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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錢到位,開干

2026-10-29 11:40:30 作者: 耀京

  02年,舊城改造和大雜院搬遷,算得上是四九城最麻煩的社會問題。

  五月份啟動的南池子試點拆遷,鬧得挺大,可至今也沒個結果。

  通過媒體的大量報導,更是引得全城的大雜院住戶們關注起了搬遷的事兒。

  大家都想知道,這事兒到底怎麼搞。

  怎麼搞?

  難搞!

  開發商想賺錢。

  老百姓也想搬走,改善居住環境。

  畢竟大雜院有什麼好?

  別的不說,單單沒有獨立廚衛這一點,就能折騰死人。

  雙方都有訴求,目標幾乎一致,按說應該一拍即合才是。

  可結果卻恰恰相反。

  最簡單的問題,就是價錢談不攏。

  開發商給的那點兒補償款,想在城裡買新房,根本不可能。

  的確,拿了補償款,他們也可以去通州,去回龍觀買樓。

  可但凡腦子正常的,誰願意從四九城的城中心搬走,跑去郊區落戶?

  而客觀的講,開發商一方也有苦衷。

  他們難道不想乾脆利落的解決問題,然後開開心心蓋樓賺大錢嗎?

  想,甚至比老百姓更想。

  相比起老百姓,開發商還有巨大的資金壓力,因為他們的錢大多都是來自銀行信貸,每多耽誤一天,就多增加一天的成本。

  可問題是,他們即使再心急焦慮,也不敢提高補償標準。

  一來,銀行放下來的貸款就那麼多,搞完搬遷,還要搞建設。

  材料、人工、設計、管理、設備……

  帳上的錢看著挺多,可仔細算算,哪哪兒都要用錢,稍微提高一點補償款就不夠用了。

  再者,開發商也拿不準未來房價能漲多少,能否持續保持增長。

  他們也怕折騰半天,最後反倒虧了本兒。

  到那時候,就不是賺多賺少的問題了,而是傾家蕩產,甚至還有牢底坐穿的風險。

  

  如果他們能像林越一樣,知道後面十幾年裡的房地產趨勢,你看他們還猶豫嗎?

  補償款翻倍,你走不?

  不答應?

  三倍,五倍呢?

  其實錢的問題反而是最簡單的,最麻煩的是產權。

  眾所周知,由於歷史原因,大雜院裡的房屋產權非常複雜。

  有私房,有公房,有經租房……

  產權明晰的私房最簡單。

  只要錢給到位,人家就願意簽合同拿錢走人。

  可那些公房和經租房背後,卻站著不知道多少單位和企業。

  想要搞定房子,就不僅僅要搞定租戶,還要搞定這些單位和企業,這就不僅僅是出錢那麼簡單了。

  即便有政策撐腰,可一家家單位,一個個企業談過去,哪怕沒人使絆子,光是正常走流程也得好幾年。

  其間要是稍微出點兒岔子,比如已經談好的單位,就差簽合同了,結果人家負責人突然調走了……

  得,重來吧。

  其實如果只是這樣,那也好辦。

  畢竟能接下舊城改造項目的開發商,多少都有些人脈。

  舉著政策的大旗,再發動些人脈,完全可以想辦法加速流程。

  比如召開幾次洽談會,把這些單位或企業的相關負責人聚到一起,大家一起談。

  相比這些,最恐怖的,還要說那些有權屬糾紛的房子。

  像什麼一房兩證的,多繼承人糾紛的,無書面手續口頭交易的,落實了私房政策卻沒及時辦理房產證的,房主在國外聯繫不上的,共有產權的,混合產權的……

  林越站那聽了一會兒,就感覺頭大。

  這些問題,就算交給他這位清楚知道未來房地產發展趨勢的重生者來處理,沒個十年八年也捋不出頭緒。

  當然了,林越也只是聽個熱鬧,權當是長見識了。

  與此同時,他也進一步認清了林家祖宅的實際價值。

  產權清晰,結構完整,前幾年經過維修翻新,擁有獨立廚衛……

  「嘖嘖……難怪被人盯上了。」

  林越心裡曬笑,同時也暗自警惕起來。

  道理很簡單,好東西誰都喜歡。

  如今盯上林建國的是一伙人。

  可,除了他們呢?

  誰能保證,就沒有別人抱著同樣的想法,正在暗中覬覦林家祖宅嗎?

  林越驀地驚醒,理解了前世爺爺和奶奶為何那麼乾脆的賣房了。

  幫二叔還債,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恐怕是為了破財消災吧?

  「這就像狼群嗅到了血腥味兒……來的絕不會是一隻,而是一群!」

  林越臉上笑嘻嘻,心裡媽賣批。

  賣房搬走,換個清淨?

  還是直面威脅,選擇硬鋼?

  林越第一反應就是避其鋒芒,先苟著發育,以後再圖報復。

  畢竟重生者發財機會無數,一套二進的宅子而已,就算現在沒了,以後輕易也能買回來更大更好的,沒必要冒險。

  但,也不知是年輕的身體血性十足,還是出於重生者的驕傲,林越突然就不想讓,不想忍,不想避這個鋒芒了。

  「憑什麼?」

  「我家的宅子,你們看上了,我就得讓出來?」

  「這次讓了,下次呢?」

  「下次,你們看上我女朋友了呢?」

  「我還讓嗎?」

  常言道:有一就有二,就有三四五六七。

  讓一次,退一次,忍一次……

  心氣兒逐漸就沒了。

  人,活的,不就是這口氣嗎?

  「那就,斗一斗吧……」

  林越沉默良久,吐出一口胸中濁氣,只覺天高雲淡,心情莫名的開朗了許多。

  守住自己擁有的一切,先從祖宅開始。

  想清楚這些,林越笑呵呵的跟各位大爺大媽告辭,拎著編織袋轉身回了家。

  剛進院子,沒等喘勻了氣兒,兩位美女就裹著香風迎了上來,並且各自遞上了一捆嶄新的百元大鈔。

  林越立馬扔掉編織袋,雙手合什,夾住了兩捆鈔票。

  「感謝大自然的饋贈!」

  顧明月抿起淡粉色的唇瓣,嗔道:「你應該感謝的是我們倆。對了,咱們用不用簽個合同什麼的?畢竟兩萬塊錢吶。」

  林越立即把錢遞了回去。

  「既然我們之間沒有足夠的信任,這事兒就算了吧。」

  兩女愣了下,顧明月咬牙切齒:「什麼意思?你不敢簽合同?」

  林越看白痴似的:「大姐,咱們都是未成年人,如果簽合同,需要雙方父母……不,是三方父母認定後才能確認是否有效,怎麼著,要不咱們約個時間,讓三方家長先見個面?」




  顧明月翻了個白眼,臉色微紅。

  家長見面?

  什麼意思啊你?

  衛晴也不像昨天那麼矜持了,見狀打圓場道:「行了行了,小月開玩笑吶,我們都相信你。」

  說著,衛晴把自己的錢重新遞給林越。

  顧明月見狀,也沒再說什麼,同樣把錢遞了過來。

  林越看了看二人,笑呵呵的接過了錢。

  他把兩摞鈔票放在手裡掂了掂,也沒細數。

  「你們先喝茶,等我會兒。」

  說著,林越拿著錢進了屋。

  先是換了身休閒服,又去父母房間裡翻出了一個磨破了皮的舊公文包。

  把錢放進包里,他又扯出包帶,將包斜跨在身上,這才出了房間。

  「我去買設備,您二位是?」

  「買什麼設備?」顧明月不解。

  林越嘆了口氣:「大姐,我要把你們捧成網紅,不得先買電腦啊?」


  他這態度,顧明月怎麼看怎麼不爽。

  好在衛晴反應快,拉了拉她的手:「別鬧了。林越,我們能一起去嗎?」

  林越點頭:「也行,別說我坑你們的錢,走著。」

  三人走出院子,林越轉身合上門,掛了鎖。

  「我們去哪?」

  「中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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