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亮,蘇見青便把帳箱搬到了院裡的長桌上。
陳露抱著出勤表,沈秀蘭拿著衛生所登記冊,何向東則把知青點住宿記錄攤開。六張異常工分條按日期排成一列,紙面上的墨色深淺不一,像是分了幾次寫進去。
林秀梅站在桌邊,手裡端著搪瓷缸。
「昨晚不是已經查過三張了嗎?怎麼又把這些全翻出來?」
「昨晚查的是工種。」
蘇見青抬手點在六張工分條上。
「今天查日期、出勤和補記順序。」
「如果只是漏記,六張條子的時間應該能對上。」
「如果是事後補寫,日期和墨色會留下痕跡。」
林秀梅喝了一口水。
「月底統一補登,墨色不一樣很正常。」
「那就等查完再說。」
蘇見青將出勤表推給陳露。
「先從六月二十六日開始。」
陳露在紙上找到對應日期。
「這天我上午在曬穀場幫忙捆袋,午後去了縣裡。」
「你幾點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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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隊出發前。」
何向東點頭。
「我能證明。」
「你證明的是上午那段。」
蘇見青說道。
「下午呢?」
陳露從材料袋裡取出一張蓋過章的辦事紙。
「縣裡收材料的時間在上面。」
她把紙放到桌上。
「我到縣裡時已經過了晌午,登記時間在這裡。」
蘇見青看完,將那張紙夾進檔案。
「六月二十六日,陳露上午協助捆袋,午後不在生產組。」
她指向工分條。
「這張挑糧三分,登記時間寫在收工之後。」
何向東接過工分條。
「糧隊是午後出發,回來時天已經擦黑。」
「陳露沒有跟著去。」
蘇見青在出勤欄後寫下:
「實際勞動:上午協助捆袋。」
「異常工種:挑糧。」
「登記時間:晚於實際出工時間。」
王春妮從屋裡走出來。
「你們現在連補記時間都要算,誰能記得當天什麼時候寫的?」
蘇見青抬頭。
「工分條上有登記位置。」
「六月二十六日的原始記錄在前一頁,陳露的名字卻被挪到補記欄。」
王春妮走近看了一眼。
原本屬於當天的登記格已經被人用墨線划過,陳露的名字寫在下方空白處,旁邊添著三個工分。
「這能說明什麼?」
「說明不是當天隨手記上。」
蘇見青說道。
「至少是後來補進去的。」
「後來補,不就是為了把漏掉的工分補回來嗎?」
「那就要有漏記依據。」
蘇見青看向林秀梅。
「誰證明陳露還做過挑糧?」
林秀梅把搪瓷缸放到桌上。
「我說過,小組工分有時候按總量分攤。」
「同組總量是多少?」
「我沒記。」
「陳露分到多少?」
「就是按人頭算的。」
「挑糧一共有幾個人?」
「我怎麼知道?」
「誰在場?」
「都過去這麼久了,你問我這些做什麼?」
蘇見青把她的回答寫在異議欄。
「經手人不能只記得結果,不記得依據。」
林秀梅的聲音提高。
「你非要把我說成做了假帳才滿意?」
「我沒有說你做假帳。」
蘇見青將紙推到她面前。
「我在記錄你的回答。」
「如果你記得依據,寫上。」
林秀梅看著那幾行字,伸手拿起筆,卻遲遲沒有落下。
王春妮站在旁邊替她說:「那天大家都忙,林秀梅不可能把每個人做了什麼都記住。」
「所以舊帳才需要本人核對。」
蘇見青沒有看她。
「工分不是誰記得誰說了算。」
陳露把第二張工分條遞了過來。
「六月二十九日,翻曬七分。」
沈秀蘭翻開衛生所登記冊。
「這天陳露早上發燒,我陪她去衛生所。」
「我記得她看完病後回了知青點。」
「下午有沒有再去曬穀場?」
「沒有。」
「你確定?」
「確定。」
沈秀蘭指著登記冊上的時間。
「衛生所那邊留了登記,她回去後一直躺到傍晚。」
蘇見青抬頭看向林秀梅。
「你說陳露那天在哪裡?」
林秀梅說道:「她可能上午去衛生所,下午又去翻曬。」
「誰看見她下午到場?」
「翻曬組的人。」
「你找來。」
「我不負責叫人。」
「但你負責登記這七分。」
林秀梅被噎住。
蘇見青讓陳露去曬穀場叫人。
不多時,翻曬組的王嬸和劉建國一起進了院子。
「六月二十九日,陳露有沒有參加翻曬?」
王嬸搖頭。
「沒有。」
「當天誰在?」
「我、劉建國和趙和平。」
劉建國補充:「那天太陽毒,翻曬不能缺人。陳露若是來了,我們肯定看見。」
「有沒有人替她幹過一段?」
「沒有。」
蘇見青將三人的話寫入證明欄,又把工分條遞過去。
「你們確認這七分不是陳露乾的?」
「確認。」
三人分別按了手印。
陳露看著那張工分條。
「這一筆作廢。」
蘇見青拿起硃筆,在工分數字上劃了一道。
「不是作廢,是暫不計入真實工分。」
「若登記人能找出實際工種和見證人,再重新核。」
王春妮說道:「人都說沒看見,難道沒看見就代表她沒幹?」
「衛生所記錄、同組證詞、出勤時間三項都對不上。」
蘇見青把紙收進袋裡。
「如果只憑一句可能,就能把工分算進去,那誰都可以在帳上多出一筆。」
接著是六月二十七日的修渠工分。
陳露拿出公社辦事登記,何向東叫來當天同組的趙和平。
「那天東邊水渠塌了一段。」
趙和平說道。
「我們一直干到收工,陳露沒來。」
「誰登記?」
「林秀梅。」
「誰覆核?」
「沒人。」
林秀梅開口:「我當時是照小組總數登記。」
「修渠小組總共有幾個人?」
「六個。」
「陳露算在六個人里?」
「工分是按小組分。」
「那另外五個人的工分分別是多少?」
林秀梅說不出來。
蘇見青將修渠記錄翻到下一頁。
「同一組五個人的工分都按照實際出工填寫,只有陳露這一欄在月底補記。」
「你還要說是總量分攤嗎?」
林秀梅盯著那一頁,手指按在紙邊。
「可能是後來補做。」
「日期。」
「記不清。」
「工種。」
「收尾。」
「誰見證?」
林秀梅沒有回答。
蘇見青把三道問題寫在她的異議欄。
「日期、工種、見證人都沒有,這八分繼續暫不計入。」
王春妮說道:「你這樣查下去,陳露的工分都要被扣光了。」
「查到哪一筆,核哪一筆。」
蘇見青抬頭。
「你若知道她實際幹過什麼,就把事實說出來。」
王春妮避開了她的視線。
陳露看著牆上的幾行記錄,手指慢慢收攏。
「我現在只剩下一個夜間看守,還有兩筆補記。」
「夜間看守是哪一天?」
「六月三十日。」
沈秀蘭翻開住宿記錄。
「那天晚上我和老周輪值。」
「陳露沒有來。」
「你們兩個人一直在糧倉?」
「前半夜是我,後半夜是老周。」
「有沒有人中途來過?」
「沒有。」
「值班登記誰寫的?」
沈秀蘭皺眉。
「登記冊上寫著三個人。」
蘇見青接過她手裡的記錄。
「你、老周、陳露。」
「陳露的名字是誰添的?」
「不知道。」
「這張記錄什麼時候交上去的?」
「第二天早上。」
「當時陳露在場嗎?」
「沒有,她那天一早就去了公社。」
蘇見青將夜間看守工分條放在桌上。
這張紙的墨跡比另外幾張深,簽名壓得很重,日期旁還有一處擦拭痕跡。
明帳錄浮出標記。
【重複補寫:六次記錄使用相近筆勢。】
【登記時間晚於實際勞動時間。】
【三次補記日期與陳露行蹤不符。】
蘇見青看著提示,沒有說話。
陳露卻注意到她的停頓。
「又發現問題了?」
「發現六張條子的補記方式相近。」
蘇見青說道。
「但系統沒有直接顯示是誰寫的。」
她把六張工分條按照日期排開。
「看這裡。」
六月二十六日,挑糧三分。
六月二十七日,修渠八分。
六月二十九日,翻曬七分。
六月三十日,夜間看守六分。
剩下兩張分別是翻曬和修渠,日期都在陳露去公社、衛生所或縣裡辦材料的時間。
墨色有深有淺,最晚一張的筆畫卻與最早一張的尾筆相似。
沈秀蘭低聲說:「這些不是同一天記的。」
「不是。」
蘇見青說道。
「六筆分散在不同日期,卻都在後來補進帳冊。」
林秀梅說道:「月底統一補登,當然會分幾次寫。」
「既然是月底統一補登,為什麼六張條子的墨色不同?」
「墨水放久了會變。」
「同一瓶墨水,為什麼前後深淺差這麼多?」
「下筆輕重不同。」
「為什麼補記日期都避開陳露本人在場的時間?」
林秀梅沉默下來。
蘇見青把縣裡、公社、衛生所的登記紙分成三組。
「六月二十六日,她午後在縣裡。」
「六月二十七日,她在公社。」
「六月二十九日,她在衛生所。」
「六月三十日,她去了公社。」
「這四天,她都不可能完成帳上寫的完整工種。」
「剩下兩次,她人在大隊,卻沒有同組見證。」
她指向六張工分條。
「這不是一次誤記。」
「是有人趁她不在場,把不存在的勞動連續填進她名下。」
院裡的知青全看向林秀梅。
林秀梅握著搪瓷缸,缸沿碰到桌面,發出清脆的響聲。
「以前就是這麼記的。」
「正因為以前都是這麼記,才會有人把不存在的勞動寫進一個即將參加推薦的人名下。」
蘇見青把六張工分條裝進紙袋。
「從今天起,六筆都暫停使用。」
王春妮問:「那陳露還算不算推薦候選人?」
「真實工分繼續核。」
「虛假工分不能算,真實工分也不能被一併抹掉。」
陳露抬起頭。
「如果最後我的分數不夠呢?」
「那就按真實分數排。」
「如果有人因此說我故意造假?」
「把今天的記錄一併交上去。」
蘇見青看向她。
「你主動拿出工分條,配合核查,沒有證據證明你要求虛報。」
「你有交出空白條、沒有及時核對的疏忽。」
「但這和故意造假是兩件事。」
陳露眼眶發熱,卻沒有低頭。
「我認疏忽。」
「也請你把我的名字從故意造假那一欄拿掉。」
「會寫清楚。」
蘇見青將責任說明遞給她。
陳露接過筆,寫下:
「本人願意接受真實工分核定,不接受將他人補寫行為歸為本人故意造假。」
她寫完按下手印。
蘇見青把六次補記日期抄進另一張表。
「明天查登記鏈。」
「誰拿過空白工分條,誰接觸過工分冊,誰把工分抄進推薦草表,全部重新問。」
林秀梅忽然說道:「你已經查了工分和簽字,還想查推薦草表?」
「推薦草表上先有陳露的名字。」
蘇見青將那張表擺在她面前。
「六筆異常工分後來才補入,但『推薦優先』四個字早已寫在旁邊。」
「這說明有人先定了人,再找分數。」
王春妮臉色變了。
「也可能是幹部覺得她表現好。」
「那就把具體表現寫出來。」
「不能只憑一句表現好,替她填三十六個工分。」
蘇見青將推薦草表裝進紙袋。
「原件封存。」
「陳露的真實材料另行整理。」
「所有候選人的工分、出勤、技能和現實表現,都按同一張表核。」
林秀梅的聲音低下來。
「你真要把這事鬧到公社?」
「工分記錄已經涉及推薦材料。」
蘇見青說道。
「是否上報,不由你決定。」
她將六張工分條交給沈秀蘭。
「封存。」
沈秀蘭用紙繩紮好袋口,在封口處按下手印。
何向東拿來新的登記冊。
蘇見青在第一頁寫下:
「六次補記,三次明確不在場,三次工種與見證不符。」
「原工分條封存。」
「真實勞動另行核定。」
「推薦材料暫停使用異常工分。」
寫完,她將筆放下。
院外忽然傳來一陣腳步。
大隊文書拿著一張蓋章通知,站在門口。
「蘇隊長,公社的回城推薦通知到了。」
他把紙遞過來。
「今年只有一個推薦名額,大隊先報一人,公社審核。」
王春妮看見那張通知,立刻說道:「既然名額只有一個,按現有工分和幹部意見就行,何必再查?」
蘇見青接過通知,掃過上面的要求。
「現有工分要真實。」
「幹部意見要有事實。」
「推薦名單要附原始材料。」
她抬頭看向文書。
「這張草表,誰先填的?」
文書的手停在半空。
「馬主任先口頭定了幾個人,具體分數是後面補的。」
「陳露的名字呢?」
「排在第一位。」
「什麼時候定的?」
「前幾天。」
蘇見青看著桌上的六張封存工分條,又看向推薦草表上那圈鮮紅的「推薦優先」。
「前幾天,她的三十六個工分還沒有查清。」
「為什麼已經排在第一位?」
文書沒有回答。
蘇見青將通知折好,壓在帳冊上。
「從今天起,推薦材料全部公開核對。」
「誰想拿名額,就拿真實勞動來爭。」
「誰想用一句幹部意見定人,先把依據寫出來。」
明帳錄的紅色標記落在推薦草表邊緣。
【下一處異常:候選人順序早於評分記錄。】
蘇見青收起所有原件。
「明天查推薦順序。」
「今天先把六次補記封存。」
最後一張工分條翻到背面,仍能看見那行紅字。
「回城推薦,先報陳露。」
蘇見青用手指壓住紙角。
這行字出現的時間,顯然早於那三十六個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