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洛看到這裡,忍不住嘆了口氣。
「你要是只想殺了她,那多簡單,我今天就能幫你實現。」
可惜,原主想要的從來都不是復仇,他要的是程序正義。
原主要找到證據,證明裴知衡犯下的每一起罪行,再讓她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陳洛對此倒沒有多少認同。
在他看來,裴知衡不算什麼壞人。
她殺掉的那些人,無一不是犯下重罪、卻又僥倖逃脫制裁的傢伙。
至少到目前為止,她選擇的每一個目標,都稱得上死有餘辜。
但真讓陳洛殺了裴知衡,他也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
漫長到近乎沒有盡頭的歲月,陳洛早就學會了隨心所欲。
他心情好的時候可以做好人,心情差的時候,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做壞人,甚至毀滅世界。
善惡之分,遠遠沒有他的心情重要。
陳洛放棄了直接除掉裴知衡的念頭。
既然原主想要的是讓她接受法律審判,那他就只能按照原主認可的方式,將這個女人送上法庭。
陳洛閉上眼睛,將整件事重新梳理了一遍。
想要找到證據,最好的切入口,仍然是原主收到的那封匿名郵件。
對方利用原州大學與警方合作的案件分析系統,將原主單獨引到了廢棄實驗樓。
梁世傑提前死在裡面,兇器又是原主的配槍。
從現場布置來看,對方的目的十分明確。
讓警方親眼看到原主持槍站在屍體旁邊,再利用槍上的彈道、指紋和火藥殘留,將殺人的罪名徹底扣在原主頭上。
最開始,陳洛也認為這個局極有可能出自裴知衡之手。
她在原州大學任職,熟悉學校環境,也有機會接觸梁世傑和案件分析系統。
原主又追查了她整整13年,她確實有清除這個隱患的理由。
可仔細想想,卻有些不對。
原主雖然已經將懷疑範圍縮小到了三個人,卻始終沒有掌握能夠指向裴知衡的直接證據。
換句話說,裴知衡即便知道原主在調查自己,也沒有到必須冒險動手的地步。
更何況,她十分了解原主。
兩人對正義的理解不同,原主相信程序,她相信結果,可他們對罪惡的憎惡卻沒有本質區別。
按照裴知衡一貫的行事原則,她可以殺死那些逃脫法律制裁的罪犯,卻不會輕易殺害一個無辜的警察。
尤其是原主這種人。
她或許會覺得原主固執、愚蠢,甚至是在阻礙她執行正義,卻不可能不知道,原主是一個真正的好警察。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絕境,她沒有必要殺他。
即便真想阻止原主繼續調查,她也有太多更穩妥的辦法。
誤導調查方向,製造虛假線索,利用顧問身份影響上級判斷,甚至讓原主徹底被排除在案件之外。
事實上,原主這些年受到的排擠,已經證明這些辦法十分有效。
以她的智商,沒有必要突然改變一貫謹慎的作風,在大學裡設計這樣一個充滿風險的栽贓現場。
陳洛睜開眼睛,目光落在屏幕上。
除非,從一開始,他就想錯了一件事。
連環殺手和栽贓原主,不是同一個人。
裴知衡可能確實是那名懲奸除惡的義警。
但將原主引到實驗樓,殺死梁世傑,再用原主的配槍製造現場的,卻可能另有其人。
對方知道原主正在秘密調查什麼,也知道他收到匿名郵件後不會向上級匯報。
對方甚至能夠確定,原主會獨自帶槍前往實驗樓。
這種了解,已經不只是看過他的調查資料那麼簡單。
那個人一定非常熟悉原主的性格、辦案習慣和警隊內部流程。
這麼做一個排除,幕後之人是警察的可能性極高。
陳洛重新調出了原主留下的三人名單。
裴知衡先排除,就只剩下刑偵支隊長高振南,還有與原主相識近二十年,今天親自帶隊抓捕他的趙明川。
如果不是裴知衡設下的局……
那另外兩個人當中,究竟是誰想讓原主背上殺人的罪名?
動機又是什麼?
陳洛忽然笑了一下。
事情開始變得有意思了。
原主這些年得罪過的人不少。
警局內部有人厭惡他的固執,被他抓進去的犯人更不缺想要報復他的。
可真正的問題是,這些人如果想對原主動手,早就有無數次機會。
為什麼偏偏選在現在?
陳洛思索片刻,重新調出了梁世傑的資料。
梁世傑,32歲。
五年前捲入一起姦殺案,是警方鎖定的主要嫌疑人。
現場雖然留下了他的痕跡,受害者生前也曾與他發生衝突,可關鍵物證在送檢途中遭到污染,唯一的目擊證人後來又突然翻供,最終因為證據鏈無法閉合,檢方只能撤回起訴。
原主始終沒有放棄這起案子。
這些年來,他反覆核查當年的證詞和物證,也一直在暗中盯著梁世傑,希望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在原主留下的檔案里,梁世傑的住址、工作、社會關係,以及這些年的活動軌跡,記錄得非常詳細。
陳洛盯著屏幕看了一會兒。
如果問題不是出在原主身上,那就只能出在梁世傑身上。
這個人最近一定做過什麼。
或者,他掌握了什麼。
以至於有人必須讓他死。
而原主,恰好是最合適的替死鬼。
他長期調查梁世傑,兩人起過衝突,梁世傑還投訴過原主利用公權力騷擾他,所有人都知道兩人之間存在舊怨。
只要梁世傑死在原主的槍下,再配合實驗樓里的現場,警方自然會認定原主因為多年無法將其定罪,最終選擇了私下報復。
動機、兇器、現場,全都齊了。
甚至連原主為什麼會獨自出現在那裡,也能解釋得通。
陳洛靠在沙發上,手指輕輕敲了兩下桌面。
陳洛很快又在筆記本上操作了起來,進入了原州市公安系統,調出了五年前那起姦殺案的完整卷宗。
梁世傑之所以能逃脫制裁,是因為兩份關鍵證據同時出了問題。
法醫從死者體內提取到的精液樣本,在送檢後嚴重降解,無法完成DNA比對。
而死者指甲縫裡提取到的皮膚組織,又混入了現場勘查人員的生物信息,失去了證明效力。
卷宗將這兩件事分別認定為運輸失誤和操作事故。
可陳洛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事情沒這麼簡單。
兩份能夠將梁世傑定罪的關鍵證據,偏偏同時失效,唯一的目擊證人還突然翻供。
這不像意外。
更像是有人清楚整條證據鏈,也知道該毀掉哪一環,才能讓梁世傑脫罪。
「梁世傑家境普通,父母都是普通人,不可能有能力替他擺平這種案子。
那麼就只剩下一個可能......梁世傑他手裡握著某個大人物的把柄,是對方幫他從那場姦殺案裡面脫身。
這五年來,那個大人物應該將梁世傑手上的把柄給清理掉了。
這才動手除掉梁世傑,而原主就倒霉的成了那個背鍋俠。」
陳洛對這個推斷已經有了七八成把握。
可下一刻,他心裡又生出幾分古怪。
原主被人殺了,臨死前最強烈的執念,居然不是替自己報仇,而是將那個連環殺人犯繩之以法。
陳洛一時間竟有些無語。
他甚至分不清,這到底是可敬,還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