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月早就憋不住了,急著說出不同看法:「可圖財害命的主要目的是搶錢,兇手多半只想趕緊得手跑路,根本沒時間、沒心思去處理屍體。只有仇殺,才會故意毀屍泄憤、掩蓋罪行。而且一個員工要無緣無故失蹤,第二天上班的同事或家人肯定馬上會發現、報警立案,根本藏不住,反而更容易暴露。」
「正好相反。」 嚴隱不同意王月月的看法,「製造人員失蹤的懸案,比留下一具明確的兇殺屍體,更難查清。失蹤案沒作案現場、沒屍體證據、沒法確定是命案,偵查方向模糊、線索全無,很容易變成無頭案。而留下屍體,直接坐實了兇殺案,性質更嚴重、警方查起來也更上心。」 他頓了頓,語氣肯定地總結出核心推論:「所以兇手會留下完整屍體,恰恰反過來證明——兇手多半不是火葬場內部員工,至少是沒有權限、不熟悉焚化爐操作的外人。」
會議室的氣氛越來越凝重,一樁塵封了三十年的詭異懸案,層層矛盾、處處疑點,徹底壓在了重案組所有人頭上。
夏明輕輕搖頭,馬上反駁了這套老思路:「光憑屍體沒被燒,就斷定不是內部人幹的,這個推理其實站不住腳。」
他一點一點拆開講:「要是內部的人真想搞事,完全可以故意不燒屍體,裝成是外面的人進來搶劫的樣子,這樣反倒能誤導警方,把自己摘乾淨。再說了,大半夜開焚化爐,動靜特別大,火光在安靜的夜裡一眼就能看見。內部的人比誰都清楚,要是真燒屍體,很容易暴露自己,根本不划算。還不如留著屍體,反而能掩人耳目。」
王月月心裡一動,趕緊追問:「那前輩們當初沒仔細查內部的人,就直接排除他們了嗎?」
「也不是隨便就排除的。」馬成趕緊糾正,翻開泛黃的案卷說,「當年王國程隊長帶人花了三天,把火葬場所有在崗員工、家屬鄰居,甚至連員工常去的小賣部、路邊飯店的老闆、修車鋪,全都一個一個問了個遍。所有人都沒有作案動機,也沒發現任何可疑線索,內部排查最後啥也沒查出來。」
案子一下子卡住了,像個死胡同。排除了內部的人,外面的人作案的可疑點卻更大了。火葬場又偏又冷清,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平時也不對外開放,根本不是搶劫的目標。可兇手偏偏能找到值班室、財務室,還知道保險柜藏錢的地方。這麼清楚裡面的布局,絕不是普通外人能知道的。
嚴隱問:「會不會是以前離職的員工?」
「可能性很小。」夏明否定了,「離職的人不知道現在的排班,也不知道財務什麼時候放錢。除非有人裡應外合。」
「裡應外合……」陸燐重複了一下,「繞來繞去,最後還是繞回內部的人身上了。」
「沒錯。」夏明眼神一沉,點出這案子最讓人頭疼的地方,「整件事最無解的就是:所有線索都指向內部的人,可所有排查結果又徹底排除了內部的人,這就成了一個完美的死循環。」
大家的目光又落回案卷,線索越來越亂了。
卷宗上寫得很清楚,死者林康安頭上只有一處致命鈍器傷,身上沒有任何搏鬥或拖拽的痕跡,衣服完好,口袋裡的錢包也在。
當年第一任法醫反覆檢查屍體,全程沒發現任何反抗的痕跡。唯一的解釋就是:死者完全沒防備,一瞬間就被偷襲了。
另外,現場還有一個奇怪的地方:辦公抽屜被整個拉開了,裡面放著的停屍房鑰匙全都不見了。
魯大康:「嫌疑人拿走這些鑰匙有什麼用?偷屍體嗎?」
「偷屍體?」王月月脫口而出,說完自己都覺得離譜,「誰會沒事跑到火葬場偷屍體?偷來有什麼用?」
嚴隱:「這你就不懂了,偷屍體在黑市上能賣錢,特別是沒人認領的無名屍,有人專門收來搞非法器官交易。」
「不會是器官交易。」夏明搖頭,「這些屍體放的時間太長了,器官早就不能用了,沒有醫學價值。」
魯大康:「你們城裡年輕人見識少,偷屍體可不光是為了器官。有些地方搞配陰婚,專門要新鮮的女屍,價錢高得很。」
「配陰婚?」王越皺眉,「可火葬場丟的是停屍房全套鑰匙,不是某一具特定屍體。再說林康安死了以後,火葬場也沒發生過屍體丟失的案子,兇手拿鑰匙的動機顯然不是偷屍。」
嚴隱有點意外:「那些鑰匙放在財務辦公室,出納還管停屍房鑰匙?」
「90年代鄉鎮單位權責不清,這種事很常見。」馬成解釋道,「火葬場看起來崗位齊全,但大多數管理層嫌地方晦氣,常年不來上班,只掛個名。崗位職責分得亂,出納一個人干好幾個人的活,連停屍房和骨灰寄存區的鑰匙都歸她管。」
安林火葬場是知許市僅有的兩所火葬場之一,占地三十多畝,規模不小。裡面分得很清楚,有值班室、辦公區、員工宿舍、停屍房、火化區、骨灰寄存區六大塊。
三間停屍房各有八個帶鎖的儲物抽屜,辦公室里有兩台保險柜,平時辦公室的管理是很嚴的。可案發那晚,辦公室門卻是打可的,且沒有暴力破壞的痕跡。
那晚值班室的老式座機電話線還被暴力扯斷,話筒也被砸碎了,徹底切斷了死者跟外界的聯繫。
這案子如果要論最讓人意外的地方,卻是要數唯一的目擊者是死者才十三歲的兒子林向東。
那天晚上,林向東陪他爸在值班室守著,自己就睡在裡面的摺疊床上。後來他回憶起來,還是嚇得夠嗆。他說,半夜睡得正熟,迷迷糊糊聽到屋裡有點動靜,剛想睜眼起床,腦袋上就挨了狠狠一下,直接暈過去了,摔倒在摺疊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