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人之間帶點火藥味的對話,立即吸引了周圍一些人的注意力。
金勝這張帥臉,多多少少還是有點出眾的。
其中有兩個年輕女律師.....眼睛布靈布靈的。
俺不中嘞!
朱明宇此時輕蔑一笑,朝著慕容風道:「有沒有意思,關你什麼事啊!」
「我說你了嗎?」
「簡直不知所謂。」
慕容風雙眼一瞪。
「你.....」
金勝連忙抬手制止。
眼下是在法院門口,旁邊還有這麼多人看著。
慕容風畢竟是為了自己才和他對上。
吵架只會讓別人看笑話,不是明智之舉。
再說了.....他也就這會兒能蹦躂一下了。
金勝露出一個笑容,順手拍了拍慕容風的手臂道:「慕容律師,何必跟一條突然從路邊躥出來亂吠的瘋狗動氣呢?」
「掉份了不是.....」
「更何況,人不能只看眼前。」
「這往後的日子可還長著吶!」
「對不對?」
慕容風豎起大拇指道:「有道理....」
這下輪到朱明宇有些氣急了。
「你竟然罵我是瘋狗.....還是在法院門口,這麼多人的面前。」
「作為一個律師,你應該知道什麼叫『公然侮辱他人』吧!」
「我告訴你,除非現在立馬給我賠禮道歉,否則我一定會去起訴你。」
金勝有些疑惑的歪著頭道:「我認識你嗎?」
「咱們好像是第一次見面吧!我都不知道你姓甚名誰,幹嘛要罵你?」
「見過貪婪的,沒見過連『罵』都要自找的。」
「天下之大,果然無奇不有。」
「漲見識了,真真漲了大見識。」
「佩服佩服.....」
金勝還雙手抱拳,搖了兩下。
慕容風使勁憋著笑,順勢跟了一波。
算是開了小團。
一旁幾個觀眾也是樂得不行,紛紛捂著嘴在那兒偷笑。
都是專業人士,誰會聽不出來。
金勝先是避開了『公然辱罵他人』的指控,又暗戳戳的表示.....我罵你怎麼了,難道不是自找的嗎?
真要不爽,有本事你來打我噻!
信不信我能借著正當防衛的名頭,直接把你給搞死。
打這一類官司,俺可是很有經驗的。
朱明宇抬眼掃視了一圈眾人,嘴上冷『哼』了一聲,這才悻悻走人。
但一轉頭,嘴角便閃過一絲得意的笑容。
不知道怎麼滴......從昨晚開始,他心裡便隱隱有一絲不安。
就連交家庭作業的時候,也無法完全集中精神,搞得時間大大縮短。
這不,一來看到金勝的身影,便想著試探一波。
目前為止,倒沒發現有什麼異樣。
否則他還真不至於幹這種『當面』得罪人的事情。
尤其是眾目睽睽之下。
「金律師你好,我是國華律所,趙冬燕。」
「趙律師,你好.....」
「華倫律所,李毅峰。」
「李律師.....」
等人一走,立馬就有不少人主動上前打起了招呼,開始互換名片、添加好友。
都在一個圈子裡,彼此混個熟臉沒壞處。
再說了,金勝如此年輕便是一家頂級律所的資深級別律師,前途不可限量。
腦子只要沒坑,一般都不會故意交惡。
.........
臨近9點,法院開始進人。
這次庭審,被放在了內部最大的一個多功能審判庭。
光是旁聽席,就能容納兩百多人。
被告席位前後分成了5排。
每一排都有10個位子。
27個被告人,44名辯護律師。
除去法援中心委派之外,也有人自己請了律師。
製造、販賣D品.....這種犯罪,可是純純的暴利啊!
有些錢早就被洗白,私下偷偷轉移給了家人。
真要完全追繳到位,基本上不太可能。
現在拿出一部分,無非就是為了試圖『保命』。
好死不如賴活著,努力沖一把,拿到死緩就是勝利。
金勝在書記員這裡核對完個人信息、證件、手續之後,便走到了最後一排的邊緣位置坐下。
杜勇軍在整個案子裡,本就屬於小嘍囉級別。
自己作為他的代理律師,得有覺悟。
這次庭審的聚焦點,肯定是團伙中排名靠前那些人。
「金律師,你怎麼坐在這兒啊!」
「沒事,坐哪兒都一樣。」
「.......」
隨著律師們全都入座,一個個開始從包里掏出卷宗、資料.....以及穿上律師袍。
金勝注意到,其中有一半左右的律師比較認真,一直都在核對文件資料。
這些應該是受『委託』,賺正常律師費的。
其他比較隨意、無所謂,跟金勝一樣四處打量的.....基本上是被法援中心強制指派的倒霉蛋。
別怪人家不認真。
律師也得吃飯、生存啊!
法援補貼才幾個子,憑什麼要人累死累活的。
一分價錢一分貨。
朱明宇坐在第三排上首位置。
或許是感受到了什麼,特意回過頭瞟了一眼金勝這邊,歪了下嘴。
真是有點無語。
希望他接下來能保持住。
不一會兒,蘇青紅也帶著夏舒,以及兩個男檢察官走入了法庭。
目光和金勝對視了一眼,很快就移開了。
旁聽席上,此刻也差不多快坐滿了。
左右兩邊過道上,幾家媒體已經擺好了機器,開始進行直播了。
靠近前排位置,有不少穿著制服的蜀黍,坐成了一個小型的半包圍。
中間則是3、4個穿著行政夾克的中年人。
明顯是領導。
這時候,金勝感覺到自己兜里振動了一下。
拿出一看,是蘇青紅髮的消息。
「一切就緒,照原定計劃走。」
「收到.....」
快速進行回復後,金勝立馬就把手機收了起來。
在法庭上和公訴人私下聯絡搞事情,實在是.....泰褲辣!!
「請保持安靜,下面開始播放法庭規則。」
書記員出聲控制了一下法庭內的嘈雜。
「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必須服從法官指揮,保持肅靜,不得鼓掌、喧譁、吸菸、進食或撥打、接聽電話。」
「........」
2分鐘左右,音響中傳出『規則宣讀完畢』6個字。
「全體起立,有請合議庭。」
伴隨著座椅摩擦的聲音響起,一片人頭黑壓壓。
審判席左側位置的小門處,兩男一女,三個穿著法袍的法官走了進來。
「請坐.....」
待眾人落座,書記員起身報告了一下,表示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完成。
「啪....」
法槌一敲,正式開始。
「魔都市嘉定區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
「法警,傳被告人程舟、傅良慶、阮亦雄、熊彪.....章凱風、杜勇軍,到庭。」
主審法官的指令一出,金勝這邊位置的側門被打開,一個法警領著一個被告人走了出來。
前面幾個被剃了光頭,臉上表情還拽拽的。
帶頭大哥?
破罐子破摔?
排在第5位,是一個30多歲的男人.....戴著眼鏡、臉色平靜無比。
軍師?
中間有5、6個身材健壯的。
骨幹?
直到最後,金勝才看到了杜勇軍。
這老油條一點都沒怕,進門後一雙眼睛更是四處亂瞟。
底氣不是一般的足。
那走在他前面這個40多歲的男人,就是章凱風嘍!
很快....這幫人分成前後兩排,坐在了正對審判席的專用位置上。
「本案是由嘉定區檢察署提起公訴,本院依法受理,公開審理的『製造、販賣、運輸D品』一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
「由文陽明,也就是我本人,擔任主審法官。」
「康佑和、袁琴擔任合議庭成員。」
「蘇娟擔任書記員、杜龍擔任庭審助理。」
「下面進行身份核實,以及權利義務告知。」
「被告人程舟,你是否還用過其他名字?」
聽到主審法官的詢問,坐在第一位的光頭開口回道:「沒有。」
「起訴狀副本有沒有收到?」
「收到。」
「上面的戶籍信息內容,是否與你的實際情況一致?」
「一致....」
「本院的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你有沒有收到?」
「收到。」
「什麼時間收到的?」
「12月13號的下午。」
這個光頭很明顯被做過了庭前輔導,回答的很流暢。
第一個結束,主審法官繼續往下。
「被告人傅良慶,你是否還用過其它名字?」
「........」
足足過了大半個小時,所有人的基礎信息才被核實完。
這個主審法官問的相當細緻。
其中有些人留過不少案底,也都一一進行了核實。
包括杜勇軍這個老油條。
對於章凱風,金勝倒是特別注意了一下。
他也是個老油條。
17年那會兒就因為過失致人重傷,進去待過4年半。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辯護人,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申請迴避的權利。」
「如果認為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可以申請上述人員進行迴避。」
「27名被告人、以及相應辯護人,聽清楚了沒有?是否需要申請迴避?」
「........」
金勝也跟著一起,喊了句『清楚、不需要』。
沒辦法,這是程序。
主審法官聽完後接著繼續說道:「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在法庭上,還享有自我辯護、最後陳述的權利。」
「被告人及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有權申請『證人』到庭,調取新證據、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都聽清楚沒有?」
眾人分別回了一句『清楚』。
估計是由於公開審理、網絡直播,法官弄的格外正式。
「好,下面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聽到指令,夏舒立即站了起來。
根據《檢察署公訴工作操作規程》第200條明確規定:在法官指令宣讀起訴書時,公訴人應當起立。
但在實務中,很多公訴人都會直接坐著讀。
主要法官不開口,誰敢瞎逼逼。
被告人還是辯護人。
不想混了。
「嘉定區檢察署,刑2024......」
「被告人程舟,男,1983年6月12號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
「因涉嫌製造、販賣D品罪,於2024年7月12號被嘉定區治安局刑事拘留,8月15號,被我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傅良慶,男,1988年6月7號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
「.........」
這就是多名被告人一起開庭的無奈,都還沒進入『正題』,一個上午過去了。
有時候稍微掰扯兩句,一天又沒了。
一個小時過後,起訴書宣讀完成。
此時時間已經來到了中午11點半。
「好,下面程舟、傅良慶留下,其他人退庭候審。」
隨著一聲令下,法警頓時動了起來。
這是庭審技巧的一種展示,為了增加庭審效率。
優先審理對案件定性起關鍵作用的被告人。
(如:主犯、關鍵證人型被告人。)
以便先理清主要犯罪事實、組織結構和證據鏈條。
有助於後續審理其他從犯時簡化舉證和質證過程。
最重要的是.....所有被告人同時在場可能引發串供風險、情緒對抗或集體抗議行為,影響庭審秩序。
分批出庭可以減少現場壓力,集中精力,保障訴訟安全。
很快,25個被告人都被帶出了法庭。
杜勇軍路過金勝這邊的時候,還笑了一下。
跟幾個一臉愁苦、生無可戀的.....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被告人程舟、傅良慶,起訴上指控你們製造、販賣、運輸D品,是否屬實?」
看到兩人沒有第一時間回答,主審法官緊接著道:「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
「好的....」
蘇青紅應了一聲後,立即開口問了起來。
「被告人程舟,現在當庭,你是否還自願認罪認罰?」
「願意....」
「那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犯罪事實,有沒有什麼異議?」
「沒有....」
「被告人傅良慶,你呢?自願認罪認罰嗎?」
「對,我認罪。」
這個回答的更乾脆。
當場抓獲,各項證據紮實,底下小弟們指證.....
根本抵賴不了啊!
所以....只有坦白從寬,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提供其它重要線索,才會有一線生機。
在司法實踐中,哪怕『數量巨大』,又是主犯,但如果存在以上幾個法定從寬情節,或D品純度較低的,同樣不一定就會被判處『S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