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收件頁的紅色待補正標記還沒消失,新的回覆已經壓在費用核驗請求下面。那是一條沒有署名的買手意見,只有兩句話:若不接受錦繡的優先展示條件,後續渠道會不會不再保留?透明協作能不能先說明這一點?
顧律師把頁面放大,先看收件範圍,再看這條意見的來源。「它能證明有人擔心失渠,不能證明渠道已經被取消,也不能證明優先展示是現成承諾。」
溫以寧沒有去點旁邊的轉發鍵。她把意見複製進新的受限目錄,來源欄寫上原收件編號,狀態欄標為「單方風險詢問,待確認」,又將費用事項的待補欄位摺疊回去。
「買手要的是答案。」陸承霄把項目主體的規則草案調出來,「我們手上卻只有一份材料已收件、四款交付沿舊責任表、首節點付款未觸發的記錄。」
「那就只回答記錄能回答的部分。」溫以寧在空白頁上劃出一道豎線,「渠道會不會受影響,不能替別人確認。參與條件能不能透明,要先把不承諾的內容寫清楚。」
紙頁上的第一欄很快有了標題:參與身份。下面沒有出現任何買手姓名,只有「已提出詢問」「待本人回復」和「匿名意見不等同於參與確認」三行。
買手的語音從受限設備里放出來,聲音被系統處理過,聽不出具體是誰:「我不是不想進來。我如果把名字放進名單,原來的展示位置還保不保?如果我不接受排他,後面的款是不是連看都看不到?」
顧律師按下暫停。「這兩個問題不能合併。一個問既有渠道,一個問新項目資格。前者沒有現成書面保證,後者也不能由我們承諾入選。」
溫以寧把「優先展示」從承諾欄移到待確認欄,旁邊加註:「不作為參與透明協作的交換條件,是否形成項目主體立場,待確認。」
陸承霄看著那行字,沒有碰確認框。「這等於放棄一項可以拿來談條件的東西。」
「是擬議上不主張。」她的筆尖停在「待確認」三個字上,「不是宣布渠道開放,也不是把首選品資格送出去。我們先把參與和優先展示拆開,才知道對方真正害怕什麼。」
第二條回復很快補進目錄。對方願意參加規則討論,卻要求不公開身份,還特別註明不接受「先交出排他承諾、再等待展示資格」的順序。附件沒有合同,只有一張被截去抬頭的渠道提示頁。
「這張頁面能不能證明錦繡在鎖渠道?」陸承霄問。
「不能。」顧律師用紅框圈住缺失的抬頭和發送路徑,「只能證明有人收到過一條提示。原始版本、適用範圍和誰據此調整了位置,都還在缺口裡。」
溫以寧沒有把截圖放進事實欄。她在來源欄補上「僅作風險詢問附件」,又把「渠道已被鎖定」刪掉,換成「渠道影響待核」。
買手的擔憂沒有因此消失。受限討論頁下方,幾個未署名的回覆擠在一起,有人問是否需要先退出錦繡的現有合作,有人問不簽排他會不會失去首選品機會,也有人只留下一個空白確認框。
陸承霄翻到項目狀態頁。「如果我們讓更多人參與,新增排期要不要一起打開?至少讓他們看到實際東西。」
「不能拿暫停中的節點做吸引條件。」溫以寧指向首節點旁邊的狀態,「付款還沒觸發,新增排期也沒有恢復。四款既有交付按原責任表走,不能因為新的討論把它們變成透明協作的保證。」
她在草案中增加第三欄:適用項目。四款既有交付單獨標出「沿原責任表,不納入新協作承諾」,首節點標成「付款未觸發,按原記錄」,第五款、補料和新增補貨則保留各自的暫停或待核狀態。
顧律師把費用核驗回執放到草案旁邊。「排期、評估和材料成本也要寫進去。買手一旦要求重新核價,誰付款不能靠一句共同承擔。」
「按實際發生、付款觸發和責任來源分開核對。」溫以寧說,「眼下先把參與規則說清,不能把還沒找到憑證的費用變成所有人的入場費。」
買手的語音再次響起:「那透明規則保護誰?如果我不簽錦繡,項目主體也不保證展示,我為什麼要冒這個風險?」
溫以寧盯著屏幕上的空白位置,沒有立即回答。這個問題不像質疑,更像一份參與條件。它把渠道風險推回到她面前,也把「公平」兩個字拆成了必須能被記錄的內容。
她在草案里添了四個小項:是否排他、是否承諾優先展示、是否影響既有合作、是否需要提供與項目無關的資料。每一項後面都留出「項目主體確認」「買手分別確認」和「渠道事實待核」三個格子。
「資料讀取還要單列。」顧律師指住最後一項,「不能因為想加入討論,就把完整原稿、過程檔案和作者信息交出去。」
「也不能為了證明透明,把傅氏舊材料拿出來撐場面。」溫以寧把關聯獨立性目錄拖到頁面底部,「傅時硯和傅氏仍不參與投票、審批、付款、授權、版房聯絡和讀取。歷史訪問日誌、原始授權人和簽收回執沒補齊,舊責任表只能留在隔離目錄。」
陸承霄把對外抬頭改成項目主體,發送人欄仍然留空。「這份是徵詢稿,不能寫成我的個人承諾。」
「也不能寫成溫以寧的。」顧律師補了一句,「項目主體可以提出規則方向,買手要分別回復,任何匿名意見都不能自動變成聯署。」
紙面上的標題被改成《透明協作參與條件(徵詢稿)》。溫以寧刪掉「協作會成員」幾個字,改成「受邀討論方」,又在底部加了一句:本稿不構成正式協作會成立、入選保證、優先展示承諾或訂單安排。
買手沒有馬上接受。那條最早的意見回到頁面上,發信人追加了一行:「如果你們不主張優先展示,能否說明拒絕排他的人不會因此被排到最後?沒有這個說明,透明只是另一種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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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承霄的手落在回復框上。「要不要寫不會排到最後?」
「這句話超出我們能確認的範圍。」溫以寧把光標移開,「我們可以寫不以優先展示換參與,不能替渠道排序,也不能承諾拒絕排他的人一定得到位置。」
她將回復改成兩段。第一段確認項目主體擬不把優先展示作為參與門檻,待項目主體正式確認;第二段說明既有合作、新項目資格、首選品和渠道位置分別核驗,不以本稿替代實際渠道決定。
顧律師檢查附件目錄,把那張缺抬頭的截圖留在風險詢問項,刪除一份誤放進來的過程稿。費用核驗回執與傅氏關聯目錄被設置成只讀連結,買手只能看到狀態,不得讀取其中的家庭材料、公共帳號或歷史授權原頁。
「擴大討論範圍,可以發出去嗎?」陸承霄問。
「只能發徵詢邀請。」溫以寧說,「邀請不代表名單生效。誰願意繼續談,誰需要補充條件,都得由本人留下可追溯回復。」
受限發送頁生成了一個待確認版本。收件對象顯示為「已提出透明規則詢問的買手」,沒有出現姓名和完整名單;優先展示欄仍標著「擬不主張,項目主體確認未完成」,參與狀態欄則全部是空白。
一名買手在語音里問:「如果我只參加討論,不簽名,不選款,也不交原稿,算不算你們的人?」
「不算。」溫以寧回答,「你只是在確認是否願意討論規則。參與討論、加入協作、獲得資格和具體入選,是四件事。」
那道空白確認框沒有被填上。對方只回了一句「先保留意見」,又把渠道影響說明列為必須補充的材料。
顧律師把這條回復放進待補目錄。「他們想要的是不失渠的依據。我們目前能給的,只有不擴大授權、不以排他換參與的規則方向。」
「方向夠不夠讓人留下?」陸承霄問。
溫以寧看向屏幕下方。費用事項仍顯示「來源、適用範圍、責任主體和付款依據待補正」,首節點旁的付款狀態沒有變化,新試點下一階段的表決按鈕也保持灰色。四款既有交付的責任表被單獨鎖在原目錄里。
「不夠。」她說,「但不夠也要寫在紙上。否則他們只能在排他和空白之間選一個。」
她在徵詢稿末尾添上待確認項:參與方是否願意在不取得優先展示保證的前提下繼續討論;項目主體是否確認不以優先展示換取參與;渠道影響說明由誰補充,如何核驗。每一項後面都沒有簽名欄,只有回覆入口和讀取範圍。
陸承霄沒有按下正式發送。他把草案保存成受限版本,提交動作停在項目主體確認之前。
顧律師回看那張最早的匿名意見,發現「失去渠道」四個字仍沒有對應的原始通知、適用項目和責任主體。她把缺口編號接到費用核驗請求後面,沒有把它改成排他安排已經造成損失。
溫以寧合上頁面,徵詢稿的確認框仍然空著。有人願意繼續談,卻沒有人確認不失去渠道;優先展示只停在擬議欄,協作會也還沒有成立。下一份回復會先要求哪一項保證,仍沒人能替買手按下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