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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意外的訪客。

2026-02-19 11:42:06 作者: 沐上青花

  他說到那個「調解與處罰快速轉換通道」的方案,已經通過分局審核,正在試點。

  但他也坦承,新模式運行後,出現了一個新問題:有些當事人聽說有「快速轉換通道」,反而更不願意接受調解了,覺得「反正調解不成也能快辦,不如直接走程序」。

  「這說明了什麼?」

  林惟民問。

  高育良沉默了一下,說:「說明我們的制度設計,還沒有完全吃透群眾心理。

  有些人需要的不是快,是被重視。

  『快速轉換』,在他們聽來,可能就是『你們急著把我推出去』。」

  林惟民點了點頭:「那怎麼辦?」

  高育良說:「我們在想,能不能在調解階段,就讓當事人感覺到『被重視』。

  調解員第一次上門,不談案子,先聊天。

  

  了解他的家庭、他的難處、他的訴求背後的真實原因。

  聊透了,再談調解。如果這樣還調解不成,再轉換程序。

  那時候當事人也會覺得,你們盡力了,是我自己不願意。」

  林惟民聽完,看了他幾秒,然後說了一句話:「育良同志,你這是在做群眾工作,不是在做司法工作。」

  高育良愣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

  這句話,是褒獎。

  會議從上午九點開到下午兩點,中間只休息了十五分鐘。

  結束時,每個人面前的筆記本都記滿了。

  林惟民最後總結「問題比我們想像的多。

  這正常,改革就是解決問題的過程。

  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在基層。

  剛才大家匯報的很多思路,都是從試點中來的。

  下一步,要把這些辦法系統化、制度化。

  光靠個別幹部的能力和責任心,走不遠。

  要靠制度,才能走得久。」

  林惟民這是在為更長遠的局面做準備。

  壓,是一時的;引,才能讓人真正成長。

  無論將來誰在什麼位置上,這種「引」出來的能力,才是真正帶得走的。

  五月十五號,環太平洋基金那條線上,傳來一個意外的消息。

  施密特博士給老楊發來一封郵件,說他在德國總部的工作合同即將到期,他決定不再續約,準備接受一家瑞士環保技術公司的邀請,出任技術顧問。

  郵件最後,他寫了一句話:

  「楊先生,與你們合作的這一年,讓我重新思考了很多問題。

  技術可以解決效率,但解決不了信任。

  信任,需要在一次次坦誠相待中慢慢積累。漢東團隊讓我看到了這種積累的可能。

  謝謝。」

  老楊拿著郵件,沉默了很久。

  他向沙瑞金匯報時,沙瑞金問:「施密特走了,對我們有影響嗎?」

  老楊說:「短期內會有。

  他是項目里最了解技術細節的人,也是對我們最有誠意的人。

  但他留下的技術文檔、培訓資料,還有他那份『坦誠』的態度,已經讓我們團隊成長了一大截。

  現在就算換個人來,我們也不怕。」

  沙瑞金點了點頭:「那就好。

  記住,無論合作方怎麼變,我們自己的目標不變——學會技術、培養隊伍、守住底線。」

  老楊鄭重地應下。

  當天晚上,他給施密特回了一封郵件,只有一句話:「施密特博士,無論您在哪裡,漢東的大門永遠向真誠的朋友敞開。」

  五月二十號,省紀委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報告。

  報告來自某市紀委監委,內容是關於一名副處級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出現的失誤調查。

  事情不複雜:這名幹部在負責一項「標準地」試點項目時,為了讓企業儘快開工,在土地平整尚未完全達標的情況下,先行發放了施工許可。

  後來,因為連續暴雨,土地出現局部沉降,雖然沒有造成安全事故,但給企業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按照常規,這種情況可以定性為「違規審批」,給予紀律處分。

  但調查組在深入了解後發現,這名幹部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企業承諾會在施工過程中同步進行地基加固,而且合同里有明確的違約責任條款。

  他是在權衡之後,為了搶工期、保項目,才做了這個決定。

  更關鍵的是,這個決定,是在當時市里主要領導「全力服務項目建設」的要求下作出的。

  事後,那位主要領導調走了,留下他一個人面對後果。

  報告末尾,調查組提出了一個疑問:這種情況,是否適用容錯糾錯機制?

  報告送到了田國富案頭。

  田國富看了很久。

  他想起林惟民說過的那句話:「容錯,不是不追責,是把該追的責和不該追的責分清楚。」

  他拿起電話,打給了林惟民。

  「書記,有個案子,需要您定個調。」

  他把情況簡要匯報了一遍。

  林惟民聽完,沉默了幾秒,然後問:「他個人有沒有謀私利?」

  「沒有。」

  「是不是明知故犯?」

  「不是。

  他是基於當時掌握的信息,作出了一個他認為正確的判斷。」

  「造成重大損失了嗎?」

  「經濟損失有,但企業已經通過合同條款追償了大部分。

  安全事故,沒有。」

  林惟民說:「那還有什麼可猶豫的?」

  田國富說:「但程序上,他確實違規了。

  按照規定,土地平整不達標,不能發施工許可。」

  林惟民說:「國富同志,容錯糾錯機制,就是用來解決這種『程序合規』和『實質合理』之間的矛盾的。

  如果所有改革都要等到程序完全合規才動手,那改革永遠啟動不了。」

  他頓了頓,語氣放緩:「我建議,這個案子,可以作為容錯糾錯的典型案例來辦。

  結論可以這樣寫:該同志的行為,屬於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出現的失誤,且未謀私利、未造成重大損失,符合容錯情形。

  但也要指出,今後類似情況,應在程序合規的前提下探索,避免再次發生類似問題。」

  田國富聽完,說:「明白了,書記。

  我按這個思路處理。」

  放下電話,田國富在筆記本上寫了一句話:「容錯,不是給錯誤找藉口,是給改革留空間。」

  五月二十五號,一個意外的訪客,來到了漢東。

  是那位退休多年的方部長——就是侄女婿涉足那家可疑自媒體的老領導。

  他沒有提前通知任何人,只帶著一個老秘書,坐高鐵從北京回來,住進了省委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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