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號、星期三。
今天是施俊霖那個案子的開庭時間。
金勝一大早就起床來了律所。
門口工位上,只有施磊一個人在,其他人都還沒來。
張琴和蔣夢瑤昨天一早坐著『小哥』季伯達的車,一起去了東陽。
不然大管家肯定早就在了。
單身狗,哪裡會知道冬天抱著另一半,又能玩又能取暖的滋味。
進了辦公室,金勝先把電腦給打開。
原本打算去現場觀戰的,可後來仔細想了想,還是在網上看看庭審直播得了。
自己跟秦彥的關係如何,那是人盡皆知。
要說金勝是去給他助威、加油打氣,真是.....連狗都不信。
萬一施俊霖用力過猛,打得對方抱頭鼠竄的,多尷尬啊!
說不得秦彥會惱羞成怒,把事情聯想到金勝身上。
接下來......雙方爭鬥就要開始了。
暫時還是別節外生枝的好。
與其無腦的上去正面挑釁,不如悄悄躲在後面草叢。
想到這的時候.....金勝還聯想起一個人。
是自己去參加Offer飛行嘉賓的時候,印象比較深的一位參賽選手。
尚彥子葳。
法大本碩,王十二的師姐。
雖然談不上漂亮,但五官很有辨識度。
看似性格內向,實際善於觀察全局、捕捉漏洞,執行力不錯。
可惜人家專門玩『經濟』的,壓根不搞刑事訴訟這一塊。
家裡更是.....底蘊深厚、實力雄厚。
不差錢!!
來上節目也是為了增加閱歷,長長見識,交幾個同齡人朋友,順便混個臉熟。
當時聽到這個消息,金勝還稍稍感慨了一番。
又是一個生在『羅馬』的。
此時的庭審網、浦東新區法院、民事6庭直播間,畫面還是漆黑一片。
眼下才9點剛出頭,得再等一會兒。
公家單位,時間只有晚、絕對不可能早。
就算有人先到,也只會讓你先等等。
美其名曰:系統沒開、不到時間。
小夥伴們要是不相信,可以去車管所、交警隊、辦證中心.....之類,對老百姓開放的地方去看看。
「叮鈴鈴......」
剛打開機器,準備給自己泡杯咖啡提提神,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金勝從兜里掏出來一看,是老家那邊的號碼。
「餵......」
「金律師,我是孫斌旭。」
「我知道,周海峰的代理律師嘛!咱們之前通過電話。」
聽到金勝這麼說,孫斌旭乾笑了一聲道:「是這樣,按金律師的要求。」
「只要陳巧丹女士對周文軍、周文麗、周海波三人擔保的貸款,總計160萬元整,進行歸還,你方,便會出具諒解書。」
「截止10分鐘之前,所有要求業已達成。」
「咱們....是不是該履行承諾了。」
金勝眉頭一挑。
一個星期時間,160萬就搞定了。
看不出來,這速度夠快的啊!
一開始還跟自己哭窮,說沒錢。
現在不照樣乖乖的賣房賣車,掏錢還債。
所以說.....人吶!有時候就得逼一逼,否則都不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裡?
你的能量、超乎想像。
金勝當然不會食言。
「孫律師,麻煩把三筆貸款的結清證明、或者還款記錄,加上你起草的諒解書,一起發給我。」
「等我驗證無誤後,你就去可以找我父親簽字了。」
「那邊我會打電話知會一聲的。」
孫斌旭連忙道:「好的,我馬上發給你。」
「就是.....我個人有兩個小小的疑惑。」
「不知金律師能否坦誠相告。」
金勝看著咖啡液一滴滴的落入壺中,隨口回道:「有話直說唄!」
「但事先聲明,與案子無關的話題,我不一定會回答。」
「畢竟.....我可沒有幫孫律師解惑的義務。」
同樣都是『替人』答疑解惑,解決問題。
大師談『元』、技師要『鍾』、老師看『酬』。
憑啥律師就得被白嫖。
別忘了,大家可都是『師』這一級別的。
這不是搞區別對待嘛!
孫斌旭頓了一下,有些訕訕道:「嚴格說起來,跟案子還是有點關聯的。」
「我就是好奇,金律師提出讓陳女士還錢的條件,是一開始就想好了,還是臨時起意的?」
金勝語氣平淡道:「有區別嗎?」
「孫律師,你也是專業法律人士。」
「應該清楚一點......債務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離婚,並對財產進行隨意分割,那都是在做無用功。」
「陳巧丹手裡那點東西,百分百留不住的。」
「說穿了,不過就是時間問題。」
「想想看,與其便宜外人,不如早點拿出來,還能保留一點『情親』。」
「早算計和臨時起意,有區別嗎?」
孫斌旭『呼』出一口氣道:「你說的對。」
「其實這個案子最難的地方,就是一開始的立案。」
「一筆貸款在逾期情況下,銀行只會找借款人以及擔保人進行催討。」
「實在不行,才會提起民事訴訟。」
「金律師能不能告訴我,你是怎麼說服銀行去治安局立案的?」
金勝給自己倒了杯咖啡,嘴上輕笑一聲道:「孫律師,銀行是什麼性質的機構,最看重什麼?」
「說白了,不就是錢嘛!」
「如果能快速回籠資金,解決掉『麻煩』,銀行又有什麼理由拒絕呢?」
「除非.....他們想跟我對線,把事情給鬧大。」
「現在滿大街的金融中介,誰知道這筆貸款有沒有什麼貓膩。」
這些東西,就算金勝不說,孫斌旭未必會想不到。
或許早猜到了,只是有些不確定而已。
大家都是律師,基礎在哪兒擺著吶!
孫斌旭此時暗暗在心裡感嘆了一句:『盛名之下無虛士』。
才20啷噹歲的年紀,就能在頂級律所混得風生水起。
還真是不能小覷。
「感謝金律師的解惑。」
「有件事你可能不記得了。」
「小時候你跟你爸來周家玩,文麗、海波帶你來村口小賣部買零食。」
「而我家....就隔了兩間房。」
「海波抱著你來找我說話。」
「我記得,你當時嘴裡含著一根棒棒糖,手上還抓著一包花生。」
這話一出,搞得金勝差點沒把嘴裡的咖啡給噴出去。
地方小就是這樣。
到處都是熟人。
「咳.....是嘛!那可太巧了。」
「時間太久,我都沒什麼印象了哈....」
「等下次回縣城,我指定要去拜訪一下孫律師。」
可惜金勝看不到,孫斌旭嘴角微微上翹了一個弧度。
沒辦法,口頭上懟不過,只能用『惡趣味』來扳回一局了。
都是一個地方上的人,真論起輩分來,金勝得管他叫『叔』。
一直被小輩牽著鼻子走。
他不要面子的啊!
但這種事,得掌握好一個度,見好就收。
真要弄得下不來台,惱羞成怒,那就沒必要了。
「哈哈....」
孫斌旭爽朗一笑道:「那咱們可就說定了。」
「改天等你回來,一定得來我這裡喝茶。」
「順便,我也能向你取取經啊!」
「一直待在縣城這麼多年,思想都快僵化了。」
「.......」
掛斷電話沒多久,綠泡泡上彈出一個新好友添加。
同意後,孫斌旭立即就發了幾張圖片過來。
銀行還款記錄,外加一份諒解書模板。
金勝仔細看了看,沒什麼問題。
隨即回了一個『收到』。
接著給老爸打了個電話,把這件事知會了一聲。
等周文軍兄妹三人確定完畢,就會通知對方過來簽諒解書。
整件事,到此結束。
至於周海峰最後會被判什麼刑,那是『蜀黍』、『檢檢』、『法法』說了算。
反正.....全身而退不可能,脖子上掛點東西是一定的。
不然金勝的人情豈不是白用了。
「啪啪.....」
法槌敲響的聲音從音響中傳出,這是庭審開始了。
金勝連忙端著咖啡,回椅子上坐好。
審判席只坐著一個法官。
看樣子這是適用了簡易程序來審理案件,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
原告席上,秦彥帶著他小組內的另一個年輕女律師。
要是金勝沒記錯名字的話,好像叫『姜雨涵』。
至於原本在案子代理律師一欄的季清風......
星期一,律所例會剛一結束,內部系統立即出了公告,解除了勞務合同。
當時他還給金勝發了個信息來著。
這邊解除、那邊入職,無縫銜接。
旁邊還坐著一男一女,應該就是原配和鳳凰男。
可惜臉上都戴著口罩。
應該是怕畫面被流傳出去。
但一看女方僅僅坐在那裡的體型,就知道是個重量級人物。
另一邊的被告席上。
施俊霖和女同事王蓓蓓坐在上首,最邊則是坐著徐婷。
長髮披肩、身材苗條、五官清秀、還戴著副無邊框的眼鏡。
看上去有種柔柔弱弱的感覺。
怪不得王昊死纏爛打不肯放手。
家裡是粗糠、外面是細糧。
這區別.....太大了。
「原告,你這邊的訴訟請求沒有需要變更的地方?」
「沒有.....」
「那現在讀一下吧!」
「好的.....」
秦彥應下後,一旁的姜雨涵便照著念了起來。
訴訟請求如下:
1.確認第三人王昊贈與被告徐婷之間158萬7718元的贈與行為無效。
2.被告徐婷向原告返還以158萬7718元,並支付利息......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如下:
原告與王昊系夫妻關係,兩人之間並無特別財產約定。
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錢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王昊與被告徐婷之間存在婚外情關係,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
十來分鐘後,起訴狀讀完了。
基本上換湯不換藥。
主審法官這時開口道:「被告方,對於原告起訴狀上的內容是否認可?」
「不認可.....」
「全都不認可嗎?」
「是的。」
「那你念一下答辯狀吧!」
同樣,施俊霖作為主C,這種小事由一旁的輔助來輔助。
「.......」
具體理由如下:
第一:徐婷和第三人王昊於2020年7月份,在一場『行業』酒會上認識。
互相加了微信後,便開始了聯繫。
王昊經常對徐婷噓寒問暖的同時,還向其透露自己是『上門女婿』,日子不好過,在家裡還抬不起頭.......
第二:王昊從2020年10月初開始在被告處留宿,部分原告主張的費用,實際為雙方共同生活的支出消費。
在兩人交往期間,更是經常會互相贈送禮物,具體價格是.......
第三:2022年6月份,徐婷查出了懷孕。
她要求王昊做出選擇,要麼離婚,要麼兩人分手。
王昊表示他正在辦理戶口遷移,等到完成後,便會立即離婚.....
徐婷並沒有相信這個理由,於是提出分手。
並於月底,獨自前往醫院,完成人流手術。
具體費用.......
第四:王昊有時候買了一些東西,不方便、或者沒空去拿,便會讓徐婷先行代為支付,等過後才會把錢還給她......
共計13次,金額為39萬2600元。
第五:在徐婷提出分後,王昊卻用了各種手段來進行挽回。
其中就包括了在房間偷偷安裝攝像頭,用徐婷的不雅視頻、L照進行威脅......
這對徐婷的精神造成了極大傷害。
第六:2023年5月25號當天。
王昊聲在徐婷下班後,強制在其公司樓下,要求其上車。
聲稱想和徐婷一起吃個飯,之後便會回去,抓緊時間解決自身離婚事宜。
可誰成想,他卻在帶來的飯菜中下了藥。
徐婷吃完失去意識後,他便強制與其發生了X行為。
很明顯,這已經構成了『刑事』犯罪。
這一行為,使得被告深陷痛苦,精神壓力進一步擴大。
並在之後一個月內,先後5次去專業機構看了心理醫生。
總共花費3萬2163元。
綜上,懇請法庭駁回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並將涉及犯罪部分,移交治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