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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沒有選擇的阿豪

2026-02-04 12:37:16 作者: 閉門齋

  港島半山別墅,晚上八點。

  書房裡只開了一盞檯燈,昏黃的光線在林遠臉上投下深深淺淺的陰影。他坐在寬大的紅木書桌後,手指輕輕敲擊著桌面,發出有節奏的「叩叩」聲。

  對面站著兩個人。

  左邊的,三十出頭,身材精瘦,臉色黝黑,左腿有點跛,走路時身體會不自覺地向右傾斜。他叫吳國豪,綽號「跛豪」,是從粵州偷渡過來的「大圈仔」,在九龍城寨靠給人看場子和討債為生,心狠手黑,已經小有名氣。

  右邊的年輕一些,二十七八歲,個頭不高但很壯實,臉上有道從眉骨到下巴的刀疤,讓他的表情看起來格外兇狠。他叫阿明,是跛豪的老鄉兼搭檔,兩人一起從粵州游水過來,在港島互相照應。

  兩人都穿著廉價的西裝,袖口磨得發亮,但站得很直,眼神里有一種底層掙扎者特有的兇狠和戒備。

  林遠的目光在兩人身上掃過,最後停在跛豪那條跛腿上。

  「聽說你這條腿,是為老大擋刀才瘸的?」

  跛豪面無表情:「過去的事了。」

  「但老大沒念你的好,反而嫌你是個瘸子,把你踢出了幫會。」林遠繼續說,「現在在城寨扛大包,一天掙不了幾塊錢,還要看人臉色。」

  跛豪的眼神陰沉下來。

  這是他的痛處。

  當年他為老大擋了三刀,腿瘸了,換來的卻是被掃地出門。來到港島後,原以為能混出點名堂,結果只能在九龍城寨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干最底層的活。

  「林老闆,」跛豪開口,聲音沙啞,「你找我們來,不是為了說這些吧?」

  「當然不是。」林遠笑了,從抽屜里拿出一個黑色的手提箱,放在桌上,「啪嗒」一聲打開。

  裡面整整齊齊碼著二十捆港幣,每捆一萬,總共二十萬。

  昏黃的燈光下,鈔票散發著誘人的光澤。

  跛豪和阿明的眼睛瞬間直了。

  他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錢。

  「這裡二十萬。」林遠把箱子往前推了推,「只要你們幫我辦一件事,這些錢就是你們的。」

  跛豪咽了口唾沫,強迫自己移開視線:「什麼事?」

  「殺一個人。」林遠說,「九龍城寨的喪彪。」

  書房裡瞬間安靜下來。

  連牆上古董掛鐘的「滴答」聲,都顯得格外清晰。

  跛豪和阿明的臉色都變了。

  喪彪。

  九龍城寨的黑幫頭目,控制著城寨里大部分非法生意——賭場、妓院、毒品、走私……

  手下養著上百號亡命徒,心狠手辣,殺人如麻。

  在九龍城寨,喪彪就是土皇帝,沒人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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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林遠讓他們去殺喪彪?

  這跟送死沒什麼區別。

  「林老闆,」跛豪艱難地說,「喪彪……不是一般人。他身邊隨時有十幾個保鏢,出入都有車,很少在公開場合露面。我們……」

  「我知道很難。」林遠打斷他,「所以我才出二十萬。這筆錢,夠你們在港島買套房子,做點小生意,舒舒服服過一輩子。」

  他頓了頓,看著兩人的眼睛:「還是說,你們想一輩子在城寨扛大包,看人臉色,吃了上頓沒下頓?」

  跛豪沉默了。

  阿明也沉默了。

  二十萬。

  這個數字像魔鬼的誘惑,在他們腦子裡盤旋。

  有了這筆錢,他們就可以離開九龍城寨那個鬼地方,可以堂堂正正地做人,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不用再被人瞧不起,不用再為了一頓飯錢跟人拼命。

  但是……

  「林老闆,」阿明開口,「我們為什麼要殺喪彪?」

  「因為喪彪擋了我的路。」林遠平靜地說,「他想要陳光榮留下的資產,想分一杯羹。但那些東西,我已經拿到了,不可能分給他。喪彪這個人,貪得無厭,今天要一百萬,明天就會要兩百萬。與其被他一直勒索,不如一次性解決。」


  他點燃一支雪茄,深深吸了一口:「而且,喪彪最近在查婁振華的下落。婁振華現在在我手裡,我不能讓喪彪找到他。」

  跛豪和阿明對視一眼。

  他們明白了。

  這是黑吃黑。

  林遠拿到了陳光榮的資產,喪彪想分錢,林遠不願意,所以要除掉喪彪。

  很簡單的邏輯。

  在黑道上,每天都在上演。

  「林老闆,」跛豪問,「殺了喪彪之後,你怎麼保證我們能拿到錢?」

  「簡單。」林遠從懷裡掏出一張支票,「這是滙豐銀行的支票,二十萬。事成之後,你們拿著喪彪的人頭來見我,我就把支票給你們。你們可以去任何一家滙豐銀行兌現。」

  他把支票放在桌上。

  跛豪看了一眼。

  確實是滙豐銀行的支票,有林遠的簽名和印章。

  看起來不像假的。

  「我們憑什麼相信你?」阿明警惕地問,「萬一我們殺了喪彪,你不給錢怎麼辦?」

  林遠笑了。

  「你們沒有選擇。」他說,「要麼,接下這個任務,拿到二十萬,改變命運。要麼,拒絕,然後我找別人。港島想賺錢的人很多,不缺你們兩個。」

  他頓了頓,補充道:「而且,你們應該知道我的身份。我在港島混了十幾年,有自己的生意和勢力。二十萬對我來說,不算什麼。我沒必要為了這點錢,壞了自己的名聲。」

  跛豪咬著牙,腦子裡飛速轉動。

  確實,林遠在港島也算一號人物,雖然不如喪彪勢力大,但至少是有頭有臉的商人。

  二十萬對他來說,可能真的不算什麼。

  而且,就像林遠說的,他們沒有選擇。

  在九龍城寨扛大包,一輩子都掙不到二十萬。

  這是一次改變命運的機會。

  哪怕要賭上性命。

  「好。」跛豪終於點頭,「我們接。」

  林遠滿意地笑了。

  「明智的選擇。」

  他從抽屜里拿出一個文件袋,推到兩人面前。

  「這裡面是喪彪的詳細資料——他的生活習慣,活動規律,經常去的地方,身邊的保鏢情況,還有他住處的結構圖。」

  跛豪接過文件袋,打開看了看。

  很詳細。

  連喪彪每天幾點起床,幾點吃早餐,幾點去賭場巡視,晚上幾點回家,身邊帶幾個人,都寫得清清楚楚。

  還有他住處的平面圖,連哪個房間有暗門,哪裡有保鏢站崗,都標註出來了。

  顯然,林遠早就開始調查喪彪了。

  「給你們三天時間。」林遠說,「三天後的晚上,喪彪會去『金鳳凰夜總會』見一個泰國來的毒梟。那是你們最好的機會。夜總會人多眼雜,容易混進去,也容易撤退。」

  跛豪點點頭:「明白。」

  「記住,」林遠的眼神變得嚴厲,「一定要乾淨利落,不能留下痕跡。如果被抓,或者暴露了,你們知道該怎麼說。」

  「知道。」跛豪說,「我們不會出賣你。」

  「最好如此。」林遠擺擺手,「去吧。三天後,我等你們的好消息。」

  跛豪和阿明收起文件袋,看了一眼桌上的支票,轉身離開了書房。

  門關上後,書房裡只剩下林遠一個人。

  他走到窗前,看著外面沉沉的夜色,嘴角勾起一絲冷笑。

  跛豪和阿明,只是他用來除掉喪彪的工具。

  不管成功還是失敗,對他都有好處。

  成功了,喪彪這個麻煩就解決了。

  失敗了,跛豪和阿明死了,也沒人會懷疑到他頭上。

  而且,就算他們成功了,真的拿著喪彪的人頭來要錢……

  林遠眼中閃過一絲寒光。

  他從來沒打算付那二十萬。

  死人,是不需要錢的。

  窗外,夜色正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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