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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章 小賺一筆諮詢費

2026-04-03 18:52:12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金勝微微頷首道:「那就可以了。」

  「不過你還得預防一個『重點』,就是有人找你麻煩。」

  「底下的分銷、代銷,一定要跟他們說清楚,是上游渠道商把假貨當成正品賣給你,你也是受害人,並且剛剛才知道這事。」

  「如果有顧客來找,你同樣得毫無條件的退貨退款。」

  「哪怕對方要求退一賠三。」

  「其實......我個人建議,最好的防守還是報蜀黍。」

  「這樣才更能進一步證明,你並不是『主觀故意』賣的假貨。」

  「之後有任何責任,都與你無關。」

  莊畢凡有些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下鼻子,『乾笑』了一聲。

  「金律師,我也不瞞你。」

  「這個事吧!我沒想報蜀黍,打算走民事糾紛這一塊。」

  「不是有那個什麼消費者權益保護嘛!」

  懂了,這是要錢。

  務實成年人的選擇。

  金勝心裡倒沒有任何的波動。

  「莊先生,我尊重你的選擇,但還是得提醒一下。」

  「這個案子一旦走民事、上法院,很有可能走著走著,對方就涉嫌刑事了哈......」

  「到時候,法院肯定會把所有案件資料,移交給蜀黍那邊去。」

  莊畢凡恍然道:「哦.....這個我知道了。」

  「不過還有個問題。」

  「就是我如果私下去跟他說,一定要退一賠三,否則就會去報蜀黍,這是不是就涉及了那個.....什麼敲詐勒索啊?」

  「因為我看到網上有不少類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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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正常的拆遷補償,都能被定為犯罪,最後還被判了刑。」

  這些新聞金勝也看過。

  很多網友都覺得離譜,不可思議。

  連正常簽過協議的賠償行為,都能事後被打成敲詐勒索。

  殊不知,那都是以偏概全、未窺全貌的解釋罷了。

  一件刑事案出結果,需要經過治安、檢察、法院,三道程序。

  律師還會進行監督、挑刺。

  要真有什麼問題,除非有人能打通全部關節,否則沒那麼隨意。

  甚至還要考慮『上訴』被打回、或者翻案的可能性。

  終身追責制,你當是開玩笑。

  作為一個圈內人,法律從業者,金勝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真實情況中,這類案子的數量不少。

  網上爆出來的幾個,只是冰山一角。

  要知道.....任何一個村子,都會有刺頭。

  平時遊手好閒、偷雞摸狗。

  一碰到拆遷這種『撈錢』的好機會,誰會輕易放過。

  人心都是貪婪的。

  要求多補償、阻撓、釘子戶、誣告、上訪......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別人做不出的事。

  金勝笑了笑道:「不會的,你可以放心,買到假貨了,退一賠三是正常的維權行為,法律上都是有明文規定的。」

  「好好好.....那我知道了。」

  莊畢凡明顯鬆了口氣。

  出於對客戶負責的態度,金勝繼續補充道:「但你還是得記住一點。」

  「哪怕對方拒絕賠付,你也千萬不要去講,什麼如果不給錢,我就怎麼樣怎麼樣.....」

  「這種隱隱帶有『威脅』之類的話。」

  「萬一人家留了證據,對你可能會非常不利。」

  莊畢凡笑著應道:「這個我知道......」

  「在今天之前,我就問過一個懂點法律的朋友。」

  「他也提醒,讓我把條件跟對方說清楚。」

  「不管人家答不答應,別有什麼情緒,多餘的話也最好別說。」


  「要說漏了嘴,可能有理變沒理。」

  金勝微微點頭道:「你朋友說的沒錯。」

  「擺事實、講道理、照規矩.....只要遵循這三個原則,那就基本出不了錯。」

  「但在這裡呢?我給你普個法。」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輔佐。」

  「報警是向治安機關舉報他人違法的行為,與你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途徑維權無關。」

  「換而言之,你可以同時進行報警和索賠,兩者並不衝突。‌」

  「但這個條款不適用於你現在的情況。」

  莊畢凡有些好奇道:「為什麼?」

  「你之前不是說,能要求對方退一賠三嗎?」

  金勝不急不慢的回道:「我只是說,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正常維權手段,不構成敲詐勒索。」

  「並沒有明確,這個手段能用在你這次的案件中。」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顧名思義,保護的是消費者。」

  「這裡的消費者,是指為生活花銷,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

  「也就是說,我在店裡買了東西,付的是正品的價格,等完成購買行為後,無論是自己用,還是送給別人用,一旦發現東西是A貨,那麼就可以主張退一賠三。」

  「而你的性質就不同了。」

  「你註冊了營業執照,找渠道商進的貨,目的是用於分銷、售賣、賺取利益。」

  「這是一種商業經營行為。」

  「自然而然,就不能稱之為消費者,也就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了。」

  莊畢凡聽完有些愣住了,雙眼盯著屏幕,有些緊張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過了好幾秒才出聲問道:「金律師,那.....那我該怎麼辦?」

  「他如果不賠錢,而底下的顧客又找我賠,這損失不就大了嗎?」

  金勝隨意擺手道:「不急,既然我提出來了,那肯定有解決的辦法。」

  「按照莊先生你的個人意願,是希望先跟對方談。」

  「爭取拿到心中預設的賠償金額。」

  「是這樣沒錯吧!」

  莊畢凡點頭的同時,『嗯』了一聲。

  金勝見狀後,便接著往下說。

  「對方既然敢這麼幹,那就應該很清楚,一旦事發,他會有怎樣的後果。」

  「所以......妥協的概率不小。」

  「至於談判的說詞方面,你可以引用顧客要求你『退一賠三』這個藉口。」

  「依據《民法典》第577條的規定,主張對方因售假構成違約,要求返還貨款並賠償相應損失。」

  「如果你們在達成買賣交易的時候,有簽訂過相關的合同,那更好。」

  「你可以看看上面是否有過約定,關於假貨該怎麼賠償。」

  「現在很多公司為了避免真出了事,後續『維權』太麻煩,都會提前在合同上花功夫。」

  「什麼『假一賠三』、『假一賠十』之類的約定。」

  「這是第一個方案。」

  「好處是有可能獲得更多賠償,省時省力。」

  「壞處則是有一定的未知風險。」

  「主要指的是.......對方會不會放棄國內一切,直接跑去國外。」

  「原因我就不多說了,相信莊先生自己心裡有數。」

  莊畢凡皺著眉頭,默然點了點頭。

  能做進口化妝品生意的,路子肯定帶著『野』。

  再說了,誰能保證他的假貨只賣給自己一個人。

  萬一還有其他人報警,分分鐘得進去。

  到時候自己還談個Der。

  金勝抬手豎起兩根手指道:「第二個方案。」

  「給自己定好一個時間。」

  「比如:兩天。」

  「這兩天內,對方如果能答應『某個』金額,讓你覺得差不多了,那就照著這個來。」


  「但前提一定是.....先轉錢給你。」

  「一旦說要考慮考慮,或者拖延轉帳時間,那我建議你立馬報蜀黍。」

  「並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索賠金額包括全部貨款、A貨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及後續的經營損失。」

  「什麼信譽下降、顧客流失.....等等之類的。」

  「這個方案的好處,是穩妥、有保障。」

  「由於涉及經濟類犯罪,蜀黍控制對方的同時,肯定會凍結其名下所有資產。」

  「包括動產、不動產、銀行存款。」

  「還會追蹤其資金流向。」

  「壞處......就是你得等。」

  「根據『先刑後民』原則,需要等對方的刑事罪名判下來後,才能處理你的民事索賠。」

  莊畢凡沉思了一會兒道:「那....那如果我選擇第二個方案,時間要多久。」

  金勝隨口回道:「這個我就說不準了。」

  「快的幾個月,慢的幾年都有可能。」

  「‌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這種,通常涉及的人數會比較多。」

  「蜀黍入場,肯定是要打掉最終端的。」

  「假貨哪裡生產的、外包裝哪裡印刷的、原材料誰提供的、誰負責運輸、誰負責找渠道銷售......」

  「這可是一整條的犯罪鏈。」

  「另外,還有定罪量刑的依據,對方賣了多少、都賣給了誰、涉及金額多少.....等等之類的細節部分。」

  「都是需要大量時間來調查的。」

  「沒人能保證在固定期間就可以完成。」

  視頻對面的莊畢凡,眉頭都快皺成『川』字了。

  一開始還相對輕鬆的心情,隨著金勝慢慢講述,變得越來越沉重了。

  他是真沒有想到,這裡面還有那麼多彎彎繞繞。

  金勝也沒有出聲打擾,倒是拿過一旁手機看了起來。

  剛才途中『振動』了好幾下,有信息進來。

  點開綠泡泡一看,是劉瑩發過來的。

  她剛才準備來找金勝聊聊的,不過在門口被張琴給攔住了。

  另外還告知了一個消息。

  環衛工那個案子,檢察署上午突然主動變更了公訴書上的『罪名』。

  由故意傷害致死,變成了過失致人死亡。

  目前聯繫了劉瑩,希望梅芳菊能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給出的量刑建議是判3緩5。

  剛好卡在了情節較輕和一般之間。

  金勝輕笑了一聲,這種『套路』,自己這一年多來,可遇到過好幾次了。

  說的好聽點:發現用於指控『罪名』的證據不足、法律適用錯誤,因此撤回起訴,來進行程序性糾錯。

  實際情況:明知道要輸了,趕緊給自己留點面子,不然領導會覺得你能力有待加強,直接影響以後的進步。

  不用猜都知道,這裡面肯定也有法官私下溝通的功勞。

  都是一家人,別太見外了。

  金勝直接回道:「跟客戶視頻中,恭喜恭喜.....」

  「過兩天請你吃飯,為你慶功。」

  這也是金勝心裡的小九九。

  劉瑩目前的職位是資深級別,和自己一樣。

  但年限這一塊,卻多了好幾年。

  下次晉升合伙人律師,說不定她會更快一步。

  要想在單位混的開,除了上頭領導之外,地位相當的同事也得適當交好幾個。

  一個好漢三個幫,單打獨鬥這種行為,不利於團結。

  或許有一天,自己會離開競誠律所,開始新的篇章。

  可結交的人脈,同樣是最寶貴的財富。

  劉瑩.....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不到一分鐘,綠泡泡聊天界面上,對方回話了。


  「聽說你最近剛拿了一筆7位數的分成,錢包鼓的不得了,那我可就不客氣了。」

  「打土豪、分田地的機會,可遇不可求呀!」

  江添越的併購案,自己具體拿了多少錢,在律所內可不是什麼秘密。

  有人眼紅、有人羨慕.....這都是很正常的。

  不患寡而患不均,現代社會的『老矛盾』話題了。

  秦彥之所以費盡心思搞自己,不正源於此嘛!

  總不能是因為比他年輕、比他帥吧!

  金勝沒有打字,直接回了個『瑟瑟發抖』的表情包。

  完美符合這個年齡段的聊天方式。

  這時候,視頻對面的莊畢凡開口了。

  「金律師,我已經想好了,就照你第一個方案走。」

  「先和對方談談,爭取最快速度解決這個事情。」

  「反正他之前就說過,願意退還貨款,再補償一部分金額。」

  「大不了把本金這個『大頭』弄回來,再去報警算了。」

  「其它損失慢慢來沒事。」

  「一年半載而已,我還等得起。」

  看著莊畢凡有點堅定的臉色,金勝倒是無所謂。

  自己賺的是諮詢費,又不是代理律師費,何必多操那份心。

  「嗯......莊先生這個想法不錯,我認為可操作性蠻高的。」

  聽到金勝肯定,莊畢凡也是放鬆了一點。

  「金律師,今天謝謝了,之後如果有其它問題,我再來麻煩你。」

  「好的,保持聯繫。」

  「再見......」

  (接下來就是跳過日常,正式進入鬥智鬥勇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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