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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全部執行槍決

2026-05-24 04:26:23 作者: 我予神明畫押

  李銘的聲音從耳麥里傳來:「波哥抓到了,在地下一層,被我們的人堵在辦公室里,沒有抵抗。」

  波哥被押上來的時候,季珩珩正在走廊里抽菸。

  他不抽菸。

  從上一世躺在病床上、醫生告訴他「再抽你就真的沒救了」的那天起,他就再也沒有碰過煙。

  但今晚,他從一個死去的園區守衛的口袋裡摸出了一包煙和一個打火機。

  他不知道那是什麼牌子的煙,煙盒上的字他一個都不認識。

  他把煙叼在嘴裡,打火機打了三次才打著,火苗在夜風中搖晃著,像一隻受驚的蝴蝶。

  煙霧鑽進他的肺里,辛辣的,苦澀的,像喝了第一口酒。

  他的肺在抗議,在收縮,在用它唯一懂得的方式告訴他「你不該抽這個東西」。

  他沒有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讓煙霧在肺里停留了幾秒,然後緩緩吐出。

  煙霧在他面前散開,被夜風吹散,消失在走廊盡頭的黑暗中。

  波哥走在兩個保鏢中間,雙手被塑料扎帶反綁在背後。

  他的黑色polo衫上全是灰,領口的扣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崩掉了,露出脖子上那條粗粗的金鍊子。

  他的臉上有血,不是他的,是他身邊的人被槍斃時濺上去的。

  他的眼睛——那雙季珩珩在直播間裡見過的、冷的、像黑色玻璃珠子一樣的眼睛——此刻有了溫度。

  是恐懼的溫度。

  他的嘴唇在發抖,他的腿在發抖,他的整個人在發抖,抖得兩個保鏢幾乎要架不住他。

  季珩珩看著他,把煙叼在嘴角,煙霧從他的嘴唇和菸蒂之間的縫隙里漏出來,模糊了他的表情。

  「我說了,我們很快會再見面的。」季珩珩說。

  他的聲音不大,甚至可以說是輕的,像在和一個老朋友寒暄。

  但波哥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整個人像被電擊了一樣僵住了。

  他的瞳孔猛地放大,不是因為憤怒,不是因為恐懼,而是因為他終於聽懂了那句話——季珩珩發來的那條消息,「咱們很快就會見面的」。

  他以為那是一種威脅,一種恐嚇,一個在電話那頭、隔著幾千公里、除了放狠話什麼都做不了的人的無奈之舉。

  他沒有想到,這句話是單純的字面意思。

  波哥的嘴張開了,又合上了,又張開了。

  他的嘴唇在動,像是想說什麼,但什麼聲音都沒有發出來。

  

  他的喉嚨在發出一種奇怪的、像是什麼東西被卡住了的聲音,咯咯咯咯咯的,像一隻快死的雞。

  「你……」

  他終於發出了第一個音節,聲音沙啞得不像人的聲音,「你怎麼敢——」季珩珩沒有讓他說完。

  不是因為他不想聽,而是因為他不需要聽了。

  波哥接下來要說什麼,他大概能猜到。無非是「你不知道我背後是誰」,無非是「你會後悔的」,無非是那些在臨死之前、在意識到自己真的會死的時候、所有人都會說的那些廢話。

  他聽了太多廢話了,今晚不想再聽了。

  他抬起手,把煙從嘴裡拿下來,夾在食指和中指之間。

  菸頭的火光在黑暗中一明一滅,照亮了他手指上那道被濕巾擦過的、已經結了痂的細小傷口。

  然後他把煙叼回嘴裡,伸手從腰間拔出那把格洛克手槍。

  波哥的眼睛在看到那把槍的瞬間變得像兩個黑洞。

  他的嘴唇在瘋狂地抖動,發出一些沒有意義的聲音,像一台快要報廢的收音機在搜索頻道。

  他的膝蓋彎了下去,不是因為跪下了,而是因為站不住了。

  兩個保鏢把他架著,他的腳在地上拖著,鞋底在水泥地面上劃出兩道白色的、像粉筆一樣的痕跡。

  「我後面——」

  波哥終於擠出了幾個完整的字,「我後面的人馬上就到,你現在放了我還來得及——」

  季珩珩看著他。

  他叼著煙,煙霧從嘴角漏出來,模糊了他的臉。


  他的眼睛在煙霧後面看著波哥,像在看一個死人。

  「哦。」季珩珩說。

  然後他扣下了扳機。

  槍聲很響。

  在狹窄的走廊里,裝了消音器的槍聲被牆壁來回反射、疊加、放大,變成了一種不同於開放空間的、更沉悶、更駭人的聲響。

  喬英子在他身後,身體微微震了一下,但她的眼睛沒有閉,她的腳步沒有退,她的手沒有鬆開懷裡元寶。

  來福的耳朵猛地壓了下去,身體往喬英子腿邊縮了縮,但沒有叫,沒有跑,只是把腦袋抵在她的小腿上,緊緊地靠著。

  波哥的身體向後飛去。

  不是飛,是倒——子彈的衝擊力讓他的上半身猛地向後仰,像被一隻看不見的巨手推了一把,然後整個人失去重心,朝後倒去。

  兩個保鏢鬆開了手,他的身體像一袋被丟棄的水泥,重重地砸在水泥地上,發出一聲沉悶的、像是什麼東西碎裂了的聲響。

  血從他的後腦勺下面慢慢洇開,像一朵正在綻放的、暗紅色的、花瓣越來越大的花。

  很漂亮,也很美麗。

  季珩珩看著那朵花,看著它在灰色的水泥地上慢慢擴大,從拳頭大到碗口大到臉盆大,從花苞到盛開到鋪滿了半個走廊。

  他把煙從嘴裡拿下來,扔在地上,用鞋底碾滅。

  菸頭在水泥地上發出輕微的、嘶嘶的聲音,像一聲嘆息。

  他把格洛克插回腰間的槍套里,轉身看著走廊里站著的那些人——他的保鏢,他的女人,他的狗,他的貓。

  他們都活著。

  他今天殺了很多人,但他要保護的人,一個都沒有死。

  「把園區里剩下的恐怖分子人員全部押到廣場上。」季珩珩說。

  他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像在安排明天早餐吃什麼。

  「執行槍決,立即執行。」

  李銘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短,短到只有零點幾秒。

  但在這零點幾秒里,李銘看到了一些東西——他看到季珩珩的眼睛裡有光,那種光不是火光,不是燈光,是更冷、更亮、更像鐵在燒到最熱的時候才會發出的那種白光。

  他把目光收回來,立正,應了一個字:「是。」

  然後轉身走向走廊深處,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里迴蕩著,嗒嗒嗒嗒嗒,像一串被風吹散的算珠。

  執行槍決的地方選在園區中央的廣場上。

  就是幾個小時前,那些皮卡還停在那裡、機槍還架在那裡、扛著RPG的人還在那裡走來走去的地方。

  現在皮卡被掀翻了,機槍被砸壞了,RPG被踢到了牆角,空氣中還殘留著燃燒的橡膠和焦糊的塑料的味道,地面上散落著彈殼、彈片、碎玻璃和不知道是誰的鞋子。

  剩餘的三十七個園區恐怖分子被押到廣場上。

  他們的手被塑料扎帶反綁在背後,有人低著頭,有人閉著眼,有人在哭,有人在發抖,有人站在那裡,表情木然,像一棵被砍倒的樹。

  他們的年齡從二十出頭到四十多歲不等,來自不同的國家,說著不同的語言,穿著不同顏色的衣服。

  但他們有一個共同點——他們的手上都沾著血。

  不是今晚的血,是比今晚更早的、更久的、更多的那些血。

  那些被他們關進小黑屋的人的血,那些被他們用電棍電擊的人的血,那些被他們用拳頭和腳踢打的人的血,那些被他們扔上貨車、不知道賣到哪裡去的人的血。

  那些血不會說話,不會喊冤,不會在法庭上作證。

  但它們在。

  季珩珩站在廣場的邊緣,背靠一棵不知道名字的熱帶樹木。

  喬英子站在他旁邊,來福蹲在他腳邊,元寶在她懷裡。

  他不想看,但他不能不看。

  他必須看到這一切,必須記住這一切,必須讓這一切刻進他的骨頭裡,因為這是他下的命令。

  這些人的死,是他的命令。

  他不能像那些在遠處按按鈕、在屏幕上看爆炸、在報告裡讀傷亡數字的人一樣,把死亡當成一個抽象的概念,一個可以被量化、被計算、被忽略不計的數字。


  他要親眼看著他們死,要親耳聽到槍響,要親自確認他們的屍體已經不會動了。

  三十七個人,被分成六排,每排六到七個人,面對著一面彈痕累累的牆壁。

  他們被命令跪下,有些人跪下了,有些人跪不下去——不是因為不願意,是因為腿已經抖得撐不住身體了,整個人的重量都壓在膝蓋上,膝蓋在碎石地面上碾來碾去,發出咯吱咯吱的聲音,像在磨著什麼堅硬的東西。

  執行者站在他們身後,距離不到兩米。

  三十七個執行者,三十七把槍,三十七根食指搭在三十七個扳機上。

  季珩珩看著那三十七個跪在牆前的背影,看著那三十七把抵住後腦的槍口,看著那三十七根正在微微顫抖的食指。

  他想說點什麼。

  想說「開槍」,想說「行刑」,想說任何一個在這場殺戮的末尾應該被說出來的、正式的、有儀式感的詞。

  但他的嘴唇動了一下,什麼都沒有說出來。

  他不需要說。

  他們知道該在什麼時候開槍。

  槍響了。

  不是一聲,是三十七聲。

  不是三十七聲,是不知道多少聲——有些槍開了不止一槍,有些槍開了兩槍、三槍、四槍,直到子彈打光,直到扳機扣不動,直到跪在面前的那個人已經不可能再站起來。

  三十七具屍體撲倒在碎石地面上,三十七攤血從三十七具屍體下面洇開,匯成一條暗紅色的、正在緩緩流淌的、像小溪一樣的東西。

  那條小溪在低洼處匯聚,形成了一個小小的、暗紅色的、像鏡子一樣光滑的水窪。

  水窪的表面反射著頭頂慘白的燈光,反射著周圍那些人驚恐的臉,反射著季珩珩站在樹下的、被拉得很長的、像一柄插進泥土的黑色長刀一樣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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