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核對錶停在受限收件頁,版房備註只有一行:請說明排他安排造成的排期調整、評估和保留產能成本,是否納入本次事項上報。
「成本可以列,排他費不能直接寫成結論。」顧律師把備註列印出來,指尖壓住「費」字,「現在沒有金額,沒有帳單,也沒有收款主體。連費用是否已經發生,都要分欄。」
溫以寧翻到表格底部。原本的項目名稱、付款觸發、驗收條件和責任來源已經填好,新增的「排他影響」欄卻被人用紅筆圈住,旁邊留著一塊沒有填寫的空白。
陸承霄把版房的回執推到她面前:「他們不是要我們證明錦繡做了什麼,是要知道這份壓力如果繼續存在,誰能對哪一筆已發生的支出負責。」
「那就先把能證明的寫進去。」溫以寧拿起黑筆,「排他影響相關費用事項,申請核驗,不寫排他費已成立。」
顧律師調出此前保存的模板頁。錦繡的合作條件把同類項目、同類面料和同一排期並在同一組限制里,適用範圍看似完整,費用責任卻只寫了違約和資源退出,沒有說明被迫調整的一方如何留存支出憑證。
「這一頁只能證明條款存在。」顧律師用便簽擋住後面的批註,「不能證明版房已經因為它多花了錢,也不能證明項目主體欠了誰的錢。」
溫以寧沒有把模板截圖放進費用金額欄。她在來源欄寫下文件編號,又把「條款影響」與「已發生支出」畫成兩列,空白處分別標上「待核」。
陸承霄看著那兩道線:「首節點呢?版房已經給了有限排期,排期保留本身算不算費用?」
「不算。」顧律師回答,「除非有報價、服務單、付款觸發或收款憑證能對應到這一動作。保留排期是條件,費用是另一件事。」
陸承霄把首節點的報價和驗收頁調出來。指定版樣與對應工藝已經確認,付款仍等驗收,返工、暫停和退出條件都按責任來源分別記錄,頁面上沒有一筆排他影響費用被觸發。
溫以寧在首節點旁邊加了「未觸發付款,不主張已發生費用」。她又把新增排期的確認按鈕截圖移到另一份清單里,註明暫停狀態沒有被改寫。
「四款既有交付也要寫?」顧律師問。
「寫排除。」她說,「它們仍按原責任表走,不能因為一份上報,把舊交付和新試點變成同一筆損失。」
四款既有交付被單獨列出,後面接著原責任表編號。第五款、宏立補料、恆遠新增補貨和其他新增節點,則各自保留原來的未恢復、待核或延後狀態,沒有被併入首節點費用。
顧律師翻出版房聯絡日誌。幾次聯絡里,供應方反覆問起唯一合作方確認和排期風險,卻沒有發送正式帳單;一份內部備註提到「若繼續等待,可能產生評估和重新排期成本」,發送人、審批人和實際金額都沒有出現。
「這段能不能作為已發生費用的依據?」陸承霄問。
「只能作為費用風險的來源線索。」溫以寧說,「把備註放進待補材料,不要把可能寫成已經。」
她把聯絡日誌編號貼到上報單後面,附件用途寫成「證明排他安排曾被提出及其對排期、評估的潛在影響」,又在限制欄補上「不能單獨證明金額、付款、責任或收款主體」。
顧律師從檔案袋裡取出一份供應節點詢問。對方要求項目主體說明,若因排他條件不能確認同一批產能,既有核價、版樣評估和重新排期是否另行核對費用。
「這份詢問要不要把供應方名字寫出來?」陸承霄問。
「按收件編號寫,不公開指向。」溫以寧說,「對方問的是規則怎麼落,不是讓我們替它指認誰造成損失。」
顧律師把詢問件放進「費用事項來源」目錄,收件主體和讀取權限單獨登記。沒有原始報價、服務確認和付款記錄的項目,全部留在待核欄,不能因為同一份模板就自動獲得金額。
協作會成員的質疑也隨之進來。一名買手認為,既然錦繡把同類資源納入排他範圍,項目主體就該先報一個估算,免得版房承擔全部風險。
「估算誰來確認?」溫以寧抬頭,「沒有實際發生的支出,估算只能是談判口徑,不能放進上報事實欄。」
買手把筆轉了一圈:「那上報什麼?只報模板和幾句詢問,像是在把責任往後推。」
「上報核驗請求。」她把表格轉過去,「請受限收件人核對適用項目、費用種類、發生時間、付款主體、責任來源和現有憑證。能確認的列事實,不能確認的列補正,不用一句『排他費』把所有空白蓋住。」
會議桌邊安靜了片刻。顧律師補上保管鏈欄位,陸承霄則把項目主體的提交身份寫進抬頭,刪掉溫以寧的個人姓名和任何個人承諾。
「提交方只寫項目主體。」他確認,「我負責發送,不代表你承擔付款、擔保或長期產能。」
溫以寧點開附件目錄,逐項檢查限定範圍。模板條款、首節點報價、付款觸發、驗收條件、版房詢問、聯絡日誌和四款既有責任表各自占據獨立編號,傅氏舊責任表和公共帳號材料被留在關聯獨立性待補正目錄,沒有被拿來證明費用來源。
顧律師在最後一頁寫下補正請求:請提交排他安排的原始版本、適用項目清單、費用發生憑證、付款或收款記錄、責任主體說明,以及供應節點對排期調整的具體記錄。若材料不能證明金額,按風險事項處理,不進入確定費用。
「要不要把錦繡寫進被上報主體?」買手仍不放心。
溫以寧看著抬頭處的「相關排他安排」,沒有立即落筆:「先寫安排,不寫未經核驗的主體。原始條款和發送路徑回來後,才能知道誰提出、誰接收、誰據此調整了什麼。」
陸承霄打開受限收件入口。提交頁面彈出提示,要求確認本次材料不包含未確認的新系列、完整創作檔案、兒童資料和與費用無關的家庭文件。
他把一份誤放進目錄的過程稿移出:「這份不用提交。」
溫以寧看了一眼那頁紙。稿面上的線條讓她有過一瞬熟悉,卻沒有伸手去補充任何解釋。她把文件放回原來的只讀位置,在提交清單上留下「未納入」三個字。
顧律師核完校驗值,將上報單鎖成只讀版本。標題被定為《排他安排影響下費用事項核驗請求》,正文只陳述已有模板、版房詢問、項目狀態和憑證缺口,結論欄沒有出現「應賠」「欠付」或「違規」。
發送前,陸承霄的手停在確認鍵上:「如果收件人要求先報一個數,項目主體怎麼回?」
「按已發生、已觸發、擬發生和無法對應四格回。」溫以寧說,「沒有憑證的部分只說明風險,不替任何一方承諾。」
確認鍵被按下。受限收件頁生成新的提交編號,附件數量、校驗值、提交主體和讀取權限一項不缺,原責任表與新試點狀態也被系統分別保存。
回執返回時,狀態欄沒有變成「受理」。它只寫著:材料已收件,費用來源、適用範圍、責任主體和付款依據待補正;四款既有交付不併入本次核驗,新試點下一階段仍按原暫停記錄執行。
買手盯著那行字:「這算報上去了嗎?」
顧律師把回執翻到背面:「算提交,不算結論。補正入口已經生成,受限目錄也留了保管人和調取人。」
溫以寧在回執的待補欄位旁圈出「原始排他條款」和「具體費用憑證」。提交編號壓住了那兩處空白,卻沒有替它們填上答案。
版房隨後發來一份新的確認要求:在費用事項未完成核驗前,首節點可繼續保留原報價和驗收條件,但新增排期不接受口頭承諾。
陸承霄把這份要求併入項目主體記錄,仍沒有恢復表決按鈕。顧律師則將補正清單分送給對應保管人,註明傅時硯及傅氏不參與本輪治理,歷史訪問和授權回執仍按關聯獨立性目錄另行調取。
溫以寧合上費用核對表。排他安排已經被送進可追溯的上報入口,費用卻還停在責任來源和憑證之間;下一份回執會要求誰補出原件,仍沒有人能提前替它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