也沒有——只有幾個對不上的簽名。
後來那條線走到了四十七個人:戶籍已經註銷,編制還在,工資還在發。
「七、原四十七名戶籍已註銷、編制未註銷人員,編制已全部註銷,工資發放已全部停止。」
他把這一條寫完,看了兩遍。
四十七個人。
這四十七個人他一個也沒有見過。他們死在不同的年份,最早的二十一年前,最晚的兩年前。他們的名字在花名冊上、在工資表上、在人事系統里,一直活著。
現在他們不在了。
不是死了——他們早就死了。
是從紙上下來了。
他接著往下寫。
「八、監察建議四條,已由縣紀委監委發出,殯儀館已建立先火化後補登台帳制度。」
「九、《撤銷虛假登記權利告知單》,已印製並隨送達發放。」
寫到這裡他停下來。
他把這九條從頭看了一遍。
九條,三百來字。
這就是一年零七個月。
從去年八月到今年三月。
他把筆換了個手,在最底下又寫了一行。
那一行只有一句話。
「十、藍皮橫格筆記本一冊,未找到。」
他看著這一行,看了很久。
那個本子已經不在了。它去年三月十五日跟另外十一件廢紙捆在一起,走完了一整套合規的銷毀程序——有清冊,有批准,有監銷人,有提件登記。
它上面寫著一百二十七個人的名字,寫著日期,寫著二十來個圈,其中一兩個圈裡點了一個點。
後面幾頁是成段的字,是那十一頁材料的底稿。
那些字沒有人看過。
只有一個人看過——那個人翻了幾頁,看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了本子。
他現在還活著,住在北關街。
「文科長。」韓爭說。
「嗯。」
「逄根柱那邊,後來怎麼樣了。」
文科長抬起頭。
「你問這個幹什麼。」
「隨便問問。」韓爭說。
「我上午跟柏科員通電話,順口問了一句。」文科長說。
「他怎麼說。」
「他說,沒什麼。」
「沒什麼?」
「他說:那老頭以後沒再來過。」
韓爭把筆停在紙上。
「沒再來過。」他說。
「沒再來過。」文科長說。
他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
「柏科員說,從十二月八號那天他來領撤銷決定,到現在三個多月,人沒來過,電話也沒打過。」
他把眼鏡重新戴上。
「他說他一開始還琢磨,是不是哪兒沒辦明白,人家不好意思說。後來他想通了。」
「想通什麼。」
文科長看著他。
「他說:不用再來了,才是辦完了。」
那天下午快下班的時候,柯真來了一趟。
她帶來一份東西——專班的階段性情況報告,抄送到組織部的那一份。
「看看吧。」她說,「不是案件材料,是工作情況。」
韓爭把那幾頁翻了一遍。
前面都是數字,跟他中午寫的那九條對得上。
最後一頁有一段,是他沒有想到的。
那一段說的是芮蘭英。
「縣殯儀館已按監察建議建立先行火化補登台帳,明確專人負責,按季度清理。現由該館火化登記崗位人員芮蘭英負責登記與清理,首次清理已完成,歷史遺留四件均已補登歸檔。」
韓爭把這一段讀了兩遍。
「她還在那個崗位上。」他說。
「還在。」柯真說。
「這個台帳是她記。」
「是她記。」柯真說。
她在椅子上坐下來。
「上個月我們的人去回訪,看了那本台帳。」她說,「新做的,硬皮,格子是印好的:姓名、火化時間、缺什麼材料、責任科室、經辦人,最後一欄是補登日期。」
「記得怎麼樣。」
「記得很齊。」柯真說,「一筆不落。」
她把手放在膝蓋上。
「我們的人問她,你自己那本舊的還記不記。」
「她怎麼說。」
柯真想了一下。
「她說不記了。」
「為什麼。」
「她說:現在這個是單位的了,我記這個就行。」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韓爭坐在那兒,看著桌上那張寫著十條的紙。
第十條那一行還在最底下:藍皮橫格筆記本一冊,未找到。
他伸手把那張紙拿起來,對摺,又對摺。
「那本舊的呢。」他問,「她扔了嗎。」
柯真搖了搖頭。
「沒扔。」她說,「她說放家裡了。」
她站起來,往門口走。
走到門口她停了一下。
「我們的人多問了一句,問她放著幹什麼。」
韓爭抬起頭。
「她說,」柯真說,「萬一將來又有人來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