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金藝勝叔叔
林志勛正在YG的辦公室里翻一份版權合同,聽到鈴聲,看了眼來電人。
崔恩熙?難道是藝勝醒了?
抱著喜悅的心情,林志勛接下電話。
「志勛,有個————情況。」
崔恩熙的聲音在抖,像是在忍耐什麼。
聽到這聲音,林志勛預感不妙了。
我不是掛著【愛之列車·健康】,藝勝還能出什麼事情?
「藝勝————情況惡化了嗎?」
「不是,是藝勝的叔叔來了。」
「他和他老婆兩個人,現在就在醫院走廊里。」崔恩熙深吸一口氣,「說是要行使監護人的權利,要求接管藝勝的醫療決定權,還有————那筆賠償金。」
「他怎麼知道的?」
「不清楚,可能是醫院那邊走漏了消息,也可能是————」崔恩熙頓了一下,「他們本來就一直在盯著藝勝。」
林志勛把合同扔到桌上。
「他們在鬧?」
「不止鬧。」崔恩熙的聲音壓低了,「他叔帶了一份法律文書,說作為金藝勝唯一的法定監護人,要求我把這筆錢交給他。」
「說我不是藝勝的監護人,沒有這筆錢使用權。」
林志勛閉了一下眼。
作為一個大一法律系混子,韓國的監護權法律他大致清楚。
現行《民法》第974條,直系血親和三等以內旁系血親互負扶養義務。
但第1000條關於繼承順位的規定里,即便監護人從未盡到任何照顧義務,只要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存在,繼承權就存在。
這條法律,在原時空要到具荷拉案之後才會修改。
2019年具荷拉去世,她那個在她幼年時就拋棄她的母親,跳出來主張繼承一半遺產,輿論譁然,最終推動了所謂「具荷拉法」的立法。
但現在是2011年。
那條法還沒改。
「崔院長,你先別跟他們起正面衝突,」林志勛站起來,拿起外套,「我二十分鐘到」
o
「好,還有————」崔恩熙猶豫了一下,「他叔嘴裡罵得很難聽,你到時候不要太生氣。」
林志勛的手捏緊了手機殼。
林志勛出了辦公室,在電梯裡又撥了一個電話。
D社。
韓國娛樂新聞的核彈製造商。
他們的業務核心不是報導新聞,而是掌握新聞,在最合適的時機釋放最致命的信息。
林志勛現在是YG的實際管理者,跟D社搭上線不難。
電話接通,對面是個年輕女聲。
「您好,Dispatch編輯部。」
「我是YG的林志勛,幫我轉一下你們社長。」
對面頓了一下,語氣立刻變了,「請稍等。」
三十秒後,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響起來。
「喲,林代表,久仰久仰。」
「李社長,我這有個故事,你可能感興趣。」
「什麼故事?」
「一個孤兒練習生從公司大樓墜落,獲得賠償金後,多年沒露面的叔叔突然出現,要以監護人身份拿走所有錢。」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
「這個叔叔,當年還偽造過她的智障診斷,把她關進福利院三年,就為了霸占她奶奶留下的遺產。」
「————我什麼時候能拿到材料?」
「今天。」
「林代表。」D社社長的聲音裡帶著一種記者聞到血腥味時的興奮,「這種故事,不需要您來找我,是我該求著您。」
掛了電話。
計程車已經停在YG樓下了,林志勛鑽進后座,報了醫院地址。
車子啟動時,他又打了一個電話。
「OPPA?」IU的聲音啞的,能聽出這幾天大概沒怎麼睡好。
「來醫院。」
「發生什麼了?」
「藝勝的叔叔來了,我需要你過來配合一下。」
「————我現在就走。」
林志勛放下手機,看著車窗外飛退的街景。
他本來不想讓U摻和進來,但這件事要想引爆輿論,光靠D社的報導不夠,還需要多加幾個爆點。
U是國民妹妹,自帶流量,還可以炒作她和藝勝的故事。
不然,單憑藝勝這個名字,韓國民眾都不認識,很難讓這件事發酵擴大。
計程車拐進醫院的地下停車場,林志勛付了錢下車,坐電梯上樓。
走廊盡頭,他遠就看見了兩個人。
男的五十出頭,黃夾克,頭髮稀疏,脖子上掛著一條粗金鍊子。
身邊的女人穿一件毛領大衣,燙了頭髮,坐在走廊椅子上,翹著二郎腿刷手機。
兩個人的面前擺著一個紅色塑膠袋,裡面裝著幾盒廉價點心,大概是拿來充當「探病禮物」的。
男人正在跟一個護士扯嗓子。
「我說了我是她監護人!你們憑什麼不讓我進去?我是她親叔!」
護士退了一步,臉色不太好看。
林志勛走過去。
「你是金成哲?」
在來之前,崔院長就把這一對夫妻的名字跟他說了。
林志勛走到跟前,護士如釋重負地退開了。
金成哲轉過頭,打量了林志勛一眼,皺巴巴的衛衣,頭髮也沒怎麼打理,看著不像有錢人。
「你誰啊?」
「藝勝的朋友。」
「朋友?」金成哲撇了下嘴,「朋友管什麼用,我是她叔,法律上的監護人,你懂不懂?」
他老婆這時候抬起頭,眼珠子轉了兩圈,嘴角掛上一個笑。
「哎喲,小伙子長得挺帥,你就是幫藝勝簽了賠償協議那個人吧?」
林志勛沒看她。
「金成哲,你來這的目的是什麼?」
「什麼目的?我來看我侄女!」金成哲提高了嗓門,「她從樓上掉下來,我這個當叔的能不來看嗎?」
「三年前她在福利院的時候你怎麼不看?」
金成哲的臉色變了一瞬,但很快恢復。
「那不一樣,那時候她有人照顧,我工作忙————」
「忙著把她奶奶的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走廊安靜了兩秒。
金成哲的眼神變了,那是被戳到了痛處後的惱怒。
「你他媽算什麼東西?」他往前邁了一步,「我是她法定監護人,八億韓元的賠償金「誰告訴你八億的?」
金成哲愣住了。
他自己說漏了,如果只是「聽說有賠償金」,不可能知道具體數字。
林志勛看著他。
「有人通知你的,對吧,梁鉉錫那邊的人?」
金成哲的嘴動了兩下,沒說出話來,他老婆倒是反應快,站起來拉了一下他的胳膊。
「我們不管誰通知的,反正法律上這筆錢應該由監護人保管,這是法律規定。」
女人的聲音不高不低,像背過似的。
「金藝勝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監護人有權代為管理其財產。」
林志勛沒說話。
她說得對。
這就是現行法律的荒謬之處。
一個從未盡過任何監護義務的人,一個把親侄女送進福利院的人,一個偽造醫學證明的人。
只要沒有被法院撤銷監護資格,他就仍然是法律上的監護人。
金成哲看林志勛不說話,以為是慫了,腰板挺直了些。
「識相的就把銀行卡給我,我也不是講理的人,到時候藝勝的醫療費用,我們一分都不會少。」
「她醒來後,剩下的錢也會還給她。」
「你會給她。」林志勛重複了一遍。
「當然。」
「像給她奶奶留的那套房一樣給?」
金成哲的臉漲紅了,他沒來得及說話,走廊那頭的電梯門開了。
IU走出來。
她戴了頂棒球帽,口罩拉到下巴,眼睛還是腫的,但步子很快,幾乎是小跑著過來的o
金成哲的老婆認出了她,嘴張開又合上。
「OPPA。」IU走到林志勛身邊,看了金成哲一眼,「就是他?」
「嗯。」
「你不配站在這裡。」她的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清楚。
金成哲被一個年輕小女孩這麼說,臉上掛不住了,他正要發作,走廊另一頭傳來腳步聲。
兩個人,一男一女,男的扛著攝像機,女的拿著錄音筆。
胸前掛著的證件上,印著一個所有韓國藝人又愛又怕的Iogo。
Dispatch。
林志勛看了一眼時間。
比他預計的快了十分鐘。
D社的記者是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短髮,穿黑色羽絨服,眼神很利,她走過來的時候,手裡的錄音筆已經開了。
攝像機的紅燈亮著。
金成哲看到攝像機的第一反應是往後退了一步,他老婆更快,直接用手擋住了臉。
「你們幹什麼?誰讓你們拍的?」
女記者沒搭理她,而是看向林志勛。
「林代表,素材我們可以拍了嗎?」
「隨意。」
D社的女記者湊到了金成哲面前,錄音筆懟過去。
「金成哲先生,請問您是金藝勝的叔叔,對嗎?」
「我,你們憑什麼————」
「2008年,您是否通過仁川某醫院的偽造診斷,將侄女金藝勝以「智力障礙「為由送入向日葵之家福利院?」
金成哲的嘴唇哆嗦了一下。
「那是誤診————」
「根據我們掌握的資料,當年為金藝勝出具診斷的朴某醫生,已於2010年因偽造醫療文書被吊銷執照,診斷記錄已被廢除。」
女記者翻了一下手裡的本子。
「您對此有什麼回應?」
金成哲徹底慌了,他回頭看了一眼他老婆,他老婆已經把臉轉開了,假裝在看窗外。
「這是我們家的事————」
「家事?」女記者笑了一下,但那個笑不含任何善意,「金先生,您侄女從大樓墜落,至今昏迷未醒。」
「而您來醫院的第一件事不是看望她,而是要求接管她的賠償金,這也是家事嗎?」
攝像機一直在轉。
金成哲的額頭冒了汗,他突然轉向林志勛,手指著他。
「是你搞的鬼!你等著,我找律師————」
「找吧。」林志勛回答道。
「我是她的合法監護人!」金成哲的聲音已經破了音,「法律站在我這邊!你懂不懂?」
林志勛只是冷冷地看著他,沒有回應。
「法律確實站在你這邊。」
「但輿論站在我這邊。」
「明天這條新聞播出去,全韓國的人都會知道你的名字,知道你對你侄女做了什麼。」
「你的鄰居會知道,你的同事會知道,你買菜的超市老闆會知道。」
「到時候你拿著那八億韓元,看能不能花得出去。」
這些話,在攝影機面前,林志勛當然沒有說出口,但對方老婆懂了。
他老婆終於坐不住了,站起來拽他的胳膊,「走了走了,回去再說。」
金成哲被拽著往電梯方向走,走了幾步又回頭,像是想說什麼狠話,但看到攝像機的鏡頭正對著他,硬生生把話咽了回去。
電梯門關上。
走廊安靜下來。
D社的女記者關了錄音筆,對林志勛點了點頭,「素材夠了,今晚剪輯,明天早上八點推送。」
「加一段背景。」林志勛說,「寫清楚現行法律的漏洞,一個從未盡過扶養義務的親屬,依然可以主張財產管理權和繼承權。」
「您是想推動立法?」女記者問道。
「我是想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有多荒謬。」
女記者看了他兩秒,點頭,「我會和社長說的。」
兩個記者走後,U摘下帽子,站在走廊里發了會兒呆。
「OPPA。」
「嗯?」
「他會不會真的找律師來?」
「會。」林志勛靠在牆上,「但等明天新聞出來,沒有律師願意接他的案子。」
IU看著他,欲言又止。
「怎麼了?」
————沒什麼。」她把帽子重新戴上,「我進去陪藝勝坐會兒。」
她推開病房門進去了。
林志勛站在走廊里。
撤銷監護資格的訴訟,正常流程三到六個月,但如果有充分的虐待或失職證據,加上輿論壓力,可以走緊急程序,最快一個月。
他抬頭看了一眼病房的門。
門是關著的,裡面傳來U低的說話聲,大概是在跟藝勝聊天,雖然藝勝聽不見。
剛才,林志勛對金成哲夫妻使用【掠奪】,掠奪了他們的事業運,而不是財運。
這筆錢不重要,就算給了他們,林志勛也能負擔得起藝勝的醫療費。
但他想復刻上輩子具荷拉案,推動立法改革。
一是實驗可以獲得多少行善值,二是不希望這種事情再出現。
林志勛拿起手機撥打起他向金範洙索要的電話。
「餵?您是首爾大學法學院的李教授嗎?我是金範洙先生介紹的,關於那個監護權的案子————」
「我想以這個案例為切入點,希望您向國會提交一份關於修改繼承法的議案草案。」
李教授明顯來了興趣,「————具體說。」
「簡單講,現行法律允許從未盡過扶養義務的親屬繼承財產,這是一個被學界討論了很久但一直沒有推動力的議題。」
「如果金藝勝的案例能形成足夠的社會關注————」
「我想用藝勝的事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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