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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上鉤了!

2026-09-18 01:11:21 作者: 夏寒本尊

  弄完這些,徐遠回到火堆邊。

  把剩下的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木棍從嘴裡穿進去,從屁股穿出來,架在火堆上面烤。

  火苗舔著兔肉,滋滋地響。

  油脂從肉里滲出來,滴在火上,濺起一串小火星。

  空氣里漸漸瀰漫開一股烤肉的味道,香得人直流口水。

  只可惜沒有孜然,沒有麻辣……

  徐遠坐在火堆旁邊,慢慢轉著木棍,讓兔子受熱均勻。

  火光映在他臉上,忽明忽暗的。

  他看著手裡慢慢變成金黃色的兔肉,忽然想起家裡的炕。

  想起婉清熬的白米粥。

  想起秀兒笨手笨腳擇菜的樣子。

  想起白冰低頭縫棉襖時微微蹙著的眉。

  「才出來一天,就開始想家了……」

  他搖了搖頭,笑了一下。

  兔肉烤好了。

  外皮焦黃酥脆,撕開來,裡面的肉白嫩嫩的,冒著熱氣,汁水順著手指頭往下淌。

  他吹了吹,咬了一口,燙,但香。

  他坐在火堆旁,慢慢地吃。

  一隻兔子去了後腿,剩下的肉也就一斤多,對他來說剛剛好。

  

  吃完了,他把骨頭扔進火里,又添了幾根樹枝,讓火繼續燒著。

  火光照著四周,把枯樹幹、藤簾、落葉堆都照得清清楚楚。

  遠處的林子黑得像一堵牆,什麼也看不見,只有風吹過樹梢的聲音。

  嗚嗚的,像是在很遠的地方唱歌。

  徐遠把柴刀放在手邊,信號彈揣進懷裡最貼身的口袋,靠著枯樹幹,把棉襖裹緊了些。

  火堆「噼噼啪啪」地響著,火星子往天上飛,飛到半空就滅了。

  他看著那些火星子,忽然想起前世在野外生存的那些日子。

  那時候他也是這樣,一個人,一堆火。

  就是手裡的工具好點,有匕首,有斧子,有一些應急物品。

  天黑了就坐下來,天亮了就繼續走。

  日子簡單,但也踏實。

  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他有家,有等他回去的人。

  「第一天。」他自言自語,聲音低低的,被火堆的噼啪聲蓋住了大半。

  「馬馬虎虎就這樣吧。」

  他往火里添了一根樹枝,看著火苗舔上去,把濕樹枝烤得冒出一股白煙。

  「還有六天。」

  他把棉襖領子往上拉了拉,靠著樹幹,閉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徐遠是被鳥叫醒的。

  林子裡的鳥起得早,天還沒大亮就開始嘰嘰喳喳地叫,一聲接一聲,此起彼伏。

  他睜開眼,透過藤簾的縫隙往外看,天已經灰濛濛地亮了。

  火堆燒了一夜,只剩下一堆白灰,偶爾有一縷青煙冒出來,在晨風裡散開。

  「微微有點冷啊。」徐遠嘆息一聲。

  十月的山裡,早晚溫差大,夜裡至少有七八度。

  他裹著棉襖睡了一宿,後背還是涼颼颼的,膝蓋也僵。

  他活動了一下手腳,從坑裡爬出來。

  露水重,落葉上全是水珠子,走兩步褲腿就濕了半截。

  水還是那麼涼,捧起來潑在臉上,激得人打了個哆嗦,但也徹底清醒了。

  他又捧了幾捧喝下去,涼絲絲的,從喉嚨一直涼到胃裡。

  他站起來,甩了甩手上的水,往陷阱那邊走。

  一晚上過去,不知道有沒有東西上鉤。

  撥開荊棘的時候,他特意放輕了腳步。

  獵人接近陷阱,不能毛手毛腳的,萬一裡頭有活物,動靜大了就驚跑了。

  他探過頭,往坑裡看了一眼。

  空的。

  坑底那個兔子腿還在,但已經被什麼東西動過了。


  兔子腿上的肉少了大半,骨頭露出來,白森森的,上面有咬痕。

  坑壁上有幾道新鮮的抓痕,泥土翻開著,邊緣還沒幹。

  坑口旁邊的落葉也亂了幾片,有被扒過的痕跡。

  「果然有東西來了!」徐遠笑了笑。

  他清場,野雞野兔不會在靠近這裡。

  這兔子腿上的血腥味太重,這些小東西機靈得很,聞著味就繞道走了。

  但其他動物,可就不一樣了!

  徐遠低下頭,仔細看坑周圍的泥地。

  落葉上,坑邊的濕泥里,有一串腳印。

  四個腳趾,爪尖的痕跡很深,深深地嵌進泥里。

  步幅不小,兩個腳印之間隔了將近一尺,走路的時候步子邁得很開。

  這可不是小型動物的腳印。

  他伸出手指,沿著腳印的邊緣比了比。

  前掌寬,後掌窄,整體呈橢圓形,爪尖的痕跡比腳掌還長。

  這東西爪子鋒利,收不住,走路的時候爪子會扎進泥里。

  「狼的可能性最大啊!」

  「從腳印的大小和深度來看,個頭不小,至少四五十斤,說不定更大!」

  他站起來,順著腳印往前追了幾步。

  腳印從陷阱這邊開始,往林子裡去了,走了十幾步,拐了個彎,又繞回來了。

  看來這東西在陷阱旁邊轉了一圈,把兔子腿叼出來吃了,然後走了。

  腳印是新鮮的,邊緣清晰,沒有落葉蓋上去,估計就是後半夜到今早這段時間來的。

  徐遠蹲回去,看著坑底那半截兔子腿,笑了。

  他留兔子腿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抓兔子。

  野雞野兔這些東西,隨便挖個坑就能對付。

  但費那個勁幹什麼?

  一隻兔子才多大點肉?

  兩斤,三斤?

  夠吃一頓,不夠吃一天。

  而且兔子這東西,今天抓著了,明天不一定能抓著。

  天天守著陷阱等兔子,那是碰運氣,不是生存。

  他想要的是大的。

  兔子腿的血腥味,在林子裡的能飄出好幾里地去。

  小動物聞著味不敢來,但狼不一樣。

  狼是食肉動物,聞著血腥味就跟聞著飯香似的,非得過來看看不可。

  他從一開始,就沒打算靠打小型動物,過這七天。

  第一天摸清地形,找到水源,搭好窩棚,這是保底。

  第二天,就得開始干正事了。

  「一頭狼少說四五十斤。」

  「而且狼這東西是群居的,有腳印就說明這附近有狼群的活動痕跡。」

  「運氣好碰上一小群,兩三百斤肉到手。」

  「別說七天,半個月都夠了。」

  順著腳印找,就能找到它們的老巢。

  當然,狼不是兔子。

  這東西聰明,記仇,成群結隊,不好對付。

  但他手裡有柴刀,有火,有這一身本事,怕什麼?

  他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泥,把柴刀從腰間抽出來握在手裡。

  他順著腳印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腳印在一棵大樹底下消失了。

  這棵大樹是棵老橡樹,樹幹粗得兩個人合抱不過來,樹皮上有一道一道的抓痕。

  新鮮的,木頭茬子還發白。

  爪痕離地不高,大概到他胸口的位置,像是有什麼東西站在這兒磨過爪子。

  樹根底下,有一小撮毛。

  灰褐色的,粗硬,比豬鬃軟一點,但比兔毛硬得多。

  徐遠捏起那撮毛,在手指間搓了搓,放在鼻子底下聞了聞。

  狼毛。

  他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點。

  「這地方,離狼窩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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