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向晚就是撿到了這個玉葫蘆,開啟了隨身空間,從此在日後的年代洪流中混得風生水起。
這是女主最大的機緣,她本想先搶朱田田的鐲子,沒想到半路撞上了更大的。
既然遇到了,她又不傻,自然要拿到手。
只是,這玉葫蘆看起來……怎麼有些眼熟?
簡初猛地伸手摸向自己的脖頸,那裡掛著一根紅繩,繩端繫著一個一模一樣的玉葫蘆,只是顏色是血紅色的。
這個血玉葫蘆從原主幼時就有了,何薇說是個不值錢的小玩意兒,她戴了許多年,從沒在意過。
簡初將撿來的碧玉葫蘆貼在胸前,兩個葫蘆竟隱隱產生了一絲共鳴,掌心微微發燙。
她的瞳孔驟然收縮。
「原來……竟是一對嗎?」
簡初眼中精光爆閃,不再猶豫,眼疾手快地將碧玉葫蘆收入懷中,四下一掃確認無人看到,轉身便快步離開。
就在她離開不到半分鐘,一個梳著兩條辮子的年輕姑娘恰好路過此處。
那姑娘腳步莫名一頓,疑惑地看了看四周,遲疑了半天,才帶著幾分不解繼續趕路。
簡初已經拐進了一條無人的小巷,靠在牆邊,攤開手掌細細端詳著兩枚玉葫蘆。
一碧一赤,交相輝映。
「叮鈴鈴……」
自行車的鈴聲響起,簡初趕緊把兩個玉葫蘆給收了起來。
這個時候還真不是研究這個的時候。
她深吸一口氣,想起了此行的目標,朱田田的機緣。
按照書中的劇情,那個包就是在這附近的一條巷子裡,她沿著記憶中的路線,拐進了一條更窄的巷子。
她放慢了腳步,目光依依掃過,終於在一堆的枯葉下面,看到了那個灰撲撲的錢包。
簡初心中一喜,彎腰撿起,然後迅速揣進兜里,隨後轉身離開。
簡初剛走,朱田田就嘴裡哼著小曲,悠哉悠哉地往家走去。
簡初拖著虛軟的雙腿回到醫院的時候,額頭上已經滲出一層冷汗,呼吸也有些急促。
雖說有些累,但還是很開心的,甚至她還很好心的替女主想,再去搶女配一個大機緣,這樣女配才能和女主旗鼓相當的斗下去。
也就不用西風壓倒東風。
皆大歡喜!
等回到醫院的時候,病房的門半敞著。
何薇正拿著飯盒,焦急地在病房裡來回踱步,看到簡初進來,趕緊迎了上來。
「小初,你去哪裡了?你身子還沒好,怎麼能亂跑!」
簡初沒回答,她徑直走向病床,一頭栽倒在床上。
本就是拖著病體,又走了這麼久的路,她累得幾乎喘不上氣。
何薇將飯盒放在柜子上,拉過一張凳子坐在了她的床邊,語氣里還帶著幾分埋怨,
「小初,媽媽和你說話呢,你去哪兒了?」
簡初瞥了一眼床頭柜上的飯盒,淡淡的說,
「我餓了。」
何薇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轉移了,連忙拿起一旁的飯盒,
「餓了,媽媽給你燉了雞湯,還熱著呢,趁熱吃。」
她邊說邊打開了蓋子,看到裡面孤零零躺著的一個雞腿和半缸子的雞湯,微微皺起了眉。
不對,她明明盛了兩個雞腿來著,湯也是滿滿的,怎麼……
何薇又趕緊打開另外一個飯盒,
「小初,媽媽今天蒸的白米飯,你多吃……」
話還沒說完,她就愣住了。
飯盒裡裝的是紅薯飯和幾筷子鹹菜,根本不是她親手裝的那一份。
何薇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
她僵硬地轉過頭,望向簡初。
簡初還有什麼不明白的,看了一眼第一個飯盒,語氣很是平淡,
「雞湯里兌水了吧?」
「怎麼會!」
何薇下意識反駁,
「我回去熬了一個小時,親自盛的,怎麼會兌水。」
簡初冷笑一聲,
「是嗎?那你嘗嘗!」
何薇為了證實,端起飯盒喝了一口。
下一秒,她差點嘔出來!
這不是她熬的雞湯,明顯兌了生水,因為雞湯裡帶著鐵鏽味,他們住的筒子樓,生水裡帶著一股鐵鏽味。
何薇強忍著噁心放下飯盒,臉色一陣白,一陣紅。
她的嘴唇微微發抖,不知是氣的還是羞的。
「小初……可能是媽媽拿錯了,你等一會兒,媽媽這就去食堂給你買飯。」
她站起身,聲音有些發顫。
簡初看著她的背影,沒有說話。
她只覺得替原主可悲,這樣的媽到底哪裡值得留戀,一直不肯散去。
何薇端著從食堂里買的排骨麵回到病房時,簡初已經坐了起來,接過面碗,慢慢地吃著。
吃完,放下筷子,抬頭望向何薇,語氣平靜的不能再平靜。
「我一直都是過著這樣的日子。」
何薇愣住了。
簡初看著她,繼續說道,
「早上你若是準備的飯菜不多,我中午就會餓肚子,因為他們總是把我關在門外,等他們吃飽了才會開門,讓我進去吃飯。」
「朱田田三兄妹說我是拖油瓶……」
簡初說這些的時候,語氣很平,就像是在念一份流水帳一般。
但是何薇的臉色已經白得像張白紙了。
「怎麼會……」
何薇喃喃道,
「你怎麼從來沒有告訴我?」
「不是你要我懂事聽話的嗎?」
簡初反問道。
何薇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是了,她說過。
剛嫁給朱成遠那會兒,朱田田搶了簡初的的玩具,她拉著哭鬧的簡初說,
「小初,你要懂事,你的玩具那麼多,就把這個讓給田田吧!」
自那以後,簡初再也沒有和她告過狀。
可是她從未想過……
「媽!」
「你愛我嗎?還是說,你更愛朱成遠和你現在的家庭。」
簡初替原主問出了她一直想要問的。
「當然,我當然愛你啊!」
「我怎麼會不愛你,你是我的親閨女啊!」
她怎麼會不愛,生簡初的時候,她生生地疼了三天,受了很多的罪才生下了簡初。
也是因為在她最需要簡明哲的時候,他不在身邊,才讓何薇寒了心。
簡初六歲的時候,生了一場大病,簡明哲又不在,何薇這才帶著女兒和他離婚了。
簡明哲是軍人,他要是不同意,這個婚是離不了的。
但是簡明哲知道,他可能對得起國家,但是對於家庭,對於妻子和女兒,他確實沒有盡到責任。
婚離的很是順利,簡明哲還給了她一筆錢和滬城的一套小洋樓。
回到滬城,經人介紹,認識了朱成遠,何薇覺得她遇到了真愛。
朱成遠和簡明哲是不同的,後者忙得連家都不回,前者則是溫柔體貼,甚至他說,在他心裡,何薇是比孩子還重要的,他不捨得她再受罪。
也是因為這一句,何薇記在心裡,並為之感動了十來年。
一個男人因為心疼媳婦,連孩子都不在意,那當然是因為愛。
簡初聽著何薇的話,諷刺地笑出了聲,
「是嘛,你要是真的愛我,那你會不知道這些年,我一直受朱田田他們兄妹三人的欺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