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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想不想當個蒙古人

2026-09-20 00:36:49 作者: 我覺得我是顛佬

  「說過多少?」

  常威搓了兩下手,腦子裡在翻那些零碎的對話,把能記住的一件一件地往外擺。

  侍畫,蒙古名字叫其木格。

  她爹是草原上一個部落的頭人。

  部落不算最大的那一檔,但也不算小,三千多帳牧民,幾萬頭牛羊,遊牧的地盤在斡難河往西的一片草場上。

  常威說到這裡的時候,林遠的手指從茶碗上收了回來,搭在了椅子扶手上,沒動。

  三千帳。

  按照草原上的算法,一帳平均四到五口人,三千帳就是一萬二到一萬五的人口。

  能騎馬能打仗的青壯,大概三千到四千。

  不大不小,在草原上屬於中等偏上的部落,不至於被大部落一口吞掉,但也沒有實力跟克烈部、乞顏部這些巨頭叫板。

  這個體量有意思。

  「她爹叫什麼?」

  常威搖頭。

  「她沒說名字,就說她爹是頭人,部落里的人都叫她爹『巴圖爾』,蒙古話好像是……勇士的意思。」

  巴圖爾不是名字,是尊號,草原上但凡有點本事的頭人都會被族人叫一聲巴圖爾,跟漢人喊「老爺」差不多,不稀奇。

  「她怎麼落到藍玉手裡的?」

  常威的表情變了一下,眉頭往中間擰了擰。

  「她說,她不是在自己部落的地盤上被抓的,是去另一個部落走親戚的路上碰上了明軍的前鋒騎兵,連人帶馬一鍋端了。」

  常威的聲音裡帶出了一點壓著的情緒。

  「跟她一起被抓的還有幾個隨從和護衛,護衛全被砍死了,她和那些王帳里的貴族女眷混在一塊,被梁國公的人打包帶了回來。」

  走親戚的時候撞上的。

  

  林遠把這個信息在腦子裡翻了一下,時間線能對得上——藍玉北伐的時候大軍橫掃草原腹地,很多蒙古人不是在自己的部落里被抓的,而是在轉場、趕集、走親戚的路上稀里糊塗地被卷進了戰爭機器。

  其木格的部落本身沒有參加南征,至少她沒有提到自己的父親或族人出現在脫古思帖木兒的大軍里。

  這一條信息很關鍵。

  「她有沒有說過,她爹的部落跟脫古思帖木兒的關係?」

  常威想了想。

  「她說過一嘴,說她爹不想打仗,脫古思帖木兒徵兵的時候她爹以放牧轉場為由沒去,為這事兒差點被脫古思帖木兒派人來抄帳。」

  沒去。

  林遠的背脊靠在了椅背上,兩隻手交疊擱在腹前。

  一個三千帳的中等部落,頭人有足夠的威望讓族人喊他巴圖爾,但在脫古思帖木兒全力南征的時候,這個頭人選擇了不參戰——這說明兩件事:第一,這個頭人有自己的判斷力,不會被大勢裹著走;第二,他跟脫古思帖木兒之間不是鐵板一塊,存在裂隙。

  「她的部落,跟別的部落有沒有過節?」

  常威又想了一陣,搓著手,表情帶著幾分努力回憶的樣子。

  「有。」

  他的聲音放得更低了。

  「她跟我說過一回,說她小時候,有一年冬天下了特別大的雪,部落里的牛羊死了一大半,她爹帶人去旁邊一個部落借糧。那個部落的頭人不但不借,還趁著她們部落虛弱的時候派人來搶了兩百匹馬。」

  常威頓了一下。

  「她說她爹後來緩過勁來,花了三年時間把馬搶回來了,還多搶了三百匹,但從那以後兩個部落就結了死仇,到現在還沒解開。」

  「那個搶馬的部落是哪家?」

  「她說是……乞顏部。」

  乞顏部。

  林遠的手指在扶手上無聲地敲了一下。

  乞顏部出了兩萬人參加南征,頭人在大同戰場上被俘,目前關在應天的大牢里。

  一個跟乞顏部有死仇、沒有參加南征、三千帳底子的中等部落,頭人是個有獨立判斷力的人,女兒就在自己的侯府里洗馬桶。

  這些碎片在林遠腦子裡慢慢拼到了一起。

  他盯著常威看了好一陣。


  常威被看得渾身不自在,耷拉著腦袋,兩隻手在膝蓋上攥成了拳頭,指關節捏得咔嗒響,像是在等一個處置的結果。

  「常威。」

  「在。」

  「你如果不在侯府當車夫了,你想做什麼?」

  常威抬起頭,滿臉寫著困惑。

  他顯然不知道這句話跟剛才聊的那些東西有什麼關係。

  「侯爺,我不是不知規矩的人,我跟她那個……如果侯爺覺得壞了府里的規矩,我願意認罰,打板子也行,趕出去也行,就是……」

  他的嘴巴張合了幾下,後面的話在喉嚨里堵了半天才擠出來。

  「能不能別罰她,她一個人在這裡頭已經夠苦了。」

  林遠沒接這個話茬,而是問了一句在常威聽來完全摸不著頭腦的話。

  「常威,你力氣有多大?」

  常威愣了。

  「來福跟我說過,你扛兩百斤的石磨走幾十步路不喘氣,三百斤的石槽你一個人端起來,這些是真的?」

  常威不知道這話什麼意思,但還是老老實實地點了頭。

  「還能更重麼?」

  」……更重的沒試過。「

  常威猶豫了一下。

  」前些日子馬廄里有根斷了的石柱子攔著路,來福說得找幾個人來搬,我自己搬的。「

  」多重?「

  」來福後來在那根柱子上拴了繩子,說要拿牛拉過去稱一下,一頭牛沒拉動,又加了一頭,兩頭牛拉到秤上一看,來福說那個數是四百多斤。「

  四百多斤,一個人用雙手搬走。

  這種力氣放在哪個時代都不正常,不是練武練出來的那種勁道,練武的人講究巧勁,用骨架和筋膜發力,常威的力氣不是這個路數,他沒學過任何武藝,純粹是天生的蠻力。

  林遠在心裡默默算了一筆帳。




  在草原上,能徒手扳倒公牛的人會被全部落的男人當成英雄,配娶最好的女人,分最好的草場,說話的時候所有人都得站著聽。

  這個傳統從成吉思汗的年代就沒變過。

  一個能搬動四百多斤石柱子的漢子,如果站在蒙古人面前展示出這種力氣,會是什麼效果?

  侍畫她對常威態度轉變的那個節點,恰恰就是親眼看見常威搬動三百斤石槽的那一天。

  她的部落崇尚武力和蠻力,頭人的女兒從小看慣了草原上的摔跤好手和馴馬勇士,卻從來沒見過一個人能把三百斤的死物直接端起來的。

  這兩條線,在林遠腦子裡交叉的那一刻,一個輪廓浮了出來。

  模模糊糊的,但越想越清晰。

  常威被他的沉默弄得心裡發慌,兩隻手從膝蓋上挪到了大腿兩側,手心全是汗。

  林遠忽然開口了,問了一句讓常威以為自己聽岔了的話。

  」常威,你有沒有興趣,當個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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