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6月26日,凌晨三點,金雀夜場三樓。
李晉帶飛機推門進來。靚坤守在門口,看見飛機臉上的傷,一拳砸在牆上。
「下次給你配兩個人!去買夜宵都不行一個人!」
飛機捂著肋骨。
「坤哥。配了人也得我自己能打。配的人不能替我倒下。」
十三妹已經在茶室里等著。她看見飛機臉上的淤青和嘴角的傷,牙籤從嘴裡掉了出來。
「你怎麼出來的?」
李晉把外套搭在椅背上,坐下倒了杯茶。
「打出來的。」
「打出來?!烏鴉帶了二十幾個人!」
「二十一個。加上飛機算半個。加起來一個半對二十一個。」
十三妹看向飛機。飛機點頭。十三妹把牙籤撿起來叼回嘴裡,盯著李晉看了半天。
「李晉。你到底是什麼人?」
「港大學生。金融司顧問。你認識的那個李晉。」
「我不是問你是誰。我問你——你還有多少事是我們不知道的。」
「不多。但夠用。」李晉端起茶杯,「打架是最蠢的解決問題的方式。蠢到只能在蠢人身上用。烏鴉是蠢人——所以只能打。跟聰明人不用打。講道理。講不通再打。你跟我講道理講了這麼久。我動過你一根手指頭嗎?」
十三妹把牙籤彈進菸灰缸。
「你今晚打了二十一個。整個港島明天都會知道——靚坤的弟弟不是書生,是暴龍。蔣天生那邊會有反應。」
「蔣天生明天就會知道。但他知道也沒用。我在不在冊?不在。不在冊的人打架——跟洪興有什麼關係?我一個港大學生去元朗見義勇為救人,差佬來了都只會給我發好市民獎。蔣天生能拿這個做文章?他明天開會說『靚坤的弟弟打架太厲害了威脅到我龍頭的位置了』——他自己說出來都覺得丟人。」
十三妹轉頭看向靚坤。
「你弟以前不打架——不是不會打。是不屑打。」
靚坤倒了杯茶。
「我知道。上次碼頭的事,飛機回來跟我說了之後,我還不信——一個人十秒,怎麼可能?今晚信了。二十一個,一刻鐘。比上次慢了點。」
「上次只打一個。這次打二十一個。多花了幾分鐘。退步了。」
飛機開口。
「晉哥。下次我不會再讓你一個人來撈我了。」
「說得好。下次你自己撈自己。你今天放倒了兩個還是三個?」
「兩個。」
「以前一個。進步了。但遠遠不夠。從明天開始每天去缽蘭街找十三妹的人練。不是練拳——是練眼。學會在動手之前就看清楚:對方有幾個人,誰拿刀,誰站左邊,誰站右邊,誰腳底下飄,誰重心穩。看清楚再決定打不打。打不過就跑。跑不掉就拖。拖到我到為止。」
飛機點頭。
十三妹在旁邊聽著,又叼了根新牙籤。
「李晉。你教徒弟比教學生還認真。」
「他不是徒弟。他是我的人。我的人不能靠我撈一輩子。我馬上要開學了,沒空三天兩頭跑元朗。油錢很貴。」
靚坤倒了杯茶遞給飛機。
「喝了。壓壓驚。」
飛機接過來,喝了一口,抬起頭看著靚坤。
「坤哥。上次碼頭的事,我當時回來跟你講——你現在信了?」
靚坤看了李晉一眼。
「信了。你當時說得不夠。你說十秒我還不信。今天我信了。你他媽該多說點。」
「我說了十秒。坤哥你自己不信。」
「因為十秒不是人!」
「晉哥不是一般人。」
李晉走過來坐下。
「飛機。今晚的事不用覺得欠我。我打烏鴉不是因為你被綁——是因為他踩了我的底線。以後你在缽蘭街帶人,也讓他們看清楚。跟著我的人,不許欺負人。但被人欺負了——不許忍。打不過我來。打過了你自己扛。」
「長頭髮今晚沒在貨倉里。三天之內烏鴉會把他綁到月色酒吧門口。你到時候在酒吧等著。」
「我去了之後說什麼?」
「什麼都不用說。讓他說。他說完了,你遞根煙給他。告訴他——以後不進尖沙咀,煙照抽,茶照喝。翻篇了。打贏了不收拾殘局——那是笨人。笨人的仗打不完。聰明人的仗打完就翻篇。」
飛機站起來。
「晉哥。你打烏鴉之前,怕不怕?」
「怕。但怕也得去。不怕也得去。那就不怕了。還有一件事——烏鴉斷了三根肋骨,你也斷了一根。你比他少斷兩根。三個月之後你們倆比誰先痊癒。你先痊癒你贏。他先痊癒我贏。別讓我輸。」
飛機笑了。嘴角的傷口裂開,疼得他倒抽一口氣,但笑容沒收住。
「你不會輸。」
「我知道。所以你別讓我輸。」
飛機拉開門出去了。
十三妹站起來。
「我也走了。缽蘭街今晚沒人盯著,花佛要是聞到風聲——」
「花佛不會動。他現在已經收到消息了。聰明人收到消息的第一反應是打電話確認。確認完了是評估。評估完了是觀望。觀望至少三天。」
「你怎麼知道他收到了消息?」
「因為元朗貨倉外面有他的人。每個堂口都有人在別的堂口外面盯梢。這不是秘密。他在貨倉外面盯什麼?盯我們倆誰橫著出來。現在他知道答案了。他今晚會睡得很香——因為烏鴉替他擋了一刀。他明天會給我的茶室送花。你等著看。」
十三妹站在門口,回頭看了李晉一眼。
「你連他送花都算到了?」
「不是算。是了解聰明人。聰明人的邏輯都一樣——先觀望,再決定。笨人才著急動手。花佛不是笨人。比烏鴉聰明。烏鴉笨在以為我是書生。你比他聰明——你知道我不是。但你也不知道我到底是誰。要不要再問一遍?」
十三妹咬著牙籤,用力推開門。
「不問。問了也白問。你嘴太毒。我怕被毒死。」
門關上了。茶室里只剩下靚坤和李晉。靚坤指了指李晉身上那件襯衫,袖口上兩滴暗紅色。
「血跡?」
「血跡。」
「何敏明天看見怎麼辦?」
「現在幾點了?」
「凌晨三點。」
「離明天還有二十一個小時。洗得掉。洗不掉就扔掉。」
「你不是說這件是新買的?」
「新買的也能扔。扔了再買。買一模一樣的。她不會發現。除非你告訴她。」
「我不說。」
「那就沒人說。飛機不會說。十三妹不會說。烏鴉躺在元朗,更不會說。所以這件襯衫就是一件普通的白襯衫。袖口上什麼都沒有。記住了?」
靚坤端起茶杯。
「記住了。你他媽連襯衫的事都算好了。」
「不是算。是提前準備。打架之前就知道會濺血。所以穿了件白色的——濺了血看得清楚。好洗。深色的看不出來,但何敏洗衣服的時候會聞。血跡瞞得過眼睛瞞不過鼻子。白色襯衫她不會聞——因為白色本來就該用漂白水。漂白水的味道蓋得住一切。」
靚坤把茶杯放在桌上,站起來走到門口,回頭。
「你這種人幸好不混江湖——要不然我們這些當大佬的都得去要飯。」
「別給自己臉上貼金。你現在離要飯也不遠。要不是我在這兒給你賣蘿蔔,你早就在缽蘭街擺攤了。而且你擺攤還不會挑位置——以你看地段的能力,八成會把攤子支在公廁門口。人流量是大了,但沒人停下來買蘿蔔。你還會怪蘿蔔不好。不是蘿蔔不好——是你連賣蘿蔔都不會。」
靚坤用力關上門,隔著門板罵了一句。
「毒嘴!」
李晉端起茶杯。
「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