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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韓奸就得挨收拾

2026-10-02 10:15:29 作者: 影子刀尖

  口供內容寫得很清楚。

  大意是案發當日,在野黨某「野心家」通過中間人僱傭了一名槍手,在柳之源演講時開槍。

  原意就是要製造混亂,煽動對立……

  沒想到鬼使神差,槍手居然真的將柳之源槍殺。

  這下子那位「野心家」慌了,直接跑路去了美國。

  口供里沒有提「野心家」的具體姓名,理由是與美國方面有關,不適宜現在就爆出名字。

  李永煥自己願意作為污點證人,出庭作證。

  這份口供可信度是有的,至少邏輯沒有問題。

  涉及美國方面的事,不公開信息很正常……

  李永煥看完之後一點想法都沒有。

  直接簽字按手印。

  先保住小命再說。

  林正赫見對方相當聽話,直接簽字畫押,檢查一番之後,將口供收回。

  「這件事後續我再找你……」林正赫冷聲說道。

  李永煥腳下一軟差點跪下去。

  他扶著旁邊一個廢棄的鐵桶站了一下,才重新穩住。

  猶豫好半天之後,李永煥小心翼翼試探道:「長官,我想跟您商量一件事……」

  林正赫笑了,淡淡說道:「你說。」

  李永煥小聲說道:「您讓我當污點證人出庭作證,我簽字也簽了,手印也按了,絕對不敢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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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話鋒一轉:「但出庭的時候能不能不公開我的身份?」

  「我是議員,如果讓外界知道我給中情部做污點證人,在新韓黨那邊就沒法混了……」

  「不光黨內的同僚會排擠我,選民那邊也會罵我是叛徒,以後的政治生涯就全完了。」

  林正赫早有預料,沉聲說道:「不公開也不是不行,不過這種事情上上下下都需要打點。」

  李永煥一聽這話,連忙追問道:「長官,需要多少錢,您給個數,我回去想辦法籌。」

  林正赫假裝思考了一會兒,才開口道:「你打算出多少錢?」

  李永煥用手背抹了一下臉上的水珠:「我家裡還有點積蓄,應該能湊出一百萬韓元,您看成嗎?」

  林正赫冷哼一聲,一臉不耐煩道:「你打發要飯的呢?一百萬韓元夠幹什麼的?」

  李永煥辯解道:「長官,我開銷也很大的,孩子在美國讀書,老婆去那邊陪讀,掙的錢一大半都花在美國了,真的沒多少錢……」

  林正赫知道他的家庭情況,之前調查過。

  所以目標才選擇李永煥。

  搞拖家帶口的在野黨議員,畢竟有隱患。

  李永煥這種「裸官」最合適。

  林正赫沉聲說道:「我聽說你家裡有一座黃金佛像,雖然裡面是空心的,但外面那層金子也有五百多克重。」

  「我們已經調查過了,那是去年一個建築商送你的生日禮物,你幫對方在你們選區拿了一塊地的開發權……」




  李永煥一聽林正赫純屬「胡說八道」,連忙辯解道:「長官,那座金佛是我祖傳的啊,我父親傳下來的!」

  「再說了,我就算幫建築商拿地,也只能起協調作用,人家根本不可能送我這麼貴重的東西。」

  林正赫當然是一本正經胡說八道的,畢竟拿地這事兒就算行賄,對象也是政府官員,不可能花大價錢給議員。

  一點都不重要。

  李永煥家裡確實有一座金佛,這很重要。

  「那就是你父親受賄得來的!」林正赫冷眼看著李永煥,加大胡說八道的力度。

  李永煥哭喪著臉,知道再怎麼辯解也沒用。

  「你父親是日據時期的韓奸,幫日本人辦事的,別以為我不知道!」

  林正赫早就把李永煥的祖宗八代都查透了,這才選他下手。

  不打無準備之仗,這是林正赫的鐵律。


  最近的日韓關係,相當緊張。

  原因是去年朴卡卡的夫人陸英修女士,在出席光復節活動的時候遇刺身亡。

  後期朴卡卡頻繁「大辦小辦」,也就是跟歌女不可細說,跟夫人遇害「擺爛」有很大關係。

  光復節,也就是日本人投降的日子。

  兇手使用的是日籍韓國人身份,日本那邊還有同夥……

  最終證實是在日CX人搞事,背後是誰不言而喻。

  本來刺殺對象是朴卡卡,不過最終中槍的是夫人。

  這事兒日本方面不認,韓國方面卻是不依不饒,總歸兇手的簽證護照什麼的是日本發出來的,難逃失察之罪。

  日韓關係在70年代中期,那是相當惡劣。

  這事兒朴卡卡一直耿耿於懷,多次表示必須「重拳出擊」……

  至於怎麼「重拳」,那就不知道了。

  相對應的,韓奸,自然也順帶挨收拾。

  這個案子,林正赫也是有想法的,必須「追求進步」,去日本給卡卡報仇。

  只不過現在身份太低,只能以後再說……

  李永煥知道今天不交出金佛是不可能了,只得咬牙「割愛」:「我把金佛交出來就是了……」

  林正赫沒給李永煥好臉色,冷著臉說道:「政府沒追究你們家當韓奸的歷史,已經算寬宏大量了,還敢藏著以前的贓物?」

  其實韓國根本沒有清算過日據時期的各種韓奸,只是大家一般不拿到「台面」上來說罷了。

  畢竟也不是什麼長臉的事情。

  「是是是!」李永煥沒了脾氣,只能連聲附和道。

  林正赫繼續說道:「金佛算一份,另外再準備三百萬韓元現金。」

  「你的事情我幫你處理,保證出庭作證的時候不公開,不會泄露身份。」

  李永煥聽到還要再出三百萬韓元,眉頭緊鎖。

  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

  秘密作證的話,不泄露身份,以後還能當議員撈錢。

  遲早可以「撈回來」。

  李永煥擺出一副肉痛模樣:「好,三百萬韓元加金佛,您明天來我家取……」

  林正赫搖了搖頭:「不,我現在就要。」

  見林正赫要得這麼「急」,李永煥也沒辦法,只能應道:「好,您要是現在就要,我帶你回家拿。「

  林正赫給姜明勇遞了一個眼色。

  姜明勇站在旁邊一直沒說話,這時候往前邁了半步,拿槍指著李永煥:「走吧。」

  三人來到停車點,姜明勇和李永煥坐後排,林正赫坐進駕駛室。

  很快,汽車啟動,在碼頭掉了個頭,沿著岔道開回主路。

  車子在沿江路上開了一段之後,按照李永煥的指引拐進一條支路,又拐了兩個彎。

  周圍的房子從平房變成帶院子的獨棟小樓,路燈也從稀稀拉拉的幾盞變成每隔十五米一根,把路面照得透亮。

  又開了幾分鐘,李永煥低聲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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