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境,被世人稱作陸地神仙,可到底沾了陸地兩字。
十五境修士最強的手段,便是溝通天地,借用天地神力,顯出萬丈法相金身,以此來提升殺伐之力和防禦力。
而十五境之上,確實有更高的境界。
只是這兩千年來,也只有太祖高皇帝曾步入十六境,被世人稱作人間至高神。
十六境可與一方天地融為一體,成為這方天地當中的真正聖人,可主宰一切。
合道一方小天地!
此刻,昭鄒的身影突然消失不見。
只見地面上,有無數道流光,飛向天際之上,與天地融為一體。
整座豐州城,霎時間充滿了極其濃郁的靈氣,以及鋪天蓋地的殺氣。
石像魔的頭頂上,有紅霧不斷向上飄去。
石像魔立馬抬手捂住頭頂。
「大爺,不好!那姓昭的陰險小人又在吸小的!」
不只是石像魔的魔氣被吸了,整座豐州城內所有修士,不管境界高低,統統都受到了影響。
正御劍前往總督府的劉瑾,突然墜落,一頭栽落到地面。
文凱連忙上前,將劉瑾攙扶起來。
「我的元氣正在被抽離!」劉瑾神色凝重,抬頭望天。
「我也一樣!」
這股抽取體內元氣的力量,他們無法阻擋。
這時候,一股更加恐怖的威壓,降臨豐州城。
豐州城內所有人,同時抬頭看向蒼穹。
只見一隻槍頭,正緩緩從蒼穹之上倒鑽而出。
槍尖閃爍金光萬丈,神威無限。
一層接一層的恐怖神威,附著於槍頭之上。
在這股神威的壓迫之下,豐州大地瞬間出現一道道裂谷。
大地正在往下沉。
而站在地上的人,只能眼睜睜的看著。
因為他們的元氣,都被抽取了個一乾二淨。
而那隻倒掛蒼穹的槍頭,正拖著槍身,慢慢墜落。
「那是什麼!」
「快跑,快跑哇!」
「往哪跑哇!」
豐州城所有人,直接陷入絕望。
那種程度的攻擊,除非他們能瞬間逃出八百里。
否則就是那長槍落地的一道餘威,也足以將他們震成齏粉。
那一槍,足以擊沉整座豐州城!
「不好,大爺,快上來,小的帶您跑路!惹不起惹不起,咱躲得起!大爺,您快來啊,小的能跑的,你相信小的!」
石像魔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這麼擔心姜寧的死活,但它現在就是想帶著姜寧逃跑。
「大爺,您該不會是被嚇傻了吧?那姓昭的狗賊這是要毀滅整個豐州!」
這時,一道威嚴至極的聲音,響徹天地之間。
「小子,老朽這一槍,七百餘年的道行,你擋得了嗎!」
聲音不斷迴蕩,傳出千里開外。
「七百年?難道是槍仙昭鄒?」
「他……不是靈帝時期出生的人物嗎?為什麼還活著?」
「他這是要鎮殺整座豐州城數百萬人嗎?」
眼看著豐州城都要被這一道神威壓碎,姜寧立馬釋放一道氣機,護住豐州城。
這一刻,豐州城的壓力,消散的無影無蹤。
姜寧緩緩抬頭,望向蒼穹那杆已經顯出全貌的長槍。
這世上果然藏著十六境的修士。
槍仙昭鄒,三百多年前假死,苟了三百多年,在背後撥弄權勢。
如今子孫後代被屠,徹底沉不住氣了。
「跑不了的。」姜寧淡淡說道。
「不,能跑的,現在還來得及,快快快!打架小的不敢說自己魔族第一,但跑路的本事,小的在魔族絕對是蠍子拉屎獨一份啊!」石像魔大驚,連忙呼喊。
有它在,打不過,難道還跑不過?
姜寧抬起右手,手腕一翻,手指掐劍訣,往上輕輕一挑。
這時候,石像魔終於從姜寧身上感受到了人族的元氣波動。
不算很強,但很純粹。
不是,大爺您就這麼點本事,怎麼硬剛那杆足以毀天滅地的長槍?
石像魔忽然又反應了過來,不對啊,這大爺明明很強,怎麼可能釋放出這麼弱的元氣?
這時,落在劉瑾旁邊的一把劍,突然一閃而逝。
只一瞬間,飛劍從槍頭鑽入,從槍尾鑽出。
只見一道道白光從那杆長槍當中鑽出,瞬間在天地之間交織。
一轉眼的功夫,天地之間被編織出一顆巨大的白色線球,密密麻麻的全是劍氣。
這是世人從未見過的壯麗場面,簡直比那杆長槍更加令人難以置信。
「玄陰絕息劍陣?竟然能施展到這麼大的範圍?」
天地中響起昭鄒的聲音,他認出了姜寧施展的劍法。
不過是二流宗門的劍法罷了,就算姜寧境界再高,能施展的範圍再大,可殺力也有限。
這就相當於一個屠戶,拿著一把鉛筆刀去殺大象。
就算你力量再大,技巧再高,一把鉛筆刀怎麼能對大象造成傷害?
「可笑至極,死!」
長槍裹挾著無盡神威,極速下墜。
「是麼?」
姜寧面目淡然,抬手,輕輕一揮,輕鬆寫意。
「你合道天地,本王便斬碎這天地。」
凝固於天地之間的劍氣,瞬間爆發。
那杆神威無限,足以毀天滅地的長槍,在頃刻之間崩碎。
所有神威頃刻間倒灌蒼穹。
隱藏在天地之間的昭鄒,見長槍崩碎,頓時大驚失色。
那可是他匯聚天地神威所化出來的長槍,怎麼可能輕易被劍氣斬碎?
哪怕那小子是十六境,可昭鄒已經搶先合道天地,就已經占據了先機。
除非那小子擁有足以逆天換命的仙寶,否則完全沒有撼動他主宰天地的可能。
匆忙之間,昭鄒頓時調集更多元氣,想維持那一擊。
可下一瞬間,不止長槍碎了,連天地都差點崩碎。
天地無法承載姜寧那洶湧爆發的劍氣,立馬將昭鄒從天地之間吐了出來。
這一刻,昭鄒被爆發的劍氣席捲,身上遍布數百道劍傷,從高空極速墜落。
他竟然輸了?
明明他已經合道了天地,足以施展天地神威。
可那小子一劍,居然讓天地感到震顫,強行將他給吐了出來。
他怎麼可能輸給一個二十歲的毛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