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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霍雲霄

2026-09-16 02:16:10 作者: 北僧

  「總算是出太陽了,這天兒真特麼的冷,到底什麼時候是個頭。」

  一輛裝甲越野車行駛在顛簸的雪地上,駕駛座上的男人戴著皮手套,忍不住的咒罵著。

  副駕上的男人透著一股漫不經心的慵懶。

  一把蝴蝶刀在他指縫間翻飛,寒光流轉,映亮了他左耳那枚精巧的耳釘。

  劍眉星眸,五官凌厲如刀削斧鑿的建模臉,一頭短髮打理得一絲不苟。

  外罩一件長款大衣,身姿挺拔,那股子禁慾感仿佛能將周遭的喧囂都隔絕在外。

  此時,男人的目光緊緊的鎖在了前方走在雪地里的宋胭脂身上。

  「我擦,那邊有個姑娘,這鬼冷的天……她居然敢一個人出來!」

  駕駛座的男人震驚的喊了一嗓子,原本在后座玩花牌的男人也瞬間直起身子,探頭朝外看。

  「哪兒呢?」

  這男人有一頭紅色的頭髮,五官分明,生的一雙動人的桃花眼,哪怕只是一個嫌棄的眼神,都讓你心神蕩漾。

  紅髮男人探出頭,落入他眼中就是另一個畫面:

  天地間蒼茫一色,萬里雪飄,將塵世喧囂盡數掩去。

  在這琉璃世界中,立著一個披著火紅色斗篷的少女。寒風撩起她鬢角的髮絲,她卻渾然不覺寒意,足尖輕點,在鬆軟的新雪上旋起圈來。

  指尖輕攏慢捻,接住幾片紛揚的玉屑,看著它們在掌心化作晶瑩的水珠。她仰起臉,唇角彎成好看的弧度,那一抹笑意明媚嬌艷,恍若穿透寒冬的第一縷暖陽,連這漫天冰雪都黯然失色。

  事實上的畫面,只是宋胭脂路過一棵樹的時候,枝頭的雪落在她身上,她轉身仰頭看向那個落雪的樹枝,伸手掃去身上的雪。

  幾道利刃從宋胭脂的身邊划過,宋胭脂還沒有反應過來,那幾道利刃已經解決了她身後的幾隻搖搖晃晃走向她的喪屍。

  下一秒,一個黑色的身影閃現在宋胭脂的身邊,將她拽到身後,自己則是護在她的前面,再次抬手,幾道鋒利的刀刃破空飛出去,斬殺了剩餘的幾隻喪屍。

  宋胭脂詫異的抬眸,看著這個莫名出現的男子。

  只一眼,宋胭脂在心裡點頭,這男人長得真好看。

  宋胭脂抬眸,就對上男人那雙幽邃的瞳孔。

  

  「你沒事吧?」男人低沉的嗓音如剛甦醒的醇厚的紅酒。

  宋胭脂眨了眨眼睛,男人的手還放在她的腰上,活脫脫一副英雄救美的畫面。

  「沒事!」宋胭脂輕聲道,「你長得真好看。」

  從後面趕過來的紅頭髮的男子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忍不住的笑了出聲:「這小丫頭倒是有眼光。」

  黑色大衣的男人低笑一聲,直接彎腰一個公主抱,抱著宋胭脂上了車后座,對紅髮男說道:「你坐副駕駛座。」

  系統彎彎在宋胭脂的識海里尖叫:

  【我靠,這是什麼鬼?他以為他是霸總嗎?他是不是腦子有病?】

  宋胭脂嘴角微微上揚,倒是碰上一個有趣的人了。

  「你怎麼一個人在這裡?」

  宋胭脂想了想,編了一個理由:「我和家人走散了,我在這裡等他們。」

  「走散了?這種時候走散了?小丫頭,你這是被家人拋棄了。」副駕駛座上那個紅頭髮的男人一針見血道。

  「小丫頭,認識我嗎?」紅頭髮的男人朝著宋胭脂拋了一個媚眼。

  宋胭脂搖搖頭,紅頭髮的男人愣了一下,似是想到了什麼,摸了摸自己的頭髮。

  「你應該是沒見過我紅頭髮的樣子,我叫江晏之,有印象嗎?」

  宋胭脂看著眼前這個擁有一雙桃花眼的男人,這皮囊不錯,若是九龍需要一副皮囊,眼前這個紅毛小子的皮囊剝下來就不錯。

  系統彎彎已經為宋胭脂查到了江晏之的資料了。

  江晏之,二十六歲,末世前是模特,也是流量明星,很受女人歡迎。

  回眸一笑百媚生,這句話本該用來形容女人,但網絡上,卻成了江晏之的代言詞。

  「我知道,你是大明星。」宋胭脂點頭。

  江晏之愣了一下,隨後笑了出來,宋胭脂這才注意到,這男人的眼角居然有一顆淚痣,這一笑,的確是媚態橫生。


  「現在末世了,已經沒有大明星了。」江晏之伸手要去摸宋胭脂的頭髮,卻被旁邊的男人攔下。

  江晏之有些訕訕,「你呢?你叫什麼名字?」

  「胭脂,胭脂水粉的胭脂。」

  「胭脂?」江晏之眼睛一亮,「這名字倒是有意思。咱倆名字諧音,晏之、胭脂,是不是很有緣?」

  「我叫霍雲霄。」黑色大衣的男人也開口了。

  系統彎彎的聲音里透著不懈:

  【姓霍,一聽就是個霸總。這風向不對啊。】

  宋胭脂點頭,卻沒有下文,所有人都在等著宋胭脂開口求他們幫她,帶她一起離開,可等了很久都沒有等到宋胭脂的反應。

  霍雲霄忍不住了,「胭脂,你就沒什麼想說的?」

  宋胭脂抬手指著駕駛座的那個男人問道:「你叫什麼?」

  駕駛座上的男人愣了一下,顯然是沒想到宋胭脂的問題,就是問他的名字。

  「小丫頭,我叫方木,你可以叫我方大哥,哥哥我是木系異能者。」

  霍雲霄看著宋胭脂,這女孩太靈動,太漂亮,在末世,這麼好看乾淨的女孩很少見了。

  他想要脫下大衣表現一下,看到宋胭脂身上那個厚厚的披風,也不好意思脫了,脫下來往哪兒披。

  江晏之也頻頻回頭打量宋胭脂,看著宋胭脂的穿著打扮,不免有些心虛,末世快兩年了,宋胭脂的生活一看就不差,能讓她維持這麼好生活的家人,怎麼會隨意拋棄她?

  難道真的只是走散了?

  霍雲霄垂眸看著宋胭脂,聲音里透著寵溺:「累了吧?要不要靠著我休息一會兒?」

  宋胭脂詫異的抬眸看著霍雲霄,那幽邃的瞳孔深情的能讓人沉溺。

  江晏之顯然也沒想到霍雲霄會這樣說話:「霍雲霄,你……」

  霍雲霄一個眼神過去,江晏之閉嘴了,卻不甘心的轉身。

  系統彎彎發出了尖銳的尖叫:

  【我擦、我擦……我一個系統都要爆粗口了?這什麼鬼!他想幹什麼?他不會是對你一見鍾情了吧?】

  宋胭脂閉上眼睛,在識海中回答了系統彎彎這個問題:

  【不,他是寂寞空虛,想要秀一把霸總的氣勢。】

  宋胭脂睜開眼睛看向窗外,一見鍾情?不過都是見色起意的藉口罷了。

  她若是和末世里那些枯萎邋遢的女人一樣躺在路上,霍雲霄絕對不會看自己一眼。

  【那你為什麼還讓他帶走你?】

  【無聊,去看看他玩什麼把戲,主要是……他和那個江晏之長得都好看。】

  車子行駛了一段時間後,終於停在了一個基地大門外。

  野火基地。

  一看就不是官方的正經基地。

  基地厚重的大門被緩緩打開,車子繼續前行,進入了大門內,與此同時,大門也重重的關上。

  看到霍雲霄的車回來,不少人都圍過來,畢竟霍雲霄可是野火基地的二公子,實力強大。

  車子停下來,人群中一個穿著長款羽絨服的女人最先走上前,眼中是濃濃的擔心。

  「雲霄哥、晏之……」女人剛開口,就錯愕的看到霍雲霄從車裡抱出來一個精緻漂亮的女生。

  「雲霄哥哥……這是……」女人面色發白,也不知是不是因為在寒風裡吹了太久。

  江晏之走上前回答:「是我們在路上救下的一個倖存者。」

  女人上下打量了一遍宋胭脂,見霍雲霄一直抱著她,「她是受傷了嗎?要我幫忙看看嗎?」

  在女人伸手的時候,霍雲霄下意識的側身避開了女人的觸碰,「不用,她沒事。」

  這聲音極致冷漠,沒有一絲溫度,透著對女人的疏離。

  女人的眼中染上了受傷了色彩,緩緩垂眸,像是要哭,卻沒有哭。

  宋胭脂伸手戳了戳霍雲霄的肩膀,「放我下來,我自己會走。」

  霍雲霄微微蹙眉,他不喜歡這時候有人忤逆自己。

  江晏之走過來,直接伸手從霍雲霄的懷裡抱走宋胭脂,將她放下,「霍雲霄,清歡是你未婚妻,你回來了,不去陪陪她?」


  被提到名字的許清歡顫了一下,抬眸看向霍雲霄,眼中閃爍著希翼的光芒。

  宋胭脂站在江晏之的身邊看向許清歡,許清歡是那種五官清秀、透著幾分江南煙雨美的女人,哪怕只是穿著一身厚重的羽絨服,但骨子裡還是散發出書香世家的氣質。

  許清歡是漂亮,但也只是漂亮,不及春日閣的舞姬王落雁的美,更不及陳梓涵的美。

  果然,美人難得。

  「走吧,先回去!」霍雲霄似乎是有意避開許清歡的視線,居然伸手要去拉宋胭脂的手。

  這一次,宋胭脂後退一步,避開了霍雲霄的拉手。

  這男人,有點剛愎自用,大男子主義。

  「胭脂?」霍雲霄沒想到宋胭脂會避開自己的觸碰,這讓他基地二公子的威嚴受到了挑釁。

  宋胭脂卻看向許清歡,「這位小姐看起來很傷心,她很需要你。」

  霍雲霄瞥了一眼許清歡,隨後輕笑一聲,自認為宋胭脂是在吃醋,抬手寵溺的摸了摸宋胭脂的腦袋,低聲道:「別怕,她不敢欺負你。」

  一句話,讓旁邊的許清歡搖搖欲墜。

  宋胭脂有些無語了,霍雲霄的閱讀理解是不是不及格?牛頭不對馬嘴。

  連繫統彎彎都忍不住瘋狂尖叫起來:

  【我擦,以前覺得霸總帥氣,現在身臨其境,怎麼這麼油膩。】

  「霍雲霄,你這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我不敢欺負她?我什麼都沒說,你就這樣先入為主的把我想成一個壞人,每一次都是這樣。」

  許清歡似乎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將過往所有的委屈都喊出來了。

  霍雲霄蹙眉,環視一圈四周,周圍看熱鬧的人立刻低下頭,不敢吭聲,離得遠點的人悄悄逃離,不敢逗留,怕殃及池魚。

  「許清歡,別在外面鬧。」霸總標準語錄出來了。

  宋胭脂就那麼靜靜的看著這一幕,像個局外人一樣,可偏偏,在所有人眼裡,她像破壞男女主感情線的惡毒女配。

  江晏之站出來打圓場,「好了好了,趕緊回去,外面太冷了,別怕小姑娘給凍壞了。」

  江晏之朝著宋胭脂伸出手,「小胭脂,跟我走吧。」

  宋胭脂看著江晏之伸過來的手,思索了片刻,這才伸手牽住他的手。

  野火基地的原型是一個城鎮的主城區,外圍用金屬圍牆包圍起來,這裡有街道,有寫字樓、有別墅區、有商場和居民樓。

  裡面有真槍實彈的護衛隊巡邏,沒有興安基地那麼大,但一個非官方基地能建成這樣,可見對方也是財力雄厚。

  宋胭脂一邊走向別墅區,一邊環視四周,江晏之悄悄在她耳邊說道:「這裡是末世後霍家組建的基地,不是官方基地,不過這邊的生活比那些官方基地好多了,人員沒那麼複雜。」

  原來野火基地就是霍家的基地。

  霍家,末世前,霍氏財閥,和齊家差不多,也是一家跨國資本,不過霍家的實力似乎要比齊家雄厚一些。

  主要還是因為霍家這一輩,人才輩出,不似齊家,除了一個齊森,剩下的都是平庸之輩,末日之後,只能依賴裴家生存。

  若是齊森接手齊家,估計齊家也會獨立建立一個基地,不會依附於裴家,這也是末世剛開始的時候,齊森的目標,可惜了……遇上了齊家那群背刺他的草包。




  「二爺,江少,清歡小姐。」門一開,就是女傭。

  女傭身上穿著灰撲撲的棉襖,面頰凹陷,面黃肌瘦,但即便如此,也比大多數人要幸福多了,能在霍家當傭人,就意味著不會餓死,在基地總是受人尊重幾分的。

  別墅里的家具基本都在,只是看起來髒兮兮的,也難怪,末世了,水資源緊張,誰還會浪費水資源來打掃家務。

  「清歡,給胭脂收拾一個房間,以後她就住在這裡。」霍雲霄理所當然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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