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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他知道嗎?

2026-10-23 22:50:02 作者: TTTTTTTT

  公訴人開始出示證據:

  DNA鑑定報告、銀行流水、監控記錄、趙大強的消費記錄、李芳的供述、趙大強的供述、周德福和劉蘭的證言、三位孩子的證言......

  每出示一份,宋貴就補充一句。

  兩人配合得嚴絲合縫,一個從公訴角度打,一個從被害人角度補,把李芳和趙大強的辯護空間壓得越來越小。

  輪到辯護人舉證時,李芳的律師拿出一份周建軍生前發給李芳的微信記錄:

  「審判長,這是周建軍發給李芳的微信。

  他說孩子你帶好,錢我掙,你在家辛苦了。

  這說明周建軍對家庭狀況知情且認可,不存在被騙。」

  宋貴站起來:「審判長,這份微信恰恰證明周建軍被蒙在鼓裡。

  他說孩子你帶好,他以為帶的是他的孩子。

  他說錢我掙,他以為掙的錢是養他的孩子。

  如果他知道孩子是趙大強的,他會說這話嗎?」

  年輕律師:「你怎麼知道周建軍不知道?

  也許他知道,但選擇了接受,」

  宋貴:「辯護人,你問問李芳,周建軍知道嗎?」

  年輕律師看向李芳。

  李芳低著頭,不說話。

  宋貴:「李芳,你告訴法庭,周建軍知不知道?」

  李芳的聲音像蚊子哼:「......他不知道。」

  法庭里安靜了兩秒。

  然後旁聽席上爆出一陣低語。

  「肅靜!」吳明敲法槌。

  宋貴坐下。

  張偉在旁邊攥著拳頭,激動得臉通紅。

  (請記住𝟣𝟢𝟣𝗄𝗄𝗌.𝖼𝗈𝗆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舉證質證結束,進入法庭辯論。

  公訴人首先發言,從重婚罪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逐一論證。

  周建軍用十二年的辛苦,養了別人的三個孩子。

  他用生命換來的賠償金,被李芳和趙大強揮霍一空。

  法律不能讓他死後還蒙受不白之冤。請合議庭依法從重處罰。

  然後是宋貴。

  「審判長,審判員,各位旁聽人員。」

  「我代理的是周德福、劉蘭,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

  他們的兒子周建軍,三十六歲,死在高速公路上。

  死的時候,車上還放著他給孩子買的玩具。」

  宋貴從公文包里拿出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一個髒兮兮的毛絨兔子。

  「這是周建軍出事那天,車裡唯一沒燒毀的東西。

  這個兔子,他買了打算帶回家給六歲的小女兒。

  他沒來得及送出去。」

  劉蘭再也忍不住,哭出了聲。

  周德福偏過頭,肩膀劇烈抖動。

  「周建軍跑了十二年長途。十二年裡,他每個月光留一千多塊錢給自己。

  這一千多塊錢,要加油、要吃飯、要住旅館。

  他捨不得住旅館,就在車上睡。

  冬天凍得睡不著,就開著發動機取暖。

  他死的時候,卡里只剩八百塊。」

  「他以為他有一個家。他以為他在養自己的孩子。

  他以為等他跑不動了,可以回家抱抱孫子。」

  「結果呢?」

  宋貴轉向被告席,聲音陡然拔高:

  「李芳!你看著周德福和劉蘭!

  兩個七十多歲的老人,兒子死了,孫子不是親生的,賠償金被你和趙大強揮霍一空。

  他們跑了一年多,縣裡、市里、省里,信訪、上訴、找律師,被人當皮球踢來踢去。

  你知道他們這一年多怎麼過的嗎?」

  李芳低著頭,不敢看他。

  「趙大強!你用周建軍命換來的錢買寶馬、去澳門、給主播刷禮物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周建軍連一包好煙都捨不得抽?」


  趙大強縮在椅子裡,臉埋在胸口。

  「審判長,我請求法庭考慮以下事實:

  第一,李芳與趙大強的重婚行為持續十二年,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壞。

  第二,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且大部分贓款已被揮霍,無法追回。

  第三,被害人周建軍已死亡,其父母年邁。

  第四,李芳、趙大強到案後拒不認罪,毫無悔意。」

  「我請求法庭對被告人李芳、趙大強從重處罰,以告慰周建軍在天之靈,以撫慰兩位老人的喪子之痛,以警示社會,婚姻不是兒戲,法律不是擺設。」

  宋貴說完,坐回座位。

  旁聽席上有人開始鼓掌,被法警制止。

  直播間彈幕瞬間爆炸。

  「太難受了,光是想想就渾身難受。」

  「還用想?聽到這種事,我都恨不得自己提刀上。」

  ......

  輪到辯護律師發言。

  李芳的律師還是那套說辭:重婚認,詐騙不認,遺產轉移是民事糾紛。

  趙大強的律師更離譜,說趙大強法律意識淡薄,受李芳引誘,沒有主觀惡意。

  宋貴再次站起來:

  「審判長,辯護人說趙大強法律意識淡薄。

  請問,法律意識淡薄就可以跟有夫之婦生三個孩子?

  法律意識淡薄就可以花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

  法律意識淡薄就可以在周建軍屍骨未寒的時候買寶馬?」

  「如果這都不算惡意,那什麼算惡意?」

  趙大強的律師被懟得說不出話。

  審判長吳明敲法槌:「法庭辯論結束。被告人做最後陳述。」

  李芳站起來,終於哭了:

  「我......我對不起周建軍。但我真的沒想騙他,我就是......就是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宋貴冷冷地看著她。

  趙大強也站起來:「我......我錯了。我願意退錢,我願意賠償......」

  吳明:「合議庭休庭評議。二十分鐘後宣判。」

  法槌落下,審判庭內的空氣像被擰緊又鬆開。

  二十分鐘後,吳明回到審判席。

  「全體起立。」

  法庭里所有人站起來。

  「南龍市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宣判。」

  「被告人李芳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被告人趙大強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被害人近親屬周德福、劉蘭可就涉案贓款及民事賠償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

  法槌落下。

  庭審結束。

  李芳和趙大強被法警帶下去。

  宋貴收拾好公文包,站起來。

  張偉已經把材料摞整齊,塞進帆布袋裡,嘴裡小聲念叨:

  「十二年,十一年,這下真踩縫紉機去了。」

  「走吧。」宋貴拍了拍他的肩膀。

  旁聽席第一排,周德福和劉蘭還沒動。

  老太太的眼淚已經擦乾了。

  老爺子把拐杖靠在椅子邊,兩隻手疊在膝蓋上,看著空了的被告席,也不知道在想什麼。

  宋貴走過去,彎下腰:「二位老人家,咱們走吧。」

  老太太抬起頭,嘴唇動了動,想說什麼,沒說出來,只是用力點了點頭。


  老爺子慢慢站起來,宋貴伸手扶了他一把。

  老爺子沒拒絕,胳膊搭在宋貴手上。

  四個人走出審判庭大門的那一刻,外面走廊里已經擠滿了人。

  法警在兩側拉起人牆,但記者們還是往前擠。

  「宋律師!宋律師說兩句!」

  「周大爺!您對判決結果滿意嗎?」

  「宋律師,李芳判了十二年,您覺得夠嗎?」

  「宋律師,聽說您是用報案拐賣的方式繞開主體資格問題,這個策略您是怎麼想出來的?」

  宋貴停下腳步,看了張偉一眼。

  張偉心領神會,擔當起安保的角色,一馬當先攔住眾人。

  「一個一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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