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臨下了一場早春的雨。
沈硯川到達受害者安置中心時,已經是下午六點。
中心位於北臨舊城區,一棟由廢棄醫院改建的三層建築。門口沒有醒目的招牌,只有一塊深灰色的金屬牌,上面刻著一行字:
【未成年人受害者長期援助中心】
他沒有讓人來接。
也沒有通知任何媒體。
下車後,他拎著文件袋走進大廳,前台工作人員抬頭看了他一眼。
「沈先生?」
「是我。」
「顧問組已經在二樓等你。」
「好。」
他剛走上兩級台階,便聽見身後有人開口:
「你就是那個沈家的人?」
聲音很輕,帶著明顯的戒備。
沈硯川停下。
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站在大廳角落,手腕上有一道淺淡的舊疤。
他是從地下醫療區救出來的三個孩子之一。
這些日子,他一直拒絕接受沈氏賠償基金的任何幫助。
「我姓沈。」沈硯川說,「但現在不在沈氏任職。」
「你們都這麼說。」
「什麼意思?」
「出了事就說自己不是沈家的人。可以前拿錢、拿權、拿別人命換來的好處,你們誰也沒少拿。」
大廳里安靜下來。
前台工作人員想要制止男孩。
沈硯川抬手。
「讓他說。」
男孩盯著他。
「你來這裡幹什麼?」
「負責基金審計和追償。」
「追償什麼?」
「追回違法所得,確認每一筆賠償都到受害者手裡。」
「如果追不回來呢?」
「那就由基金先行墊付。」
「基金的錢從哪裡來?」
「雲港項目利潤、沈氏資產處置所得,以及後續追繳資金。」
男孩冷笑。
「你說得倒清楚。」
「因為這是我的工作。」
「你不是來贖罪?」
沈硯川沉默了片刻。
「贖罪不是工作,也不是一句話能完成的事。」
男孩似乎沒想到他會這樣回答,目光微微一變。
「那你為什麼要來?」
「因為有人必須把帳算清楚。」
「算清楚了又怎樣?」
「至少以後不會有人告訴你,那些東西查不到、沒人負責、也沒有人記得。」
男孩攥緊拳頭。
「你記得嗎?」
「我會記住。」
「你連我們的名字都不知道。」
「那就從名字開始。」
沈硯川打開文件袋。
裡面沒有受害者檔案,只有一份空白表格。
姓名、年齡、身體狀況、治療需求、教育需求、法律代理人。
「你願意告訴我嗎?」
男孩沒有回答。
過了很久,他才說:
「我叫周野。」
「好。」
沈硯川在第一行寫下這個名字。
「周野。」
男孩看著紙面,眼神第一次沒有那麼冷。
「別寫錯。」
「不會。」
「我以前叫B-03。」
「這裡不使用那個編號。」
「可醫院還在用。」
「那是證據編號,不是你的名字。」
周野沒有再說話。
沈硯川合上文件,將表格遞給前台。
「先安排心理評估,評估之前,不要強迫他接受任何治療。」
前台點頭。
沈硯川繼續上樓。
二樓會議室里,三名律師、兩名財務人員和一名心理專家已經等候多時。
桌上堆滿了文件。
「沈先生。」負責法律事務的許律師起身,「你在北臨的主要任務有三項。」
「第一,核對沈氏資產中與十七號案件相關的資金流向。第二,追查境外醫療機構和中間人的責任。第三,建立受害者終身援助帳戶。」
「時間?」
「第一階段三個月,第二階段一年。」
「監督方呢?」
許律師將一份任命書推過來。
「林氏派來的監督委員會已經確認。」
沈硯川沒有打開文件。
「林知微?」
「她是委員會負責人。」
「她會親自來北臨?」
「每月一次。」
沈硯川的手指在桌面輕輕停住。
許律師看見他的表情,補充道:
「林總已經把職責劃分得很清楚。她只監督基金,不參與日常經營。你們之間的私人關係,不得影響基金決策。」
「應該的。」
晚上九點,所有人結束會議。
沈硯川留在辦公室,繼續核對第一批帳目。
北臨中心面積不大,辦公桌是從舊醫院倉庫里清理出來的。窗外雨水沿著玻璃往下流,遠處的路燈被切成模糊的光。
凌晨一點,財務系統突然彈出一條紅色預警。
【發現重複追償記錄。】
沈硯川立刻調出原始數據。
同一筆境外匯款,在三家關聯公司帳目中被重複申報。
金額一千八百六十萬元。
收款方是瑞士一家私人醫療諮詢機構。
表面上,這筆錢用於支付沈清禾的治療費用。
但沈清禾的醫療記錄中,三年前的實際費用只有兩百三十萬元。
剩餘一千六百三十萬元,被拆成十四筆,分別轉入四個不同帳戶。
其中一個帳戶的開戶人,已經在十七號案件中死亡。
另一個帳戶,屬於仁和醫院前院長的女兒。
沈硯川繼續向下追查。
最後一筆轉帳發生在四個月前。
也就是地下醫療區被發現之前。
收款方沒有名字,只有一個代號:
【北臨三號倉】
沈硯川打開地圖。
北臨三號倉位於安置中心以北八公里,屬於一家已經註銷的冷鏈公司。
他立即撥通許律師的電話。
「把三號倉的產權、租賃、消防和人員資料全部調出來。」
「現在?」
「現在。」
「沈先生,已經凌晨一點……」
「如果資料還在,明天可能就不在了。」
電話那頭頓了幾秒。
「明白。」
十分鐘後,第一批資料傳到電腦。
三號倉在兩年前註銷,但倉庫並未閒置。
最近半年,仍然有車輛進出。
登記使用方是一家名為「寧海生物科技」的公司。
這家公司沒有公開業務,也沒有官網,註冊資本只有五百萬元。
可它租用的倉庫面積超過兩萬平方米。
沈硯川調出車輛記錄。
一輛黑色商務車反覆出現。
車牌屬於江城一家安保公司。
那家安保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叫方嶼。
沈硯川的目光沉了下來。
方嶼已經被判刑二十年。
按規定,他不可能在外面活動。
除非車輛是舊車牌。
也除非,方嶼在被捕前已經安排了人繼續執行命令。
他沒有直接前往三號倉。
先將所有資料備份,發給北臨警方和林知微。
郵件發送成功後,他撥通林知微的電話。
江城凌晨兩點。
手機響了三聲才被接起。
「什麼事?」
她的聲音帶著剛醒時的沙啞,卻沒有半點含糊。
「發現一筆異常資金。」
「和誰有關?」
「方嶼。」
林知微坐起身,打開床頭燈。
「說具體。」
沈硯川將轉帳路徑和車輛記錄簡明講了一遍。
「北臨三號倉,可能仍在使用。」
「你準備怎麼做?」
「等警方。」
「你已經派人過去了?」
「沒有。」
「沈硯川。」
「我知道不能擅自行動。」
「你最好是真的知道。」
「所以我先通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