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貴解釋道。
「活豬是特定物。不是錢,不是經營損失。
公安局扣押了,就有保管義務。解除扣押,應當返還原物。
這是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
「要是他們拿不出活豬,就要說明豬去哪了。
死了?怎麼死的?有沒有檢疫記錄、餵養記錄、死亡處理記錄?
賣了?變賣款在哪?上繳沒有?被私分了?
那就是另一回事。
只要拿不出原物,又說不清去向,就是保管失職。
失職,就是違法行使職權。」
趙錦年聽得嘴巴微張:「可......可法院會認嗎?」
宋貴搖頭:「會認多少,我不敢打包票。
但案子一旦立上,他們必須解釋豬去哪了。
你想想,公安局在法庭上被問你們扣押的幾百頭豬呢,怎麼答?
答不上來,法官怎麼判?」
劉敏眼睛慢慢亮起來:「所以,我們不是告他們抓錯人,是告他們弄丟了我們的豬?」
「對。」宋貴打了個響指,「我們不要錢,我們就要豬,還得是活豬。」
劉敏聽完,整個人像被電了一下,猛地站起來,一把抓住趙錦年的胳膊:
「老趙,你聽見沒?豬!咱們那些豬!」
趙錦年也站起來了,嘴唇哆嗦得厲害:「聽、聽見了。」
劉敏眼眶一下就紅了,眼淚在裡面打轉:
「一千萬......宋律師說能要到一千萬。
老趙,咱不用跳樓了,咱能喘口氣了。」
趙錦年激動得伸手就要去握宋貴,宋貴往後一靠,抬手往下壓了壓:
「坐下。先坐下。激動什麼?
現在第一道難題擺在眼前。」
兩人愣了一下,還是坐下了。
劉敏抹了把眼睛,還在笑:「宋律師,什麼難題?」
宋貴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臉上沒什麼得意:
「首先立案。被告是公安局,你猜法院立案庭看見這三個字,第一反應是什麼?
肯定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
「其次證據。你們說清單上有豬,清單原件在對方手裡?
你們有複印件嗎?沒有!耳標號、數量、重量、簽字,一樣對不上,後面就麻煩。」
「最後公安局不是死人。
兩年時間,他們完全可以準備一套說法,豬病了,豬死了,檢疫撲殺了,無公害處理了。
只要有記錄,哪怕是後補的,都很麻煩。」
趙錦年臉上的激動還沒掛住幾秒,就被宋貴這三句話澆了個透心涼。
宋貴打開電腦。
「你們今天先去休息吧。」
「我寫起訴狀。」
「明天去交到當地法院看看能不能立案。」
起訴公檢法雖然不多。
但也有。
這就要說到京爺了。
上個世紀。
京爺就把最高法給起訴了,還贏了。
給全國人民打了個樣。
之後這種事情才慢慢有了一些。
京爺確實是爺。
趙錦年夫婦二人離開了辦公室。
回到了他們暫住的旅店休息。
......
正明律師事務所。
錢正明還沒走,坐在辦公室里翻一份合同,翻了兩頁又看不進去。
助理敲門進來。
「錢律,趙錦年那邊......有消息了。」
錢正明頭也沒抬:「他們又回來了?」
「沒回來。不過我聽律協的朋友說,宋貴報備了一個案子,正是趙錦年的案子。」
錢正明手裡的鋼筆停在半空。
「他真敢接!」
「好。好啊。」
助理沒敢接話。
「年輕人就是年輕。」錢正明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樓下夜色,「真以為在法庭上吼兩嗓子,把對方律師說到閉嘴,就能包打天下了?我倒要看看他怎麼打?」
助理低聲問:「錢律,您覺得他一點機會都沒有?」
錢正明回頭,眼神裡帶著譏諷。
「這裡要是京城,他或許有機會。」
「但這裡是洪市,還是下面一個縣。」
「一點機會都沒有。」
說著,錢正明話鋒一轉。
「明天,咱們去下縣。」
助理一臉懵逼。
「錢律,幹什麼去?」
錢正明:「看他的笑話去。」
......
第二天一早,宋貴帶著趙錦年夫婦坐上了去下縣的大巴。
趙錦年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路沒說話,手裡攥著個牛皮紙檔案袋,裡面裝著宋貴連夜寫好的起訴狀和幾份零散的材料。
大巴顛了兩個多小時,到了下縣縣城。
下縣不大,法院在城中心一條老街上,門口兩棵梧桐樹,葉子黃了一半。
立案庭在一樓,玻璃門進去,取號機、等候椅、兩個窗口。
宋貴掃了一眼,取了個號。
前面還有三個人。
趙錦年坐不住,在椅子上挪來挪去。
劉敏小聲問宋貴:
「宋律師,咱們這案子......能立上嗎?」
「試試看。」宋貴說。
等了二十來分鐘,叫到號。
宋貴走到窗口前,把起訴狀和材料遞進去。
窗口裡坐著一個三十來歲的女工作人員,圓臉,戴著袖套,接過材料翻了兩頁,眉頭先皺了起來。
「起訴誰?」她抬頭問。
「下縣公安局。」宋貴說。
圓臉工作人員又低頭翻了一遍,目光在行政起訴狀五個字上停了一會兒,然後把材料放在桌上,手指在上面敲了敲。
「你這案由寫的是什麼?」
「國家賠償。」
她聲音抬高了一點,旁邊窗口的同事側頭看了一眼。
「國家賠償你去告公安局?」
「國家賠償的案子,得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人家不受理或者你對賠償決定不服,才能來法院。你這一步沒走,我們立不了。」
宋貴不慌不忙,從兜里掏出一張紙遞進去:
「這是兩個月前趙錦年夫婦向下縣公安局提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這是他們的簽收回執,這是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書。前置程序我們走完了。」
圓臉工作人員接過去看了看,表情沒什麼變化,把材料又推了推:
「那你這案由也不對。
返還原物、國家賠償、行政違法,你這全混在一起了。
案由確定不了,系統錄不進去。」
宋貴不急不緩。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返還財產。案由寫國家賠償沒有問題。」
「如果你們系統里沒有這個案由,我可以等你們確認。」
圓臉工作人員看了他一眼,沒接話,低頭在電腦上敲了幾下,又拿起電話撥了個內線,小聲說了幾句。
掛了電話,她說:
「你等一下,我們庭長一會兒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