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完這些,徐遠回到火堆邊。
把剩下的兔子用一根削尖的木棍從嘴裡穿進去,從屁股穿出來,架在火堆上面烤。
火苗舔著兔肉,滋滋地響。
油脂從肉里滲出來,滴在火上,濺起一串小火星。
空氣里漸漸瀰漫開一股烤肉的味道,香得人直流口水。
只可惜沒有孜然,沒有麻辣……
徐遠坐在火堆旁邊,慢慢轉著木棍,讓兔子受熱均勻。
火光映在他臉上,忽明忽暗的。
他看著手裡慢慢變成金黃色的兔肉,忽然想起家裡的炕。
想起婉清熬的白米粥。
想起秀兒笨手笨腳擇菜的樣子。
想起白冰低頭縫棉襖時微微蹙著的眉。
「才出來一天,就開始想家了……」
他搖了搖頭,笑了一下。
兔肉烤好了。
外皮焦黃酥脆,撕開來,裡面的肉白嫩嫩的,冒著熱氣,汁水順著手指頭往下淌。
他吹了吹,咬了一口,燙,但香。
他坐在火堆旁,慢慢地吃。
一隻兔子去了後腿,剩下的肉也就一斤多,對他來說剛剛好。
吃完了,他把骨頭扔進火里,又添了幾根樹枝,讓火繼續燒著。
火光照著四周,把枯樹幹、藤簾、落葉堆都照得清清楚楚。
遠處的林子黑得像一堵牆,什麼也看不見,只有風吹過樹梢的聲音。
嗚嗚的,像是在很遠的地方唱歌。
徐遠把柴刀放在手邊,信號彈揣進懷裡最貼身的口袋,靠著枯樹幹,把棉襖裹緊了些。
火堆「噼噼啪啪」地響著,火星子往天上飛,飛到半空就滅了。
他看著那些火星子,忽然想起前世在野外生存的那些日子。
那時候他也是這樣,一個人,一堆火。
就是手裡的工具好點,有匕首,有斧子,有一些應急物品。
天黑了就坐下來,天亮了就繼續走。
日子簡單,但也踏實。
現在不一樣了。
現在他有家,有等他回去的人。
「第一天。」他自言自語,聲音低低的,被火堆的噼啪聲蓋住了大半。
「馬馬虎虎就這樣吧。」
他往火里添了一根樹枝,看著火苗舔上去,把濕樹枝烤得冒出一股白煙。
「還有六天。」
他把棉襖領子往上拉了拉,靠著樹幹,閉上眼睛……
第二天早上,徐遠是被鳥叫醒的。
林子裡的鳥起得早,天還沒大亮就開始嘰嘰喳喳地叫,一聲接一聲,此起彼伏。
他睜開眼,透過藤簾的縫隙往外看,天已經灰濛濛地亮了。
火堆燒了一夜,只剩下一堆白灰,偶爾有一縷青煙冒出來,在晨風裡散開。
「微微有點冷啊。」徐遠嘆息一聲。
十月的山裡,早晚溫差大,夜裡至少有七八度。
他裹著棉襖睡了一宿,後背還是涼颼颼的,膝蓋也僵。
他活動了一下手腳,從坑裡爬出來。
露水重,落葉上全是水珠子,走兩步褲腿就濕了半截。
水還是那麼涼,捧起來潑在臉上,激得人打了個哆嗦,但也徹底清醒了。
他又捧了幾捧喝下去,涼絲絲的,從喉嚨一直涼到胃裡。
他站起來,甩了甩手上的水,往陷阱那邊走。
一晚上過去,不知道有沒有東西上鉤。
撥開荊棘的時候,他特意放輕了腳步。
獵人接近陷阱,不能毛手毛腳的,萬一裡頭有活物,動靜大了就驚跑了。
他探過頭,往坑裡看了一眼。
空的。
坑底那個兔子腿還在,但已經被什麼東西動過了。
兔子腿上的肉少了大半,骨頭露出來,白森森的,上面有咬痕。
坑壁上有幾道新鮮的抓痕,泥土翻開著,邊緣還沒幹。
坑口旁邊的落葉也亂了幾片,有被扒過的痕跡。
「果然有東西來了!」徐遠笑了笑。
他清場,野雞野兔不會在靠近這裡。
這兔子腿上的血腥味太重,這些小東西機靈得很,聞著味就繞道走了。
但其他動物,可就不一樣了!
徐遠低下頭,仔細看坑周圍的泥地。
落葉上,坑邊的濕泥里,有一串腳印。
四個腳趾,爪尖的痕跡很深,深深地嵌進泥里。
步幅不小,兩個腳印之間隔了將近一尺,走路的時候步子邁得很開。
這可不是小型動物的腳印。
他伸出手指,沿著腳印的邊緣比了比。
前掌寬,後掌窄,整體呈橢圓形,爪尖的痕跡比腳掌還長。
這東西爪子鋒利,收不住,走路的時候爪子會扎進泥里。
「狼的可能性最大啊!」
「從腳印的大小和深度來看,個頭不小,至少四五十斤,說不定更大!」
他站起來,順著腳印往前追了幾步。
腳印從陷阱這邊開始,往林子裡去了,走了十幾步,拐了個彎,又繞回來了。
看來這東西在陷阱旁邊轉了一圈,把兔子腿叼出來吃了,然後走了。
腳印是新鮮的,邊緣清晰,沒有落葉蓋上去,估計就是後半夜到今早這段時間來的。
徐遠蹲回去,看著坑底那半截兔子腿,笑了。
他留兔子腿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抓兔子。
野雞野兔這些東西,隨便挖個坑就能對付。
但費那個勁幹什麼?
一隻兔子才多大點肉?
兩斤,三斤?
夠吃一頓,不夠吃一天。
而且兔子這東西,今天抓著了,明天不一定能抓著。
天天守著陷阱等兔子,那是碰運氣,不是生存。
他想要的是大的。
兔子腿的血腥味,在林子裡的能飄出好幾里地去。
小動物聞著味不敢來,但狼不一樣。
狼是食肉動物,聞著血腥味就跟聞著飯香似的,非得過來看看不可。
他從一開始,就沒打算靠打小型動物,過這七天。
第一天摸清地形,找到水源,搭好窩棚,這是保底。
第二天,就得開始干正事了。
「一頭狼少說四五十斤。」
「而且狼這東西是群居的,有腳印就說明這附近有狼群的活動痕跡。」
「運氣好碰上一小群,兩三百斤肉到手。」
「別說七天,半個月都夠了。」
順著腳印找,就能找到它們的老巢。
當然,狼不是兔子。
這東西聰明,記仇,成群結隊,不好對付。
但他手裡有柴刀,有火,有這一身本事,怕什麼?
他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泥,把柴刀從腰間抽出來握在手裡。
他順著腳印的方向,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腳印在一棵大樹底下消失了。
這棵大樹是棵老橡樹,樹幹粗得兩個人合抱不過來,樹皮上有一道一道的抓痕。
新鮮的,木頭茬子還發白。
爪痕離地不高,大概到他胸口的位置,像是有什麼東西站在這兒磨過爪子。
樹根底下,有一小撮毛。
灰褐色的,粗硬,比豬鬃軟一點,但比兔毛硬得多。
徐遠捏起那撮毛,在手指間搓了搓,放在鼻子底下聞了聞。
狼毛。
他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一點。
「這地方,離狼窩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