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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9章 同歸於盡

2026-10-05 16:39:37 作者: 一澤瑞爾

  「本來想同歸於盡?反正我是不相信……這分明是已經計劃好了逃跑路線,否則警方怎麼可能這麼多年都無法確定他的行蹤和身份?」

  小唐一邊旁聽,一邊在嘴裡嘟囔著。

  隨後,對話終於到達了最關鍵的部分。

  「你應該記得當年與你對峙的警察中,有一位叫宋天明的警督吧?」

  安四六仔細想了又想在面對媒體時,他並沒有過分突出警方的具體做法和反應。

  以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大機率不可能得知警方人員的具體配置。

  神奇的是,安四六居然真的記得宋天明。

  「哎,我記得,當年長達七十多小時的對峙中,他應該是最辛苦的一個,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因為他多次越過紅線,企圖當面說服我……」

  「我是警察總署二級警督,宋天明,放心,我是一個人來的並沒有攜帶武器,我想跟你好好談一談!」

  不知為何,安四六對這個當年與自己一樣年輕的警察,印象很深。

  或許只有他一個人並沒有把安四六當成清凶極惡的罪犯,始終想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危局。

  田野和點了點頭:「記得就好辦了,你告訴我最近一段時間你是否和宋天明還有來往?另外你仔細回憶一下本月二號和三號你都在幹什麼?」

  由當年的事情聊到最近發生的事情,這畫風轉的有些突兀。

  安四六愣了幾秒鐘,瞬間反應過來,他輕輕皺眉,難道說那位宋天明警官發生了什麼意外,警方算到自己的頭上了?

  「真是抱歉,近二十年間我都沒有再見過那位宋天明警官……自我決定向媒體坦白一切之後,我儘量不與你們警方聯絡或是接觸,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這一點大家都清楚……還有關於本月二號的行程,過去了半個多月,我實在記不清楚那天發生了什麼,我需要慢慢的回憶……剩下的事情你可以詢問我的律師?」

  田野和碰了一個軟釘子,吐出律師兩個字也就證明,安四六不想再跟警察周旋下去了。

  如果說之前的交鋒,不過就是安四六想給警方一個圓滿的交代,既然已經陷入其他的案件,就必須要公事公辦了。

  就好像是提前預演似的,在安四六首次拒絕田野和問話後,門口響起了一頓嘈雜的聲音,隨後有人大喊。

  「我是安四六先生的代理律師,我有權參與接下來所有關於安四六先生的詢問和談話……」

  田野和這才知道,安四六把一切都盤算好了。

  看著安四六滿臉狡猾的笑容,田野和忽然湧起一陣無力的挫敗感。

  雖然安四六表示會盡力配合警方工作,但有律師在場,就給詢問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阻礙。

  

  「我的當事人在最近幾個月都有很繁重的媒體活動,希望你們警方也不要太過分……」

  這些精英律師基本上都是口吐蓮花,絕對不會給警方一點空子鑽的。

  當田野和輕輕嘆一口氣,準備偃旗息鼓,結束這場詢問時李澤敲了敲半開的門,推門走了進來。

  田野和眼前一亮,他知道李澤這是要出面了。

  「李先生……你?」

  李澤拍了拍田野和的肩膀,他畢竟是外人,總不好過多干預他國警務。

  但就這麼把人放回去,李澤都覺得不太甘心。

  「你們好,我是**警方,李澤,本不想參與你們內部事務,但在之前的劫持綁架案中,是我指點田野和快速的找到了綁架者藏匿人質地點,就憑這一點我應該有權利詢問幾句吧?」

  安四六的瞳孔猛然收縮,原來這個人就是傳說中的李澤?

  「可以可以!當然可以了,救命之恩沒齒難忘!李先生儘管問,知夫不言,言無不盡!」

  安四六居然是一個相當有風度且有禮貌的男子。

  李澤點點頭,拉了把椅子坐在安四六和他代理律師的對面。

  「大家時間都有限,有些事情不妨開誠布公的講出來?放心,我的一名手下已經遮蔽了這些審訊室里所有的音訊和影片監聽,根據你們警署助理工程師的效率,在十分鐘之內是不可能修好的……」

  換句話說,在接下來十分鐘的時間,大家可以暢所欲言。

  所談論的內容絕對不會被傳出去,更不會被警署的上層知道。


  田野和輕輕折起了眉,不知道李澤的葫蘆里到底買的什麼藥。

  「你,為什麼要遮蔽房間的訊號啊?總署規定,詢問證人或是審問犯人時,是必須要暴露在監控之下的,否則……」

  李澤擺了擺手,打斷了田野和的聒噪。

  「這個我當然知道,不只是你們總署,在我們的國度也有同樣的規定,我只需要十分鐘的時間問題應該不大吧?」

  安四六點點頭,才知道眼前這個男人不好惹,說不定他就是整件事情最清晰的突破口了。

  「沒有問題,就這樣吧,看來你是我救命恩人的份上,我是絕對不會提出異議的!我們只有十分鐘的時間,你抓緊問?」

  李澤輕輕嘆了口氣,一句話就直戳重點。

  「本來二十年前的那起案件跟我們沒有太大關係,但既然已經和宋天明之死有了勾連,我就不得不插手了,安四六我只問你一件事情,你真的是當年校車爆炸案的兇手嘛?」

  安四六愣住了:「是,是啊!我當然是,我如果不是真的兇手,怎麼可能暴露在媒體之前,誰會擔起這麼大的一個罪責,我瘋了嗎?!」

  李澤慫了慫肩膀:「那可不一定,或許你真的是想紅想瘋了,就用這種方法來譁眾取寵吸人眼球,這樣會給你帶來很大的利益和名氣……」

  此時坐在一邊的代理律師開口了:「這位先生我不管你是何身份,但你需要為自己的話負全權責任,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請不要如此誹謗和污衊我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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