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樣本是當天晚上採集的。
王龍親自盯著,三個孩子被從李芳的娘家接過來,抽了血。
李芳和趙大強各抽了一管。
樣本連夜加急送南龍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
加急是宋貴提的。
王龍本來不想理他,但宋貴說了一句話:
「王隊,萬一呢?
多拖一天,孩子的親生父母就多著急一天啊!
我現在仿佛都聽到了孩子親生父母的慘叫。」
李芳和趙大強搖晃著羈押室的大門,聲嘶力竭地嘶吼。
王龍瞥了宋貴一眼,把加急送檢的單子簽了。
宋貴笑著離開公安局。
找到了兩位老人。
他從包里拿出份文件。
「您來簽個字。」
老大爺拿起文件,掃了一眼。
「啊?這是什麼?」
宋貴解釋道:「......」
……
第四天上午,王龍的電話來了。
「宋律師,你來一趟。」
宋貴到的時候,王龍辦公室里多了一個人。
四十來歲的女警,短髮,戴著眼鏡,面前攤著一份報告。
王龍坐在桌後,手裡夾著煙,菸灰缸里已經戳了四五個菸頭。
「坐。」王龍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宋貴坐下。
王龍把報告推過來:
「DNA比對結果出來了。
三個孩子,親權概率為零,和周建軍沒有生物學親子關係。」
「但和李芳、趙大強,親權概率均為99.99%以上。
三個孩子,全部是李芳和趙大強所生。」
宋貴看著報告上那一行行數據,沒說話。
王龍把煙掐滅,靠進椅背:「李芳在審訊里交代了。
十二年前,她和趙大強好上,懷了第一個孩子。
周建軍那時候在外地跑車,一年到頭回不了幾次家。
李芳跟周建軍說孩子是他的,周建軍信了,辦了准生證,落了戶口。
後來第二個、第三個,都是這麼操作的。」
「趙大強知不知情?」宋貴問。
王龍:「知情。趙大強在隔壁審訊室,供述一致。
兩人從十二年前開始保持不正當關係,先後生下三個孩子,均登記在周建軍名下。
趙大強沒有固定職業,這些年靠李芳從周建軍那兒拿錢生活。」
「目前查證的情況是,三個孩子均為李芳親生,不存在拐賣事實。
趙大強、李芳涉嫌重婚罪,我們已經立案。
另外,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和房產,李芳已經轉移了大部分,涉及遺產侵占,這個你們走民事。」
宋貴點頭。
王龍看著他,沉默了兩秒:
「宋律師,這餿主意你出的,對吧?」
宋貴一臉憨厚。
「王隊,我真不知道。
我就是發現了不法情況,就來報案了,您說這事弄得。」
王龍盯著他看了幾秒:
「你不知道?行!」
宋貴看他有點生氣,笑呵呵掏出自己的名片。
「王隊,今後有官司可以找我,給你打個折。」
王龍掃了眼名片,又抬頭看了看宋貴。
這人正得發邪,一些不好弄的案子,可以找他。
想到這裡,他把名片收起來。
「撤案通知書我明天出。」
王龍說完,端起茶杯正要送客,宋貴卻沒動。
他從兜里摸出幾張折得整整齊齊的A4紙,往桌上一擱。
「王隊,先不急著撤。」
王龍的手停在半空:「什麼意思?」
「拐賣是撤了,重婚和詐騙你們立了,對吧?」
「對,李芳和趙大強涉嫌重婚罪、詐騙罪,已經立案。」
「那被害人是誰?」
王龍皺眉:「周建軍。
雖然人沒了,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李芳和趙大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生了三個孩子,侵害的是周建軍的婚姻權益。」
「說得好。」宋貴把最上面那張紙推過去,「周建軍是重婚罪的被害人,他死了,近親屬能不能作為訴訟代理人參與刑事訴訟?」
王龍拿起那張紙,掃了一眼。
《刑事控告書》。
控告人:周德福(周建軍之父)、劉蘭(周建軍之母)。
被控告人:李芳、趙大強。
案由:重婚罪、詐騙罪。
王龍翻到第二頁,眉頭越擰越緊。
這份控告書跟剛才報案時那份口頭陳述完全不是一個量級,法條引用精確到條款項,事實梳理按時間軸排列,連證據清單都附在後面。
「宋律師,」王龍放下控告書,手指在紙面上敲了敲,「你剛才報案的時候怎麼不直接遞這個?」
宋貴一臉無辜:「王隊,我新人啊。
說實話也沒打幾個官司,總是有點疏忽。
您之前給我普法,說拐賣得有證據,我回去連夜翻法條,發現重婚、詐騙這個事比較實在。
李芳和趙大強,十二年,三個孩子,DNA鐵證。
周建軍是合法配偶,被蒙了十二年,人還沒了。
這不比拐賣更直接?
我身為一個男人感同身受,我必須要為他主持正義。」
王龍盯著他看了足足五秒。
「行。控告書我收下了。」
「謝謝,王隊。」宋貴笑呵呵又從兜里掏出第二張紙,「還有這個。」
王龍接過來。
《委託書》。
內容很簡單:周德福、劉蘭,系被害人周建軍之父母,現委託宋貴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與李芳、趙大強涉嫌重婚罪、詐騙罪一案的刑事訴訟。
底下附了兩位老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親屬關係證明,還有兩張按了紅手印的簽名。
王龍又翻了翻,看到第三張紙。
《律師事務所函》。
「王隊,您看,」宋貴身體前傾,手肘撐在桌上,語氣誠懇,「重婚罪、詐騙罪,可以委託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
周叔和老太太是周建軍的父母,周建軍死了,他們就是最直接的近親屬。
他們委託我,我以訴訟代理人身份介入,合理合法吧?」
王龍把三張紙並排擺在桌上,看了很久。
刑事控告書,確立周建軍是重婚罪詐騙罪被害人,老兩口是近親屬。
委託書,確立宋貴以近親屬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介入。
律師事務所函,確立律所背書,程序正規。
一環扣一環。
「宋律師,」王龍抬起頭,「你從報案拐賣開始,就算好了這一步?」
宋貴擺手:「王隊,您這話說的。
我就是按程序辦事。
先報案,查清楚事實,再根據事實調整方向。
您辦案不也這樣?」
王龍想罵人。
但他罵不出來。
因為宋貴每一步都踩在法條上,踩得嚴絲合縫。
拐賣報案,是為了讓公安介入偵查,拿到DNA鐵證。
DNA出來了,拐賣撤了,但重婚的事實同時浮出水面。
拿著重婚的立案決定書,老兩口從沒資格的爺爺奶奶變成了被害人近親屬。
二審被駁回的主體資格,這就有了。
並且王龍發現他可沒有提民事賠償。
忘了?
他看著宋貴那張人畜無害的帥臉。
誰信啊!
「撤案通知書,明天出。」
王龍站起來,把文件夾遞給旁邊的女警。
「重婚案、詐騙案,繼續偵辦。
被害人近親屬訴訟代理人,依法可以閱卷、申請調取證據、參加庭審。」
「宋貴律師,接下來收起你那些小手段。」
宋貴笑得很憨厚:
「王隊放心。我是律師,講規矩的。」
如果不講規矩,那就是規矩,它走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