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387章 許可證

第387章 許可證

2026-10-08 13:27:46 作者: 敏汐

  縣紀委調查組在石橋村的走訪持續了三天。

  韓明遠每天傍晚都給蘇晴打電話通報進展。

  第一天,他們走訪了五戶村民,三戶願意說話,兩戶說不方便。

  第二天,他們找到了趙老二提到的那塊曬穀場,確實已經被轉租給了一個外地老闆開木材加工點,租金沒有入村帳。

  第三天上午,他們找到了孫德福的兒子孫志遠。

  孫志遠放假在家,他拿出了當年被扣獎學金時記下的帳目——他有一個習慣,每一筆跟村裡有關的收入和支出都記在一個小本子上。

  那個本子上記錄著馬長貴經手的每一筆扣款,時間、金額、名目,寫得清清楚楚。

  韓明遠在電話里說:

  「蘇市長,孫志遠這個本子比孫德福那張紙條更完整。他把馬長貴扣的每一筆錢都記下來了,包括獎學金、征地款、村集體分紅和修路集資款。

  三年來,馬長貴經手扣留的費用加起來超過三萬塊。本子上還有幾戶人家的名字,都是被扣過錢的。」

  蘇晴把那些數字記在了筆記本上。

  三萬多塊,看起來不多,但那是從每一戶村民的口袋裡一點一點摳出來的。

  每一筆被扣的錢後面都對應著一個具體的家庭,一個具體的理由——孩子考上大學、家裡娶媳婦、蓋新房、添丁進口。

  馬長貴把那些本該屬於村民的錢以「管理費」的名義留下,日積月累,變成了一筆不小的數目。

  「韓書記,孫志遠那個本子,能作為證據保存嗎?」

  「我已經讓他把原件交給我們了。他同意配合調查,願意在需要的時候作證。」

  當天下午,蘇晴再次去了臨溪鎮。

  她沒有去石橋村,也沒有去鎮政府,直接去了鎮北公路旁邊那個砂石場。

  

  這次她沒有站在路邊看,直接沿著那條土路走了進去。

  場子裡面比上次熱鬧了一些,一台粉碎機正在運轉,幾個工人正在往卡車上裝砂石。

  上次坐在辦公桌後面喝茶的中年男人——馬長榮——正站在卡車旁邊跟司機說話,手裡拿著一本發貨單。

  蘇晴走到他跟前,他抬起頭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下,沒有說話。

  「你是馬長榮?我是青川市公安局的。你的砂石場,有沒有辦理采砂許可證?」

  馬長榮把手裡的發貨單合上,遞給旁邊的司機,示意他把車開走,然後轉向蘇晴:

  「砂石場的手續齊全,鎮上備過案,稅務也有登記。你問這個做什麼?」

  「你的砂石是從哪兒來的?」

  「從河裡采的,也有從外面進的。河沙的來源合法,有采砂許可證的。」

  「采砂許可證能不能給我看一下?」

  馬長榮沉默了一下,轉身走進旁邊的簡易板房,過了一會兒拿出一份塑封的許可證複印件。

  蘇晴接過來看了看,許可證上的采砂範圍是臨溪鎮境內的一段河道,有效期三年,發證機關是縣水利局。

  許可證本身看起來沒有問題,但她注意到許可證上的采砂量上限寫得很低,每個月不超過一定方數,而這個砂石場的實際出貨量看起來遠遠超過了那個數字。

  她沒有當場提出疑問,把許可證還給了馬長榮,道了聲謝,轉身走出了砂石場。

  當天傍晚,蘇晴回到青川之後,把馬長榮砂石場的情況追加到了臨溪鎮的卷宗里。

  她給姜懷遠發了一條消息,讓他查一下縣水利局關於臨溪鎮河道采砂許可證的備案記錄,看看馬長榮的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以及實際采砂量是否超出了許可範圍。

  姜懷遠回覆說第二天上午去查。

  第二天上午,姜懷遠回了電話:

  「蘇市長,馬長榮的采砂許可證確實在有效期內,但縣水利局的備案記錄顯示,他名下不只這一個采砂點。他在臨溪鎮另一段河道上還有一個采砂點,兩個采砂點加起來,每個月的實際采砂量超過許可證上標註的上限將近一倍。水利局那邊說他們做過一次核查,但沒有發現超采的情況。」

  「水利局的核查是什麼時候做的?」




  蘇晴掛了電話。

  馬長榮的采砂許可證備案記錄里有兩個采砂點,但實際采砂量遠遠超出了許可範圍。

  而水利局的核查是去年年底做的,之後就再也沒有更新過。

  她把這個信息也追加到了卷宗里,和之前的那份采砂許可證複印件放在一起。

  臨溪鎮的案子正在從村霸欺壓村民這條線,逐漸延伸到更寬的範圍——土地、林地、砂石、工程,每一項都有對應的線索和證據在歸攏。

  她把卷宗放回檔案櫃裡,鎖好,站在窗前,看著窗外正在變暗的天色。

  那些線索還在各自的軌道上運行,遲早會匯入同一條河流。

  而她只需要等它們自己流到該去的地方.....

  馬長榮的采砂許可證問題,蘇晴沒有直接去找縣水利局。

  她先讓姜懷遠把臨溪鎮河道近幾年的采砂備案記錄全部調出來,包括馬長榮名下兩個采砂點的申請材料、審批記錄和歷次核查報告。

  姜懷遠花了兩天時間,從水利局的檔案里把材料翻了出來,複印了一份帶回來。

  蘇晴坐在辦公室里,把那些材料攤在桌面上。

  馬長榮的第一個采砂點在三年前獲批,第二個采砂點是在兩年前獲批的。

  兩個采砂點的年許可采砂量加起來大概是一萬方,但根據當地砂石運輸記錄和銷售單據的比對,他每年的實際采砂量在兩萬方以上,超采近一倍。

  更關鍵的是,第二個采砂點的審批材料上,有一份「河道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編制單位是縣水利局下屬的一個技術諮詢公司,報告裡對那段河道的砂石儲量評估明顯偏高,跟實際情況對不上。

  ...............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