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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只有熟人才有愛恨情仇

2026-10-18 00:11:06 作者: 星加月

  孫鶴的筆錄和之前面對前輩唐梓峰時的口供幾乎一字不差,回答流暢,每處時間節點銜接得也很緊密。

  無論是買票、坐車、出發的時間,還是到達老家後與親戚見面、停留、返程的具體安排,孫鶴的回答都滴水不漏。

  而且孫鶴不在場的證明也相當紮實——他有車票、有老家親戚的證言,還有返程時在服務區加油的發票。這一切都表明,至少在11月10日到23日期間,他確實帶著孩子離開了東明村,回了老家。而李遠華一家人的死亡時間,也的確是在他離開之後才發生的。

  就連李遠林送雞蛋的時間也是在孫鶴離家之後才發生的。這三者時間線的吻合,讓人不得不將孫鶴從嫌疑人名單中暫時划去。

  夏明把裝著報紙殘片的物證袋收好,四個人收拾好勘查工具,準備離開別墅回局裡梳理新線索。

  他們四人這次對別墅的勘查,只有兩個收穫。一是陸燐發現了一條可以從外圍進入別墅的隱蔽通道,也就是說,不需要鑰匙,也不用叫開門,就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潛入屋內。這表明,這個案子除了內部人員能從正門進入以外,還存在外部人員利用該通道作案的可能。二是夏明在廚房裡發現,籃子裡用來墊雞蛋的報紙上印著的日期,竟然在送雞蛋那天之後,這使李遠林之前所說送雞蛋的準確時間出現了新的疑點。

  陸燐雖然發現了有其他路徑可以進出別墅,但這個案子很明顯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畢竟,只有熟人才有愛恨情仇,而陌生人作案大多為圖財,不會對一家人進行報復性的滅門屠殺。

  報紙的時間,關於這點,確實值得注意。

  如果擱在平時,擱在無關緊要的一天,李遠林把15記成14號,那沒什麼關係,這並不意味著李遠林在撒謊。一個普通村民又是上了一定年紀,記性出問題太正常了。

  可是這次不一樣。因為法醫給出的李遠華一家的死亡時間是11月14日晚上深夜。

  李遠華一家已經被害了,李遠林是如何在15號的時候見到活著的他們的呢?

  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李遠林撒謊了。

  陸燐說道:這張日期不對的報紙本身就說明案子還有沒挖透的地方,之前定的結論確實不能算板上釘釘。」

  發現了疑點,就得重新排查相關線索。如果李遠林當年確實沒有在14號送雞蛋,那他之前的說法就可能存在故意隱瞞或誤導警方的情況。而只有兇手,才會在時間和細節上這樣刻意掩飾,試圖給自己製造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此刻王月月和魯大康外出走訪還沒回來,陸燐做出新的安排,他自己和夏明去找李遠林一家,馬成和王越則被陸燐派去法院調取當年關於李子媛死亡時間認定的全部卷宗材料,重點核查是誰作出的認定、依據是什麼?

  馬成和王越直奔當地地方法院檔案局,調取當年李子媛死亡時間認定的原始卷宗。當地法院檔案局的調閱手續比想像中繁瑣,兩人在窗口前等了近1個小時,才拿到一份泛黃的複印件。

  死亡時間的認定通常依據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以及醫院的死亡記錄。

  通過對當地法院檔案局存有的「遠華滅門案」資料和檔案進行查詢,馬成和王越並未找到李子媛的死亡證明原件。法院認定李子媛死亡時間的依據,是鎮上公安局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上面有經辦民警的簽名。

  馬成和王越立刻著手聯繫那位經辦民警,他就是當年負責處理「遠華滅門案」現場勘查的民警潘安國,也就是唐梓峰筆記上記錄的——潘所長。

  馬成在內部系統進行了查詢,很快便調出了那位經辦民警的檔案。潘安國,案發時是鎮派出所的所長,可是根據檔案顯示,潘安國已經去世了。

  王越問:「去世了?因為什麼去世的?」

  馬成翻了翻手裡的檔案列印件,說:「檔案上寫的是『因病去世』。」

  馬成知道王越這麼問的目的,又補了一句:「他是正常死亡!」

  在案發兩年後,潘安國就因病去世了,病因是胃癌晚期,他感覺不舒服的時候就已經晚期了。家裡人說他平時胃不舒服一直扛著,等疼得受不了去檢查時已經來不及了。那個時候,單位也沒什麼體檢一說,好些人都有職業病,且都是小病拖成大病,潘安國的情況在當時並不算罕見。

  當年的潘所長為什麼要出具這樣一份情況說明?他是基於什麼依據認定李子媛的死亡時間?這些問題,隨著潘安國的去世,似乎都成了無解的謎團。

  


  但是不能因為人去世了,就放過一切不合理的現象,很明顯那份提供給法院的「情況說明」有問題。

  他們不能就此放棄。王越提議道:「潘安國雖然不在了,但當年經手這份『情況說明』的,肯定不止他一個人。派出所里總有其他民警、文書或者內勤接觸過這份材料。」

  馬成點頭,立刻在電腦上開始查當年在鎮派出所工作過的老民警的聯繫方式,看看有沒有人記得這份「情況說明」的來龍去脈。

  花了不少時間,輾轉聯繫上了三位當年在鎮派出所工作過的老民警。前兩位對這份「情況說明」毫無印象,第三位姓周的老民警在電話里沉默了片刻,才說道:「那份『情況說明』我記得。那個時候潘所長已經病得很重了,很多事都是我們代辦的。那份材料其實是按照法院那邊的意思寫的,由我們這邊一個文書代筆,寫完之後,我拿著它去醫院找潘所長簽字。」

  還沒等馬成說出這份「情況說明」有問題,老周似乎已經預料到了什麼,他擺了擺手,示意馬成不必多言,便接著說道:「如實說,那份『情況說明』的內容,並不是潘所長親自核實的。他當時躺在病床上,連看都沒看,就讓我把筆遞到他手裡,他顫顫巍巍地簽了個名字。我當時還問了一句『潘所,您要不要過目一下?他說:『不用了,法院那邊要得急,上級領導辦事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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