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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只看合同約定!

2026-09-24 06:13:05 作者: 怨氣小蟲

  一套流程走完,首席仲裁員看向申請人席。

  「現在,請申請人陳述仲裁請求及事實理由!」

  江晨緩緩站起身,聲音清晰洪亮。

  「申請人林建國等十二人,仲裁請求如下。」

  「第一,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十二人工資共計五十八萬六千元。」

  「第二,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十四萬六千五百元。」

  「第三,裁決申請人林建國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被申請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各項工傷待遇共計二十三萬八千元。」

  「第四,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十二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共計三十六萬二千元。」

  「以上各項,合計一百三十二萬二千五百元!」

  聽到這個數字,旁聽席上的工人們一陣騷動。

  萬萬沒想到,江晨一張口就是一百多萬!

  這未免太多了吧!

  江晨敢張口,他們都不敢要啊!

  「我嘞個乖,一百多萬?這也太多了吧!」

  「這是不是不太好?要這麼多,人家能願意嗎!」

  「這位江律師很厲害的,這都是必須要賠的錢!」




  「開庭期間,旁聽席注意安靜!」

  在一旁法警的提醒下,工人們很快安靜下來。

  「事實與理由。」

  江晨繼續開口。

  「被申請人長期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拒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

  

  江晨話音平穩,條理清晰。

  一項項請求和一條條依據,都說得明明白白。

  對面的裴振邦聽到一百三十二萬這個數字,臉色猛地一沉。

  「呼……」

  他氣得差點拍桌子,被旁邊的鄭坤一把按住。

  一百三十二萬?

  這未免太貪心了點兒!

  鄭坤微微搖頭,示意他稍安勿躁。

  等江晨陳述完畢,首席仲裁員看向被申請人席:「被申請人針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進行答辯。」

  鄭坤從容站起身,扶了扶眼鏡。

  「被申請人答辯意見如下。」

  「第一,不同意支付拖欠工資,雙方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工資實行年度結算,年底統一發放,目前尚未到結算時間,不存在拖欠。」

  「第二,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工資未到支付節點,不屬於惡意拖欠,25%補償金無依據。」

  「第三,不同意工傷賠償,林建國受傷系自身未按規定佩戴安全繩、違規操作導致,責任自負,且不屬於工傷認定範圍。」

  「第四,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公司無過錯,不應支付補償金!」

  「綜上,請求仲裁庭駁回申請人全部仲裁請求!」

  一番話滴水不漏,和之前裴氏集團放出來的話一模一樣。

  旁聽席上頓時響起一陣低低的騷動。

  工人們都氣得攥緊了拳頭,林曉雨也咬著嘴唇,一臉不服。

  就算不賠那麼多,也應該把最基本的錢賠了吧?

  沒想到他們一分錢都不想掏!

  這就是大企業的嘴臉!

  江晨坐在申請人席,神色沒什麼變化。

  首席仲裁員聽完雙方陳述,指尖輕叩案卷,目光掃過全場,沉聲開口:

  「根據雙方訴辯意見,本庭歸納本案爭議焦點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是否存在拖欠勞動報酬的情形,案涉勞動合同中工資年度結算條款是否有效,工資標準應當如何認定。」

  「第二,申請人林建國所受傷害是否屬於工傷範疇,被申請人應否承擔工傷保險待遇支付責任。」


  「第三,申請人主張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否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第四,申請人主張的拖欠工資25%經濟補償金,是否符合法定支付條件。」

  「雙方當事人對以上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江晨緩緩起身,聲音平穩:「申請人無異議。」

  鄭坤也跟著起身,語氣淡然:「被申請人無異議。」

  「好。」

  首席仲裁員微微頷首。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舉證質證圍繞上述爭議焦點進行,先由申請人方出示證據,說明證據來源及證明目的,被申請人方針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發表質證意見!」

  話音落下,全場目光都落在了申請人席。

  陳喬薇將事先整理好的證據冊按順序攤開。

  江晨起身,拿起第一組材料,清晰開口。

  「申請人出示第一組證據:勞動關係與工資標準證據,共四份。」

  「其一,十二名申請人的工牌、入職登記表;其二,案涉工地連續三個月的考勤打卡記錄;其三,工頭王貴與工人的工資核算聊天記錄、歷史工資轉帳銀行流水;其四,三名在職工友的書面證言及對應身份信息。」

  「證明目的:第一,十二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合法勞動關係,入職時間、工作崗位均明確。」

  「第二,招聘階段及實際履行過程中,被申請人均按月核算工時、按月發放部分生活費,口頭約定工資月清月結。」

  「勞動合同中『年度結算』條款為被申請人單方預先擬定的格式條款,並非雙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

  話音落下,旁聽席上的工人們紛紛點頭,這都是他們親身經歷的事實!

  在短短几天的時間內,江晨能搜集這麼多證據,也不容易。

  首席仲裁員示意被申請人:「請被申請人質證!」

  鄭坤從容起身,扶了扶眼鏡。

  「被申請人對第一組證據發表質證意見。」

  「對工牌、考勤記錄的真實性、合法性無異議,對關聯性及證明目的有異議。」

  「該組證據僅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無法證明工資支付周期!」

  「書面勞動合同的效力優先於口頭約定,工資結算方式應當以合同約定為準!」

  一句話,就否定了全部!

  口頭約定沒有法律效應!

  他只看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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