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張律師把溫禾叫進辦公室。
"有個新案子。"他說,把一份卷宗推過來,"陸氏子公司一名前員工提起的勞動仲裁。索賠金額兩百萬,理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來代理。"
溫禾接過卷宗,翻開看了兩頁。
申請人孫某,男,34歲,原陸氏子公司技術部主管,工齡六年。半年前被公司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他提起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賠償金兩百萬。
看起來是個常規的勞動糾紛——但溫禾注意到一個細節:孫某被解除的理由是"擅自透露公司機密信息",但公司在解除通知中沒有寫明具體的機密內容。這個程序瑕疵,對仲裁結果很不利。
"這個案子,我們代理公司方?"溫禾問。
"對。"張律師說,"陸氏是我們的客戶。子公司的案子,你接。有問題嗎?"
溫禾沉默了兩秒。
她沒問題。但她知道這個案子意味著什麼——她要在仲裁庭上,為一個大型企業對抗一個普通前員工。輿論上不好看,但她簽了委託合同,沒有選擇餘地。
"沒問題。"她說。
張律師看著她,像是想說什麼,但最終只說了"好"。
溫禾拿著卷宗回到工位,開始逐頁分析。
孫某的入職合同、考勤記錄、工資單、解除通知、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她一項一項過,不放過任何細節。
看到第三個小時,她發現了一個異常。
孫某在離職前的最後一個月里,頻繁跟一個號碼通話。通話記錄顯示,平均每天三到四次,每次通話時長在五到十分鐘之間。而這個號碼,經過查詢——歸屬地顯示為上海,但機主信息不屬於陸氏任何員工。
溫禾把這個號碼記下來,繼續往下看。
又翻了半小時,她發現第二處異常:孫某離職後三個月內,他的銀行帳戶收到了三筆轉帳,每次五萬元,匯款方是一家註冊在某產業園的科技公司。這家公司的主營業務——法律諮詢服務。
一個被開除的技術主管,為什麼會收到法律諮詢公司的轉帳?
溫禾放下筆,盯著那三筆轉帳記錄。
她腦子裡一條推理線正在成形——但還缺一環。
她拿起手機,給許助理打了個電話。
"許助理,幫我查一個號碼的機主信息。"
她把號碼報過去。十分鐘後,許助理回過來了:
"溫律師,這個號碼的機主登記信息是——一家營銷公司的辦公電話。就是上次你查到的那個營銷公司。"
溫禾的手指握緊了手機。
營銷公司。又是那家營銷公司。
陸振業。
她掛了電話,看著桌上那疊材料,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
"孫某前員工——營銷公司轉帳——陸振業關聯平台——勞動仲裁。"
這條線串起來了。
陸振業不只是想通過輿論戰搞臭她,也不只是在供應商案里下套——他還布局了勞動仲裁案,在陸氏子公司內部埋釘子。
如果孫某在仲裁庭上當眾喊出"是陸振業讓我告的",那陸氏集團的內部矛盾就會被徹底公開。陸沉的管理能力會受到質疑,陸振業就有理由在董事會上發難。
這是一個連環套。
供應商案是第一條線,勞動仲裁是第二條線。兩條線無論哪條炸了,陸振業都能獲利。
溫禾靠在椅背上,閉上眼,深吸了一口氣。
然後她睜開眼,重新拿起卷宗。
一周後,仲裁開庭。
仲裁庭不大,一張長桌,仲裁員坐在正中,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分坐兩側。旁聽席上坐著幾個人——溫禾掃了一眼,認出其中有陸氏HR總監,還有一個她沒見過的人。
那個人穿著深色夾克,坐在最後一排,低著頭看手機。
溫禾多看了他一眼,然後把注意力轉回案子。
仲裁程序按部就班。孫某的代理人陳述事實、宣讀仲裁請求。溫禾作為被申請人的代理人進行答辯。
"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未能明確說明申請人具體違反的是哪一條規章制度、泄露了何種機密信息。解除行為缺乏事實依據,屬於違法解除。"
"關於申請人所說的事實。"溫禾說,"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申請人在任職期間私下接觸競爭對手公司,並泄露了正在研發中的項目信息。公司掌握通話記錄、郵件往來等證據,相關內容已在庭前提交仲裁庭。"
仲裁員翻看材料,問:"被申請人是否認為,申請人的行為已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
"是的。"溫禾說,"申請人身為技術部主管,掌握公司核心技術信息。私自向第三方透露項目細節,已經超出了公司可以容忍的範圍。"
庭審進行了一個小時,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兩個問題上:公司是否有明確的保密制度?孫某的行為是否達到了"嚴重違反"的程度?
溫禾的答辯很穩——她有充分的證據支撐。但她也知道,這個案子在法律上她有勝算,在輿論上她並不占優。一個大型企業的律師,對抗一個被開除的前員工,天然容易被貼上"資本走狗"的標籤。
她不在乎。她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庭審接近尾聲時,輪到孫某做最後陳述。
孫某站起來,臉色蒼白,聲音發顫。他說自己被開除後找不到工作,妻子跟他離婚,父母生病沒錢治。他說公司從來就沒有明確的保密制度,他只是做了本職工作,就被一腳踢開。
他的陳述很動情。
溫禾聽著,手裡的筆一直沒有動。
然後孫某忽然轉向旁聽席,指著最後一排那個穿深色夾克的男人,聲音驟然拔高——
"是他!是陸振業讓我告的!他說只要我把事情鬧大,就幫我還債、幫我安排工作!我什麼都沒做錯,我是被逼的!"
全場瞬間譁然。
仲裁員敲槌:"申請人,注意你的言辭!"
但孫某已經失控了,他繼續喊:"我有證據!轉帳記錄!通話錄音!都是陸振業的人聯繫我的!你們不信可以查那個號碼——"
溫禾坐在位置上,看著失控的孫某。
她早就知道這個環節會出現。她甚至掌握了孫某收到營銷公司轉帳的證據。
但她在庭上沒有出示。
因為她知道——在對方自己喊出來的時候出示,比他拿出來之後再反駁,效果好十倍。
仲裁員宣布休庭,擇日裁決。
走出仲裁庭時,那個穿深色夾克的男人已經不見了。HR總監追上溫禾,低聲說:"溫律師,今天的事——"
"如實記錄。"溫禾說,"仲裁庭會處理的。"
HR總監欲言又止,最終點了下頭。
溫禾走出仲裁大樓,陽光有些刺眼。
她拿出手機,給陸沉發了一條消息:
「你二叔在勞動仲裁案里埋了人。今天庭上,申請人當眾喊出來是你二叔指使的。」
一分鐘後,陸沉回復了兩個字:
「知道了。」
又過了三秒,第二條消息緊跟著彈出來:
「你早就發現了?」
溫禾看著屏幕,沒有回覆。
她確實早就發現了。她沒有提前捅破,是因為她想讓孫某在庭上自己說出來——這樣所有人都聽到了,證據鏈完整,無可抵賴。
她走回律所的路上,手機又震了一下。
這次不是陸沉。
是陳律的消息:「仲裁庭的事我聽說了。你做得很好。」
溫禾看著那行字,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做得好?
不。她只是做了一個律師該做的事。
但這個案子留下的問題,遠比它解決的更多——陸振業在陸氏內部埋的釘子,遠遠不止這兩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