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出結果?」
「快的話明天中午。」
陸誠點頭。
手機響了,小鄭來的。
「陸哥,安泰物流的調度記錄查到了。陳志明昨天確實有一趟省城的單子,下午兩點出發,按正常時間應該今天凌晨四五點才能回來。」
「應該?」
「調度系統里顯示他的車昨天晚上九點十六分過了葵荔縣收費站。從省城回來的方向。」
晚上九點十六分。
他提前回來了。
省城到葵荔開貨車正常要五六個小時,下午兩點出發,到了省城卸了貨再往回跑,正常凌晨才到家。但陳志明九點多就過了收費站。
兩種可能:他根本沒去省城,走到半路折返了;或者他去了省城,但沒有卸貨就立刻掉頭往回趕。
不管哪一種,他都在刻意製造不在場的假象。
「還有一件事。」
小鄭的聲音降低了,「范磊他們到了陳志明家門口。敲門沒人應。鄰居說今天白天看到他在家來著,下午還出去買了東西回來。但現在屋裡黑著燈。」
陳志明跑了?
「讓范磊不要走,守住。你查一下陳志明名下有沒有車。」
「有,一輛白色五菱麵包車,車牌號等我查。」
陸誠掛了電話,腦子裡過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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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明如果發現了妻子和戴國平的關係,他可能已經醞釀了一段時間。昨天謊稱出長途,實際上提前折返,在九點多回到了葵荔。然後他去了南山路十九號,在十點半左右上樓,或者更早到了附近觀察。
十點三十七分,他進了樓。
上樓之後發生了什麼?他有沒有鑰匙?門鎖的撬痕說明他是用工具開的。
進屋之後,他看到了什麼?戴國平和吳麗華在一起。
吵架。十來分鐘。
然後動了手。
殺了戴國平。控制了吳麗華。逼她喝下農藥。拿走了她的手機。擦乾淨自己碰過的東西。布置成情殺加自殺的現場。十一點二十六分離開。
作案時間四十九分鐘。
能幹完嗎?能。整套動作並不複雜,對一個被憤怒驅動、已經做過功課的人來說,不到一個小時足夠了。
問題是:那把水果刀是誰的?是戴國平家裡本來就有的?還是陳志明帶過去的?
如果是戴國平的刀,那就說明陳志明上樓的時候可能沒有帶兇器,是臨時起意用了屋裡現有的東西。
如果是陳志明帶的刀,那就是有預謀的。
這個區別在量刑上是天差地別。
陸誠走下樓。夜色已經完全黑了,南山路的路燈隔得很遠,一段亮一段暗。周圍的居民散了一些,但還有幾個人蹲在警戒線外面刷手機。
八點一刻,小鄭發來了陳志明的車牌號和車輛信息。
陸誠調了葵荔縣城區的卡口系統,輸入了車牌號查詢。
下午三點四十二分,這輛白色五菱麵包車經過了城南的一個卡口,方向是出城。
三點四十二分出城,到現在五個多小時了。
跑了。
陳志明跑了,但跑不遠。
陸誠給秦勉打電話報告了情況。
秦勉沉吟兩秒:「我跟南豐分局協調,聯合布控。他的車牌號和身份信息發全省通緝,高速卡口、收費站、加油站全部布下去。」
「他開的是麵包車,如果走國道或者鄉道,卡口覆蓋不到。」
「那就加上沿途的治安檢查站。幾個小時之內,他出不了省。」
掛了電話,陸誠沒有在南山路乾等。他做了另一件事。
農藥。
那瓶高效氯氰菊酯,500毫升裝,白色塑料瓶。瓶身上有一個生產批號和生產廠家的信息。陸誠把這些信息記下來之後,交給小胡去查。
「查兩個方向。第一,葵荔縣和周邊的農資店,看最近一個月有沒有賣出過這個品牌和規格的農藥。第二,網上購買渠道,查陳志明的收貨地址。」
小胡接了任務。
與此同時,技術科那邊對306號房間的門鎖做了進一步檢測。
結果出來了:鎖芯內部有工具插入的刮擦痕跡,符合鉤針類開鎖工具的使用特徵。鎖被人技術性開啟過,不是暴力破壞。
陳志明,一個貨運司機,會開鎖?
不一定是他自己的技術。這種老舊的彈子鎖,網上能買到全套開鎖工具,附帶教學視頻,幾十塊錢。只要練兩三天,開這種鎖不需要什麼專業功底。
或者更簡單。他可能配過鑰匙。
房東許德海說過,這間出租屋是戴國平租的。但如果陳志明以某種方式拿到過鑰匙的模具,比如趁戴國平在公司的時候偷偷用肥皂或者蠟印了一個鑰匙形狀,然後去配鑰匙。
配的鑰匙開門不會留下撬痕。但技術科發現了撬痕。
所以他沒有配鑰匙,他確實是用工具打開的。
這個細節說明什麼?說明陳志明行動之前做了準備,買了開鎖工具並且練過手。但他的準備不夠精細,沒有做到不留痕跡。
一個被憤怒驅動的業餘犯罪者。有預謀,但預謀的程度有限。
晚上十點,小胡的電話來了。
「查到了。葵荔縣青山路有一家農豐農資店,三天前賣出過一瓶同品牌同規格的高效氯氰菊酯,500毫升裝。購買人沒有登記姓名,但農資店有監控。」
「監控拍到人了?」
「拍到了。一個男的,穿深色外套。我讓店老闆辨認了一下陳志明的照片,他說像,但不敢百分百確定。」
「把監控錄像發給我。」
兩分鐘後陸誠收到了視頻。
畫面比超市的清楚一些,彩色的。一個男人站在櫃檯前,從貨架上拿了一瓶白色的塑料瓶裝液體,掏了現金付帳。
這個人的體態特徵:身高一米七五上下,中等偏瘦,走路時左肩微微高聳。
跟南山路十九號門口的監控里那個戴帽衫的人,體態特徵一致。
陸誠把兩段視頻做了一個簡單的對比截圖,發給了范磊。
范磊回了一條消息:「我靠。」
兩分鐘後范磊又發了一條:「陳志明家裡我們進去了。屋子裡沒人,但有一樣東西——電腦開著,瀏覽器歷史記錄里有開鎖教程、有機磷農藥致死量的百度搜索,搜索日期是三天前。」
三天前。
跟買農藥的時間吻合。他在三天前做了搜索、買了農藥、看了教程。然後等了兩天,等到吳麗華說「他今天跑省城」,等到他確認目標會在出租屋裡見面,出手了。
預謀,坐實了。
陸誠的手機又響了,這次是秦勉。
「陳志明的麵包車在清水縣的一個加油站被拍到了。清水縣在葵荔西邊,一百二十公里。地方上正在往那個方向派人。」
「一百二十公里,他往西跑。西邊過了清水縣就是省界,再過去就是隔壁省的地界了。」
「省際協查已經發了。你那邊把所有證據整理好,我跟南豐分局下午開了會,這個案子的定性你來寫。」
陸誠把到目前為止的所有證據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監控錄像——第三人出入的時間線;門鎖撬痕——非正常方式開門;受害者吳麗華的指甲斷裂、衣物撕扯、頭髮被拽;農藥瓶的購買記錄和體態比對;陳志明的電腦瀏覽記錄;安泰物流的調度數據——提前折返;手機帶走——毀滅證據。
鏈條完整。
但還差一樣東西。
兇器的DNA比對。
如果床底下那把水果刀上的血跡經過檢驗,確認是戴國平的DNA,並且刀柄上能提取到陳志明的指紋或者皮屑,整個案子就鐵到不能再鐵了。
「趙老師,刀的檢測能不能催一下?」
趙宇說:「我讓實驗室加班。」
……
當晚十一點半,陸誠接到了清水縣那邊的電話。
不是范磊打來的,是清水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一個副隊長,姓孫。
「你們要找的那個陳志明,麵包車停在我們縣城西邊的萬福加油站。車在,人不在。」
「不在?」
「車停在加油站的停車區里,車門沒鎖,車鑰匙插在點火口上。加油站的工作人員說這輛車大概兩個小時前開進來的,司機加了油之後往旁邊的便利店走了,之後就沒看到人回來。」
棄車了。
「加油站周圍有沒有其他交通工具?公交站、計程車?」
「加油站旁邊有個長途客運的上客點,跑省際班車的。我們正在查今晚八點到十點之間有沒有從這裡上車的男性乘客,目前還沒有結果。」
陸誠掛了電話,拉開了葵荔縣的地圖。
清水縣到省界還有六十公里。如果陳志明在加油站棄了車換乘長途班車,目的地會是哪裡?隔壁省最近的城市是通山市,班車直達的話三個小時能到。
「小鄭,查一下清水縣到通山市的省際班車時刻表,今晚最晚的一班是幾點發車。」
小鄭在那頭噼里啪啦敲鍵盤:「最晚一班九點二十。到通山要三個半小時,到達時間凌晨一點左右。」
九點二十。麵包車大約九點左右到的加油站,時間上剛好趕上末班車。
陸誠立刻給秦勉打電話。
「通山市。」他只說了兩個字。
秦勉:「跨省了?」
「很可能已經上了去通山的班車。車次是清水到通山的省際班線,預計凌晨一點到達通山客運站。」
秦勉的電話掛了四分鐘,再打回來的時候語氣果斷:「通山那邊接了,客運站出口安排了人。如果人在車上,下車就控制。」
凌晨一點十二分,通山市公安局反饋:陳志明在通山客運站出口被截獲,隨身攜帶一個雙肩包和吳麗華的手機。
陳志明沒有反抗。
陸誠後來聽通山那邊的人描述,說陳志明被攔下來的時候整個人是呆滯的,像是跑了這一趟把所有的力氣和念頭都跑光了。他沒喊沒叫,站在那裡讓人銬上了手,全程只說了一句話:「我知道你們會來。」
通山那邊把陳志明臨時羈押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移交給了前去接人的范磊和小鄭。
陸誠沒去通山。他在葵荔等著。
等的這段時間不是白等。
凌晨三點,趙宇法醫打來了電話。實驗室加了班,結果出來了。
「水果刀刀刃上的血跡,DNA檢測結果與男性死者戴國平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兩組指紋,一組是戴國平本人的,另一組不在現有資料庫中。需要跟嫌疑人陳志明的指紋做比對。」
「比對樣本明天就能到。」
「還有一個發現。」
趙宇的聲音放慢了半拍,「吳麗華的屍檢我做了初步結果。在她的頸部兩側發現了對稱性的局部皮下出血,形狀與手指壓迫造成的痕跡吻合。之前因為面部發紺、農藥中毒的體徵太明顯,現場沒有注意到。我仔細檢查之後確認了,她的頸部被人用雙手扼過。」
掐過脖子。
陳志明先掐住了吳麗華的脖子,讓她失去反抗能力,然後灌農藥。
「力度怎麼樣?」
「從出血範圍看,用力不小,但沒有達到壓迫氣管導致窒息的程度。更像是一種控制手段,讓對方無法叫喊和掙扎,但不至於直接掐死。」
控制,然後灌毒。
分兩步。
趙宇又補充了一條:「吳麗華的胃內容物中除了農藥之外,還檢出了少量酒精成分。她在死前喝過酒,量不大。」
陸誠想起了客廳桌上那兩罐啤酒。一罐空的,一罐喝了幾口。喝了幾口的那罐可能是吳麗華的。
這些細節一點一點地拼著,框架已經成型了。
上午十點,范磊和小鄭把陳志明從通山接回了葵荔。陸誠在葵荔縣公安局的審訊室里等著。
陳志明被帶進來的時候,陸誠第一次看到了這個人的全貌。
三十六歲,長期跑長途的司機體型,肩寬背厚,但臉瘦削。左肩確實有一個習慣性聳起的幅度,像是老毛病,可能跟長時間握方向盤有關。眼睛下面的烏青很重,沒睡覺。
不像一個殺了兩個人的人。
但殺人犯長什麼樣?沒有標準答案。
……
陳志明坐在鐵椅上,兩隻手擱在膝蓋上,頭垂著。
陸誠坐在對面。小鄭在旁邊負責記錄。審訊室里的燈管是白色螢光的,照得人臉上的每一條紋路都清楚。
陸誠沒有急著開口。
審訊的節奏不是一上來就用證據砸。急的是嫌疑人,不是審訊者。讓對方先在沉默中消耗自己的意志,比連珠串般的追問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