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馬上帶我過去!」
白衣男子點點頭,答應了一聲,下了樓,看著秦小鐘的樣子,還是於心不忍,輕輕到,「等下,我有一個條件。」
「快說!」李佑很是不耐煩。
因為現在危急存亡之秋,外面的孔府護衛、家丁護院都堵在了小樓門口。
卻又不敢進去。
雖然不清楚裡面的客官是誰,但都清楚,這位客官是孔德倫都不敢招惹。
老鴇嘴裡的大人物,諱莫如深。
只好請來了老鴇。
到了樓前,老鴇心裡也是七上八下的,這一晚上的經歷太坎坷了。
卻又偏偏不敢硬闖進去,只能是在門口斟酌良久。
等到眾人都在七嘴八舌的勸說老鴇拿個主意。
特別是孔德倫的護衛,要不是老鴇一直在勸說,早就衝進去捉拿了。
畢竟大人物得罪不起,可是死了孔德倫,如果不拿住齊王,怎麼也交不了差。
老鴇見事態向著不好的方向發展,只好在樓下帶著非常恭敬卻又儘可能大聲的聲音,對著裡面說:「老大人,我們見到被官府捉拿的齊王跑了進去,客官需要幫忙嗎?」
老鴇子知道這位客官是個武功高強的人。
平時飛簷絕壁非常輕鬆,只是身份特殊。
想來李佑也沒有這麼大本事。
李佑勾了勾手。
白衣男點頭示意,然後帶著十分慵懶卻帶有磁性的嗓音,輕描淡寫說道。
「不需要,剛剛是有一個小賊,但是已經被我解決了,等我和鍾兒穿好衣服以後,你們再進來抬就好了。」
老鴇子聽到,頓時放心了,就在外面等待著。
白衣男儘量壓低聲音,接著剛才的話題。
「我的條件就是你把鍾兒交給我抱著,你在後面挾持著我。」
「你武功很高強?」
李佑想著就把匕首握的更緊了,默默退後了幾步,因為老鴇和眾人竟然真的停下了腳步,這只能證明老鴇非常信任此人,但我現在是個罪犯,而對方可是老鴇心目中的大人物。
難道老鴇不怕李佑再接再厲,搞出雙殺嗎?
這不符合邏輯。
所以只有一個理由,此人是個高手。
想到這裡,李佑緩緩卻又帶著威脅說,「別亂來,小心他的命。」
白衣男見到了這個局面,肯定是誤會了,於是苦笑了一聲,可憐巴巴地解釋道,「你輕點。我根本不會武功,不然的話,剛才怎麼能越過我,挾持我的鐘兒?我是個冒牌貨。」
「好。」李佑也沒完全信,如果是對方只是為了在秦小鐘面前玩角色扮演,博美人一笑。
那就完蛋了。
見李佑不信,白衣男知道無法善了,只好和盤托出。
李佑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只能說是懂得都懂。
如果是按照李佑的角度理解的話,那就很簡單,就是兩男子合夥給另一個男人戴綠帽子,難上加難。
也知道了白衣男叫歐陽鱘。
當然按照歐陽鱘的理解,故事是這樣的:一個糟老頭看上了一個俊小伙子,不管俊小伙子同不同意,都直接把強行包養了。
然後歐陽鱘,無意之間見到了秦小鍾,於是兩人一見如故無話不談變成了密友。
聽說了秦小鐘的故事。
歐陽鱘忽然想做一回話本的英雄,於是研究了大人物的步態和聲音,穿上了同款夜行衣,每次等大人物離開,便會在深夜潛入。
之後等到為月黑風高,就會和秦小鍾一起挖掘地道,而在前幾天正好是挖通之時。這次就是準備等夜深,然後帶著秦小鍾去終南山隱居。
這也是剛剛歐陽鱘所說能帶李佑的地道。
誰說站在光里的才叫英雄?
李佑感嘆道,這真是如有神助。
於是三人脫掉了鞋子,避免發出聲響,推開了一樓角落的桌子,然後就發現前面出現了一個李佑再熟悉不過的地方,看見就親切。
屬於是刻在脫氧脫脂核酸的基因本能了。
這又是一個狗洞,也不廢話,既然你歐陽鱘本來就準備帶人私奔,那我們屬於是殊途同歸,就讓歐陽鱘第一個爬了進去,然後李佑也進了狗洞。
這才發現裡面別有洞天,竟然可以容納一個人直立行走還不顯得擁擠,歐陽鱘正在坑道里不停點著事先放在牆壁上的火把。
李佑才百思不得其解,「兄弟,你們挖了多久地道?」
歐陽鱘依舊一邊走著一邊在最前面點著火把,也不回頭,「這地道挖了五六年了吧。」
李佑拍了拍身上的灰,「歐陽兄,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
「什麼可能?」
「就是你們挖小一點,可能早就可以出去,你看爬出去,也不是不行。」
「那怎麼能行,這樣小鐘不就會身子痛嗎?」
「可是,小鐘被別人多壓了幾年,也很痛啊。」
「……」
李佑說完這話,半天沒等到歐陽鱘回話,估計是生悶氣。
李佑是個善良的人,還是個聊天鬼才,重重一嘆氣,還是不要太缺德了,於是便對著秦小鍾,開始轉移話題,「聽說你們要去終南山隱居?」
秦小鐘點頭。
李佑說,「那我建議你們不要去。」
歐陽鱘緊咬牙關,聽到李佑說這也行,那也不行,還是出聲道,「怎麼不行?」
李佑加快步伐,「是這樣,終南山確實是所謂隱居聖地,可是你去過終南山嗎?」
歐陽鱘搖了搖頭,「只聽說過,沒有去過。」
李佑想到,既然沒去過,那太好了,因為自己也沒去過,只看過《空谷幽蘭》,於是接著說,「歐陽兄不知,正因為終南山名聲太大了,所以終南山到處都是隱士,有些是真的求仙問道,有些是在裡面假裝隱士,有些人是為了等待朝廷徵召,畢竟當年謝安也是在東山隱居,名聲大了,天下名士都認為他是個人才,說什麼斯人不出,若蒼生何?現在很多人考不上科舉,就也想學謝安。現在終南山沒有一萬,也有八千隱士。」
歐陽鱘不解的問道,「那不挺好嗎?再說人多,隱居也沒人在意,大隱隱於市。」
李佑差一點就被歐陽鱘的理論給說服了。
邏輯自恰。
不過這是個純純的大冤種。
沒有一點逃跑經驗。
難怪可以花五六年去挖這麼一條華而不實的地道,只為了鍾兒走的舒服。
李佑有一種想切歐陽鱘的後頸肉的衝動。
不過看在晚上看到了家鄉的特產——偶像劇的份上,還是循循善誘道:「歐陽兄,你和他們不同,你知道嗎?」
歐陽鱘點了點頭,「那當然不同,別人隱居只是為了逃避,而我是為了別的目的。」
李佑奇怪起來,「什麼目的?」
歐陽鱘回頭看向秦小鍾,深情對視一眼,然後走回來牽起秦小鐘的手,說,「那當然是因為愛情。」
說時遲,那時快。
在秦小鍾驚恐的表情中,歐陽鱘被李佑踹出了兩三米。
「我愛你麻花情!」
李佑惡狠狠說道。
這是兩個戀愛腦。
受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