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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一根筋兩頭堵

2026-10-23 22:47:17 作者: TTTTTTTT

  房間裡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腳步聲,門開了一條縫,露出半張男人的臉。

  「你找誰?」

  「宋貴。簡訊里約過的。」

  門又開大了點。

  男人三十來歲,頭髮亂糟糟的,眼眶下面掛著兩個明顯的黑眼圈。

  他上下打量了宋貴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後空蕩蕩的樓道,才側身讓開。

  「進來吧。」

  屋子不大,兩室一廳,東西堆得有點滿。

  沙發上坐著一個女人,懷裡抱著個小男孩。

  孩子睡著了,臉蛋圓圓的,嘴角還掛著一點餅乾渣。

  宋貴在沙發對面那把塑料凳上坐下來。

  

  他從包里掏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放在茶几上。

  「這是起訴狀草稿。你們先看。」

  「同意我就遞上去了。」

  男人和女人對視了一眼。

  男人先伸手把信封拿過去,抽出裡面幾頁紙。

  女人抱著孩子湊過來,兩個人腦袋挨著腦袋,一行一行往下讀。

  屋子裡很安靜,只有牆上掛鐘的秒針在走。

  小男孩翻了個身,嘴裡嘟囔了一句什麼,又睡過去了。

  起訴狀並不長,很快就讀完。

  兩人同時抬起頭來看宋貴。

  眼神一模一樣。

  震驚,不敢信,竟然還能這麼寫起訴狀。

  「宋、宋律師......」男人聲音有點啞,「這......這行嗎?」

  「怎麼不行?」

  宋貴往後靠了靠。

  「你不覺得,沒有任何問題嗎?」

  男人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確實,很對。」

  「那就這樣吧。」

  宋貴:「交給我,你就放心吧。」

  ......

  恆宇市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

  早上八點半,法院門口已經擠滿了人。

  長槍短炮架了一排,各家媒體的記者舉著話筒來回竄,攝像師扛著機器搶占最佳機位。

  「各位觀眾,我現在就在恆宇市人民法院門口。

  備受關注的五歲男童性騷擾案名譽權糾紛今天開庭。

  宋貴律師代理原告,也就是五歲男童的父母,起訴網紅陳婷侵犯未成年人名譽權。

  由於涉及未成年人,本案不公開審理,但我們將在庭外持續關注......」

  一個穿紅裙子的女記者對著鏡頭說得飛快,身後一群同行擠來擠去。

  陳婷從一輛黑色保姆車上下來,墨鏡、風衣、高跟鞋,身後跟著張律師和小林。

  她對著鏡頭微微揚了揚下巴,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

  張律師提著公文包走在旁邊,低聲說:

  「陳女士,待會兒進去之後,少說話。一切我來。」

  陳婷點頭,墨鏡遮住了半張臉,聲音里卻帶笑:

  「我明白,張律師。」

  人群忽然一陣騷動。

  宋貴來了。

  他穿著西裝,手裡拎著個帆布包。

  身後跟著那對年輕父母,孩子並沒有一起跟來。

  宋貴走到法院台階前,被記者圍住了。

  十幾支話筒懟到面前。

  「宋律師,請問您對今天庭審有信心嗎?」

  「宋律師,陳婷說您侵犯她肖像權,您怎麼看?」

  「宋律師,網上有人說您是炒作,您回應一下?」

  宋貴停下腳步,伸手把面前的話筒撥了撥,找了個舒服的角度。

  他看了眼鏡頭,笑了。

  「信心?沒問題,等著吧。」

  九點整,審判庭的門關上。


  因為涉及五歲孩童,所以不公開審理。

  所有記者都被擋在外面,走廊里擠得滿滿當當,有人乾脆坐在地上刷手機等消息。

  按照他們的推算,這場庭審最快也得三個小時。

  這種名譽侵權案極難定性。

  各種證據都會被雙方來回拉扯。

  ......

  審判庭里,氣氛肅穆。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坐在上面。

  書記員核對完身份,宣布開庭。

  原告席上,宋貴坐在那對父母旁邊,面前擺著一摞材料。

  被告席上,陳婷摘下墨鏡,張律師攤開筆記本,表情從容。

  法官先讓原告陳述訴訟請求。

  宋貴站起來,冷聲說道:

  「審判長,原告方訴訟請求如下。」

  「請求法庭依法查明:被告陳婷於案發當日對原告之子王浩宇實施性騷擾,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其行為已涉嫌猥褻兒童。

  請求法庭將相關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被告陳婷的刑事責任。」

  審判庭里安靜了一瞬。

  審判長正低頭看起訴狀,手指停在紙面上,半天沒翻頁。

  他抬起頭,扶了扶眼鏡,目光從起訴狀移到宋貴臉上,又從宋貴臉上移到原告席那對年輕父母身上。

  「原告代理人。」

  「你再說一遍,你方主張......被告陳婷性騷擾五歲男童?」

  「是。」宋貴答得乾脆,「不是五歲男童性騷擾她,是她性騷擾五歲男童。」

  審判長眉頭擰起來,低頭又看了一遍起訴狀。

  旁邊的審判員湊過來,兩人低聲交流了幾句。

  人民陪審員手裡的筆停在半空,表情像是不知道該不該記。

  被告席上,陳婷先是愣住,隨後嗤地笑了一聲。

  她轉頭看張律師,壓低聲音:

  「他瘋了吧?我性騷擾一個五歲小孩?他是不是傻了?」

  審判長放下起訴狀,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有無異議?」

  張律師唰地站起來。

  「審判長,被告方堅決反對!

  原告代理人宋貴所謂陳婷性騷擾五歲男童的指控,純屬惡意訴訟、偷換概念、譁眾取寵!」

  「眾所周知,根據生理髮育,五歲孩童根本沒有......」

  張律師說到一半,突然卡住不說話了。

  他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事實。

  如果承認五歲孩童沒有性意識,這場官司是能贏,但陳婷之前發布的那些視頻,那個性騷擾。

  就是侮辱誹謗,並且因為這句話他是在法庭上說的,可以直接當做證據。

  陳婷弄不好得進去,影響巨大很可能是三年。

  要是說五歲孩童有性意識,對方五歲,這個年紀法律上是無敵的。

  就這麼說吧,不管是誰騷擾誰,都是大人的錯,當場就得進去。

  一根筋兩頭堵。

  絕殺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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