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時,窗外已經黑了。但雙方第一次,有了一種真正的、基於坦誠的合作氛圍。
消息傳到沙瑞金那裡,他在電話里對老楊說了一句話:「不容易。你守住了底線,也沒關死門。」
老楊握著電話,久久沒有出聲。
二月二十五,省城,一場意料之外的風波悄然發酵。
省評論家協會主辦的刊物《文藝觀察》,在其微信公眾號上推送了一篇署名文章,標題是《從〈脊樑〉看「主旋律」創作的邊界與可能》。作者是那位協會副主席,姓馬,五十八歲,在省內文藝界頗有名望。
文章表面上是在評論半年前播出的《脊樑》,但細讀之下,字裡行間處處埋著「鉤子」。比如這一段:
「《脊樑》的成功,在於它敢於觸碰那些長期被視為『敏感』的領域——官場生態、政商關係、人性灰色地帶。
但遺憾的是,這種觸碰止步於『點到為止』。
我們不禁要問:如果連文藝作品都不能直面現實的複雜性,又如何引導公眾去理解這種複雜性?
『主旋律』是必須的,但『主旋律』不等於『簡化』『淨化』『美化』。
真正的時代精神,是在矛盾中孕育的,不是在口號中喊出來的。」
文章發出後,很快被幾家文化類公眾號轉載。評論區的留言兩極分化:有人點讚「敢於說真話」,有人批評「打著反思的旗號唱反調」。
宣傳部輿情監測系統第一時間捕捉到了這篇稿子。按照常規流程,他們會先聯繫刊物資深編輯,了解背景,視情況決定是否引導。
但這次,情況特殊——因為文章作者的特殊身份,也因為文章發表的敏感時機。
宣傳部長不敢擅專,當晚就把輿情摘要送到了林惟民案頭。
林惟民看完摘要,沒有立刻表態。他把那篇文章原文調出來,逐段看了一遍。
「馬副主席……」他輕聲念了一句,然後問小周,「這個人,什麼背景?」
小周早有準備:「馬春生,五十八歲,省評論家協會副主席,漢東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漢東文藝》主編。
早年寫過一些有影響的評論文章,近年來主要做學術研究。
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他和趙瑞龍沒有直接往來,但和省評論界那位對《脊樑》持保留態度的老同志,私交不錯。」
林惟民放下手機,沒有說話。
小周試探著問:「要不要讓宣傳部聯繫刊物主編,做一下工作……」
「不用。」林惟民說,「這篇文章,沒有越過紅線。批評『簡化』『淨化』,不是批評主旋律本身。有不同聲音,是正常的。」
他頓了頓:「但輿情監測不能停。注意這篇文章後續的傳播路徑,特別是有沒有人借題發揮、上綱上線。
同時,讓宣傳部組織幾篇有深度的、正面立論的文章,就『主旋律創作如何平衡現實性與導向性』這個話題,展開正常的學術討論。
不點名、不批駁,用建設性對衝破壞性。」
小周記下了。
但林惟民心裡清楚,這篇文章出現在這個時間點,未必是偶然。
許峰案尚未徹底收網,海外資金的小動作仍在持續,趙瑞龍那邊也在通過各種渠道試圖「止損」。
文化領域的每一次微瀾,都可能與水下那些看不見的暗流有關。
三天後,事態果然有了新的動向。
某家總部位於上海的知名文化類自媒體,轉發馬春生的文章,並配發了一篇「編者按」,措辭更加尖銳:
「當一部反腐劇播出半年後,我們還在爭論『能不能寫灰色地帶』——這本身就是值得深思的問題。文藝創作的真正困境,從來不是外部限制,而是創作者內心的『自我審查』。
這種『自我審查』,比任何文件都更有效地磨平了作品的鋒芒。」
這篇「編者按」的閱讀量迅速突破十萬加。
與此同時,另一條線索也浮出水面——那家轉發文章的自媒體,其實際運營公司,曾接受過一筆數額不大、但來源可疑的投資。
投資方是一家註冊在開曼群島的離岸公司,穿透下去,與許峰海外資金曾經流經的某個帳戶,存在間接關聯。
田國富拿到這份線索時,眉頭緊鎖。
「許峰的觸角,伸得比我們預想的遠。」他在向林惟民匯報時說,「文化領域,是他最後一張牌。」
林惟民站在窗前,看著窗外漸濃的春意。梧桐枝條上,那些鼓脹的芽苞已經開始綻開,露出嫩綠的葉尖。
「一張牌而已。」他說,「翻不出天。」
他轉過身,對田國富說:「調查繼續,但要控制範圍。
不要因為許峰這條線,把正常文藝討論搞成『挖黑料』運動。
那個自媒體的資金問題,讓網信辦按正常程序約談,提醒他們履行主體責任,核實投資方背景。不搞特殊化。」
田國富點頭,又問:「馬春生那邊……」
「不動。」林惟民說,「他是學者,有發表觀點的權利。只要不違法違紀、不散布錯誤政治觀點,我們尊重他的學術自由。
讓宣傳部的同志去和他接觸一下,聊聊天,聽聽他的真實想法。
也許,他只是想寫一篇有影響力的文章,沒想到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
田國富沉吟了一下:「如果他是故意的呢?」
林惟民沉默了幾秒。
「那就更不用急。」他說,「是故意的,遲早會露出更多尾巴。我們盯著就好。」
二月的最後一天,傍晚。
省委大院那棵老銀杏樹下,林惟民、沙瑞金、高育良三人又一次並肩散步。
夕陽把樹影拉得很長,光禿的枝幹在地面上投下疏疏落落的暗紋。
「雲安那個調研報告,我看了。」林惟民對沙瑞金說,「『三怕』寫得很真實。下周常委會專題研究,你重點講講。」
沙瑞金點頭:「我已經讓發改委起草了一個配套方案,核心是兩條:一是明確『協同審批崗位』的權責清單,哪些可以容缺、哪些必須堅守、哪些需要集體決策,逐一列清;
二是建立『審批爭議快速裁決機制』,部門之間有分歧,先由協同專班內部協調,協調不成的,提交分管市領導一周內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