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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7章 我要反訴

2026-04-03 19:07:50 作者: 無聊到爆棚了

  「你胡說....」

  「是不是他們給你錢,讓你來這麼說的。」

  嚴巧萍都還沒說完,張秋月便激動的指著證人席喊道。

  臉色漲紅,說不清是憤怒.....還是色厲內荏。

  「啪.....」

  王陽敲響了法槌。

  「肅靜!」

  「現在是證人陳述時間,請原告控制你的情緒。」

  盧小悠連忙伸手拉住對方,低頭小聲道:「張女士,您別激動,先等對方說完,法官會給我們發問機會的。」

  蘇亦誠倒沒說話,只是手掌往下壓了壓,示意她冷靜。




  而把這一切都盡收眼底的金勝.....則是手上把玩著一隻水筆,嘴角微微上翹。

  心裡冷笑了一聲。

  這就忍不住了,耐力也不行啊!

  那等到下面大餐上桌,還不得跳起來打膝蓋了。

  剛才在門口的時候不是很牛嗎?

  還『特麼』說自己是來參加走秀的。

  我倒要看看......誰才是那個『表演』的人。

  審判席上,看到張秋月『安靜』了,王陽又把注意力給放到了嚴巧萍身上。

  「證人,唐明方當時整個人的狀態怎麼樣?」

  「意識是比較清醒的,但身體就不大行了,經常性嘔吐、吃不下東西,瘦的厲害.....」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病房裡還有其他人嗎?」

  

  「沒有,就我一個。」

  「那你當時聽到這些話,心裡有沒有好奇?」

  嚴巧萍連連搖頭道:「人家自己的家事,我有什麼可好奇的。」

  「做好本職工作就行了。」

  「干我們這一行的,雖說私底下偶爾會跟同行聊聊八卦,但在病房裡.....那是絕對不會多嘴的,除非人家主動找我聊。」

  「你說這萬一要是那句話說的不對,再碰到脾氣不好的,總不能吵一架吧!」

  「這要是把人給氣出好歹來,算誰的責任?」

  這話說的沒毛病。

  都是為了工作賺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現在這個年頭,護工也不是誰都能當的。

  得能吃虧、不怕髒,還得懂專業的護理知識。

  「從這一次過後,唐明方有沒有再提過關於『遺產』的事情?」

  「有......」

  嚴巧萍一臉嚴肅的點了下頭。

  就跟小區涼亭里兩個大媽在討論『八卦』的表情一模一樣,得當個『秘密』來聽。

  「6月中旬那天,唐先生剛做完檢查,張小姐就帶著女兒一起來了。」

  「先是關心了兩句,接著便聊起了學費。」

  「好像要5萬多美元。」

  「當時我聽到後還嚇了一跳,讀什麼書得這麼貴。」

  「然後唐先生就說他的銀行帳戶都交給了王小姐在管,不過他已經安排過了,等過幾天就會給打過去。」

  「張小姐趁機就提議.....不然這次打多一點,給個20萬整吧!」

  「說是小柔畢業後想要留在那邊生活、工作,手上沒錢不太好。」

  「唐先生有些無奈的嘆了口氣。」

  「說.....打給小柔多少錢,安娜都是清楚的。」

  「這次要是突然提高這麼多,她心裡肯定會不舒服的。」

  「我留給你們的房子和商鋪,加起來怎麼著也得有個大幾千萬了。」

  「她能同意就已經夠大方了,別再去刺激了。」

  「我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估計也沒幾天好活了,不希望看到你們兩個再鬧出什麼矛盾來。」

  「張小姐倒是沒說什麼,但唐先生女兒就有點耍脾氣了,一臉不爽的坐到了沙發上,自顧自的開始玩起了手機。」


  「發現我在看著她的時候,還狠狠的瞪了我一眼。」

  「所以.....怎麼說呢?我就記得比較清楚。」

  張秋月這次倒沒有衝動了。

  可臉上那副被人說出來,有點『心虛』的樣子,全都被眾人看在了眼裡。

  法官、律師.....說難聽點,都是觀察細節的高手。

  一看就知道嚴巧萍說的內容是真是假了。

  尤其是蘇亦誠和盧小悠兩人。

  腦瓜子有點疼。

  「好,證人現已陳述完畢,你們雙方有沒有需要進行詢問的。」

  「有的話就直接問吧!」

  王陽沒有一板一眼的分別詢問,乾脆丟出了『自由』球。

  看表演的心思太明顯了。

  金勝笑了笑,朝著對面做了個『張偉手』示意。

  年紀大....優先。

  蘇亦誠也不客氣,直接開口道:「證人,我想請問一下,你的記憶力很好嗎?」

  「事情過了半年多,你竟然還記得人家說過些什麼。」

  「不僅一字一句複述的這麼清楚,甚至連唐先生當時『嘆』了口氣都能記住。」

  「很厲害啊!」

  嚴巧萍冷『哼』一聲道:「我知道你是什麼意思,覺得我是編的。」

  「有話就直接問,沒必要這麼陰陽怪氣的。」

  「不妨告訴你.....我從小記憶力就特別好,要不是因為家裡窮,兄弟姐妹多,我又是個女孩,指不定我也能上大學、當律師。」

  「剛才我就說過了.....當時聽到學費要5萬美金,我心裡真的嚇了一跳。」

  「我兒子在北大讀書,今年大四,學費全免不說,每年還有獎學金。」

  「我女兒在廈大,今年大一,學費也就幾千塊。」

  「這差距多大啊!」

  「還有最重要一點,也是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

  「唐先生都躺在病床上被折磨的不成人樣了,結果她那個女兒,從頭到尾只來過醫院4次,一隻手都能數得清。」

  「每次來,最多不超過一個鐘頭。」

  「打扮的更是一言難盡。」

  「來醫院看望自己親爹,還穿著個小短裙、高跟鞋、肚臍整個露在外面、臉上畫著濃妝、頭髮披著,整個金黃金黃的。」

  「跟電視裡演的那些混酒吧的小太妹一樣一樣的。」

  「剛才不是說過她還瞪了我一眼嗎?」

  「你們知道為什麼嗎?」

  「那是我注意到她竟然穿著個短裙,還不穿打底褲,給看愣了。」

  「一個女孩子....也太不自愛了吧!」

  「只要一坐下,這不走光了嗎?」

  「說真的,如果我女兒敢這樣,我會一巴掌呼過去。」

  嚴巧萍這個戰鬥力,簡直爆棚啊!

  不僅狠狠懟了一把蘇亦誠,更讓張秋月聽的....臉都綠了。

  幸虧金勝特意練過,否則真會笑場。

  王安娜更是早早捂住了自己的嘴,肩膀一抽一抽的,忍的很辛苦。

  審判席上,王陽嘴角抿了好幾下,看樣子也在努力克制。

  蘇亦誠深吸了一口氣,把情緒壓下。

  「證人,像你們當全職護工的,平時上班時間是固定的嗎?」

  嚴巧萍沉吟道:「不一定,主要看僱主的情況。」

  「我們屬於第三方的勞務派遣公司,跟醫院是合作關係。」

  「一般都是分成2班倒、3班倒,每個月能休息幾天。」

  「如果有僱主選擇長期僱傭專人的話,基本上每天得在醫院待上12個小時以上。」

  「當然,這個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

  「類似普通客戶和VIP的區別。」

  蘇亦誠『哦』了一聲道:「那我明白了,之前唐先生住院,就是全職僱傭你來看護的,對嗎?」


  「對,沒錯。」

  「那你最近接的工作,是輪班、還是全職呢?」

  「全職啊!」

  「你是專門做全職這塊的嗎?」

  「差不多吧!主要還是得看有沒有客戶,我幹這一行都十幾年了,經驗比較豐富,口碑也不錯,所以....有全職需求的一般都會找我。」

  蘇亦誠點了點頭道:「我記得你剛才說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麼你今天來法庭作證,不耽誤工作嗎?」

  嚴巧萍皺著眉頭瞥了他一眼。

  「你這律師倒是有趣。」

  「來法院作證,不是我們普通人應盡的義務嗎?」

  「再說了.....王小姐是我之前的客戶,又不是什麼陌生人。」

  「她都開口了,我幫個忙怎麼了。」

  「不過是把自己聽過的、看到的東西給說出來而已,又不用耽誤多少時間。」

  蘇亦誠打的什么小心思,金勝一聽就知道了。

  不就是想要從嚴巧萍嘴裡套出.....她是否收了什麼好處費才來作證的嘛!

  但實話說....好處確實沒有,但誤工費、交通費肯定得補給人家。

  找人幫忙,總不能建立在耽誤別人正常工作的情形之下吧!

  否則人家憑什麼答應,為愛發電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7條,證人因出庭作證產生的合理費用。

  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等,都會由敗訴一方承擔‌。

  若‌其中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則‌由申請方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若‌法院依『職權』去通知證人出庭‌的,則由‌法院先行墊付‌。

  「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但我還是想要強調一下,證人之前受僱與被告人王安娜,與其存在經濟往來,屬於有利害關係情形。」

  「故此,其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必須有其他證據來進行印證。」

  蘇亦誠心裡很清楚,金勝玩突襲,將『嚴巧萍』拉出來作證,明顯已經有了完全準備。

  繼續問下去.....不會有什麼太大的效果。

  今天這個案子,自己失了先手,又被追著打,翻盤的機會很渺茫。

  為今之計,只有儘快結束這場庭審,回去再好好想想、研究一下對策。

  「本席會結合案件其它資料、證據,斟酌考慮的。」

  王陽回應了一下蘇亦誠後,又看向了金勝這邊。

  「被告方律師,你這邊還有沒有什麼問題需要向證人提問的?」

  「沒有了。」

  「好,那就請證人退庭吧!」

  嚴巧萍聽到自己完事了,立馬起身朝著眾人點頭示意了一下。

  等人出去後,金勝第一時間便開口了。

  「法官閣下,證人所說的兩點情況,無疑是說明了一個事實。」

  「在這第二份遺囑中,唐先生的真實意願....從始至終,都是想把自己個人單獨名下那兩處不動產,以遺贈的方式留給張秋月這個前妻,並不包括他和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

  「而張秋月.....卻在早已明確知曉這一點的情況下,以唐先生不嚴謹的用詞,故意去曲解遺囑,來獲取其餘..本就不屬於她的財產,惡意擴大範圍‌。」

  「這一行為,已經嚴重觸及了誠信原則的底線,構成了對遺囑人真實意願的不當突破,涉嫌惡意訴訟。」

  「基於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51條、第54條、《民訴法解釋》第232條、233條之規定,我方當庭提出反訴。」

  隨著話音落下,整個法庭像是被按下了『靜音鍵』。

  不僅王陽這個法官有點懵圈,就連原告席上蘇亦誠和盧小悠同樣也是如此。

  到了這一刻,幾人才終於明白了金勝的真實目的。

  先是當庭更改答辯意見,把遺囑拉到遺贈這個法律觀點上。


  打了原告一個措手不及。

  接著主動丟出『證據』,將程序強行往下推。

  直接點明張秋月未在法律規定的『60日』期限內作出過『明確表示接受』。

  然後又將話題引申到遺囑內容,臨時申請傳召嚴巧萍這個證人出庭。

  進一步來篤實.......張秋月明知無權利基礎或對權利範圍有清晰認知,卻故意擴大主張。

  主觀惡意明顯。

  利用遺囑中的語言模糊、證據瑕疵來誤導法院。

  行為具有欺騙性‌。

  以損害王安娜的合法權益、為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目的不正當。

  最後.....再依據法律規定,在法庭辯論結束之前,提出反訴。

  一環扣著一環。

  未到這一步,幾人還真是猜不出來。

  處心積慮、老謀深算、善用規則.......

  年輕的外表下,隱藏著一個資深法律從業者的靈魂。

  一個簡單的遺產糾紛官司,就差被金勝給玩出花來了。

  蘇亦誠顯然要想得更多。

  惡意訴訟.....如果一旦被認定,那就不僅僅是原來的官司輸掉這麼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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