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急。」
突然就成了千萬負翁,林越感覺有些口乾舌燥。
他起身從牆角拿了幾瓶礦泉水放茶几上,自己打開一瓶,咕嘟咕嘟幹了。
「衛勇畢竟只是一個學生,無論是個體能力,還是交際圈子都很有限。換句話說,他要對付衛晴,其實能使出的手段並不多。首先一點,他不敢當眾殺人。其次,他不敢,也沒有能力買兇殺人。至少在現階段,他能做到的,只有製造意外。」
顧明月表情凝重:「我聽說,現在花幾千塊錢就能買人一條腿……」
林越抬手打斷,哭笑不得地道:「停停停,我說顧大小姐,你港片兒看多了吧?這是什麼時代,這裡是哪兒?還幾千塊錢買人一條腿?你怎麼不讓他直接找殺手集團下單呢?」
二女對視一眼,都看出對方眼中的茫然。
「難道不行嗎?」
「行個屁。」
林越沒好氣地道:「雇凶傷人,那是犯罪。先不說衛勇能不能找到人,就算真讓他找到了,最大可能也是被黑吃黑。直接搶了他,他還不敢報警,不比收了錢以後再去犯罪更容易?」
二女怔了下,都露出恍然之色。
林越無奈道:「的確,無論在什麼時代,無論在哪裡,都有那種要錢不要命的亡命徒。可問題是,衛勇能接觸到那些人嗎?退一萬步講,就算他真的通過各種渠道,找到了願意收錢辦事的亡命徒。然後呢?」
二女都呆呆的看著他,似乎沒聽懂林越的意思。
林越嘆了口氣:「然後,他就留下了證據,讓對方拿住了把柄。以後但凡那些亡命徒缺錢了,就可以隨時找上門勒索他,吃他一輩子。衛晴你說說看,衛勇有那麼傻麼?」
衛晴想了想,緩緩搖頭:「那傢伙壞歸壞,但特別狡猾。」
林越一拍手,笑道:「對吧?他既然能考進二十二中,至少說明他的智商在平均線以上,不會幹這種蠢事。」
「所以呢?」
「所以,至少在現階段,你不用擔心他會雇兇殺人,就算想害你,他也只能自己動手製造意外事故。」
衛晴稍稍鬆了口氣,點點頭沒說話,算是認可了林越的判斷。
「再說製造意外。」
林越屈起手指,慢慢細數。
「利用意外殺人,其實非常非常難。」
「首先,你沒車,他就不能在你車裡動手腳,不能製造交通意外。」
「其次,你平時不在你爸媽那邊住,他就不能在你飲食里動手腳,比如利用飲食相剋的原理讓你食物中毒。」
「最後,他考進咱們學校,可能是故意製造接觸你的空間,但只要你保持警惕,不跟他單獨相處,不去天台那種危險的地方,他同樣拿你沒辦法。」
「還有一點,除了衛勇之外,你另一個弟弟也不可信,甚至很多同學你也要保持警惕,因為衛勇完全有可能買通你的同學,讓他們約你去天台、爛尾樓、郊外、海邊一類的地方。」
顧明月和衛晴聽得連連點頭,丹鳳眸子裡透出一絲信服。
林越攤了攤手:「所以你看,只要你現在保持警惕,至少在現階段能夠自保。」
顧明月微微皺眉,一雙丹鳳眼中透出狠色。
「光自保不夠,他既然動了壞心思,就得讓他得到教訓。」
林越點頭:「有道理。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不過這要看衛晴你想做到哪一步了。」
「怎麼說?」
「如果你只想遠離危險,這很簡單,想辦法把他送走就行了。」
「送走?」
「送他出國。」
衛晴沉吟片刻,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不夠。」
林越點點頭:「的確不夠,一直防守,再強的防禦也總有一天會被攻破。我讓你送他出國,不是為了隔離空間,是為了方便反擊。當然,反擊到什麼程度,首先要看你的決心有多大。」
「決心?」衛晴挑了挑眉,有些不解。
「如果你只想給他一些教訓,那很簡單。先讓他在國外讀一兩年書,你再花錢請一個無良律師,讓律師給他找麻煩就行了,保證他拿不到畢業證,甚至被退學遣返。」
「這……他沒犯法,律師也不能找麻煩吧?」
林越嘆息道:「你們啊,還是太天真了,真以為自己不惹事就沒人找麻煩了?真實的世界,根本不是這麼運轉的。」
「這麼說吧,在歐美國家,只要律師願意,隨隨便便就能找出一大堆理由起訴一個人。」
「舉個例子:只要衛勇在學校罵過一句髒話,律師就可以聯繫被罵的同學,起訴他侵犯名譽權。」
「如果他罵過有色人種,那更好了,可以告他種族歧視。」
「如果跟某個女同學走得近,多說過幾句話,就能告他騷擾……」
「租房,鄰居可以告他噪音。」
「買車,賣車方可以告他合同欺詐。」
「作業沒完成,學校可以告他學術不端。」
「學時不達標,可以告他有移民傾向,直接拉移民局抓人。」
「同學丟東西,可以報警懷疑他盜竊;他丟東西找同學詢問,可以告他威脅恐嚇……」
「來回折騰幾回,學校就明白有人要對付他了,為了不惹麻煩,很多時候學校都會選擇讓他休學,先把官司解決了再回來上課。」
「我為什麼說,要等他讀書一兩年以後再花錢請律師給他找麻煩?」
「因為這個時候正是他學業的關鍵期,他不能分心。」
「打官司要請律師,要整理很多材料,要按時出庭……這些事務都非常耗費精力,會讓他非常煩躁。」
「人一煩躁,就會動怒,就需要發泄。」
「在國外沒人管,他兜里還有錢,就可能會去打架,會去酒吧宣洩荷爾蒙,可能因此染病,也可能被人引誘著去嗨去嗑……」
「不管他是不是墮落成了一個廢物,只要休學幾個月,最後就算所有官司都打贏了,讓他重新回到學校讀書,他也跟不上教學進度了。」
「當然,如果官司打輸了,他就更慘了。賠錢什麼的還好說,畢竟有你爸幫忙兜底。萬一判刑了,那就慘了,要知道漂亮國的監獄可不像國內,沒那麼好的紀律……」
「如果你還不解氣,還可以繼續請律師,從其它角度給他找麻煩,總之就是讓他官司纏身,沒時間也沒精力讀書,直到他選擇退學,被開除、甚至入獄、遣返……」
衛晴和顧明月聽得瑟瑟發抖。
林越的主意太損了,這比直接動刀子更可怕,完全是奔著毀人去的。
更可怕的是,他這些招數雖然無恥,但完全合法。
「太可怕了。」顧明月喃喃自語。
「那可不,要不怎麼以前都管律師叫訟棍呢?」
林越聳了聳肩,有些不以為然,心道這姑娘還是太嫩了,不知道社會的險惡。
衛晴眼神古怪:「她說可怕的不是律師,是你。能想出這麼損的主意,你才更可怕。」
顧明月連連點頭,甚至身體都往旁邊挪了挪,遠離林越一些。
林越眨眨眼,撇嘴道:「可怕的是資本主義社會,在那邊兒,就別提什麼公平公正了。有錢人想要對付一個普通人,尤其還是外國人,那簡直不要太容易。」
衛晴想了想,感覺不太放心。
「你這招兒雖然損,也能折騰他,可等他回國,他會不會變得更偏激,更極端。」
「有可能,那就下狠手。」
林越神色淡然,一副不把人命當回事兒的架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