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恆頓時就想撫額。
他確實說過這種話,幸或不幸又被艾沐瑤記住了!
艾沐瑤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讓他一點脾氣都沒有。
「我的困難是寫得不好,思路混亂,還寫得慢。
花了四五天時間,改了又改,最後定稿兩千多個字。
可我看你寫程式,一小時就能敲出千把行程式碼。
你還精通五筆輸入法,不看鍵盤也能打字飛快。
我一眨眼的功夫,你一行就打完了。
每天哪怕只抽一個小時來寫,你也能寫兩三千字。
我甚至覺得,你一小時能寫四五千字。」
林子恆有些哭笑不得:「所以你的意思是,讓我每天寫一個小時?」
「是啊!」
艾沐瑤重重地點了點頭,雙目變得亮晶晶的。
「我去網咖上網的時候,看過那些文學網站,比如那個什麼樹下。
上面很多作者,一個星期也就更新三四千字。
你一天就頂他們一周的量,你天生就是當作者的料!」
林子恆瞬間石化了。
他差點忘了,這個年代的網文作者普遍都是佛系更新。
興致上來了就更一章,有時候傳個三五百字,心情好了能上千字。
不高興了就斷更幾天,甚至直接棄坑跑路。
說到底,還是因為網站給的激勵不夠,付費閱讀更是影子都沒有。
作者沒有動力,自然是愛更不更。
而且艾沐瑤說得沒錯,如果他每天能穩定寫一個小時,至少能產出兩三千字。
要是他堅持每天都寫這麼多,多半可以成為作者圈裡的勤奮標杆。
想到自己只在換腦時寫寫,也能卷死別人,他簡直有點想笑。
要是讓後世那些日更三四萬的卷王知道了,也不知道他們臉上是什麼表情。
「而且我覺得你特別聰明,寫出來的小說肯定好看。
只要你寫一本小說放在我們網站上,我們的網站肯定會火起來。
到時候作者多了,你就可以不寫了。」
看著艾沐瑤那副認真的模樣,以及她眼中的期待和憧憬,林子恆實在說不出拒絕的話來。
他訕訕地笑了笑:「那行吧。」
艾沐瑤眉眼立即彎了,直接把手裡剛剝好的一粒瓜子塞進林子恆嘴裡,興沖沖道:
「從明天開始,我就天天監督你,讓你每天寫一個小時。」
啊!
不要吧!
林子恆覺得嘴裡的瓜子不香了。
艾沐瑤和林子恆同居了這麼久,已經大致了解林子恆的脾氣。
立刻又往林子恆嘴裡塞了兩顆瓜子仁,笑眯眯道:「你放心,我會給你補充營養的。」
說完,她又俏皮地眨了眨大眼睛:「再過幾天,我天天給你暖床。」
又給營養又給美女,哪個男生經得住這種考驗?
這一刻,林子恆的嘴巴像被魔鬼操控了一樣,蹦出一句有些違背本心的話:
「行吧,從明天起,我每天都寫一個小時。」
只要提前把思路理清楚,一小時應該能寫三四千字。
堅持一年,網站上就有了一部百萬字的長篇連載。
質量有保障,更新也穩定,絕對能夠吸引一批穩定的讀者。
順便還能在網站上造一位大神出來。
這尊大神就是本尊,別人也挖不走。
未來有人提起自己,也算一樁美談。
當然,這就不能涉及顏色。
否則就會成為某某,被人說是顏色小說起家,偏還堵死了他的來時路。
林子恆想著想著,嘴角不自覺地翹了起來。
艾沐瑤把最後一顆瓜子剝好,就端起盤子坐到林子恆旁邊,專心對林子恆進行投餵。
「想好了沒有,準備寫什麼?」
林子恆一邊咀嚼著,一邊含含糊糊地回答:「從長期價值來看,仙俠的上限更高。」
艾沐瑤好奇道:「什麼是仙俠?」
林子恆咽下嘴裡的東西:「就是修煉成仙的故事。」
艾沐瑤直接搖了搖頭:「修煉成仙有啥意思?我覺得還是武俠好。」
林子恆順口問道:「好在哪裡?」
艾沐瑤小臉認真:
「大家都愛看武俠啊,寫得好的都拍成電視劇了。
你看《天龍八部》和《笑傲江湖》,誰不知道?
你寫武俠,看的人才多。
寫別的,說不定根本沒人看。」
林子恆不由得愣住。
他這才意識到,這個年代的人,還沒有被仙俠小說洗禮過。
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傳》,看過的人寥寥無幾。
也是這個原因,2001年上映的電影《蜀山傳》,特效製作在同時代堪稱頂尖,劇情也還可以,票房卻是慘烈無比。
直到若干年後,經由短影片的分解,人們方才意識到曾經錯過了什麼。
如果他第一本書就直接寫仙俠,很多人可能看了幾句就划走了。
放在後世的小說網站,這就叫「開篇留不住人」。
這可不行。
林子恆想到這裡,立刻打消了直接開荒仙俠小說的念頭。
眼見艾沐瑤又要去抓瓜子,他乾脆伸手一把攬住艾沐瑤的細腰,令其趴在自己胸口上。
「瑤瑤,你提醒了我一件事,讓我避開了一個大坑,我應該獎勵你。」
說罷,他故意做出誇張的神情,伸長了嘴巴,一下子吸在艾沐瑤的額頭上面。
然後「波」的一聲拔下來。
「快放開我!」
艾沐瑤嬌嗔著掙扎,眼神裡面滿是嗔怪。
林子恆不明所以,但還是鬆開手臂。
艾沐瑤直起腰,用衣服擦了擦額頭,沒好氣道:
「現在我不方便,你不要亂碰我,免得惹出什麼麻煩來。」
林子恆立即明白了艾沐瑤的顧慮,笑著點了點頭。
艾沐瑤重新坐好,又說回剛才的話題:「你快想想,打算寫個什麼?」
林子恆琢磨了片刻,突然雙目一亮:「想到了!」
艾沐瑤餵瓜子的動作都停下了:「快說說。」
林子恆稍稍組織語言,說道:
「主角是現代社會的人,穿越到了另一個世界。
他成了窮苦人家的半大少年,名叫厲飛雨。
小說里有個大反派,因為逃命功夫一流,叫韓跑跑。
一開始,二人都在野狼幫學藝……」
林子恆打算魔改《凡人修仙傳》,把它改成一部長篇武俠小說。
為免損耗腦細胞,乾脆使用凡人的人物框架。
可憐的厲飛雨,在他筆下撥亂反正,成為主角。
韓立逃命一絕,正好當個千年反派,怎麼都殺不死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