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月的小診所來了一個想不到的客人——羅英華。
「營養不良,胃部糜爛,腿部凍傷,腦部有淤血,被鈍器擊打過?」邊月給她檢查完傷勢,「嘖」了一聲。
這個冬天,她的日子挺不好過的。
羅英華始終面無表情,甚至移開眼睛,不看邊月。她們的見面,實在太尷尬了。
羅英華似乎是有事求她,主動打破了僵局:「我的病不治了,治也治不好。我來是問你,今年皇城司還收人嗎?」
直截了當,連一句多餘的寒暄都沒有。
她們之間,也沒什麼可寒暄的,唯一的一點兒情分,就是那個山村之中,見證了彼此人生中最狼狽的時刻。
不過這樣的情分,有還不如沒有呢。
皇城司,去年冬天在山桃村搞了好幾起滅門慘案。它不止殺外來的人,連本村的也殺。如果還能連上網,高低得說一句:皇城司它殺瘋了。
村裡的民兵營組織過幾次對皇城司的抓捕行動,結果沒一次成功的。抓不到,趙莊明那幾個小子沒什麼耐心,就散了。
村里他們的事兒還挺多,沒時間在皇城司上死磕。
不過為了安村民的心,村長搞了一次懸賞,誰要是能抓住皇城司的人,獎勵十斤糧食。
沒錯,十斤,就是這麼摳。
皇城司殺人講究啊,每次都在現場寫下被殺之人都幹了哪些缺德事兒,這要是和平年代,都夠槍斃十多回了。
皇城司在某種程度上,其實是對民兵營權力和能力的一種補充。
村長心裡門兒清,不過現在山桃村大得很,圍牆外的那些頭頭們對他軟硬兼施,非要抓住皇城司的人,「就地正法」。
村長沒辦法,只能表個態。反正就是一句話,外加十斤糧食的事兒,犯不著讓民兵營的那些娃娃跟圍牆外的死磕。
不過圍牆外,對皇城司的懸賞就高了,已經達到了八百斤糧食,三根金條的「高價」。
逃到山桃村後,沒房沒地的那些人,正滿世界的找皇城司呢,就為了拿到這筆「巨款」,好安家立業,在山桃村站穩腳跟。
現在「皇城司」三個字,就像一塊沾著蜂蜜的肉,鮮美極了。被這三個字砸中,有的是狂蜂浪蝶來將人啃吃乾淨。
邊月站遠一些,打量羅英華,搖頭:「你這樣的,是不收的。」
竟然沒有半點兒避諱,直接承認了。
「自然不是我,是另一個還能活下去的人。」羅英華顫抖著手從脖子上取下一條項鍊。
無色透明的美玉被雕刻成觀音的形象,用一根金鍊子串著。
邊月盯著那觀音,眼尾挑了挑:這竟然是一塊靈石?
「這是想要進皇城司的人給出的誠意。」羅英華咳了兩聲,道:「這塊美玉長期佩戴,能滋養主人的身體。」
「我戴了幾天,感覺自身好了很多。它的主人沒說謊,這是寶物。」羅英華目光灼灼的盯著邊月:「如何?可以收下她嗎?」
「我自然知道它是寶物。」邊月隨意的接過玉觀音,這塊兒靈石,還是當年她自己送出去的呢。
「想要進皇城司的人,是一個女人,今年大約四十多歲,唇邊有顆硃砂痣,是嗎?」
羅英華:「那是她的母親,要進皇城司的人,是一個小姑娘,今年十八。」
邊月擺手:「讓她的母親來吧。」
羅英華咳了兩聲,點頭:「好。」
邊月給羅英華開了一些藥:「拿回去煎水……」
「我不要!」羅英華撕心裂肺的咳了一陣,渾濁的眼中咳出淚花,她抬頭直直的盯著邊月:「就算我倒斃路邊,為野狗分食,也絕不再喝你陳家一口水,吃你陳家一粒藥!」
那年來山桃村,邊月給她的藥,她忍著病痛,一粒都沒吃,全分給別人了。
邊月:「……隨便你吧。還有,我改姓了。」
羅英華努力平復了一下心情,她這個中間人當得有些不稱職,試圖說幾句軟話:「你當年幫過我,我對你不該是這個態度……」
「閉嘴吧!」提到當年,邊月也開始煩躁起來,她下意識的摸兜里的煙,沒摸到。這才想起來,她的煙抽完了,還沒補貨。
「故去的事情,就讓它埋在時光里,誰都別提了。」邊月揉了揉額頭,渾身都是疲憊。
羅華英同樣痛苦的佝僂著背。
是的,她們兩個從那個吃人的村子裡逃了出來。可有些傷痛了,哪怕是過了一輩子那麼長,也不可能治癒。
羅華英不再跟邊月互相折磨,彎著腰走遠了。邊月看著她逐漸消失的身影,既冷漠,又悲憫。
她看起來活不過今年了。
也好……也好……早早歸去吧,別勉強自己留在這世道受蹉跎了。
邊月手下那個玉觀音,很快就有一對母女打著看病的名義上門了。
那對母女中,母親一直把女兒牢牢的護在懷裡,她的女兒看起來有些膽小,怯怯的看著邊月。
邊月戴著口罩,穿著白大褂。今日太陽難得露面,從窗戶照射進來,打在她的臉上,仿佛給她鍍上了一層神光。
那母親瞬間睜大了眼睛:「是您?」
邊月把玩了一番手裡的玉觀音,又扔給那母親:「拿回去吧,送出去的東西,沒有收回的道理。」
那母親接住玉觀音,給女兒戴上,有些侷促的搓了搓手:「沒想到在這裡遇上您,當年遇上您時,我身無分文,如今再遇上您,我還是一無所有。」
邊月懶得聽她發表感言,將一份手寫的內容送到那母親手裡,眉目低垂,冷漠中又帶著蠱惑:「因為一些原因,我需要組建一些完全仰仗我鼻息生存的人,你願意幫我嗎?」
這張紙上,寫著入皇城司需要遵守的規矩。
邊月提供食水,教養皇城司的成員,但皇城司中人,有十年的時間,必須完全聽從邊月的命令,去完成一些比較危險的事。
這些事很可能讓人丟了性命,如果皇城司中人一往無前,邊月會給與家屬一部分補償。但如果臨陣逃脫,邊月會收回教授的所有本事。
也就是送人去黃泉的文雅說法。
紙上的內容,完全是霸王條款,簽了之後,連基本的生命權都得不到保障,根本不該出現在文明社會。
那母親看完這幾頁紙,又看了看怯生生的女兒,問道:「您真的能保證,每月100斤大米嗎?」
邊月也看了她女兒一眼,提醒道:「可以,但你必須保證自己吃飽。」
「男人和女人無論是體型還是力量,都差距很大。我捨棄更有優勢的男性,而選擇女性作為皇城司使者,是因為我自己也是女人。」
「但你必須保證自己一直處於最佳狀態,來接受高強度的訓練,明白?」
「明白!」那母親咬牙,龍飛鳳舞的簽下自己的名字:徐貞!
徐貞的女兒想在媽媽的名字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徐貞一把摁住女兒的手,盯著她的眼睛:「囡囡,這是媽媽的機會,你不要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