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陶知的病情暫時穩定。
夜間的腹水引流減輕了胸悶,鎮痛方案調整後,疼痛從七分降到了四分。
但所有人都知道,這種緩解只是短暫的。
檢查結果顯示,腫瘤已經累及肝臟、腹膜和肺部,腎功能也出現進行性下降。
林長生把報告放在床尾,沒有讓任何人用「還有希望」來掩蓋事實。
陶知看完後,先問的不是自己還能活多久。
「器官捐獻,需要什麼條件?」
紅十字會協調員陳嵐坐在床邊,手裡拿著登記材料。
「首先需要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意識清楚時自願表達。」
「其次,要有兩名以上見證人,捐獻意願不能受到脅迫。」
「最終是否能夠捐獻,還要等醫學評估。」
陶知點點頭。
「我妻子和兒子能做見證人嗎?」
「可以作為家屬參與,但我們還會安排獨立見證人和法律人員。」
「如果他們不同意呢?」
陳嵐沒有迴避。
「按照現行程序,需要充分溝通,確保家屬理解患者意願。」
陶知低頭看著自己的手。
「他們會同意。」
站在門口的陶遠終於忍不住走了進來。
「爸,你想捐什麼?」
陶知抬起頭。
「能捐的都捐。」
「為什麼?」
「因為還能救別人。」
「你自己都這樣了,還想著別人?」
陶遠的聲音發緊。
「你先想著自己行不行?」
妻子也快步走到床邊。
「老陶,咱們不做這些了。」
「你現在好好治病,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陶知看著她。
「我沒有說不治。」
「可你都開始安排捐器官了。」
「這兩件事不衝突。」
「怎麼不衝突?」
妻子抹著眼淚。
「你還在這裡,為什麼要提前想死後的事?」
陶知沒有生氣。
「因為有些事,活著的時候說清楚,死後才不會亂。」
陶遠看向林長生。
「林醫生,你也同意他這麼做嗎?」
林長生沒有順著任何一方回答。
「我同意讓他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限制。」
「但我不同意任何違法終止生命的行為。」
陶遠愣住了。
「我爸想安樂死?」
病房裡再次安靜下來。
陶知沒有否認。
「我不想在最後昏迷不醒。」
「我想清醒著走。」
陶遠的眼圈瞬間紅了。
「你怎麼能這樣說?」
「我只是把想法告訴你。」
「那我不同意。」
「你不同意也可以說。」
「我不同意你放棄。」
「我沒有放棄。」
陶知努力坐直身體,呼吸變得急促起來。
林長生立刻示意他放鬆,護士調高了氧流量。
陶知緩了一會兒,才繼續說道:「我還想活。」
「可我不想被機器拖到什麼都不知道。」
「我不想認不出你們,也不想讓你媽看著我一點點喘不上氣。」
陶遠咬緊牙關。
「那我陪著你。」
「你陪著我,我也會喘不上氣。」
「我不怕。」
「我怕。」
這兩個字讓陶遠徹底沉默。
陶知很少在兒子面前承認害怕。
「我怕疼。」
「我怕失去體面。」
「我怕最後只能用眼睛表達,卻沒人知道我想說什麼。」
「所以我想趁現在還能說話,把事情安排好。」
陶遠轉過身,肩膀輕輕發抖。
妻子握住他的手,卻也沒有辦法反駁。
陳嵐將捐獻流程材料收好,沒有催促簽字。
「陶先生,捐獻登記可以先表達意願。」
「是否進入正式流程,要經過法律和醫學評估。」
「至於你提出的主動結束生命,我們必須明確告訴你,國內法律不允許安樂死,任何個人和醫療機構都不能實施。」
陶知點頭。
「我聽明白了。」
「如果我拒絕搶救呢?」
「你有權在清醒、自主、充分知情的情況下,討論是否接受某些醫療措施。」
「但這不等於醫院可以主動幫助你死亡。」
「我知道了。」
陶知看向林長生。
「那就不主動結束。」
陶遠猛地回頭。
「爸。」
「我只是想把路問清楚。」
陶知對兒子笑了笑。
「路不能走,就換一條。」
林長生心裡微微一震。
這個人剛才還在逼問死亡的邊界,此刻卻接受了法律的限制。
不是因為他不害怕,而是因為他仍然願意在規則里保留選擇。
「你還想做什麼?」
林長生問。
「我想簽捐獻書。」
「現在嗎?」
「如果評估認為我符合,就現在。」
「還需要先進行心理和法律評估。」
「那就評估。」
「還要確認沒有受到家屬、醫院或其他人的影響。」
「我自己決定。」
林長生看向陶遠和妻子。
「你們可以陪同,但不要替他回答。」
陶遠擦了一下眼睛。
「我能做到。」
妻子點頭。
「我也能。」
當天上午,法律顧問周律師趕到醫院。
他先單獨與陶知談話,確認其是否理解疾病進展、捐獻程序和安樂死在國內的法律邊界。
談話持續了四十分鐘。
周律師沒有誘導,也沒有勸說。
他只反覆詢問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角度。
「你是否知道器官捐獻不等於一定能完成移植?」
「知道。」
「是否知道癌症擴散可能導致部分器官無法使用?」
「知道。」
「是否知道簽署登記後,在符合條件前仍然可以撤回?」
「知道。」
「是否有人承諾你家庭會因此得到金錢或其他利益?」
「沒有。」
「是否有人要求你為了捐獻停止治療?」
「沒有。」
「你是否仍然希望登記?」
陶知抬頭看著周律師。
「希望。」
周律師合上記錄本。
「我會將你的意思如實記錄。」
下午,醫院倫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
院長趙廣平主持會議,林長生、方銳、沈若晴、護理部負責人、法律顧問、紅十字會協調員以及縣衛健系統代表全部參加。
陶知沒有參加。
這是林長生堅持的。
「患者現在需要休息。」
「討論時不能讓他承受集體注視。」
會議開場後,陳嵐介紹了器官捐獻的基本流程。
從生前表達意願,到醫學評估,再到死亡判定和移植協調,每一步都必須依法進行。
「患者目前存在惡性腫瘤廣泛轉移。」
「能否捐獻,需要根據具體器官情況評估。」
「目前不能向患者承諾具體捐獻種類。」
法律顧問則重點說明了安樂死問題。
「患者可以拒絕某些維持治療,可以選擇舒緩醫療和臨終關懷,但醫療人員不得實施主動致死行為。」
「即便患者反覆提出請求,醫院也不能通過藥物、針灸或其他方式縮短生命。」
這句話說完後,會議室內一片沉默。
護理部負責人低聲問:「如果患者極度痛苦,鎮痛藥可能造成呼吸抑制,使用時如何把握?」
「以緩解痛苦為目的,根據規範劑量逐步調整,並持續監測。」
法律顧問回答。
「不能因為擔心副作用而拒絕鎮痛,也不能以鎮痛為名故意加速死亡。」
林長生一直沒有發言。
趙廣平看向他。
「林主任,你怎麼看?」
「先把患者的三個願望拆開。」
林長生抬起頭。
「第一,他希望捐獻器官,這是可以依法評估和登記的意願。」
「第二,他希望在清醒時和家人告別,這是臨終關懷的一部分,醫院應當支持。」
「第三,他希望主動結束生命,這部分不被現行法律允許,醫院必須明確拒絕。」
「但拒絕不能只說不行。」
「還要告訴他,我們能為他做什麼。」
會議室里有人點頭。
林長生繼續說道:「我們可以提供充分鎮痛,處理呼吸困難,允許家屬陪伴,保留他的自主表達,避免無意義的過度搶救,並在符合醫學和法律條件時啟動捐獻程序。」
「不能讓患者在被拒絕後,覺得自己只能被疼痛推向死亡。」
趙廣平在記錄上寫下幾句話。
「那就按這個方向制定方案。」
會議結束時,天已經黑了。
林長生回到病房,陶知還醒著。
「開完會了?」
「第一次會議結束。」
「結果呢?」
「器官捐獻可以進入評估。」
「安樂死呢?」
「不能做。」
陶知點頭。
「我猜到了。」
「你失望嗎?」
「有一點。」
「害怕嗎?」
「有很多。」
林長生坐在床邊。
「那你還願意繼續簽字嗎?」
陶知看向門口的兒子。
「願意。」
「為什麼?」
「因為我活著的時候,至少還能決定一些事。」
「不能決定死亡,也能決定怎麼面對死亡。」
林長生沒有再勸。
陶知握住他的手腕。
「林醫生,等我最後喘不上氣的時候,你別騙我。」
「我不會。」
「如果我問還能撐多久,你也別說看情況。」
「我會把知道的告訴你。」
「如果我痛得受不了,也別讓我硬忍。」
「不會。」
「那就夠了。」
他慢慢閉上眼睛。
「明天繼續開會。」
「嗯。」
「別因為我吵起來。」
「不會。」
「如果吵起來,就按規矩來。」
林長生看著他。
「你倒是一直記得。」
陶知笑了笑。
「你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