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貴往前站了一步。
「各位,判決結果大家都聽到了。
李芳,重婚罪加詐騙罪,十二年。
趙大強,十一年。
這個結果,我認為是公正的。」
一個戴眼鏡的女記者擠到前面:
「宋律師,我是南龍晚報的。我想問,您最初是以拐賣報案,最後卻以重婚罪和詐騙罪定罪。
這個過程中,您是怎麼判斷案件走向的?」
宋貴笑了一下:「判斷?沒什麼判斷。
我就是按程序走。報案拐賣,是因為當事人有合理懷疑。
公安立案偵查,查出來不是拐賣,是重婚。那就按重婚辦。
法律程序擺在那兒,一步一步走,該是什麼就是什麼。」
「那您有沒有考慮過,如果公安不立案怎麼辦?」
「不立案?」宋貴歪了歪頭,「王隊不是那樣的人。
王隊是個好警察,依法辦案。
他是我見過最好的警察,我們已經決定給他製作一面錦旗送過去。」
人捧人高。
兩句話,五十塊錢就能賣人個好,何樂而不為。
另一個記者舉手:
「宋律師,我是抖音法治在線的。
網友最關心的問題是,李芳和趙大強判了,但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和房子,李芳已經轉移了大部分。
這筆錢還能追回來嗎?」
宋貴等的就是這個問題。
他往前傾了傾身,對著鏡頭:
「這個問題問得好。
今天我在這裡正式說一句判了,不等於完了。」
人群安靜下來。
攝像機的紅燈亮著,手機屏幕一排排舉著。
「李芳和趙大強進去踩縫紉機了,但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房產,還有周建軍生前被詐騙的四十八萬撫養費,這些錢,一分都不能少。
刑事判決是刑事判決,民事賠償是民事賠償。兩碼事。」
「接下來,我會代理周德福、劉蘭,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芳、趙大強返還周建軍遺產、死亡賠償金中被侵占的部分,並賠償周建軍生前被詐騙的撫養費。
該查封的查封,該凍結的凍結。
他們名下的財產,不管是車、房、存款,還是轉移到親戚朋友名下的,一筆一筆查,一筆一筆追。」
「如果查出來他們還有別的隱匿財產,我會上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他們拒不執行,那就再加一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反正他們已經進去了,再多一條也無所謂。」
記者們刷刷地記。
「宋律師,您的意思是,這件事還沒完?」
宋貴站直身子,臉上露出那種標誌性的憨厚笑容。
「肯定沒完。我的性格你們又不是不知道,這才剛開始。」
庭審直播剛結束不到十分鐘,全網就炸了。
熱搜前十占了四個:
#李芳趙大強判了#
#宋貴律師法庭辯論#
#周建軍死前買了毛絨兔子#
#宋貴說沒完這才剛開始#
底下評論更是沸騰。
「追著殺!追著殺!追著殺!」
「李芳趙大強:我們刑期都判了,怎麼還有?」
「宋律的意思是,刑事判完了,民事接著來。縫紉機踩完了,出來還得還錢。」
第二天上午,宋貴帶著張偉先去給王龍送了面錦旗。
既然要賣人個好,宋貴也不怕多花點錢。
雇了十幾個老頭老太太,還把記者都喊上,一行人風風火火來到公安局。
就卡在中午吃飯的點,先去人最多的食堂轉悠一圈。
然後直奔局長辦公室。
王龍拉著宋貴。
誰說這律師煩人了。
這踏馬好人,大大的好人!
......
離開了公安局。
去了南龍市初級人民法院。
民事訴訟的立案窗口在二樓。
宋貴把厚厚一摞材料遞進去,窗口後面的小姑娘翻了兩頁,抬頭看了他一眼。
「宋律師?」
「嗯。」
「您這是......返還財產糾紛?」
「對。被告李芳、趙大強,第三人李芳娘家父母、趙大強姐姐趙大梅。
訴訟請求:一、返還周建軍遺產中被告李芳侵占的部分,共計人民幣六十三萬元;
二、返還周建軍死亡賠償金中被侵占部分,共計人民幣七十八萬元;
三、返還周建軍生前被詐騙的撫養費四十八萬三千六百元;
四、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百萬元;
五、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小姑娘算了算:「二百八十九萬三千六。」
「還有利息。」宋貴補了一句,「按LPR算,從侵占之日起算。」
小姑娘咽了口唾沫,把材料收進去,蓋了章。
「七個工作日內通知您是否受理。」
宋貴點頭,轉身就走。
張偉跟在後面,小聲問:
「宋律,第三人為什麼加李芳她爸媽和趙大強他姐?」
「錢轉移了。」宋貴掏出手機,翻出一張截圖,「李芳在周建軍死後第三個月,給她媽轉了二十八萬。
趙大強給他姐轉了十五萬。
這些都是贓款流轉,追加第三人,跑不了。」
這當然是警方調查詐騙罪時,調查到的資金流向。
普通人轉移資金的手段怎麼可能躲得過警方的調查。
一分錢都別想拿走,那都是我的錢!
多要回來一塊,他就能多分一毛五,宋貴可是充滿了幹勁!
離開法院。
七個工作日,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宋貴確實就在閒著。
張偉確實好用,只要不讓他梳理訴訟思路,其他活可以說是堪稱完美。
第七天上午,南龍市初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電話來了。
「宋律師,您的材料我們審查過了。案件比較複雜,涉及第三人較多,院裡很重視。
下周一上午九點,第三審判庭,先開個庭前會議。」
「行。」
宋貴掛了電話,轉頭看張偉:
「準備一下。庭前會議也是仗,別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