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喉結動了一下。
他當然知道這樁案子牽扯有多深。
若只是一名普通官員,刑部早就依律辦了。
偏偏王謙背後站著的是錦衣衛指揮使紀綱。
那位天子近臣這些年來聖眷正隆,尋常官員別說查他,聽見名字都得先掂量一下自己的脖子夠不夠硬。
魏源此前在浙江敢查,是因為奉了刑部的差遣,可如今到了皇帝跟前他反倒有些遲疑,摸不准如何回話,尺度在哪?
一旁的林川提醒道:「魏主事,陛下既然問你便只管據實奏報,不得有半分隱瞞,若有虛言罪責不輕!」
魏源聽後心裡反倒一定。
懂了!
應國公這句話表面是在敲打自己,實際上是在表明,別怕,大膽說出來!
天塌下來,今日也砸不到你一個六品主事頭上。
既然有人兜底,那還有什麼好顧忌的?
魏源吸了口氣,神色漸漸肅然:「回陛下,臣奉刑部之命抵達浙江後,重新調閱了鹽場、官船以及當地富戶涉案卷宗,又提審了王謙及數名錦衣衛校尉。」
「經查,王謙任錦衣衛千戶期間,屢次矯借聖意,在浙江各地橫行不法。」
「其中,王謙以奉旨查案為名,強行侵占鹽場,前後掠取官鹽、商鹽數百萬斤。」
「又擅自徵用地方官船轉運私鹽,所得銀錢絕大多數均未入官庫,而是私下侵吞。」
「此外……」
魏源遲疑一瞬,隨即繼續:「王謙還借錦衣衛之名羅織罪名,構陷江南富商上百家,輕則索取銀錢,重則直接抄掠家財,有數戶商賈家產被奪之後,家中老幼流離失所。」
朱棣聽後,神色漸冷。
這些罪名,任何一條單獨拎出來都已經不是小事,偏偏王謙一樣沒落,連鹽場和官船都敢伸手。
再這麼下去,怕是哪日見了布政使衙門,也敢進去問一句庫銀夠不夠花。
朱棣沉聲問道:「這些事情,王謙可曾招認?」
魏源拱手:「已經招認,供詞俱在刑部卷宗之中。」
朱棣眼神更冷:「他一個千戶,好大的膽子。」
魏源聞言,頭垂得更低了,接下來這句話才是真正要命的。
但都走到這一步了也沒有再往回縮的道理。
「陛下,王謙還供認……這些事情並非全是他一人擅作主張,他在浙江所為多有錦衣衛指揮使紀綱授意。」
朱棣眼中的寒意越來越重。
他萬萬沒有料到,此事根源竟然出自紀綱。
難怪紀綱一直拼命庇護王謙,不惜羅織罪名執意要置周新於死地。
原來不是為了保一個普通的錦衣衛千戶,而是在保他自己。
所以紀綱才非要把周新按死。
只要周新倒了,浙江地方官沒人敢再深查,王謙自然也就能脫身。
想到此處,朱棣心中更怒。
他重用錦衣衛,是讓他們替自己探查奸邪監察百官,而非讓紀綱拿著天子的刀,出去給自己割肉吃!
刀是朕給你的,你倒好用得比朕還順手。
林川一直站在旁邊,此時才不緊不慢地開口:「魏主事,既然王謙已經被浙江按察司收押,又有親筆供詞,此人既已入獄,又何以逃回京師?」
這一問看似隨意,魏源卻立刻聽懂了其中分量。
「回國公的話,王謙並非經正常程序釋放,乃是從浙江牢獄越獄逃脫。」
「浙江按察司牢獄名冊中有其越獄記錄,刑部此次核查時也已經重新查驗了相關人證、獄卒供詞以及案牘,此事有據可查。」
林川聞言輕輕點頭,臉上浮出幾分感慨:「不愧是錦衣衛,進了按察司的牢獄,竟還能自行脫身,這等本事倒真叫人佩服!」
魏源默默低頭,不敢接這話。
這話乍一聽像是在夸錦衣衛身手了得,可只要腦子不是擺設都聽得出裡面的味道。
一個已經被地方司法衙門收押的重犯,竟能從牢里逃出去,然後一路回到京師。
更離譜的是,回京之後還能繼續在錦衣衛衙門待著。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回家探親。
朱棣自然聽懂了,立時龍顏大怒。
「好一個王謙!矯借聖命,侵吞官鹽,勒索商賈,如今又敢越獄脫逃。」
「當真以為披著一身飛魚服,國法便治不了他?」
魏源連忙垂首,林川也坐等四哥決斷。
朱棣沉默數息,很快便道:「傳旨,令都察院會同刑部先審王謙,取齊口供核驗人證物證,待罪名定下交由刑部依律定擬,再送大理寺覆核。」
「若無差錯,三法司聯署具奏,依法處死!」
「奴婢遵旨。」
魏源聽著這一套流程心裡已經明白,王謙這次死定了!
而且不是隨隨便便死,是要把罪名一條一條釘死之後,再名正言順地殺。
這其中的區別可太大了。
按理來說王謙是錦衣衛的人,若皇帝只想要他的命,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
完全可以直接把人丟進錦衣衛鎮撫司,自行審問,一道特旨便可直接處決,甚至連菜市口都未必需要走一趟。
但問題恰恰就在這裡。
王謙是紀綱的人,把王謙交給錦衣衛審?
那跟把賊送進賊窩,再讓賊自己查自己,有什麼區別?
審著審著,王謙說不定就從「侵吞官鹽」變成了「奉命查辦奸商」,越獄也能解釋成「臨機脫困」。
到了最後,說不準還能給他湊出一份忠勤王事的功勞來。
有些東西,只要筆握在誰手裡,黑白就能翻過來寫。
朱棣顯然不準備給紀綱這個機會。
更重要的是,王謙不能只死在皇帝的一句話里,必須死在大明律法之下。
若僅憑皇帝口頭特旨殺人,不走三法司流程,案子便成帝王私刑。
天下人看到的是皇帝前些日子流放周新,過幾日突然又殺了王謙。
至於為什麼殺?
普通百姓不知道,外地官員也未必知道,到最後也沒法給周新一個交代。
天子動輒特旨殺人,繞開國家律法,僅憑好惡定生死,言官與六部必然紛紛上疏質疑。
往後史書落筆,便會記下「帝擅殺」三字,留下污名。
可三法司審理便不同。
都察院查案,刑部定罪,大理寺覆核,層層推勘,最終聯名上奏,依法定罪處決,才是堂堂正正。
王謙便不是「皇帝想殺,所以殺了」,而是證據確鑿,依法當死!
紀綱就算想要辯解也無從開口。
更何況朱棣還有另一層考慮。
錦衣衛這些年權勢越來越重,地方官見了他們避之如虎,百官心裡未必沒有怨氣。
若王謙犯下這等重罪,最後仍舊只在錦衣衛內部悄悄處置,朝野只會更加不安。
可如今走三法司,意思就完全不同。
朕可以給你錦衣衛權力,卻沒有給你們凌駕於國法之上的權力。
天子親軍犯了法一樣依律嚴懲。
這一刀砍的是王謙的腦袋,敲的卻是整個錦衣衛。
浙江地方官也能因此得到一個交代。
江南那些被王謙折騰得苦不堪言的士紳商賈,也會知道朝廷並沒有打算把這件事徹底壓下去。
至於周新……他最看重的那個「理」字,總算有了著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