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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黃金律法

2026-10-11 07:26:47 作者: 發呆的狍子

  什麼是腐敗?

  腐敗從來就不是什麼複雜難懂的事情,說白了其實只有一句話。

  公權私用,以權謀私。

  人只要坐在那個位置上,手中握有哪怕一點點可以支配利益的權力,加上心裡又藏著些許的私心與貪慾,那麼腐敗的萌芽便會自然而然地滋生。

  這不是某個人的問題,而是人性本身的問題,是無法杜絕的,由人和權力相互結合後,與生俱來的附帶陰影。

  對於林客來說,他對於腐敗的態度從來都不是天真的零容忍,當然也不是極端的全盤放縱。

  他很清楚,在一定限度內,能夠被掌控的腐敗有時候反而有利於統治。

  下面的人拿了好處沾了油水,便等於在上位者的手裡有了把柄和顧忌,日後做事情的時候,自然會更加順從聽話,也更加好拿捏。

  這是一種統治的方式。

  聖人是存在的,但不是每個人都是聖人。林客從不指望自己手底下的人,都是大公無私,願意為自己效死的人。

  畢竟人就是人,每個人都有自己內心的想法,都有著自己的需求,要是把人完全當做沒有思想的工具,又或者讓他們憑藉著自己的良心去幹活,那只能說自己這個領主當的不合格。

  適度的利益捆綁,本就是這個時代維繫上下級關係最樸素,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要是自己的手下一個個都清廉得毫無破綻,無欲無求的話,到時候反而更加難以駕馭。

  甚至來說,某些看上去完全無私的人,其實所圖的東西反而更大,更會有別的心思出現。

  一旦腐敗超出了限度,從拿點好處變成貪得無厭,從不影響大局變成動搖根基,那麼最終的結果,只會讓權力秩序從結構性上徹底崩塌。

  鹽礦暴動的真相和事實已經擺在眼前,這件事情沒有任何可以辯解和姑息的餘地。

  林客沒有絲毫猶豫,在確認了相關情況都屬實之後,便下令將所有參與暴動的奴隸集中看押,分開甄別,然後又緊接著下達了第二道命令。

  林客立刻下令逮捕所有參與剋扣物資、中飽私囊、玩忽職守的鹽礦管事與小吏,並將其中的主謀全部抓回領地進行判決。

  返回莊園,林客當即通知附近村落的領民,讓所有人放下手中的活計,前來莊園前面的廣場集合。

  他要當著所有領民的面,公開審判這批蛀蟲。

  林客給這些人定下的罪名簡單,直接且無可辯駁:

  貪贓枉法、私吞領地物資、玩忽職守,導致領主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在這個時代,在北方乃至大陸的律法與常識之中,奴隸根本不被視作人。

  他們不是公民,不是平民,不是僱工,不是自由民。他們和耕牛、馬匹、農具、土地、糧食的性質是一樣的,是被明確定義為領主的私有財產。  奴隸的生死獎懲,全都由主人一言而決。

  而現在,因為這批管事的胡作非為,導致屬於林客的財產大量損耗,身為財產的主人,對這群損壞自己財物的奴才施以懲戒,於情於理都是天經地義,無可指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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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客不需要對眾人講太多大道理,因為他們也聽不懂,他只需要把事實擺出來,把罪責定下來,就可以對他們進行處置。

  而對於這些腐敗者的最終判決,也沒有絲毫出人意料。

  吊死。

  在這批貪腐的管事之中並非全是平民,其中有幾人甚至還是所謂的落魄小貴族的旁系庶子,多少帶一點稀薄的貴族血統。

  他們沒有權力繼承貴族的遺產,只能是在成年之後去自謀生路。要是放在平時,這些有著特殊身份的人,多少會被高看一眼,雖然不至於被優待,但是在身份上卻是高人一等的。

  但林客不管這些。

  既然來到了自己的領地,吃著自己的飯,拿著自己的俸祿,那就要遵守自己的規矩,服從自己的意志。

  昔日身份再高,在這裡犯了罪,也要按這裡的法律來處置。

  寒風呼嘯,天空還飄著細碎的冷雪,一片空曠的雪地之上,一排新豎起的絞刑架格外醒目。

  萬眾矚目之下,隨著繩子套上幾個管事的脖頸,木板一抽,掙扎片刻,便再無聲息。  絞刑架上,掛著的不只是貪腐的管事,還有這次帶頭暴動的幾名奴隸頭目,同樣被高高掛起。


  或許他們很可憐,或許他們是被逼的,或許他們是在凍餓將死之際才奮起反抗。

  道理林客都懂,可懂不代表著他們可以被縱容。

  他們既然挑戰了領主的權威,衝擊領地秩序,那麼即便情有可原也不能給予他們寬厚仁慈。

  若是對帶頭造反者寬容,那不是仁慈,而是婦人之仁,是自毀根基了。

  今天放過一個,明天就會有十個、百個有樣學樣。畏威而不懷德,才是這個時代底層人普遍的狀態。

  林客可以憐憫路邊凍得瑟瑟發抖的流民,可以給他們一頓飽飯。也可以善待自己的領民,給他們土地和房屋,讓他們熬過寒冬。可以對手下寬厚,允許他們在規矩之內求財求利,但他不能做一個沒有底線的爛好人。

  唯有恩威並施,寬嚴相濟才是長久之道。

  隨著絞刑架上的屍體被取下,周圍圍觀的眾人一邊慢慢散去,一邊議論紛紛,而那些屍首也在隨後被釘在路旁示眾,鹽礦暴動一事才算告一段落。

  礦區恢復秩序,那些被篩選後,確認沒有參與暴動的奴隸重新放回去繼續勞作,之前被剋扣的物資重新下發下去,一切都歸於平靜,仿佛什麼事情都已經發生過一樣,又仿佛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

  一場險些釀成大禍的危機,被林客以雷霆手段按了下去,可這件事帶給領地的衝擊與思考卻遠遠沒有結束。

  林客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領地已經不再是當初那個小小的莊園,只有幾百人口的小地盤。  隨著【黑森領】、【黑獅領】、邊境各處堡壘與村鎮不斷併入,自己掌控的人口越來越多,疆域越來越廣,需要處理的事務也越來越繁雜。

  如果還繼續依靠以前那種領主一言而定,許多事情都當甩手掌柜的粗放統治模式,遲早還會再次爆發類似鹽礦暴動的亂子。

  除了開荒種地,努力搞錢,提升軍備這些硬實力之外,林客覺得現如今的統治方式本身,也必須要隨之升級。

  治理貪腐,是必須並且長期堅持做的事,而比肅貪更重要的,則是法律。

  領地人口少的時候,一切都很簡單。林客能夠記得住每一個管事的名字,看得過來每一筆帳目。那時候自己隨口一句話就是規矩,因此按照慣例的口頭法也足夠使用了。

  當初林客也不是沒有制定過法律。只是那些條例都極為簡單粗糙,依靠最核心的幾條便能夠約束眾人。

  殺人者死,傷人者抵罪,偷盜者罰,反叛者誅。

  至於什麼情況下殺人可以從輕、什麼屬於自衛、傷人要傷到什麼程度、該罰多少、該關多久,更加細緻、更加具體、更加可操作的內容,幾乎都是空白。

  所有的判斷全都依賴林客這個領主說了算。

  這種模式在領地小,人口少的時候完全沒問題,甚至可以高度集權,方便快捷,沒有那些行政拖拉的問題,但是那也僅限於人口不多的時候。

  可現在的林客不可能每天跑遍每一個莊園和村落去處理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他沒有那麼多精力,也沒有那麼多時間。

  可要是把審判權完全委託給下面的人,而法條又模糊不清,解釋空間極大的話,那麼只會滋生新一輪更可怕的司法腐敗。  想怎麼判就怎麼判,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有錢就能減刑,有關係就能脫罪。

  那林客這個老爺就只要等著底下人再度造反就好了。

  【北境】有【北境】的法律,各大貴族領主的私人領地之內,每個地區同樣又都有自己的一套規矩,而這些政策法律,又幾乎全部都是憑藉著當地領主的個人喜好來制定。

  這些規矩絕大多數也都只是口口相傳的習慣口頭法與貴族法,很少會形成白紙黑字的成文制度。想要完善領地的法律,就必須在符合時代的基礎上,自己制定一套條文嚴密、強調規則秩序的制度。

  反正現在也是大冬天天寒地凍,所有人都待在家裡窩著無所事事。

  林客乾脆趁這段空閒,把領地內處理政務的文職手下全部召集到莊園宅邸的大廳,讓他們給自己加班幹活。

  他給所有人下達了共同的任務,編撰制定一套屬於自己領地的成文律法。

  關於領民日常行為、關於官吏履職規範的、關於犯罪與刑罰……

  關於民生、田地、商貿、礦場、工匠、牲畜、繼承……

  關於兵役、賦稅、獎懲、晉升……


  林客的要求很明確,在保留領主最高權威,統治穩定的前提下,儘可能做到公開、公平、清晰、易懂並具備可執行性。

  像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種聽起來漂亮,實則完全脫離現實,只會動搖自身統治根基的條例,林客是不會寫進律法的,他可不想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在這個血統至上、等級森嚴的世界,真把這句話寫進去,不但不會被人稱讚英明,反而會被所有貴族視為瘋子,被領民視作不可理喻。

  林客突然想到一句話:

  於我之上,眾生平等;於我之下,秩序森嚴……

  統治不能靠自我感動,要靠現實可行的設計。

  在對普通領民的管理上,林客最先確定的核心思路就是等級制。

  他要把領地內所有人,從低到高,劃分出清晰的階層。

  最底層的奴隸,往上是平民,再往上是公民,再往上是榮譽公民……

  每一個大階層內部,再細分為一到五階,用簡單的數字標明身份高低。

  階層是可以流動的,每升到上一層,都有明確具體的條件,只要能夠符合條件就能夠升級。

  繳納賦稅達到多少、勞作表現是否賣力、是否服從領主與官吏命令、是否長期無犯罪、無生事、是否踴躍參軍、立下軍功、是否為領地做出特殊貢獻……

  每一條都在眾人反覆商議中敲定,剔除繁瑣空洞的部分,用最直白、最簡單的文字書寫出來。

  一套層次分明、激勵明確且便於管理的階層制度,就這樣一點點成型。  而這套在林客組織下,制定出來的法律,林客準備將其稱呼為【黃金律法】。

  畢竟人只有有了盼頭才會有動力,為什麼原始奴隸制會被摒棄,反而讓人為自己生老病死負責、可以從頭干到死的共享奴隸制會成為最終的制度選擇,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只要讓他們看到好好幹活,遵紀守法,就能一步步提升身份得到優待,那麼整個領地的風氣自然會向上變好。

  而在針對官吏管事這一層的制度上,林客沒有絲毫猶豫,直接將監察與反貪作為重點。

  官員是政策的執行者,是領主意志在基層的代言人。他們的所作所為直接決定了領民對領主,對領地的支持度。

  這個時代的普遍做法是,只要管事的官員能把稅收上來,能把人管住,你在下面怎麼胡來,領主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林客直接拋棄這種落後模式,他要定下新的規矩。該下放的權力必須下放,讓官員有足夠權限處理事務。但該有的約束也是一點都不能少,必須用制度和監察把權力關在籠子裡。

  政策寫得再完美再漂亮,如果執行不下去,就是一堆廢紙。

  再好的藍圖也要靠人去實現。歸根結底,政策條例能否發揮作用,關鍵在於吏治。

  當律法在不斷制定完善的時候,屋外的冬日也在不知不覺中一點點流逝。

  寒風不再刺骨,冰雪開始消融,僵硬的土地慢慢鬆軟,枝頭悄悄冒出嫩芽。

  冰雪消融,萬物復甦。  春天要來了,也到了動物交……什麼的季節。

  而隨著春天一同臨近的,還有林客早在半年前便開始籌備、如今早已傳遍北方公國的盛事。

  【老冰湖】第一屆競技大會。

  一場屬於戰士們的榮耀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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