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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吃絕戶

2026-10-23 04:05:55 作者: a去年今日此門中

  李佑打定了主意。

  於是就開始讓刑部把最近一年發生的經濟糾紛的卷宗全拿來。

  卷宗拿來,近一間屋子。

  這一個人不知道要看多久。

  於是吩咐了女官,從翰林院喊來了十幾位編修。

  接著在李佑的刻意尋找中。

  有利於李佑的計劃的卷宗,就輕而易舉的找了出來。

  第一份就是嶺南道廣平縣的案例。

  這件事還得要從三十多年前說起。

  廣西平南縣的一對夫婦,生了三個女兒,一個兒子,由於他們吃苦耐勞,再加上人也挺靈活,走南闖北,做做生意。

  所以生活一家六口人生活不錯,還置辦了幾十畝田地。

  多年後,老兩口和兒子不幸去世,家裡也沒留下男人。

  只留下三姐妹。

  看到她們家沒有男人撐腰,於是同宗的叔叔和一眾親戚,便在她們身上打起了主意。

  儘管她們為了守住家業,都招了上門女婿。

  但是這也阻止不了這些親戚們貪婪的欲望。

  兩口子剛剛死去,屍骨未寒,他們就立刻大搖大擺地侵占了三姐妹家裡的土地。

  種起了農作物,而且這一占,就是十幾年。

  過分的是每年的田賦還是三姐妹家交的,也沒找他們拿一點租。

  或許是礙於親戚情面,十幾年來三姐妹一直都忍氣吞聲。

  任由叔叔和親戚們在自家土地上耕種。

  可就在李佑清查土地時,她們的叔叔和親戚竟然無恥地把土地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侵吞了三姐妹的土地。

  當三姐妹去質問他們的時候,他們的理由讓人氣笑了。

  親戚們認為,你們三姐妹都是女人,正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們都已經是「外人」,男人才有農村土地的繼承權,你們不配。

  無奈之下,三姐妹一紙訟狀把親叔叔和一眾親戚告上了朝廷。

  對於地方官來說,確實不好處理,因為這算是封建社會的潛規則了。

  但是李佑公布過女性有繼承權。

  這些地方官員不敢隱瞞,於是層層上報。

  

  這也就是第一份案例。

  第二份是閩州的一戶人家。

  也是吃絕戶。

  本來男主人還是一個七品官員,誰知生不了兒子。

  於是他剛剛一死。

  他的兄弟就人家中所有的錢拿出來,讓男人的妻子在村中擺下流水宴。

  直到把家中所有的錢財全部吃光。

  再把這戶人家的妻女全賣到倭國,霸占她們的房產和土地。

  家破人亡。

  其中的小女兒在倭國混的不錯,成為一個大名的情婦,大名很喜歡她。

  在和她閒聊時,了解了這個情況後,也是為了討她開心,於是派人回國告狀。

  狀子一直到了刑部。

  都不知道怎麼辦。

  李佑看完,直呼好傢夥。

  李佑覺得自己就算無恥了,和這家的兄弟相比,自己就是無比高尚的人。

  人比人氣死人。

  接著拿起第三份。

  這一份相比前兩份,也沒那麼厲害。

  但也是吃絕戶。

  京郊有一戶居民,沒有多少錢,土地也很少。

  然而就是這樣,也因為沒有兒子,被吃絕戶了。

  這對孤兒寡母。

  剛剛失去了他們的父親,親戚朋友便自發地幫助他們發喪祭奠,辦理好一切瑣事。

  辛苦之後,既表示感謝,又為了保證給葬禮撐大排場,大家便一起吃個飯,山珍海味儘可能地都呈到飯桌上。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切慢慢地變了。

  人性本惡,七大姑家偷拿了家主的一個花瓶,八大姨家又私吞了一點,二舅舅家境不好,更是不停攛掇著寡婦再辦一次宴席請客......


  就這樣又吃垮了。

  好傢夥。

  接著是第四個。

  這算是比較文明瞭。

  說是夔州人比較重面子,不願意背上罵名,於是他們吃絕戶的做法就是冠冕堂皇的強塞一個義子過去,以便名正言順地直接奪走全部遺產。

  而這個義子往往是需要各方人一起推出來。

  自然成為了義子。

  要給這些推他當義子的人很多利益。

  李佑搖搖頭。

  看了一上午,這樣告上來的至少幾十份。

  這還是李佑宣布女性擁有繼承權後,告上來的案件。

  其他的時候估計是數不清了。

  而且這種「吃絕戶」已經成為一種約定俗成的風俗習慣,再加上地方本就宗族勢力抱團,這種事官府也無法插手去管,被瓜分財產的婦孺根本無地伸冤求助,只能眼睜睜看著家裡被搬空。

  「吃絕戶」的獨生女或者寡婦,已經沒有養活自己的錢財了,她們心裡皆是被人性的惡傷害之後的傷疤,在本地待下去會繼續受欺負,但再外面更是無依無靠,她們再也找不到生存的辦法了。

  這不僅是貧苦人家,而且就是世家大族的女子和官宦女子,也免不了。

  林黛玉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賈家如此一個高門大戶,確實保護了自己家的外孫女沒被鄰里「吃絕戶」,最後卻是自己一點一點親自下的手。

  賈家畢竟是大族,還留了一些體面,至少林黛玉衣食無憂。

  但是另外一位傳奇女子卻得到了一個悲慘世界的結局。

  江淮八艷,逼問丈夫錢謙益,讓錢謙益的名氣遠超他官位所能得到名聲。

  柳如是就是在丈夫錢謙益死後。

  被自己丈夫的親戚用「吃絕戶」的方式逼死。

  由於錢謙益在文壇的地位非常高,是詩壇的盟主之一,官拜禮部侍郎。

  錢謙益能夠將柳如是從青樓中贖出,自然有著豐厚的家底,柳如是作為秦淮八艷之一,家產也頗費豐厚。

  隨著錢謙益的死亡,他的親戚們認為柳如是作為一介外姓人,沒有資格掌握錢家的財產,開始大鬧葬禮,將錢家田畝全部霸占,金銀珠寶一併擄走。

  柳如是不堪其辱,為了保護錢家的家宅地產,自盡而死。面對這種情況,官府也無能為力,因為這是封建社會一種不成文的規定。

  就算縣令死了,家中沒有繼承財產的後代,那麼縣令的親戚也會使用「吃絕戶」這種方式,來處理縣令的後事。

  不僅如此,在封建社會時期,女性地位十分低下,作為一個外姓族人基本沒有任何能力與丈夫家族中的親戚對抗。而且女性在當時根本沒有任何繼承權,如果沒有已經成年的兒子,那麼只能由親戚來處理家中遺留的財產。

  她們眼看這些平日裡關係不錯的親戚在男性家主死後,反目成仇,拼命搜刮家中的財產,然後等待被賣往青樓或是趕出家門流落。

  原本這些問題。

  李佑早就知道了,只是由於社會風氣如此,李佑準備徐徐圖之。

  所以為了不引起反抗。

  李佑只是讓未出嫁的女兒擁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

  先讓人適應,慢慢再推進。

  但是現在不行了,立儲問題迫在眉睫,李佑只能加快速度。

  首先就是這些案件。

  所有的土地都要各位吃絕戶的兄弟歸還。

  然後對販賣人口的幾位出動了偵捕衛,全部斬首。

  然後在各地清查吃絕戶案件。

  於是又一場行動在李佑我們的布置下產生了。

  吃絕戶很快就被遏制。

  為了不要刺激。

  李佑決定謹慎一點。

  男女平等觀念自然是不會提。

  決定切香腸。

  一點一點切。

  李佑接著這些案件在報紙上大肆傳播,長篇累牘書寫這些受害者悲慘往事。

  人民群眾是單純而善良的。


  隨著新聞的發酵。

  呼籲加強絕戶女性的權益的呼聲日益高漲。

  見目的已達到,李佑也不得不「順從民意」。

  李佑宣布,今後家主死後。

  兒子為財產第一繼承權,擁有完整繼承權。

  但如果女效能招上門女婿。

  即享有完整繼承權。

  出嫁只能擁有男性三分之一。

  如果沒有兒子,女兒擁有財產權。

  這一套命令下了下去。

  很多人沒有怎麼反對。

  怎麼說呢?

  吃絕戶確實比較喪心病狂。

  這是正義之舉。

  而且很多官員自己也有喜愛的女兒,所以女兒有繼承權。

  這時候也沒有程朱理學。

  對女性的要求也沒有明清時期的要求嚴。

  唐代女性可以經商,這在很多歷史資料中都有顯示,唐代的女性不會依偎在丈夫身後,她們可以選擇經商,透過自己的努力獲得財富。

  這種現象在其他王朝十分罕見,因為處在男尊社會,女性是男性的附屬品,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卻只能從一而終,甚至丈夫死了,自己也不能改嫁。而唐代女性可以參加商業活動,從這一點出發也恰恰體現了,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主動性。

  比如俞大娘航船,就是唐朝婦女參加經商的重要例項,她也是唐朝女強人的重要代表。

  相傳她出生於洛陽,不僅是一個經商高手,而且樣貌角色。

  她本來出生在江邊兒上,從小接觸漁船,對漁船的構造、大小、體積等內部結構,十分了解。

  據說由她的隊伍打造的船隻,可以承載萬噸的糧食。

  另外,船員長期出海,很難及時購買蔬菜水果等,她就在船上開創了一個小型的生態系統,船員可以自己種植瓜果蔬菜的。俞大娘雖然是一個女性,但是她把造船事業打造的十分火熱,甚至直接以她的名字來命名,這也是唐朝最早的船隻品牌。

  而且這時候的女性還頗為開放。

  也許有人有刻板印象。

  覺得古代女性十分保守,甚至她們上街,一顰一笑都要用扇子擋住,在公共場合吃飯、飲酒,說道更多。

  可是唐代的女性,社會並沒有過多的限制她們的行為,甚至她們可以穿低胸裝,這在古代是十分罕見的。

  唐代女性的服飾大概可以分為三種,襦裙、胡服和女著男裝,其中以襦裙最為開放。

  這種服飾類似於現代的低胸裝,所以又叫做齊胸襦裙。

  齊胸的裙裝,外掛一條披肩,突出了女性特色,新增了一份性感的氣質,當然這樣的裝束在古代是十分罕見的,畢竟古代人思想封閉,對女性束縛極多。

  而唐朝女性可以穿著這樣開放的服飾,可見其社會地位,要比其他封建政權時期,高很多。

  唐朝還流行一種服飾,叫做女著男裝。在唐朝的社會活動中,不管是貴族階層,還是社會的中下層,都不排斥女性。而這些女性又因為性別原因,所以出現在公共場合,為了行走方便,大多身穿男裝。

  還有婚姻方面。

  唐代女性她們不僅可以決定自己的婚姻物件,還可以主動追求,並且不會受到社會的諷刺和排斥。

  最有意思的是在唐代,如果女性在婚後,不滿意自己的婚姻,比如丈夫不上進,或者性格不合適,女性可以主動提出離婚,並且改嫁給她人,為自己物色更好的良人。

  而且,離婚這一現象在唐朝十分普遍,女子在離婚之前,還會特意打扮,挑選一件莊重的衣裙,畫上漂亮的妝容,和平分手。

  而男子也會為離婚的妻子,準備三年的錢糧,保證她在離婚之後的正常生活。

  除此之外,唐代還專門設立了法律法規,保護女性的權益,比如女性受到了家暴,可以到衙門起訴自己的丈夫。從婚姻層面來看,她們不僅可以決定自己婚姻的物件,還可以提出離婚,並且離婚之後,不會受到社會的排斥,可以繼續尋找心儀物件。

  所以這在百姓看來,問題並不是很大,這也是武則天能夠篡位,而劉太后在宋朝無法篡位的社會原因。


  畢竟兒子才有第一繼承權。

  女兒只是擁有第二繼承權。

  不過相比於侄子,女兒還是更親的。

  所以不怎麼反對。

  當然這些官員也不知道皇帝在幹嘛,還以為是提高女性地位而已。

  而且從道義上無法指摘。

  於是沒多大人反對,都決定再看看。

  李佑確實沒想到。

  這條命令被大家如此輕鬆就接受了。

  看來還不夠刺激。

  於是李佑決定加大力度。

  宣布爵位如果沒有兒子,女兒也可以繼承。

  如果女兒的子女不改姓,那麼爵位還可以傳至子孫。

  與國同休。

  這一下子稍微敏感點的人都知道了。

  皇帝是要立大皇女為皇儲。

  雪片般的奏摺飛入了皇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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