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峰一遍又一遍比對死者信息與凜龍的資料,他感覺很多線索都在重合。
死者 AI 還原的樣貌,與凜龍相似。
死者與凜龍,在十幾年前都生活在空縣。
還有關於戒指的信息,2013年的時候,警方在查戒指的購買者時,根據銷售的款式,查到600多名購買者。
在其中一家知名金店的對戒銷售名單上,找到了一行信息:凜先生,電話 xxxxx,對戒購買於 2011 年 1 月 19 日。
撥打這個電話號碼,如今早已註銷,但聯繫人一欄的 「凜先生」,是否就是凜龍?
同時,整個家族與案件也能重合。
例如,死者手上戴著一塊名貴的老式手錶,像是 90 年代國外生產的。
而凜醫平因為職業關係,經常參加國外的研討會,這塊表會不會是凜醫平買的,後來送給了兒子凜龍?
遠拋近埋,這個也很像。
凜龍一家人當年在空縣的居住地,正在離發現屍體的三岔口 5 公里之內。
但是——凜龍明明活著,怎麼可能是死者呢?
羅峰還是覺得像,他繼續推理,想著這個案件結構中曾經出現的不解之處。
那日他和秦宇站在三岔口的河邊,都有一個想不開的疑點:
如果是家族殺人,是誤殺,那無論如何,對於死者的死是愧疚的。愧疚之中,可以選擇其他的藏屍地,不會將死者 「埋」 在這麼臭的一條河裡。
想著想著,羅峰緊鎖的眉頭突然解開了。他有了一個大膽的推測——還有一個人!
難道這個案件是這樣發生的?
這宗案件的真正兇手,是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和趙素兒有著某種關係,例如情人。
凜龍發現這件事後,與趙素兒或者這個男人爭吵,男人錯手殺死了凜龍,將凜龍的屍體丟下三岔口河域 「掩埋」,而後,趙素兒幫著這個男人隱瞞。
因為根據了解,凜龍在 2012 年欠了幾十萬債,跑出去躲債了三年,2012 年左右,這正是死者遇害的日期。
所以因為要幫那個或是情夫的男人,或者當年是趙素兒誤殺凜龍,情夫幫忙埋屍,所以趙素兒隱瞞了凜龍三年的死亡。
同時凜醫平由於患了老年痴呆,而成了特殊的 「家族隱瞞者」。
而後,這個男人在外面躲了三年。或者來說,不是躲,而是在變,他把自己通過整容,變成了 「凜龍」。
早期的一代身份證是黑白的,二代身份證是彩色的。
這個男人整容成 「凜龍」 後,去辦理了二代身份證,就徹底變成了凜龍。
2015 年,他突然出現,帶著這一家人去到了大市,從此,這個男人就丟下原先的身份,讓自己成為了 「凜龍」。
推理至此,接下來就需要驗證。
需要兩個人的 DNA,一個是 70 歲、患有老年痴呆的凜醫平,另一個是 12 歲、正在上小學的凜冬冬。
把他倆的 DNA,和河底沉屍的死者作對比,目的是判斷他們之間是否存在血緣關係,若是對上了,就證明死者就是凜龍。
可羅峰沒打算這麼做,原因有幾個。
其一,當下的推理缺乏有力證據支撐;其二,對老人和小孩採集 DNA,總歸不太合適。
再者,這案子的情況或許相當複雜,可能涉及家族,還有第三成員,甚至存在身份互換、刻意隱瞞等情況。
第三成員究竟是誰?身份互換是否還牽扯別的案件?要是這些人聯合起來,很可能早就串好了一整套說辭。
所以,在沒有足夠證據和把握的情況下,還不能走到採集 DNA 這一步。
思來想去,當下最恰當的辦法還是隱秘偵查。
羅峰把情況匯報給空縣的領導,領導問:「你有什麼想法?」
羅峰說:「我想用烏頭四的案件作為切入點,展開調查。」
之前調查凜龍過往時,警方發現他在 2012 年生意失敗,曾向一個叫烏頭四的人借過錢。
空縣警方去找烏頭四核實情況,烏頭四前不久因為被舉報,犯下多項暴力催收、非法集資借貸案件,如今被關押在看守所。
烏頭四交代:凜龍當年找他借了 20 萬,後來凜龍跑去躲債了。不過這筆錢,他妻子趙素兒慢慢還清了,還錢之後,借據被收走,烏頭四沒留底。
在 2012 年,他和凜龍之間只是正常借貸,是這幾年,他才走上犯罪道路,在看守所里的烏頭四悔恨地說著。
基於這個調查到的條件,羅峰想藉此啟動隱秘偵查,暗中先接觸這幾位嫌疑人。
領導問:「你說的這一家三口,真有這麼可疑?」
羅峰坦言,按照他的推理,很有可能,而且這是案中案,肯定非常複雜,必須完全了解情況,才能正面審問。
領導同意了。
於是,空縣派來負責烏頭四案件的警察老良,前往大市,和羅峰一起,展開雙人隱秘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