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上午,省級倫理專家顧教授抵達清溪鎮中醫院。
她從事臨終關懷和醫療倫理研究多年,抵達後沒有先去會議室,而是要求先見陶知。
林長生陪同她走進病房。
陶知剛完成一次腹水引流,臉色比前一天更加蒼白。
「這位是顧教授。」
「負責參與倫理評估。」
陶知點頭。
「顧教授好。」
顧教授坐在距離病床一米的位置,沒有翻看病歷。
「陶先生,我今天來,不是勸你繼續活,也不是勸你接受捐獻。」
「我只想確認,你的選擇是不是你自己的。」
「是。」
「如果沒有器官捐獻這件事,你還會提出不接受主動終止生命嗎?」
陶知想了想。
「會。」
「如果你的兒子反對,你還會這麼想嗎?」
「會。」
「如果醫院能夠保證充分鎮痛,你還會這麼想嗎?」
陶知沉默了更久。
「可能會猶豫。」
顧教授點頭。
「為什麼?」
「我怕疼,也怕昏迷。」
「但如果不疼,也能保持尊嚴,你是否願意自然走到最後?」
陶知看向窗外。
「我想試試。」
顧教授又問:「你是否認為自己給家人帶來了無法承受的經濟負擔?」
「有一點。」
「你的家人是否曾經要求你儘快結束生命?」
「沒有。」
「是否有人以捐獻器官能夠幫助別人為理由,勸你放棄治療?」
「沒有。」
顧教授做完記錄,才看向陶遠和妻子。
「你們有沒有向他表達過必須捐獻的期待?」
妻子連忙搖頭。
「沒有。」
陶遠也說:「我只希望他活著。」
顧教授點頭。
「這很重要。」
談話結束後,她向林長生說明,陶知目前具備清晰、連續和穩定的意思表達能力。
但他還需要接受心理狀態評估,並且所有關鍵決定都要經過冷靜期。
「他現在提出的請求,不能在一次談話里全部完成。」
「為什麼?」
「因為疼痛、缺氧和臨終恐懼會反覆波動。」
「同一個決定,需要在不同時間點重複確認。」
林長生點頭。
「冷靜期多長?」
「沒有一個絕對統一的天數。」
「但至少要等症狀控制後,再進行第二次確認。」
顧教授看向病房。
「他真正需要的不是有人替他按下按鈕。」
「而是有人確保他在不被疼痛逼迫的情況下,仍然有選擇的能力。」
這句話讓林長生沉默了很久。
第三次會議隨即開始。
會議重點不再是安樂死能不能做,而是如何防止患者在絕望中被迫做出極端選擇。
心理專家首先提出,陶知需要進行連續心理評估。
不能把他表達死亡願望簡單歸為抑鬱,也不能因為他提出捐獻就把他定義為高尚。
「他可能同時存在疼痛、恐懼、失控感和責任感。」
「這些情緒都是真實的。」
「治療目標不是讓他必須改變想法,而是讓他在情緒穩定時重新表達。」
法律顧問補充,患者可以簽署器官捐獻意願書,也可以簽署臨終照護意願。
但任何文件都不能賦予醫院主動致死的權限。
紅十字會協調員則說明,器官捐獻必須在患者死亡後依法判定。
「不能為了捐獻而縮短治療。」
「不能提前指定受者。」
「不能以捐獻成功與否評價患者的人生價值。」
林長生聽到這裡,抬頭補充道:「這一點必須告訴陶知。」
「他現在把捐獻看成最後能幫助別人的事。」
「如果最後醫學評估認為器官不能使用,他可能會覺得自己又一次失敗。」
顧教授看向他。
「所以要把捐獻從道德任務還原成個人意願。」
「捐不成,也不代表他沒有價值。」
會議室內再次安靜。
趙廣平將這句話寫進了方案。
經過三天連續討論,醫院最終形成了完整的臨終照護安排。
陶知可以在清醒狀態下簽署器官捐獻意願登記。
他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接受氣管插管、胸外按壓和長期機械通氣。
當病情進入不可逆的終末期時,醫療團隊將以鎮痛、鎮靜、緩解呼吸困難和陪伴為主要目標。
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醫院將儘量減少無意義的侵入性操作。
但醫院不會主動實施安樂死,也不會通過藥物或針灸故意加速死亡。
器官捐獻則必須在心臟停跳後,依照法定程序進行醫學評估和獲取。
林長生把方案拿給陶知看。
文件一共有七頁。
陶知看得很慢,中途停下來休息了兩次。
「這裡寫著可以拒絕長期機械通氣。」
「是。」
「如果我現在簽了,之後還能改變嗎?」
「可以。」
「臨終照護意願也能改?」
「只要你仍然具備表達和判斷能力,就能改。」
「捐獻登記呢?」
「也可以撤回。」
陶知點頭。
「那就很好。」
陶遠拿起文件,看得比父親更快。
「這裡寫著,心跳停止後才啟動捐獻流程。」
「是。」
「那如果我還有意識,就不能捐?」
「不能。」
「必須先確認死亡。」
陳嵐回答。
陶遠鬆了一口氣,又立刻意識到自己的反應有些複雜。
他既希望父親的器官能救人,又無法接受這件事真的發生。
陶知看著他。
「你是不是覺得這很矛盾?」
「是。」
「我也覺得。」
「那你為什麼還要做?」
「因為矛盾不代表不能決定。」
陶知指了指文件。
「人活著,總會遇到兩邊都捨不得的事。」
林長生把筆放到桌面上。
「在簽之前,我還要再問一次。」
「你是否理解,捐獻不一定成功。」
「理解。」
「是否理解,簽署後不能要求醫院提前結束生命。」
「理解。」
「是否理解,器官捐獻不會給家屬帶來經濟回報,也不能抵消醫療費用。」
「理解。」
「是否仍然願意簽署?」
陶知看向妻子,又看向兒子。
妻子哭著點頭。
陶遠深吸一口氣。
「我聽你的。」
陶知沒有馬上落筆。
「兒子,你不是因為聽我的才同意。」
「我知道。」
「你可以不同意我捐。」
「我不同意你死。」
「這不是一個問題。」
陶遠看著他。
「那我同意你捐。」
陶知這才拿起筆。
他的手因為乏力輕輕發抖。
林長生沒有替他握住筆,只讓護士調整床頭,讓他能保持舒服的姿勢。
陶知在簽名處寫下自己的名字。
「陶知。」
兩個字寫得並不漂亮。
但每一筆都很清楚。
律師、紅十字會協調員、醫院代表和兩名獨立見證人依次簽名。
錄像設備全程記錄。
視頻結束後,陶知靠回床頭。
「這就完成了?」
「完成了登記。」
「還有什麼要做?」
「可以錄一段給家人的話。」
陶遠立刻搖頭。
「今天不錄。」
陶知看著他。
「為什麼?」
「我還沒準備好。」
「那就等你準備好。」
林長生沒有催促。
簽署儀式結束後,所有人退出病房。
陶知閉著眼睛休息。
過了很久,他才對林長生說:「我剛才簽字的時候,手一直在抖。」
「我看見了。」
「你為什麼不幫我?」
「因為那是你的名字。」
陶知睜開眼睛。
「如果我寫不下去呢?」
「可以暫停。」
「如果我不想簽了呢?」
「可以不簽。」
陶知笑了笑。
「你們總是說可以。」
「因為決定應該在你手裡。」
「可醫生不是應該替患者做決定嗎?」
「醫生負責告訴你病情和風險。」
「患者負責決定自己願意承受什麼。」
陶知輕輕點頭。
「我以前只知道,醫生治病。」
「現在才知道,醫生有時候還要守住患者手裡的那點東西。」
林長生沒有回答。
他知道那點東西叫自主。
也叫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