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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好熟悉的手段

2026-10-23 22:51:19 作者: TTTTTTTT

  所有人站起來。

  孫法官冷聲道。

  「本院認為,被告洪市律師協會作為社會團體法人,向會員收取會費屬於民事行為,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被告以會費繳納作為年度考核前置條件,違反《律師法》及省司法廳相關規定,構成強制交易。

  被告在未依法立案、未書面通知、未給予答辯期限的情況下,凍結原告年度考核功能,程序違法。」

  「被告提交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證人徐長庚當庭予以確認。

  被告設立的新春團拜費執業保證金等項目,無章程依據,無法律依據,屬於違規收費。」

  「綜上,判決如下:

  一、確認被告洪市律師協會以會費繳納作為年度考核前置條件的行為違法。

  二、確認被告凍結原告宋貴年度考核、啟動紀律審查程序的行為違法。

  三、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原告已繳納的會員年費及行業互助金共計三千五百元。

  四、被告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全體會員公開近三年會費收支明細。

  五、駁回被告其他抗辯請求。

  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法槌落下。

  「咚。」

  庭審結束,眾人散場。

  徐長庚走到宋貴面前,板著臉道:

  「我查過了,當年那批工人中沒有姓宋的。」

  「不過,這個故事我喜歡。」

  宋貴看著徐長庚,笑了笑,轉身讓開一個位置,把張偉推到前面。

  「徐會長,張大富之子張偉。」

  徐長庚看著張偉。

  這人的名頭他也是聽說過的。

  洪市活著的傳奇。

  大名鼎鼎。

  他突然就笑了。

  「哈哈哈!」

  「好一個闖出一番名聲。」

  「這麼個名聲是吧!」

  

  張偉撓了撓頭。

  有些不知所措。

  徐長庚突然板起臉。

  「張偉,出去別說你是因為我才想當律師的。」

  張偉:「啊?」

  第二天,宋貴十點多才到律所。

  都是老闆了,誰還打卡上班啊。

  到門口,就看見張偉像個學生似的站在那裡。

  「什麼情況?進去啊?」

  張偉搖頭。

  這時房間裡傳出一個聲音。

  「宋律上班了,進來吧。」

  宋貴眉頭一挑。

  推開門,看到徐長庚坐在裡面。

  「徐會長,你來這裡幹什麼?」

  徐長庚:「卸任了,現在不當會長了。」

  「我來當然是為了不讓我這一世英名壞在張偉手裡。」

  「過來帶帶他。」

  宋貴眼睛一亮。

  這下自己的名聲保住了。

  一把將張偉拉進來。

  「聽到了嗎?」

  「今後出去你就可以拍著胸脯和記者說,自己這一身本領都是和徐會長學的。」

  張偉點頭。

  「嗯,記住了。」

  徐長庚冷哼一聲。

  「你這律所,我這一進來就發現了三個問題。」

  宋貴眉頭一挑:「徐會長,你找事的?」

  徐長庚拿出一把鑰匙,甩在桌子上。

  「這么小?怎麼接案子?」

  「坐幾個人就沒地方了。」




  不等他話說完,宋貴變換表情,憨厚中帶著諂媚。


  「哎呦,徐會長您來也不說一聲。」

  「張偉快給徐會長倒茶。」

  「您那鋪面免費借給我用嗎?」

  徐長庚眼睛慢慢瞪大。

  「你這人多少有點不要臉了。」

  宋貴笑呵呵打開電腦擬合同。

  「但我也不是那占便宜的人。」

  「這樣吧,一個月二百,您看如何?」

  徐長庚拿起拐杖,作勢要打。

  宋貴:「五百,不能再多了。」

  「您知道的,我這也剛開業,沒什麼錢的。」

  徐長庚看了看宋貴,又看了看張偉。

  「你天天和他泡在一起。」

  「是怎麼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

  張偉撓撓頭。

  「宋律,是個好人。」

  「哦,時間短啊。」

  這時門又開了。

  陳劍拎著公文包進來,看見徐長庚,愣了一下:「徐會長也在?」

  徐長庚微微頷首:「陳檢察官。」

  陳劍回禮,走到宋貴面前:

  「故縣那個案子,送到檢察院了。」

  張偉趕緊搬椅子。

  陳劍坐下,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合同,拍在桌上:「先簽。」

  宋貴低頭一看:「什麼玩意兒?」

  陳劍:「檢察院外聘律師合同。

  不簽,你沒權利查看案件詳情。

  審查起訴階段,卷宗不是你想看就能看。」

  宋貴第一步就翻到價格那頁,念出聲:

  「每月八百,交通自理,複印費自理......

  陳劍,你不如直接讓我去要飯。」

  陳劍:「財政標準,簽不簽隨你。」

  宋貴看了看陳劍,又想起老媽的話,咬牙拿筆:

  「簽!八百塊,出個主意而已。」

  簽完,陳劍收走一份,端起張偉倒的茶喝了一口。

  把杯子放下,沉默兩秒:

  「就是現在出現了點問題。」

  宋貴手一頓:「什麼問題?......等等,你踏馬為什麼不早說?坑我是吧!」

  陳劍把茶放下,抽了張紙巾擦手,才慢慢說:「早說你能簽?」

  「也沒啥,就是網上有了點節奏。」

  「怎麼說?」

  陳劍說:「先是京北大學法學院教授發了篇長文,標題叫《十三歲,別急著把他們推上被告席》。」

  「文章里講,刑法修正案十一把刑責年齡降到十二歲,是例外中的例外,最高檢核准追訴必須嚴格再嚴格,不能因為民憤就開口子。下面一群名人轉發。」

  宋貴冷笑:「為法治辯護。老學究了,法治讓他們家孩子當被害人試試,看看他們還這麼說嗎。」

  「你別說,網上現在兩撥人。一撥罵專家,一撥罵司法。」陳劍揉了揉眉心,「檢察院內部也吵得熱鬧。

  未檢處說,三個孩子都是留守,家庭監護缺失,社會調查報告顯示可矯治。

  刑檢處說,預謀挖坑、騙人、用鐵鍬擊打幾十下,事後還串供,這叫可矯治?

  檢委會開了兩次,沒結論。」

  張偉忍不住問:「那最高檢呢?」

  「卡住了。」陳劍說,「核准追訴要最高檢批。

  現在材料報上去,最高檢讓補:社會危險性評估、專門矯治教育可行性、被害人近親屬意見、輿情風險研判。

  說白了,他們不是覺得不該辦,是怕辦了收不住。」

  徐長庚一直沒說話,拿出手機看了看:

  「有問題!」

  宋貴掃了一眼,也點頭同意。

  「確實,好熟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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